从华莉丝决定出逃的那个晚上开始,她的命运已经被改写。如果一个人连孤身穿越沙漠都不怕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难倒她,她注定要出人头地。
现在看来,华莉丝能顺利逃出沙漠纯属奇迹,这一路上险象环生,她先是被父亲追赶,好不容易跑掉了,又遇上了狮子。还好她瘦得皮包骨头,狮子可能对她没什么兴趣,她才得以脱离狮口。又渴又累的她搭上了便车,结果司机试图强奸她,她用石头砸破了他的头,才得以逃过一劫。
她一个人跑啊跑,赤着双脚,在烈日的蒸烤下奔跑。凡是大中午去沙漠里旅游过的人都知道那有多么热,多么难熬。华莉丝的双腿被沙子磨破,变得血迹斑斑,可她还是熬过来了。这场暴走在她的脚上留下了难以数计的疤痕,她刚刚做模特时,这双伤痕累累的脚曾震惊了摄影师。
是什么支撑她跑出了大沙漠?可能是那种一定要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更好的强大意志力吧。后来她写的自传《沙漠之花》开篇第一句就是:“行走在生命之路上,会遭受风雨,会享受阳光,也会身陷无数飓风的风眼。一个人能否生存下去,完全取决于意志是否坚强。”
当她跑到摩加迪沙的外婆家时,外表完全是难民模样了,外婆惊呆了,认为她能活下来纯属老天保佑。
努力活得更好,一直是华莉丝最坚定的信念。对于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她总是一把就会抓住,几乎从来不会失手。
在外婆家寄居时,华莉丝的一位姨父恰好要被派驻到伦敦担任大使,需要一位女佣随行,得知这个消息后,华莉丝赶紧毛遂自荐。她看出了这是个不可多得的机会,能让她逃离索马里,逃向广阔的新世界。
她如愿以偿地随姨父一行搭上了去往伦敦的飞机,成为了一名住地下室的小女佣。伦敦的一切都让她新奇,水管里会流出源源不断的自来水,电视机里永远播放着精彩的节目。主人不让她看电视,她就将耳朵贴在门板上,学会了人生中第一个英文句子:Today is a lucky day.(今天是个幸运的日子)。
4年后,索马里内战爆发,撤掉了驻英大使馆,姨父一家人撤回了索马里,华莉丝却拒绝回国,她害怕一回去,就会被父亲抓去卖掉。她偷偷溜了出去,成了一个露宿街头的非法居民。她不会英文,也找不到工作,没有地方住,她就随便找一块硬纸板就地躺下,没有东西吃,她就到处翻垃圾桶去找点别人吃剩下的东西。
一次在商场里,她结识了好心的售货员朋友,收留了她,并介绍她到麦当劳里去工作。在那里,她成了一名勤勤恳恳的服务员,每天兢兢业业地打扫卫生、收拾盘子、偷偷将客人吃剩的汉堡藏起来吃。在一群穿着麦当劳制服的服务员里,她明显有些鹤立鸡群,这不仅是因为她天生黝黑的肤色,更因为她高挑的身材和制服也难以掩盖的美貌。
然后,改变她一生的那天到来了——一位在麦当劳用餐的摄影师被她侧脸的轮廓所吸引,给了她一张名片,主动提出要给她拍照。
而这位摄影师,就是曾经为戴安娜拍过照的特伦斯·唐纳德,凡是有幸成为他模特的人,很快会获得走红的机会。
在不幸中挣扎了18年的华莉丝,终于开始时来运转了,遇到唐纳德的那一天,就是她人生中的幸运日,Today is a lucky day.
电影中说华莉丝过了好久才在朋友的劝说下给唐纳德打电话,现实中的她主动得多,正如她在自传中所说,“我一直勇往直前”,机会落在她的头上,她决不会让它溜走。
她就像她的名字寓意的那样,是一朵艳丽而强悍的沙漠之花。沙漠中长年干旱,可只要一下雨,遍地都会开满黄色的小花。值得一提的是,这朵沙漠之花在索马里备受摧残,一直到了异国他乡才尽情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