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曾在年轻时到过一座大城,奋身跃入万千生命热望汇成的热气蒸腾,与生活短兵相接,切肤体验它能给予的所有……你迟早会有一瞬,感到自己心中的音乐,与这座城市轻轻共振,如此悠扬,如此明亮。谁的生命曾被如此擦拭,必将终身怀念这段旋律。”
作家绿妖笔下的这座大城是北京,而属于帕蒂的这座大城则是纽约。
生活在小城镇的少女们,如果心怀文艺梦的话,总是憧憬着有朝一日会奋身跃入某座大城。因为她们热爱的艺术,她们喜欢的诗歌文学,她们孤僻敏感的性情,都与平静单调的小城生活格格不入。
1946年出生于新泽西州的帕蒂,从小就显得另类,她酷爱摇滚和诗歌,喜欢独处,少女时代,母亲送给她一张约翰·列侬的唱片,说:“我猜你会喜欢。”她果然爱之若狂,从此开启了与摇滚一生的缘份。
她的人生偶像包括法国的诗人兰波,墨西哥的画家迭戈·里维拉,以及后来接触到的约翰·列侬。在读了里维拉的传记之后,十六岁的她立下了人生目标,那就是做一名艺术家的情妇,就像弗里达那样,能够遇到一个能让她去爱、去支持、去并肩创作的艺术家。
年少不更事时,她和一个坏小子混在一起,意外怀孕后被学校开除,孩子生下来后由于无力抚养,只得送人。她沦落到工厂做工,却从未放弃过自己的艺术梦,她画画、跳舞、写诗、听歌,将长裙剪成迷你裙,去二手店里搜寻王尔德穿的那种厚长款大衣,每逢周日就走很长的路去海滨咖啡屋,往点唱机里投入硬币,一连三遍地听《草莓地》,动摇的时候,约翰·列侬的声音赋予了她力量。
在南泽西的工厂里,她既看不到希望,也找不到归属感。她决定去纽约,冥冥中似乎有上天在帮助她,靠着一只在电话亭捡到的白色手包,她买到了一张前往纽约的车票。
纽约,这个世界上最繁华的金钱帝国,流行着一夕暴富和一夜成名的传说。可传说中的好运气似乎和帕蒂无关,白天,她拼命地找工作,晚上,则逮哪睡哪。她睡过门房、地铁车厢甚至墓地,每每在都市的天空下或陌生人的推搡下醒来。她靠她的咒语抵挡一切:“我是自由的,我是自由的。”可没过几天,这咒语就变成了“我饿了,我饿了。”她正年轻,有着旺盛的新陈代谢,波德莱尔也填充不了她的食欲。可她仍然喜欢这里,因为在这让她体验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由,一种无意勉强任何人的单纯的自由。
在布鲁克林她遇到了一个流浪汉,挺高,挺瘦,看上去温文尔雅,他们在公园的草地上分享着努力获得的一切,有时是几条头天的面包,有时是一个鸡蛋,几天后各奔东西,那时她还不知道,他将在她生命中扮演一个多么重要的角色。
那是1967年的夏天,就在这个夏天,中国试爆了氢弹,“大门”乐队发行了唱片《水晶船》,底特律发生了暴乱。
而对于帕蒂来说,这个夏天之所以刻骨铭心,是因为她遇到了罗伯特,她生命中的蓝星,艺术路上的同行和指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