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受了什么刺激,据她的家人推测,这很有可能是爱情方面的打击。
狄金森终生未嫁,她究竟爱过谁,以及有没有真正地恋爱过都是一个谜,所有关于她情感方面的推论都来自于人们从她书信和诗歌中找到的蛛丝马迹。
有人研究出,在她年轻的时候,她曾随父亲和妹妹一起到费城去旅行。正是在那里,她遇到了费城的牧师查尔斯·沃兹沃斯。她对查尔斯很有好感,可惜后者已有家室。翌年春天,查尔斯携眷来访,狄金森满怀着仰慕的心情,将自己从未发表过的诗稿献给他,并激动不安地等着他的评价。
尽管在狄金森看来,查尔斯的妻子平庸乏味,可以当时的标准来看,对丈夫一味顺从的她并无任何过错,查尔斯自然也没有任何理由抛弃妻子。
在基督教的教义中,与有夫之妇产生爱情就是罪恶。对查尔斯萌生好感的狄金森饱受罪恶感的折磨,她只有把这一切深埋在心中,可又无法控制对他的好感。连一贯支持她的妹妹也看不下去了,点醒她说:“他不是罗切斯特,你也不是简·爱。”正是查尔斯到访的那一年,有记载称她“精神激变,原因不明”,从那以后,她基本就杜门谢客了。
狄金森长得算是中人之姿,不算漂亮,但也绝不丑陋。在阿默斯特镇,她的家境和所受教育都称得上良好。这样一个女子,尽管追求者不算众多,可也曾有过结婚的机会。在她48岁容颜老去时,还有一位法官向她求婚,那是她父亲的朋友奥蒂斯·洛德法官。洛德比她大18岁,两人认识时他也已有妻子。他们互相爱慕,彼此之间写过相当炽热的书信,在信中,狄金森以诗一样的句子毫不掩饰地抒写着对洛德的热情。奇怪的是,当洛德终于恢复单身后,她却又拒绝了他的求婚。
可以肯定的是,她一定曾经热烈地爱过某个人,或许还不止一个,但她的爱情注定在俗世中无法得到实现,于是只能将满腔求而不得的激情倾注于笔下。单身了一辈子的她写过为数不少的爱情诗,这些诗中,有坦荡的表白:“我为什么爱你,先生?因为——风不需要草儿回答,为何他经过,她就东倒西歪……因为他就是日出,我看得见,所以我就把你爱恋。”有难以割舍的爱恋:“心啊,我们将把他忘记,你要忘却他所给的温暖,我则要忘记他给的光明,当你忘记后请告诉我,然后我,我的思念也将黯淡。”还有无怨无悔的痴情:“假如你要在秋季到来,我就把夏天一挥而去……假如我能在一年后见到你,我就把每月都团进球里……假如仅仅迁延几个世纪,我就扳着手指算计,一减再减,直到我的手指都掉进范迪门地。假如肯定,你我生命的相会,必须在今生结束后完成,我就把它像果皮一样抛开,欣然接受永恒……”
这分明是情到深处无怨尤。对爱情的强烈渴盼和对婚姻的恐惧同时出现在狄金森身上,这看似矛盾,其实却并不费解,爱情,有时候可以是一个人的独角戏,婚姻却需要双人共舞,当爱情演变成婚姻后,难免会受到各方面的限制。
从狄金森的传记看来,她是自愿选择单身的,因为她深深知道,如果步入婚姻,就意味着割舍了独立和自由。结了婚的女人,很可能连写诗的时间和权利都没有了。在以她为主角的传记电影中,她不止一次明确地对朋友说:“我不想结婚。”
所以不要把她想象成恨嫁的老姑娘,这点她和简·奥斯丁并不相同。同样是单身到老,奥斯丁从未放弃过对婚姻的渴望,她喜欢社交,喜欢参加舞会,如何嫁个如意郎君一直是她作品不变的主题,狄金森就不一样了,她恐惧社交,恐惧一切形式的亲密相处,除了家人,她无法想象和其他人共度余生。
在那个人人都视婚姻为必须品的年代,唯有狄金森早就意识到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结婚,更不是每个人都必须结婚。
她有权选择孤独终老,并且她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