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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美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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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也不知道他何时会回来,但我仍然深爱他,即便所有人都告诉我,这不过是场梦境。
可我心甘情愿做那个长睡不醒的梦里人。
六月天就像个阴晴不定的坏脾气小孩。
在公交站等车的时候,我忍不住发出这样的感叹。
今晚是中文系3班的毕业庆祝会,我正想方设法往班长通知的酒店赶。无奈遇见雨天,打不到车,公交也人满为患,等了近半个小时,我才总算挤上车。自然不会有空位,我被挤在人群中,开始走神。
从前只觉得时间难捱,那么多专业课、选修课,还有数不清班会,不知何时才是尽头,然而走到尾声的这天,我才明白什么是白驹过隙。
还记得三月我拍毕业照时,顾思彤匆匆回国了一趟。因为她的奶奶去世了。
然而那时单霓在美国,宋嘉在圣彼得堡,唐熹微随周卓宇的新工作迁到北方,而朱珠则去了天堂……我们像一局被命运打散的棋,零零落落地散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是谁都无可奈何的事。
守灵的时候,我问斯彤:“难过么?”
这是个蠢问题,但我的记忆却仿佛仍停留在新年时,我去她家探望奶奶时的光景。那时奶奶精神尚且不错,虽然需要时不时吸氧,却也记得找斯彤的爸爸讨烟。她一直是个活得精神又有趣的老太太。
“当然难过,”斯彤看着我,眼角尚有泪痕,语气却平静,也是,她向来有一颗坚强的心,“但人总要往前走。生老病死,是我们谁都逃不掉的事。”
我不知道你们信不信,也不知道你们是否觉得荒谬,但在我心目中,裴子煜依然活着。
只要我一天没有见过他的尸首,只要我一天没有去过他的墓地,只要我一天还在呼吸着,他就还活着,活在我的心中。
尽情笑话我吧,我不介意。
二十分钟后,我总算及时赶到了那家酒店。推门走进包房,班里的同学大都到了,有人在拍照留念,也有人在帮着倒酒。
有人一把拽住我:“梁乐薇,看这里!”
“咔嚓”一声,我惊讶的表情定格在数码相机里。
斟好的酒被服务员端上来,人人端起一杯,高举着相碰:“毕业快乐!祝大家今后前途似锦!”
每个人都在笑,尽管我知道,刚才说的不过是最最老土的套话,但我的心中,仍忍不住泛起莫名的酸楚。
原来我也会依依不舍。作为一个自诩的“大学编外人士”,我大概没能专心致志地上过几回课,前两年的课余生活也大都在与朱珠的奶茶店里度过,而后两年,那些没有理由也没有尽头的等待与放逐……我并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我曾以为我并不喜欢与留恋我的大学生活,但到了临别这刻,我才知道,无论经历过的多么荒唐,多么混蛋,多么痛楚,我仍然深爱它。
因为那是我的青春,独一无二的青春。
酒过三巡,我已微醺。其实我酒量不坏,这两年更是练得炉火纯青,但不知为何,今天我很快就觉得晕眩。
雨夜总令人哀愁,拒绝了班里同学相送的好意,我站在路边等了好久,总算等到一辆空着的出租车。迫不及待地钻进去,报上地址,我闭目仰靠在椅背上,不动了。
司机叫醒我时,窗外的雨依然没有停。我屏息看了一眼窗外的建筑物,一句话都没说,默默付了车资,推开门。
冷雨很快扑打在我脸上,很痛,痛到我忘了撑伞。
沿着阶梯一步步往上走,我走到裴子煜曾居住的小区门外,敲了敲门口保安室的窗户。
保安大叔看见我,表情里写满无奈:“同学,你怎么又来了。”
“就一会儿。”我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
“……就只能十分钟啊,被抓到我可要被炒鱿鱼的。”他蹙着眉看了看表,最终不大情愿地按了开门按钮。
我赶紧跻身进去,连对他说了好多个“谢谢”,这才继续往里走,刻意忽略掉他那句“真拿失恋的神经病没辙”。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我没有失恋,只是我爱的那个人,暂时离开了我。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也不知道他何时会回来,但我仍然深爱他,即便所有人都告诉我,这不过是场梦境。可我心甘情愿做那个长睡不醒的梦里人。
离开裴子煜曾住过的那个小区时,我已经浑身湿透了。
借着昏暗的路灯,我看了看时间,凌晨十二点半。热闹的街道终于渐渐安静下来,爆满的出租车也好不容易有了空当。
没多久,我等到一辆空车,钻了进去。
我是在过路桥的时候意识到自己在哭的,在那之前,我一点感觉都没有。直到霓虹灯的光线照进来,我被晃得眼花,想伸手去擦眼睛,才陡然意识到,自己在哭,还哭得这样厉害。整张脸都是干掉的泪痕。
原来两年过去了,我还是没能学会心平气和地与回忆共处。
回到家,妈妈已经睡了。我小心翼翼地摸黑走进卫生间,卸妆的时候,卸妆液一不小心流进眼里,我痛得龇牙,却强忍着告诉自己,不能再随便流泪。
因为从明天起,我就要离开象牙塔。从明天起,不论面对什么,我就应该是个大人。而大人,是不应该轻易为这样的小事流泪的。
一觉睡到日上三竿,许之行的电话打进来时,我仍和周公亲密约会中。
“乐薇?”
“许之行?”
“跟你说过无数次了,我比你大那么多,以后要叫我许大哥。”
“这名字太土了好不好!”即便宿醉头疼欲裂,我也不能在原则问题上退让。
许之行装可怜地笑了笑:“本想说今天正好有空,想请你吃饭庆祝毕业,没想到你居然舍不得叫我一声许大哥,我真是伤心啊……”
什么时候扑克脸也学会卖萌,我无言:“那……还真是谢谢许大哥好意了。”
“应该的,你想吃点什么?”
“……肉!”
许之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梁乐薇你能不能不要这么逗!”
和许之行约了十二点半见,我以最快的速度从床上爬起来洗漱打扮。正换着衣服,我妈忽然推门而入:“要去哪儿?”
“约会。”
“……”
“骗你的,和朋友吃饭而已。”
“我倒宁愿你是去约会,”我妈白了我一眼,“记得穿漂亮一点。”
穿再漂亮也只是见朋友好不好,不知道你在期待什么!忍着对我妈的吐槽,我一路狂奔下楼坐车,总算及时赶到。
到了地方,许之行已点好了菜,我瞥了一眼底单,都是我爱吃的。原来自裴子煜离开后,我与许之行已熟稔到这种程度。我不知该庆幸,还是该难过。
“毕业后有什么打算?”许之行一边替我倒茶,一边问。
“工作。”
“我是问做什么工作。”许之行蹙眉。
“学中文的能做什么?”我冲他扮个鬼脸,“当然是文字民工。”
“好好说话。”
“好吧……”这个没趣的家伙,我撇嘴,“应该是做杂志或报纸之类,前两个月我已经陆续投过简历,还有……”我顿了顿,终于鼓起勇气看他,“我打算离开这里,许大哥。”
许之行端着茶杯的手一滞:“……去哪里?”
“C市吧,”我盯着杯底晃悠悠的茶叶,轻声道,“离家不远,动车只要两小时,我妈应该不会有太大意见。”
“……C市?”
许之行迟疑的声音令我不禁抬头,一瞬间,我看见他表情里一闪而过的犹豫与惊慌。
“有……问题?”我的心开始狂跳,一种荒谬的预感猛地攀上我的心头。虽然理智上我知道那不可能,但我好像仍然愚蠢地期待着什么。
然而很可惜,许之行很快恢复了平静:“没,我只是觉得这样的话,我们能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
“我会尽量多回来的。”努力说服自己刚才只是无聊的臆想,我故作轻松道,“你不要太想我哟!”
“少自恋!”许之行白了我一眼,低头吃菜不理我了。
毕业前,为了让我妈安心,我曾陆续投了些简历到本地的文化公司与报社,也接到过面试通知。但事到临头,我却都没有去。
因为就像我对许之行说的那样,我要离开这里,离开这座生活了二十二年的城市。我想知道换一方天空,是不是能够更顺畅地呼吸?现在的我,时常觉得窒息。
我本打算找好工作后先斩后奏,却没想到,如意算盘落了空。
和许之行吃完饭回家,刚进门,我就意识到气氛不对。
我妈在看电视,我瞥了一眼电视机,竟然是我们最讨厌的那档新闻栏目。
“妈,我回来了。”
“嗯。”杜女士冷艳得头也没回。
“……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刚接了个通知你面试的电话,对方说你手机不通,就拨了座机……”她终于转过头,怒视着我,“你倒是跟我说说看,我怎么不知道你要去C市工作的事?你准备什么时候告诉我!”
“这不正要跟你说嘛……”
我谄媚地迎上去,刚一抬头,就看见她眼角的泪:“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你妈!”
我脸上的笑容渐渐枯萎,过了很久,站起身:“对不起,没有事先告诉你,是我的错……但是妈妈,我已经长大了,我想换个城市试试看,一个人生活有什么不同。但我永远是你的女儿,妈妈。”
我们沉默地对视着,良久,我妈起身,回了卧室,一整个晚上都没有再出来。
第二天一早,我将写好的留言条放在桌上,拿着简单收拾好的行李,去了火车站。
对不起,妈妈,漫长的青春岁月里,我最终没能长成你渴望的模样。但我希望你不要对我失望,至少,不要太失望。因为这样的话,我会很难过的。
动车准点发车,在播音员悦耳的播报声中,我昏昏欲睡。其实昨天我失眠了一夜,似乎也没有具体理由,但只要一闭眼,整个人就格外清醒。
可在二十二岁的今天,我已学会不再像十八九岁时那样,一睡不着就四处给朋友打电话,拉着他们陪我聊天,一聊就是一整夜。
我渐渐学懂了忍耐、羞耻,以及,不打扰。越是重要的人,越不想去打扰。
然而因为太困,我却差点睡过了站。赶在动车门关闭的前一秒,我以极其狼狈地姿势狂奔下车。一边喘气,一边看着电子指示牌,很好,C市,我终于来了。
老实说,今天面试的这家文化公司并不是我在C市的首要目标,我最想进的那家时尚娱乐杂志,叫《Glamorous》。
作为同类型杂志中的翘楚,除了本身创造的销量奇迹,《Glamorous》还有另个极具诱惑力的传说——据传他们的年轻男主编魅力非凡,虽然毒舌又严厉,但在业内人气直逼明星。许多人挤破头应征实习编辑,不过为了一睹其真容。
但这些对我来说,不过浮云,《Glamorous》于我,只意味着更好的资历,更优厚的薪资,以及更广阔的世界。
这是二十二岁的我,除了爱情外,最最向往的。
在C市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上午,我按照电话里通知的地址去那家文化公司面试。
为了这场面试,我甚至买了新的连衣裙与高跟鞋,还化了个淡妆,即便这一切都陌生得令我很不习惯。
面试总体还算顺利,但当主编问我何时能够入职时,我却犹豫了,因为我还没有等到《Glamorous》的面试通知。
据我所知,离最后日期还有三天。所以我刻意推迟了答复的时间,却在一抬眼时,捕捉到主编皱眉的表情。
她顿了顿,说:“那麻烦等我们正式通知吧。”一瞬间,我知道,她大概不会再通知我了。
从那家公司离开时,我觉得意兴阑珊。
正午时分,街上车流拥堵,周围满是匆匆赶路的行人。我木然地站在站台,胃里开始一阵翻滚,这才恍惚记起,早上因为太紧张,害怕面试迟到,竟然忘记吃早饭了。
如今精神松懈,胃也迟到地痛起来。痛得六神无主的我想立刻拦辆车回酒店,然而当我准备拉开车门时,一辆捷豹XKR-S却从我眼前疾驰而过。
透过半开的车窗,我看见一张脸,一张永生永世都不会忘记,也不能忘记的脸——裴子煜的脸。
下一秒,在此起彼伏的急刹车声与喇叭声中,我不顾一切地朝那辆车追过去。
四周的一切顷刻间化作虚无,我能够听到自己声嘶力竭的声音,伴随着哭腔:“裴子煜!你别走,你等等我!等等我啊!裴子煜……”
现在的我,根本无心去在意旁人看我的眼光,就算把我当做疯子又如何,我不在乎。
因为我那么想你啊,比世界上的任何人都想你,比世界上的任何人,都不能没有你……你为什么,就不能等等我呢?
许之行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医院急诊室里玩手机游戏。
他疾步上前,拉开我虚虚盖在身上的薄被。
“干吗?大白天非礼我么?”我嚷嚷着,白他一眼。
他拉了把椅子在我旁边坐下,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遍,深深吁了口气:“看你还知道骂人,应该没事。”
“本来就没事。”我撇嘴。
“那怎么进了医院?”许之行厉声道。
“就是……在路上走着不小心扭了脚呗,我高跟鞋穿不惯嘛!”我指指医生已经处理过的脚踝,“这样子我大概没法拖着行李去火车站,就只好厚着脸皮找你来救驾了。”
听罢我的话,许之行终于放下心,对准我脑门狠狠一弹:“你倒是小算盘打得好,要是我没空怎么办?”
“许大哥这么好,怎么舍得撇下我?”我讨好地笑笑,“医生说接我的人来了我就可以出院了,你赶紧把我带回去吧,我怕我再不回家,我妈得报警了,这样回头你还得再来找我一次。”
“失踪人口不归我管,”许之行无力地看我一眼,“算了,你还是赶紧收拾吧。”
“Yes,sir!”
到了停车场,许之行开后备箱放行李,看着他的侧影,我正开后座门的手顿了顿:“许之行……”
“嗯?”
“算了,没什么。”我笑着摇摇头,“我们回去吧。”
如果我说,我今天见到裴子煜了,他一定会说我眼花,再苦口婆心地规劝我放下过去,朝前走的吧。像过往的每一次一样。
Life goes on……这大概是过去两年里,我学到最铭心刻骨的残忍句子。
虽然裴子煜离开了,但生活仍然在继续,每一天,当我苏醒在这个没有他的世界,我必须一遍遍告诉自己,嘿,life goes on。
和停滞的人生比,这样的流动,更令我感到疲惫与绝望。
人生的滚滚长河里,我像是淤积在河底的一滩烂泥,我不想走,一点都不想。
回到家时,天已经黑透了。
我妈半靠在沙发上看电视,看见我,并没有我以为的盛怒,反倒十分平静:“饭在厨房,自己加热。”
我一瘸一拐地默默往厨房走,我妈忽然叫住我:“不是去面试去了……你的脚怎么了?”
“路上扭了。”我呆呆道,不敢回头,等待一通臭骂。
然而杜月茹女士却什么都没再说,片刻,我听见她风风火火的脚步声:“滚房间躺着去,我给你热饭。我就说,生条白眼狼还真是不省心。”
那天之后,我就被我妈下了禁足令,安心养伤,哪里都不许去。
正好我也在等《Glamorous》的面试通知,也就乐得在家享受正式工作前最后的奢侈假期。
就这样好吃好喝将养了两天,第三天的上午,有人按响了我的门铃。
我正嘀咕这个时间会是谁,一开门,便被那张映入眼帘的脸惹出了惊喜的眼泪:“宋嘉,你王八蛋!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居然不知道!”
暌违两年,这个在我青春里曾扮演过重要角色的男生,终于回来了。
“这次回来准备待多久?”
“一个多月吧。”宋嘉莞尔,“我可是刚回家就来看你了,你还骂我王八蛋。”
“呸!本来就是王八蛋,走的时候信誓旦旦说每年回来,结果去年也没见你回来!”
“那时候不是很忙走不开吗?”
“那今年就不忙啦……”
“是啊,”看我翻白眼,宋嘉笑得更欢了,“今年比较闲。”
将这两年来的变迁细数了个遍,我不得不承认,和两年前本就稳重的宋嘉比,现在的他更加成熟。
我忍不住问他:“现在你可以回答我了吧,圣彼得堡那种高纬度的地方有什么好?”
“我还是没法回答,但用心生活的话,在哪里都不错吧。对了,”宋嘉忽然低头,温柔地看着我,“我有女朋友了,是韩国人,不过她从小在国内长大,普通话说得可溜了。”
我一时间愣住,良久,拍拍他的肩膀:“好样的,你终于走出中国,征服亚洲了!”
是有过一瞬间的鼻酸,但绝不是因为嫉妒,大概只是时过境迁后的唏嘘,所以才能在第一时间,调整好表情。
还记得那天临别时,宋嘉轻轻抱了我一下:“梁乐薇……”
他顿顿,凑在我耳边接着说,“我一直是比你现实的那一个,所以这一生,我都没什么好不甘心,但你记得一定要幸福啊,一定要。”
宋嘉离开后没多久,窗外渐渐狂风大作,洞开的落地窗内,纱帘随着风翻飞舞动着。
我转过头,发现放在沙发上的手机正在拼命震动。是来自《Glamorous》人事部的电话。
去《Glamorous》面试之前,我特地去看了朱珠一次。
还记得在学校时,我大概每月都会去看她一回,若是许之行有空,便会陪我,然后我们一同下山,到我与朱珠曾经的奶茶店,如今别人的小饭馆里点几个菜,就着两瓶啤酒,囫囵吞下,什么都不说。
最后我们各自回家。这种习惯延续了两年,但我知道,未来的我可能做不到每月都来看她一次了。所以我得来向她道个歉。
说起来,这两年朱珠墓前的鲜花似乎从没断过,我知道,一定是许之行吩咐人定时来打理的。
印象中,总是他无条件地照顾我们,我觉得感动,却也时常不知所措。毕竟我能报答他的机会,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我在墓前大概坐了小半个钟头,憋了好几天的情绪,终于有机会倾吐。
“朱珠,你知道吗?我在C市见到他了,他换了车,还是那种我只在杂志上看过的车型,你说才多久啊,他现在的品位怎么变得这么浮夸?”
“咳,我知道,要是你现在在我面前,一定会给我俩大耳刮子,再耻笑我疯了,毕竟,我怎么可能见到已经死去的人呢……但朱珠,你知道吗,我没法承认。那时候是没有勇气,现在是不相信,我不相信世界上会有这么相似的人。”
“所以,你先不要急着笑我,我会证明给你看的,我不是疯子,也没有傻,裴子煜他真的还活着,毕竟,我从没见过他的尸体……”
“不过朱珠你说,要真是那天我眼花了,我该怎么办呢?要是裴子煜真的死掉了,我该怎么办呢……”
说到这里,我终于说不下去,余下的话音,化作鼻腔里丝丝呜咽。
我伏在墓碑前哭了好久,哭到整个人觉得晕眩,有些透不过气,我才慢慢直起身,重重吸了口气。
而就在我努力呼吸的时候,我竟然发现,不远处的松树后,躲着个人。那个人,正小心翼翼地朝这边张望。
我的心骤然狂跳起来,原本浓重的悲伤渐渐被一阵莫名的害怕取代,这里是荒山野岭,根本没人,要是那个人……我紧张地不敢再往深处想,摸出手机想给许之行打电话,那个人却从树后悉悉索索地走了出来。
这一次,我终于看清楚了,居然是个女孩,还穿着高中校服,看款式,应该是朱珠的母校。
“……你好。”她迟疑着开口。
“你是……”我彻底迷糊了。
她似乎在酝酿着措辞,半晌,才怯声道:“我是朱珠姐姐的妹妹……姐姐去世后,爸爸妈妈收养了我。”
说罢,她看着我,不再说话,我这才意识到,她的眉目真的跟朱珠有几分相似。
我忽然想哭,原来啊,朱珠,你不是到死都被憎恨着。只是他们越爱你,便越觉得恨你,恨你为了区区一个男人,放弃了他们。
“你为什么在这里?”我问。
“来……看看姐姐,”她不时瞟向墓碑上的照片,“街坊邻居都说我们长得很像,但爸爸妈妈不准我问姐姐的事,所以我想偷偷来看看她。”
“……结果没想到遇到了我?”我无奈地笑了。
她默默地点头。
“那……姐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她抬头看着我。
“朱珠吗?”我愣了愣,声音渐渐变得温柔,像回忆起久远的美好时光,“一个世俗眼光里的疯子,老师心目中的坏女生,你父母最不能原谅的人……以及,我心目中的英雄。”
听罢我的话,只见她微微张开嘴,却久久没能说话。也是,要消化这段话,多少得需要点时间吧。
我又想了想,掏出手机:“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朱玥。”
“朱玥是吧,你记下我的手机号,以后要有什么事,或是想问你姐姐的事,都可以联系我,毕竟你姐姐生前,是我的好朋友。”
“那……姐姐你的名字是?”
“梁乐薇。”
“嗯,梁姐姐,我记下了。”
我离开时,朱玥仍站在朱珠的墓碑前,一动不动,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忽然意识到,自己或许有些越界,她虽然是朱珠名义上的妹妹,但实际上我们并不相识,贸贸然留电话给她,也不知她会不会觉得我多事。
大概不会吧,毕竟她有一双和朱珠一模一样的会笑的眼睛。我轻轻叹了口气,转身下了山。
余下的便是收拾去C市的行李。
因为做好了即便《Glamorous》不录取我也会继续留在那边发展的打算,所以这次的工程便浩大许多。虽然许之行已嘱咐过我找好房子后再正式搬家,但这次至少会在C市待一周,基本的日用品与衣物都必不可少。
将新添置的连衣裙和化妆品塞进行李箱,我拉开衣柜,目光落在了最底层的鞋盒上。
两年过去了,我依然将它保存得犹如全新。那是裴子煜送我的第一份礼物,Ferragamo的平底小红鞋。
还记得那天我刚拿到驾照,他坐在驾驶座上,轻描淡写又情深意重地对我说:“我爱你,所以你不能因为一双高跟鞋发生意外离开我。”
那是我此生听过最动人也最漫不经心的告白。
可后来的我却将那份心意轻易践踏、碾碎、弃之不顾,才换来如今没有尽头的孤寂。
打开鞋盒,我如最虔诚的信徒,小心翼翼地捧起那双鞋,又不禁想起曾经最喜欢的话:“好的鞋子,会带你去到美好的地方。”
不知道这一次,我还有没有遇见美好的资格。
起身,将那双鞋放进行李箱,我默默阖上箱盖。
在C市的一整个星期,为了节省开销,我都住在离市区中心较远的家庭旅馆。但非常不幸的是,《Glamorous》的编辑部却在市中心。
面试当天,我明明已做足准备,提前两个小时出发,却还是在途中被堵死,因为据说前面刚出了连环车祸。满车都是面容焦躁的乘客,我咬唇看表,离面试时间还有半个小时,如果再不走,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思及此,我起身冲司机大喊:“司机师傅,不好意思麻烦开门,我要下车!”
车门渐渐打开,我抬头看了一眼公车线路图,离编辑部还有三站。我咬咬牙,脱下三寸高跟鞋,赤足开始狂奔。
幸好剩下的路程是直线,我边跑边觉得万分庆幸,对于我这样的路痴来说,这简直是佛祖显灵!
眼看《Glamorous》所在的大楼终于映入眼帘,拎着鞋子的我总算松了口气。
再看看表,距面试还有十五分钟,足够我在那之前去洗手间整理仪容,重新穿好鞋子。
说起来,也真够丢人,直到大学毕业,我也还是没能学会像电视里的职场女精英们穿着高跟鞋健步如飞。
现在的我,不光满脚尘土,足底也隐隐作痛,说不定刚才在路上擦破皮了也不一定。
正心神恍惚之际,身后忽然响起了一阵突兀的汽车喇叭声。
我茫茫然转过身,隔着挡风玻璃,便看见一个穿着黑白色细条纹衬衫的男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下一秒,他已经推开车门,疾步朝我走过来。
“不好意思,刚才向你鸣笛,”瞥见我抱在怀中的高跟鞋,他的表情里闪过一丝犹豫,但很快又恢复如常,声调清冷,“但你挡在车库门口,这样我没办法停车。”
经他提醒,我才意识到,我果真站在停车场的入口。
“真是对不起……”我讪讪然,赶紧往后退了好几步,“我这给你让路。”
“谢谢。”他淡然一笑,转身往车旁走。走到一半,却又回头叫住我,指了指我手中的高跟鞋:“虽然有些多事,但我想问,你是否需要帮助?”
意识到自己依然光着脚,我更窘了,连忙摆手:“不用不用,我堵车脱了鞋跑过来的而已,谢谢你的好意!”
说罢,扭头往大门方向跑去,再不敢回头看他的表情。
经过刚才的有惊无险,我总算赶在面试前五分钟,洗干净双脚,穿上高跟鞋,再仔细补了补妆。
虽然脚底是磨破了些,但好在问题不大,回去再做处理也来得及。
这样想着,我抬头挺胸,走向了会议室——面试将在这里进行。
等待的过程比预想的紧张而沉默,包括我在内大约有十人进了面试,但此刻大家都紧闭着双唇,谁也不想跟其他人有任何交流。
我越发觉得这样的氛围令人发憷。
手心逐渐渗出冷汗,正低头深呼吸之际,会议室的门却开了,人事小姐走出来叫我的名字。
我赶紧起身迎上去,脚心的伤口却被牵动,我疼得皱眉。
对方捕捉到我痛苦的表情,关心地问:“梁小姐是觉得不舒服吗?那是否还能进行面试?”
我连忙摇头:“没事,我可以。”
好不容易等到的机会,怎么能够轻易放弃。
呼吸,吸气,我露出练习过数次的完美微笑,推开了这扇通往新生活的大门。
然而在抬头的一刹那,我整个人都傻住了。
如果我没有记错,就在二十分钟前,我才刚见过面试官中间的那一位。
而如果我没有眼花,他面前的铭牌上写着的是“池莫”。
池莫,《Glamorous》的主编——想到刚才楼下发生的那一幕,我不禁眼前一黑,传言中池莫向来严厉苛刻,看来,我这个光着脚挡在停车场入口的女人,这辈子都不要指望走进这里了。
回到旅馆,我立刻给单霓打电话。
忘记说,就在三天前,她回国了。当然和我料想的一样,她并没有打算就此留下。
“接下来我就要去环游世界喽,第一站暂定东非,你不要太想我啊!”她剪了短发,染成漂亮的葡萄紫,在视频那头对我开怀地笑,仿佛过往的一切皆为云烟。
我忍不住感叹,有些人生命的底色是明媚的,那么不论生活加诸她什么,她都能活成一束阳光。比如单霓。
“单霓我跟你讲,我今天有多倒霉……”
将上午的事抖落个遍,我忽然丧气极了,脱下高跟鞋狠狠地踹了两脚,“我真是恨死高跟鞋了!”
单霓赶紧柔声安慰我:“那以后不穿高跟鞋好了。”
“不行啊……”我的视线扫过行李箱里那双平底鞋,“以后上班的话,迟早要学会穿高跟鞋的。”
这样自言自语着,我的心情总算平静了些。又聊了一会儿,我挂了电话,洗澡睡觉。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我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电话里,那个女声像来自云端,我反应了好久,才听明白她在说什么——“你好,请问是梁乐薇小姐吗?这里是《Glamorous》人事部,我们想确认一下,你什么时候可以来上班?”
入职第一天,我整个人还在梦游。
乘电梯的时候,听见旁边两个女孩子聊起这月工资的安排,说到看上了哪个包一定要去买下来,我才渐渐有些实感。
这里不是象牙塔,这里是职场,是我向往已久的《Glamorous》编辑部。也是我新生活的起点。
一上午,我都在负责带我的资深编辑Carol的指引下与新同事找招呼。而跟我一起向大家做自我介绍的,还有另一个女生,阮睫。大家都叫她阿阮。
好不容易挨到中午,Carol被叫去总编室,阿阮连忙捅捅我的手臂:“乐薇,我觉得好紧张啊!你说要是大家不喜欢我怎么办?”
“怎么可能!”我笑笑,看着她细白如瓷的脸蛋,忍不住腹诽,世上大概没有人会讨厌长得漂亮的姑娘,更何况,据刚才上洗手间时听到的八卦讲,阿阮的小姨是《Glamorous》的广告赞助商,而她则是小姨钦点进来的,所谓空降兵是也。
可这样我就更不懂了,阿阮是有着强大的后台,但我的资历明明比不过其他应聘的前辈,《Glamorous》为何录取了我?
这个疑问,直到下午池莫也将我叫进总编室,才得到解答。
“简单地说,我很欣赏你的守时观念,和你的冲劲。”池莫上下打量我,目光最终落到我的脚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穿平底鞋上班……我们的职业与时尚相关,希望梁小姐以后注意着装。好了,我的话说完了,你可以出去了。记得,试用期是三个月,在这三个月里,请你让我看到除了冲劲以外的东西。”
从总编室出来,我依然云里雾里,但隐约明白了外界对池莫的评价。他果然是一个公事公办,且非常严苛的人。
我本以为工作不会来得那么快,至少有一个适应期,但快下班时,Carol却把我叫到一边,递给我厚厚一沓采访资料。
“喏,拿好了,尽快看,整理好采访思路,因为我们与对方约定的采访时间就在明天上午十点半,到时你直接过去就好,地址我随后短信发你,到了那边,自然会有人接待。对了,我们只有一个小时的采访时间,所以你要第一时间抓住读者喜欢的爆点。还有记住,人家是房产业的新贵,你不要当成采访歌星影星那样提问哦。”
说罢,她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这是池总编交代的,虽然我已经委婉地表示过,你只是个新人,可能负担不了这么重要的采访,但他坚持要你来做,所以,你自求多福,加油咯!”
Carol的眼神谈不上多友好,但我仍感激她,因为那里面没有嘲讽。
将资料接过,放进包里,我郑重地点点头:“我知道了,谢谢Carol姐的提点,我会努力做好的!”
因为还没来得及找房子,下班后我还是只能回那家偏僻的旅馆。
进门刚坐下,我拿出资料正准备看,手机却忽然响了。拿过手机,发现是个陌生号码,虽觉得有些莫名,还是立刻按了接听。
电话只持续了短短一分钟,但一分钟后,我却再没有心思看手里的资料,而是直接将它们丢在了桌上。
我一边慌慌张张地找钥匙,一边给许之行打电话:“许大哥,你现在在哪里,有没有空?刚才我邻居打电话来,说我妈在家晕倒,送医院了,你能不能先替我去看看情况?我这就赶回去!”
下楼招了辆出租车直奔火车站,我不断在心中祈祷,妈妈,你千万要没事。千万千万!因为你的女儿,再也不能承受人生中的悔恨多添一笔了。
虽然一路都在为我妈祈祷,甚至急着上楼时差点摔了一跤,但眼前的画面,还是让我忍不住眼皮直跳,有一种想骂人的冲动。
强忍着心中翻滚的情绪,我看向正在摸牌的许之行:“……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吗?”
许之行非常淡定:“我来的时候阿姨已经醒了,正招呼大家打牌,看见我,就招呼我一起加入了。”
许之行说这些时,正输液的我妈还在精神抖擞地出着牌,出完牌后两手一摊,哈哈笑道:“我赢了!”
我眼前又是一黑,那种心情,用时下很流行的一句话形容就是,整个人都不好了。
深吸了几口气,我走向前,将我妈按回了床上:“杜月茹女士,我代表医生提醒你,病房里要肃静!”
结果我妈恶狠狠地白了我一眼:“但是留院观察很无聊啊,要不你也来吧?虽然听许之行说你打牌很臭,但我这人很包容的!”
“妈妈!”我终于忍无可忍地咆哮。
从医院出来,我感觉自己还没缓过劲儿。
许之行送我回家,一路难掩笑意:“你妈这人挺好玩的。”
我愤怒地撇嘴:“是啊,就是偶尔玩太大,快把我这个女儿吓死了!”
“医生不都说只是低血糖吗,休息几天就好了,倒是你这么跑来跑去,小心过劳,我可不想下次大老远再跑去C市医院看你。”
“呸呸呸,少咒我!”
“那回家赶紧睡觉!”
“知道了知道了,”我拱手,无奈地笑了,“许大哥,你知不知道,你这样一直惯着我,我会变得很依赖你的,好像今天一样……”
“你都叫我许大哥了,大哥不就是该照顾小妹的吗?”他不以为意。
“但是许之行,”我顿了顿,目光转向窗外,“我们本来不该是这样的关系吧。”
不论时间过去一个月还是几个月,一年还是两年,我始终记得,许之行是裴子煜的至交,而我是害死裴子煜的人。于情于理,他都不该对我这样好。
他对我越是好,我越是会想起裴子煜,越是觉得自己不可饶恕。
“如果你是希望彻底开始新的人生,那我们今后可以不再联系。”沉默了一阵,许之行说。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许之行微笑,“所以以后不要说这样的话了,我会生气的。”
“好。”我的眼角忽然有些湿。
喂,裴子煜,如果你听见我们此刻的对话,是会嘲讽我矫情,还是一笑而过。或者是,你根本吝啬再看我一眼。
但不论你是看着我,还是不理我,我都希望你知道,我依然还爱你。只爱你。
就这样折腾了一晚上,回到家我累得倒头就睡,连闹钟都忘记调。
等我迷迷糊糊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七点。
我的手机没有任何未接提示,但当我看见屏幕上的时间时,整个人还是哆嗦了一下,恐惧感令我陡然清醒。
神啊!我竟然忘了今天上午十点半要采访的事!
手忙脚乱地从床上爬起来,我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下楼打车。
没有时间去火车站了,这里距离C市不到300公里,开车最快三个小时左右能到,这意味着顺利的话我能勉强赶上。
可是当我上了车,才意识到,我把最重要的采访资料忘在了旅馆里,而采访前最多只剩下半小时,我根本不可能还有多余的时间回去拿。
也就是说,我只能临场发挥。这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什么叫“万念俱灰”。
如果现在我在战场上,那就是个忘了带枪的战士,最后会死多惨,简直是不言而喻的事。
思及此,我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
二十二岁这一年,在我学懂为爱情痛哭后,我终于明白何谓为工作痛哭。但这不是所谓的倒霉,而是成长应付的代价。
下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双腿仍有些发颤。
是的,在挣扎了一路后,我还是决定来这里。不是来碰运气,也不是来博同情,而是试试靠自己的能力,最后一搏。尽管除了对方所处的行业,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要采访的人是谁,这,确实有点可笑。
进了公司,我收起怔忡,对前台小姐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你好,我是《Glamorous》的实习编辑梁乐薇,能否帮忙联系一下公关部,我们约好了上午十点半在这里进行采访。”
前台小姐打量了我一眼,非常专业地点头微笑:“好的,请稍等。”
在会客室等待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在发抖。
虽然已极力克制情绪,也在认真整理刚才在车上准备的问题,但当虚掩的门被推开的那刻,我还是听见了自己狂乱的心跳声。
“您、您好!”我慌张地从椅子上站起来,郑重地鞠了一躬,“我是《Glamorous》的实习编辑梁乐薇,今天由我负责采访您。”
“噢?《Glamorous》居然就拿个实习编辑来打发我,池莫还真是传闻中那样,从不把人放在眼里啊。”
一瞬间,原本还低着头的我浑身战栗,泪水自眼眶中疯狂涌出,沿着脸颊,泛滥成灾。
“裴子煜……裴子煜……”我喃喃着,抬起头,便看见那张我朝思暮想两年的脸,此刻,竟真的鲜活地出现在我面前。
我不由自主地伸手,想要摸摸看,是不是真的,是不是我在做梦。但我还没有触到他的脸,一只食指已适时地抵住我的额头,阻止我近身。
“是梁乐薇小姐对吧?我想你大概认错人了,我的名字叫晏亦非。晏、亦、非。看你的样子,不会连自己要采访的对象是谁都不知道,就贸贸然跑过来了吧……这样的话,我可是真的有点生气了噢。”
眼前的人唇角明明带着笑意,眼中却没有一丝波澜,像深不见底的寒潭。
我就那样呆呆地看着他,渐渐便怔住了——因为他微笑的弧度,和裴子煜一模一样。
喂,裴子煜,你相信吗?
这个世界上,竟然会有个和你一模一样的人——从身高到面貌,从声音到微笑。
我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