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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的温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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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
爱一个人,就不该迟疑、推诿、找尽借口;爱一个人,就该勇敢、担当、一往无前。
“裴大爷,我的浴巾忘记拿了,帮我拿一下!”
“自己出来拿。”
“大白天的,不要耍流氓好不好?”
“谁有空看你啊,我看球赛正忙着呢。”
这是我和裴子煜共同生活的第二个月。四月里,万物复苏的春天,小区的枯树纷纷吐出绿芽,世界的一切都是柔软的、崭新的。
“晚上吃什么?冰箱里好像没菜了,要出去买。”我一边擦头发,一边问他。
“过来坐。”他拍拍沙发,示意我坐过去。
“干什么?”
“帮你吹头发。”
吹风机嗡嗡作响,裴子煜轻轻地撩动着我的长发,在洗发水淡淡的香气中,我感到一阵令人晕眩的幸福,忍不住轻轻环抱住他的腰:“喂,裴子煜,其实我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们会这样坐在一起,你帮我吹头发,两个人讨论晚饭吃什么……”
“我也没想过有一天,我会给女人吹头发……”
“可明明是你主动的啊……”
“对啊,”裴子煜微笑着继续晃动手上的风机,“因为我觉得偶尔能体验一下新鲜的事物,大概也不错。”
“那我们晚上到底吃什么好啊?”我嘟着嘴,望向他。
他沉吟了片刻:“出去吃吧……正好有个人,我们需要一起去见她一面。”
走进包房的瞬间,我能感受到房间内气氛的微妙变化,但很快,那种微妙的感觉消失了。
因为林蓼蓝笑了。
在我们短暂的几次会面中,我从没有见她露出过这样的笑容,安静却明艳,像一支开得正好的莲,美得动魄惊心,却不会咄咄逼人。
这和过去对我向来敌视的她截然不同。
我有些怔忡,裴子煜替我把椅子拉好,我才反应过来,坐过去。
“好久不见。”她主动向我打招呼。
“……好久不见。”
她似乎被我拘谨的表情逗笑,转而看向裴子煜:“嗨,子煜,她虽然比过去成熟了许多,但本质上还是个小姑娘……”顿了顿又耸肩,淡淡道,“不过算了,你就是喜欢小姑娘。”
见她埋汰我,我反倒松了口气,因为这样的话,才像是林蓼蓝会说的。
而对于她的说法,裴子煜也只不过淡淡一笑,没有说话。
这种类似于鸿门宴的晚餐,我自然没什么胃口,吃得特别少,但我知道,我们之间的会面,却是必不可少的。想当年,裴子煜以逃避相亲的名义骗我去见她,如今我们决定重新开始,势必也少不了见她一面。
因为对于裴子煜来说,林蓼蓝是特别的。她贯穿他青春的始末,看他从没心没肺的小男生,长到成熟稳重的大男人。她等了他这么多年,为他做尽蠢事,但他最终却没能成为她的归宿,无论如何,他都觉得于心有愧,所以面对林蓼蓝,裴子煜总是格外坦诚。
“其实你们的事子煜上个月就告诉我了,不过我不在C市,也就一直没机会见面。祝福的话,实在太虚假,所以今生我都不会说……但你们其实知道的吧,”林蓼蓝意味深长地看了裴子煜一眼,再望向我,“这不是happy ending,绝不是。”
从饭店出来,我觉得有些冷。裴子煜脱下外套披在我身上:“你在这等我,我去取车。”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
你看,其实不必我时刻提醒自己,都总会有人来告诉我,这不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啊,真的不是。
裴子煜回来的时候,我正蹲在路边发呆。手指不自觉地抠着水泥地面,就连引擎声,也没能吸引我的注意。
他叫了我两声,见我无动于衷,只好熄了火,走过来,蹲下身,紧紧抱住我:“我们回家吧。”
我抬头看他,却不说话,过了很久很久,我说:“既然我陪你见了一个人,你也陪我去见一个人吧。”
从C市开回家有好几个小时车程,深夜的高速公路,四周一片黑暗,只有呼啸的风,不时拍打着车窗,。
一路上,我都显得过于清醒,但却一句话都不肯说,仿佛在跟自己较真。
也不知开了多久,途中经过休息站,裴子煜停车去买水,我坐在车里,将车窗放下一截,遥遥地望着他的背影,渐渐产生了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我知道,我也许并没有想象中英勇,我也会觉得害怕。
他回到车里的时候,我已经靠在座椅上假装睡着了。沉默实在是太煎熬,清醒的每一分钟都令我想要崩溃,我怕我突然哭出声。
就这样,临近午夜的时候,我们总算开到了朱珠的墓区。
这个时间上山的不是疯子就是傻子,我和裴子煜紧扣着双手,忽略掉殡仪馆值班人的诧异目光,一路疾步往上。
借着手机微弱的灯光,我们总算找到朱珠的墓碑。她去世那年种下的树已经齐腰,我轻轻擦拭她的照片,微笑道:“我来看你啦,朱珠,还有裴子煜噢。你看,我们终于在一起了,相信你现在要是在我身边,一定会拍着大腿夸我干得漂亮吧……我好想你啊,朱珠……”
说到这儿,我终于哽咽。
裴子煜伸手替我将眼泪擦干,沉默了片刻,凑在我耳边说:“她一定听到了,现在正在天上祝福我们呢。”
一句话,惹得我泪水更加泛滥。
这真是一个哀愁又幸福的夜晚啊,望着天边那弯莹黄的月,我靠在裴子煜的肩头,叹息着闭上眼睛。
接到乐迢迢的电话,我正和裴子煜在超市,为究竟买一条素色的毛巾还是花色的毛巾争得不可开交。
“猜拳吧!谁赢了谁说了算。”我跃跃欲试,突兀的手机铃声却将我出拳的动作打断。
“迢迢?”我惊喜万分。最近乐迢迢忙着重新装修Dawn,我们见面的次数少得可怜。而按照她一贯浮夸的品味,我怀疑若是Broccoli有机会重游旧地,一定再也认不出她当年的心血。
“欸,是我。”她脆生生地答道,听上去心情不错。
“怎么,装修结束了?”
“没有没有,这件事我最近交给别人负责啦,因为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什么事啊?”我问得漫不经心,却不想她的答案害我险些把手机摔在了地上。
“我要做妈妈啦!”
“什么?!”
“是啊,怀孕两个月了,上周查出来的,所以我要全面停止工作,专心做Dawn的新老板娘,和乐多多的妈妈。”
“……你等等!不要乱跑,等我,我马上过来找你!”
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乐迢迢的新家,迎接我的是满屋子的玩具,以及坐在沙发上大口吃着甜点的女人。
“你来啦?”乐迢迢笑眯眯地起身招呼我坐下,“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能够放心大胆地吃东西,不用在意长胖,因为本来就会长胖……这感觉真是棒极了!”
“迢迢……”我的额头渗出冷汗,组织了半天语言,也找不到恰当的话语,只能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她。
“怎么,你不信我的话?我没骗你,你等等我,我去给你找产检报告。”不一会儿,她便从房间里走出来,手里是一个文件袋,里面包括报告和B超图。
“快看,这个小豆豆就是乐多多啦,是不是好神奇?”乐迢迢将那张B超不由分说地塞在我手里,我一时没有动作,B超照片掉在地上。
我们都没有说话。
良久,我红着眼睛抬起头:“这件事许之行知道吗?”
“他为什么要知道?跟他又没关系。”乐迢迢将脸别开。
“你在发什么疯!这根本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就算是,你告诉你的父母了吗?他们同意吗?”我激动得牙齿都开始打颤。
乐迢迢这才缓缓伸手去捡那张B超照片:“他们还不知道,但你放心,总有一天他们会知道的。我都想好了,等多多大一点了,他们不能对他怎么样的时候,我再告诉他们,现在还不是时候。”
“乐迢迢,我再说一遍,你在发什么疯?!”
“我没有发疯啊,”乐迢迢轻轻摩挲着那张B超图,语调是前所未有的温柔,“我考虑了一周,才做出这个决定。乐薇,你不知道,我出道得很早,所以当别人还缠着父母撒娇的时候,我已经一个人搬进了公司的单身公寓,我不会做饭,就连最简单的泡面也会把锅烧干,听上去很夸张吧,但真就是这么回事。除了工作时派给我的助理,我总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逛街……我没有什么朋友,你和阿阮大概是我第一次交到的朋友,知道我为什么毅然决然地毁约吗?许之行只是一半的原因,另一半是因为,我舍不得这里的你和阿阮,尽管那时你或许还没把我当成朋友。但我真的很怕回去,那个城市很大,但也很空旷,我对着墙壁说话,都不会有一丁点回声。可能是我一直太寂寞了吧,所以当我喜欢上许之行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能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但他不爱我啊,所以当那种幸福感渐渐消退后,我又开始感到孤独,我赖在你们身边不走,但我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当乐多多作为意外降临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幸福感竟然多于恐惧,因为这一次,我终于不再是一个人了。”
那天晚上,我在裴子煜家楼下的长椅静坐了很久,才上楼。
我必须承认,乐迢迢的选择之所以震撼到了我,不仅是因为映照出我内心深处对孤独的恐惧,它更牵动了我更深层的忧虑。那一天或许还很遥远,但我却无法说服自己,对这种可能性视而不见。
是啊,我和裴子煜也许是无法结婚的,那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也可能不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
这是我期待过的未来吗?当然不。
从小几乎没有父爱的我,最大的期望,莫过于给我的孩子,一个快乐的、健全的家庭。
这是我从没有向裴子煜诉说过的愿望,因为我害怕一旦我将这真实的诉求说出口,我们便真的走到尽头。
或许林蓼蓝是对的,这并不是我们的happy ending,意识到这点,我忽然有些绝望。
明明还没有走到绝境,但即便睁着眼,我却已然看不清前路。
回到家,裴子煜竟然歪在沙发上睡着了,电视没有开,他手边,是看到一半的文件。
我轻手轻脚地回到卧室的浴室洗漱,就发现墙上挂着两条暂新的花色毛巾,是他下午特别嫌弃,说太娘娘腔,坚决不准我买的那款。
不光如此,洗手台上的杯子、牙刷都是成双成对的。还有梳子、唇膏,以及各式各样的瓶瓶罐罐,这一霎,我才惊觉,原来我已入侵他的生活这样多。
走出浴室,环视整个房间,从床单被套到抱枕,还有梳妆台,甚至地板上掉落的头发,每一个角落,都充满我们共同生活的痕迹。
然而此情此景越是甜蜜温馨,才越是令人觉得残忍。良久,我终于忍不住,蹲在地上低声呜咽起来。
裴子煜醒来走进房间时,我正蹲在哭得卖力。他困惑地看着我,眼中满是无奈:“发生什么了,你最近怎么总爱哭啊……”
我吸吸鼻子,拼命摇头:“没什么,我就是觉得高兴呗,看你买了我喜欢的那条毛巾。”
“噢,我是看它质量比另外那款好些,才勉为其难买下的。而且,买了你喜欢的毛巾不高兴吗?高兴就该笑,蠢货!来,给大爷我笑一个……得了,太丑,重来!……嗯,就是要像这样笑才对,笑得这么傻的,才是你啊。”
“你才傻呢……”我总算破涕而笑。
“对啊,我傻……”裴子煜蹲下身,亲了亲我哭泣的眼睛,“所以你不要哭了。你不是说过吗?我们要过好当下的每一天,明天还没有来,等明天真正来了,我们再想办法。”
夜里我和裴子煜并肩躺在床上,他看他的工作文件,我翻我的宠物杂志。
也许是受了乐迢迢那番话的影响,今天回来的路上,经过报刊亭,我忍不住买了一堆宠物杂志。如果不能拥有别的,那么一起养只宠物也是好的。不过我也没问过裴子煜到底喜不喜欢宠物,是更喜欢猫还是狗,我觉得得先探探他口风。
“裴大爷……”
“嗯?”
“你过去养过宠物吗?”
“宠物?”他疑惑地瞥了我一眼,似乎在努力回忆,“如果说小时候捡回去的那只小奶猫算的话,那就算养过吧。不过它只在我家住了一周,就被送人了。”
“为什么?”
“因为我妈不喜欢宠物,她天生对皮毛敏感,一靠近猫狗之类的动物,就会不停地打喷嚏。”
多么理所当然的答案,却令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一下降至冰点。
良久,裴子煜凑过来,讨好似的笑了:“怎么,你想养宠物?”
“嗯。”
“那你想养只猫还是养只狗?我都喜欢。”
这语气就像说男孩女孩都喜欢一样,我不禁黯然,却故作兴奋:“先养只狗,等以后有空,再养只猫吧。我已经想过啦,如果养狗的话,就叫它美元,猫呢,就叫它英镑,怎么样,听上去很酷吧?”
“以前看不出来,原来小朋友你视财如命啊。”裴子煜失笑。
“对啊对啊,怎么样,被骗了吧!其实我可贪财了,只是隐藏得深。”
“既然如此,就让你如愿以偿吧,明天我们就去宠物店,先给你提美元,至于英镑嘛,先看看你的表现,要是能把美元照顾好,就送你英镑!”
“什么……”原本以为他只是一时兴起陪我闲话家常,现在他这样说,我反倒不知所措。
“就这么决定了,关灯睡觉。”说话间,裴子煜已按灭台灯,房间顷刻陷入一片黑暗。
在这几乎能听见彼此心跳的静寂中,我仿佛听见裴子煜梦呓般的话语。
“我希望你幸福,比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幸福。”
许之行杀气腾腾地找到我时,我正抱着只有两个月大的美元,和裴子煜一起走出宠物店。
这只哈士奇有一双水汪汪会说话的大眼睛,店主说,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在我推门而入的一刻,我和这只小家伙刚好撞上彼此的视线。
在那一秒,我下定决心,要带它回家。
过去我没有养过宠物,在店主的帮助下恶补了最基本的饲养知识后,我隐约感受到一个生命的庄重与沉重。突然间,我有点敬佩乐迢迢,在短短的一周内,她竟然能下定决心做一个孩子的母亲,这需要怎样的勇气和魄力。
“梁乐薇!”
我错愕地回过头,就看见许之行正朝我走过来。
这是我第二次见许之行这么愤怒,上一次还是在裴子煜为我挡刀的时候,他看夏韵芷的表情,就和现在一模一样,恨不得把她杀了。而现在,既然他露出这个表情,大概是恨不得把最近拒接他电话的我给杀了。
我瑟缩了一下,下意识躲在了裴子煜身后。
“你怎么过来了?”裴子煜脸上挂着笑,向他打招呼。
“这件事你要问梁乐薇!”
我咬唇,自知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干脆勇敢地挺身而出:“这件事裴子煜不知情,有什么我们私下聊。”
怀中的美元呜咽了一声,我愣了愣,转头将它交给裴子煜:“你先带它回家吧,我和许大哥谈完,就回来找你们。”
那句“你们”令我心头一热,我情不自禁地抱了裴子煜一下,然后自觉地拉开了许之行的车门,坐进去:“走吧,许大哥,我们换个地方谈。”
“情况就是我说的这样,不是我故意瞒着你,是迢迢觉得没有告诉你的必要。”
“那你也不能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许大哥,你恐怕搞错了,”我义正辞严地直视他的眼睛,“我是站在迢迢那边的。也许在很多人看来,乐迢迢的决定很草率也很冒险,但我理解她。而且她既然这么决定了,我就会力挺她到底,这才是我对朋友的定义。所以在她面前,我是不会为你说任何话的,因为在这件事上,我始终觉得你很自私,非常自私,你知道吗?迢迢说她很孤独,我当然知道她的孤独不全是因为你,但却是你,让她觉得更加孤独。”
起身离开那家咖啡店,一路疾步下楼,直至回到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我才发现自己不仅口干舌燥,还双腿发颤。
我从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对许之行说这样的重话,但我又确实没法说服自己违背内心。因为我的世界就是这样,对即是对,错即是错。
爱一个人,就不该迟疑、推诿、找尽借口;爱一个人,就该勇敢、担当、一往无前。
否则情愿不要。
又是一年五月,初夏的气息在不知不觉中笼罩这座城市。
美元最近长胖了一点,也变懒了一点,每天没事就趴在客厅地板上打盹,不像一只狗,反倒如一只猫。裴子煜啧啧感叹宠物果然随主人,我一脚踹过去,果然换来一通非人的蹂躏。
“你简直丧心病狂!”我气哼哼地一口咬在他肩膀上。
他笑笑:“爱咬人这点,倒是主人随宠物。”说罢,无视我的抗议,继续吻过来。
Dawn重新开业那天,我与阿阮都送上花篮,去探望乐迢迢。乐迢迢怀孕的消息暂时没有对外公布,她本来就瘦,又是第一胎,穿件A字型的连衣裙,根本看不出来,只会觉得比过去稍微圆润些。
我和阿阮喝酒,她喝牛奶,说到许之行,她深深叹了口气:“每天都来找我,每天都被保安赶出去,也不知道会持续到什么时候。”
她如此坚决的神情令我心中一凛,大概这就是女人,又长情又绝情,又感性又狠心。
阿阮的脸色看上去很苍白,我猛地发现,她已经搬回家两个月有余。除了上班能见面,我们几乎没有机会相聚,因为我每次叫她外出,她都会歉意地摇头:“要去相亲。”
不仅是我,阿阮自己都没有料到,家里终于和她动了真格,这场持久战破天荒地持续了两个月,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就没有一个顺眼的?”
“有啊,我爸找来的都是青年才俊,一个比一个顺眼。”
“那为什么都不喜欢……”
“可能因为他们都不是池主编吧。”阿阮摊手坏笑。
“少来!”
“因为不会心动啊,”阿阮端起酒杯,轻轻摇晃,“再顺眼又怎么样?我呀,已经不会心动了。”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那个曾经让我悲痛欲绝的清晨,我们三个,在山顶各怀心事地看日出,我思念着裴子煜,乐迢迢偷偷为许之行的那个吻心动,而那时的阿阮,又想到了什么呢?
她没有说,我们便永远不会知道。
我和裴子煜平凡到近乎琐碎的幸福,结束在第三年的六月。在我等待他两年,与他重逢一年,共同生活了四个月后,我们小心翼翼维护的脆弱的平静终于被残忍地打碎。
我还记得那天是个周三,阿阮正式递交了辞职信。她说自己不冷不热的态度终于激怒了阮爸爸,他们因此大吵一架,摔了房间里几乎能摔的一切,她最后挨了一个耳光,阮爸爸下了最后通牒,让她辞职回家反省。
“他说得对,我的钱都是他给的,所以我没有资格跟他闹。”离开编辑部前,阿阮把桌子上的所有摆设,甚至她一直在用的Mac,一并送给了我,“这些年,我什么都不缺,所以一直没有梦想,每天都浑浑噩噩地生活,是你让我重新感受到生气,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每个人都跟我一样行尸走肉。所以你要加油啊,乐薇,为自己的梦想。我知道,其实你很喜欢这份工作。”
阿阮握了握我的手,她的手明明很冷,我却觉得好温暖。
这一年,阿阮在编辑部总是竭力低调,脾气又好,所以大家虽知道她的家世,却没有人因此讨厌她,听说她真的要走,带她的责任编辑几乎哽咽。
我思前想后,去Carol的办公室请了半天假,说要陪阿阮一起回我们住过的公寓做彻底的整理。
“我走的那天其实只带了一个行李箱,因为我总觉得,以后我们总有机会在那间房子里重聚,一起通宵聊天,看吓死人的恐怖片,吃好多好多没营养的垃圾食品,但现在看来,似乎没有这样的机会了。”我鼻子发酸。
阿阮听罢,沉默片刻,忽然没头没尾地对我说:“不要恨我。”
“嗯?”我不解。
“没什么,”她便笑了,拍拍我的肩,“我们回去收拾东西吧,从明天起,这套房子就要被我爸收回了。”
走进那间空置已有一些日子的公寓,往事如同空气里久积的灰尘,扑面而至。
我记起去年夏天初来C市,稀里糊涂地和阿阮一起搬到这里。最初的每个周末,我们都去会逛家居店,从锅碗瓢盆到各式各样的别致摆设,还有阳台上那些没多久就被我们养死了的花花草草,我们生涩却热情,变着法地想要营造出家的感觉。
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举世无双的好时光啊。而世间的好时光之所以宝贝,大概是因为它们有限。
阿阮将整柜的衣裙摊在床上,一件件整理,收拾到最后,竟抹了把眼泪,嘤嘤地呜咽起来。我站在门口,如鲠在喉,想要安慰她,却不知从何说起,只能默默回到房间,将书架上的书取下来,翻来覆去地数,一二三四五六七……数到一半便糊涂了,只能重来。
阿阮拖着两只硕大的行李箱走到门口时,我正蹲在阳台上摆弄那些已经死去的花草,心中满是酸楚。吱呀一声,门忽地开了,我身体一僵,便听见阿阮带着哭腔说:“那我先走啦,车在楼下等很久了。”
“嗯。”我不敢回头。
“有空给我打电话,我还是可以出门的。”
“嗯……”
“你千万记住我的话啊。”
“嗯……”我终于情不自禁泪流,“还有,阿阮,千万不要放弃啊。”
“好。”
但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让她不要放弃什么。
天快黑的时候,结束工作的裴子煜终于赶来接我,一起来的,还有美元。这是美元第一次来这里,一切对它来说是那么新奇。它个性又迟钝,不懂怕生,东转转西转转,最后停在我脚边,用小脑袋蹭了蹭我的腿。
我忍不住蹲下身,抚摸它软软的毛,它舒服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我抬起头,执拗地望着裴子煜:“答应我,你不会离开我……不论发生什么,都不会离开我。”
他走过来,像我摸美元似的,轻轻摸了摸我的头:“我答应你。”
我一动不动地缩在他的怀中。
这时的我并不知道,最后选择离开的那个人,竟然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