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确的错误 |
|
第八章 |
人生要做错多少次,才能做一次对的决定?
睁开眼,窗外是淡淡的蓝,像年少时我无数次坐在教室里眺望过的一样。但那时我还年轻,不懂爱情,更不懂何谓伤心。
下意识偏头,发现有人正坐在我旁边。他有着轮廓分明的侧脸,唇角微微抿着,正专注地看着手机屏幕。最经典的宝石游戏,我愣了愣,从来不知道池莫还有这样的爱好。我总以为他这样的人,手机里大约永远不会下载游戏APP。
掩饰好情绪,我微笑咧嘴,向他打招呼:“嗨,池……”话音未落,却猛烈地咳嗽起来,嗓子又干又痛。池莫放下手机,伸手摸摸我的额头,神情严肃,声音里却平白多出几分温柔:“过度饥饿引起的贫血,加上急性扁桃体炎,少说话。”
我只好缩回被子,默默点头。病房再度变得安静,环视四周,我逐渐意识到这是个豪华病房,沙发冰箱微波炉一应俱全……好贵,这是没出息的我的第一感觉,没想到池莫一眼看穿我的想法:“医疗费已经预付过了,我看那钱足够你在这里住个十天半月……不过不是我给的。”
我的头重新低下去。良久,才有勇气开口询问,但颤抖的声音却把自己出卖:“他现在……人呢?”
“回去了。”池莫没有看我,重新拿起手机,却迟迟没有点继续游戏的按钮。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我更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此刻我思维一片混乱,脑海中不停反刍的,是昨晚发生过的画面。
真令人丧气啊,那竟然不是一场梦,而最令我绝望的是,我甚至记得每一个细节。晏亦非,不,裴子煜的每个表情,如被一把刻刀深深烙印在我的记忆中,我每呼吸一次,就感觉眼泪随时可能掉下来。
“我明天回去。”池莫毫无征兆地站起来,“医生说你大概需要休息三天,这边我有朋友,他替我安排了人,大概等会儿就过来了,这几天会负责照顾你,休息好就回去吧。机票那个人也替你订好了,定在十天后,你可以随时改签。”
我没想过池莫会突然说这些话,有些发怔,好久才记起问:“那你呢?”
“下午的机票,”说话间,他已走到病房门口,挥挥手,“那我先走了。”
“谢谢。”万般情绪涌上心头,最后嘴笨的我竟然只挤出这几个字。
他似乎是背对着我笑了笑,利落地推门走出去:“我以为你至少会迟疑一下,又或者拜托我留下来陪你的。”
“我……”
望着紧闭的大门,我决定将那句永远不会说出口的对不起放在心底。
果然如池莫所言,中午便有人拎着两个硕大的保温桶来了。对方看上去四十来岁,面相随和又老实,跟我打过招呼,便开始熟练地替我摆碗筷。
除了炖粥与煲汤,还有十分精致的清淡小菜,一看就是精心准备的。她甚至周到地将筷子递给我,微笑道:“趁热吃。”
我没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多少有些不自在,讪讪地问她:“其实您可以不用过来照顾我的,你看我没有伤到手脚,可以去医院的食堂吃饭的……”
她看着我,眼中稍有些惊讶,更多的则是为难:“梁小姐,你这样我很难办的,这几天的费用我已经收过了,老板开的价格很好,我……”
“我知道了,”我无奈道。“那这样吧,至少你让我自己洗碗,不然你这么照顾我,我会感到不安的。”
“可是……”
“不要可是啦,”我笑着打断她,“我保证这件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夜晚重新降临时,护工终于离开了,房间又恢复到最初的安静,那种可怕的、令人不知何时会崩溃的安静。
白天医生检查后表示病情好转得很快,最多两天就可以出院了。对于这样的结果,护工看上去挺为我高兴的,但我其实心急如焚,因为这意味着我还要在这里耽误两天——我还必须再忍两天,才能把身体养好,这样才可以有足够的精力去那个男人面前,将这么久以来最想要问的话问出口。
不过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一次我终于不必担心失去他,因为我已经失去他。
裴子煜一定不知道,当他说出“结束”的时候,我是真的觉得痛不欲生,但也是真的觉得,解脱了。就像是绝症的病人得到最终宣判的诊断书,努力过、挣扎过、自欺欺人过,在最后在彻骨的绝望中,却得到了解脱。那些粉饰太平换取过的片刻温柔,终究如海市蜃景般,在太阳升起后烟消云散。
寂月皎皎,我独自躺在病床上,听着自己一下下用力的呼吸声,那些原本快要满溢的泪水,硬生生被我逼了回去。
两日后,回到C市的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去编辑部,向池莫递辞职信。
冥冥中,我似乎知道这天总会到来的。或许是从我拎着高跟鞋出现在池莫面前开始,又或者是从我一无所知地走进裴子煜的办公室开始,再或者是从我被裴子煜以起诉威胁答应他的无理协议开始……我明白池莫对我的一再包容,他明明可以把所有事情处理得更加冷酷利落,但他偏偏没有,在他的原则范围内,他对我所做的一切,可谓是极致。这大概也是我为什么不能再继续待在编辑部最重要的原因。
把辞职信放在池莫办公桌上,我心跳如雷。
“这是什么?”他挑眉,用一根手指轻轻拨了拨雪白的信封,明知故问。
“我的辞职信。”事到如今,我已经可以做到简单直接。
“理由?”
“我不适合这份工作。”
“你也知道这个理由非常牵强吧?”
我沉默。池莫也保持沉默,良久,他伸手将那封辞职信推至我的面前:“不论你真正要辞职的理由是什么,我都无法批准。”
“为什么?”我固执地看着他。
“不要误会了,不是我不想批,而是我没有这个资格。”池莫微微一笑,拉开抽屉,从其中抽出另一只和我同样的信封,“还没来得及告诉你们,今天我正式辞职了,所以你的辞职信,我无法受理。顺便一说,其实我批给你的病假还有两天才到期,你可以趁这两天思考一下,是真的不适合这份工作,还是意气用事。我最后一次以上司的身份给你个建议,希望今后你在工作上遇事不要冲动,谨慎做决定。我这样的答复,你是否还满意?”
我被他一连串流利的说法惊呆了,我从没有想过,池莫可能会离开这个团队,明明他才是《Glamorous》的灵魂。但我也知道自己的身份,我是没有资格过问他离开的理由的。所以我沉默了很久只低声答道:“我知道了,谢谢主编。”
池莫仍然坐在那里没动,视线却转移到面前的电脑屏幕:“知道了就先回去吧。”
从编辑部出来,我接到乐迢迢的电话。
这几天滞留厦门,她和阿阮唱双簧似的电话是我唯一的慰藉与乐趣。常常是乐迢迢抱怨过阿阮,阿阮就来投诉乐迢迢。比如昨晚阿阮就头疼地表示,乐迢迢最近在学做饭,说什么要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男人的胃,于是她一鼓作气烧坏了两口锅。
“锅子事小,”阿阮痛苦地表示,“但我好怕有天被她炸死在这个房间里啊!”
我能够脑补出此刻阿阮绝望的表情,就好像我能想象出乐迢迢打了鸡血的兴奋模样。但在异乡的我,却由衷地感谢这类似于闹剧的温情。我明白,人生中这样能够无拘无束彼此抱怨又彼此相依的好时光,总是过一天少一天。
“这个时间你不是该到了?怎么还不滚回来啊!女王大人我做了好吃的糖醋排骨,正愁没人来试菜呢!”乐迢迢在电话那头咆哮。
我自然知道“好吃”两个字是她意淫的,但为了维护她的尊严,我没有拆穿她,只是诚恳地向她道歉:“今天我先不回家了。”
“啊,怎么?”那头的声音忽然顿住了,良久,从不会安慰人的乐迢迢,以一种极为别扭又生硬的语气对我说:“我知道你很爱他了,但是、但是你别想不开,真的,别想不开……”
乐迢迢安慰人的水平还不如六年级的小学生,但我却由衷地感动,因为知道她比谁都真心。
“我没有想不开,我只是想回家看看。”
“看妈妈?”
“嗯。”
“好好好,你快去!”
但其实我对乐迢迢撒了谎,当然也不算完全撒谎,我确实是要回家的,只不过在那之前,我还想去一个地方。
说起来,我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那个地方了,自从在C市重遇裴子煜后,我最常出现的地方,是他以晏亦非的名义购置的新家。我在那里如同田螺姑娘般,默默地接受他三不五时的刁难,就因为贪恋他身边那个位置。只要我仍徘徊在他附近,便仿佛什么样的欺辱都没有关系。
可那样的日子,如今想起来,却又似乎离得很远很远了。因为他以一种残忍到决绝的方式,向我说了再见。
那天在厦门的医院,尽管我没有开口问池莫,但他手上不甚明显的伤痕已经印证了我的猜测,我最后听到的拳头声与呼叫声,果然不是幻觉,只可惜叫我的那个人不是裴子煜,而是池莫。
多么令人沮丧的事实啊,而我只能装聋作哑,不闻不问。
走到裴子煜家小区门口的门卫室,那个保安看见是我,露出一脸苦相:“我说小妹妹,你都多久没来了,我以为你去谈恋爱了,怎么,又失恋了?”
见我不说话,他又讪讪地干笑了两声:“你是不是想进去?”
我拼命地点头。
“那……”他虽然按下按钮,声音却犹豫,“还是老规矩啊,不准待久了。还有,你们小姑娘失恋了再谈恋爱就好了,别总……”
保安的谆谆教诲还没讲完,我已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一瞬间,我整个人几乎站立不稳定。
“裴子煜!”
撇下受惊的保安,我拼命朝他的背影冲过去,生怕晚一秒钟,就会错过。
好在他没有加快脚步,也没有闪躲,他甚至回过头,居高临下地睥睨我,脸上写满漠然,如那个缀满烟花的冷夜。
终于打回原形的我,再也不用蹩脚地演戏,于是我嘲讽地笑了:“裴子煜,我有事问你。”
他不语,似乎在等我说下去。
“那时候所有人都告诉我你死了……你说,你为什么要装死,还一装两年?你真的打算永远装下去吗!”
按捺已久的话说口,那一刻,我难过得不自觉落泪,却恍惚听见了一颗心落地的声音。只可惜那颗心很快便碎得四分五裂——因为我终于等来的答案,恰好是我最无法接受最不能面对的那个。
“因为我啊,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但明明是你用那种不入流的手段把我留在身边的!”我重重地喘着气,死死盯着他,仍不死心。
“那是因为你当时的表情太精彩,我实在克制不住,想逗逗你而已。没想到你太入戏,就只能到此为止了。”
“裴子煜,你王八蛋!”我已是颤音。
“嗯,我王八蛋,”裴子煜平静地重复道,“所以以后你要学乖点,避开我这样的王八蛋,安分做个陌生人。”说完这句,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我这才发现全身早没了力气,只能怔怔地蹲在原地,嚎啕大哭出来。
明明是求仁得仁,为什么得到答案的我反而觉得更加窒息?
临近午夜,我才意识到自己还在大街上游荡。
隆冬的街头行人本就稀少,我四下张望,树影萧条,风呼呼一吹,心中的惨淡感觉更甚。
怎么办,现在回家吗?我自嘲地摇头,这副鬼样子吓坏我妈怎么办。那回C市?也不合适,更何况现在动车停了。
正纠结着,我的肚子不合时宜地咕咕叫了起来。想起昨天医生的叮嘱,我决定不管今晚去哪里,先吃点东西再说。
好不容易拦了辆出租车,跟司机说去最近的夜市。现在也只有这样充满人间烟火气的地方,才能让我感受到一点点温暖。
叫了一份小炒一碗面,我找了张桌子开始等。
白炽灯的光线照在油腻腻的桌面,我呆滞地抽出一张纸巾,开始用力擦。一次又一次,徒劳又反复地动作,心中的悲恸却跟这陈年油污一样,怎么都无法拭去分毫。
鼻子又酸了,我拿这样的自己毫无办法,自暴自弃地丢掉纸巾,便听见邻桌突然爆发出一阵肆无忌惮的打闹声。视线不由自主转过去,是一群十来岁的男生女生,装扮夸张,除了其中一个留着黑发,其余的都染了夸张的颜色。不过这个时间还能出现在这里的学生,本来也不会是品学兼优的那一类。
我无心关注他们,准备将脸转过来,目光无意中扫过那个黑发女生的脸。只一眼,我惊叫出声:“朱珠!”
也许是这样的夜晚令人恍惚,也许是此刻的心情太过沉重,但在那一瞬间,我真的看见朝思暮想的朱珠。
一模一样的眼睛,甚至笑起来嘴角的弧度,我花了好几分钟才冷静下来,清清嗓子向对方道歉:“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但她却笑得更明媚:“梁姐姐,是我呀。”
我一个激灵,更加不可置信:“你……是朱玥?”
“是呀,”她保持着刚才那种和朱珠一样的笑容,却顺手拿过桌子上的劣质香烟,故作腔调地点了一支,再凑在旁边一个染着黄发的男生脸上亲了一口,“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真巧。”
和朱玥一同离开时,我多少有些不自在,因为震惊。但她看上去却很放松,非但一蹦一跳地走在我前面,还不时回头冲我笑。她笑起来尤其像朱珠,我不由倒抽一口冷气。
当初我只不过觉得她们有几分相似,现在想来,世界上最了解朱珠的仍是她的父母,最爱她亦然。但这份爱,却未免太过沉重,甚至已成为枷锁。
“朱玥……”我叫住她。
“怎么,梁姐姐?”
“那些人……”
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更好,没想到朱玥却很爽快:“是我朋友。”
我忽然觉得头疼。作为一个不擅长说教,也不喜欢充当人生导师的人,现在我却必须扮演这样的角色:“你是偷溜出来的吧?早点回家。还有,尽量结交些别的朋友,这些朋友……”我顿了顿,“最好不要交。”
“梁姐姐,你知不知道,现在的你很像爸爸?”她听罢托腮,笑眯眯地说。
我点点头:“我知道。”
但我自私。因为自私,所以我不希望她有一丝可能,走到当初朱珠那样的局面。没错,我敬佩朱珠的勇气,也永远深爱她,但我却也不止一次想过,如果这一生,她没有遇见高寒,多么好。就算她因此不会认识我,也没有关系,因为我只希望她长命百岁。
即便她会成为生活中最按部就班、最无趣的那种人,只要她平安,统统没有关系。
“梁姐姐,你在想什么?还是你这样说,是因为在我身上看到了朱珠姐姐的影子?所以你不希望我变成她那样……”朱玥轻轻开口,脸上是温柔得近乎虚假的微笑,“放心吧,我不会变成她的……因为啊,我没有她那么笨。”
回到C市好几天,我仍无法忘记朱玥当天晚上的话。只要想到当时她的的表情,我便不由自主地浑身起鸡皮疙瘩。
她让我害怕。这个只有数面之缘的小姑娘,有着不符合她外表与年纪的思维与情感,我无法看透。我只能默默祈祷,她除了拥有和朱珠相似的外貌,还拥有和她一样的善良。
周末,在乐迢迢的威逼利诱下,我和阿阮陪她去选新家需要的家具。这是池莫辞职后,我们三个人首次一起外出。犹记得池莫走的那天,编辑部的女同事哭倒一片,阿阮一边抽纸巾,一边数落我:“就你最没良心,都不哭,明明池主编一直对你很好。”
我尴尬地笑笑,抬头正对上池莫的目光,他也笑了,背影潇洒而利落。
望着那扇重新合上的玻璃门,我心中充满感激,要不是他劝阻,或许我已经一意孤行地辞职了。他是对的,在工作上,我不该意气用事。
“在想什么?”乐迢迢一巴掌拍在我屁股上,一脸坏笑。
“想晚上怎么庆祝替你庆祝毁约,”我白她一眼,“可你是真的想好了,要为许之行那个扑克脸放弃现在的经纪公司?”
“恒一是很好没错啦,Cindy待我也不薄,不过我也二十四了,该谈场恋爱啦!”
“还好意思说自己二十四了,”阿阮慢悠悠地将注意力从其中一顶落地灯上转移过来,“你现在的脑残行为比小学生还不如呢。”
“那有什么办法,”乐迢迢嘿嘿笑,“我就是喜欢他呗,天雷勾地火懂不懂?我一定要拿下他!反正世界上的传奇都属于疯子!”
“你对自己的认知倒是出奇准确。”我无力,指了指旁边一套红色布艺沙发,“这个不错,适合浮夸的你!”
定好家具从家俬广场出来,恰好是饭点,阿阮因为是今天家庭日先走一步,乐迢迢吊着我的胳膊撒娇:“我们吃完饭去喝酒好不好?”
“好你个大头鬼!”我恨不得揍她,“上次的事还没长记性,又想喝?”
“哎,你别骂我……”乐迢迢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我心情不好呗。”
“我看你洒脱到连工作都不要了,不是挺斗志昂扬?”
“其实我也怕啊。”她陡然抬起头,这句话的末尾是哭音。
女明星的情绪真是跌宕起伏,一边吃日料,我一边在心中啧啧感叹。眼前这个正大快朵颐的女人真的是刚才那个泪眼朦胧的可怜虫吗?我越想越怀疑,一把夺下她手里的梅子饭团:“老实说,刚才你做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是为了骗我答应陪你喝酒吧。”
“才没有,”乐迢迢扬起下巴,又露出那种惹人爱怜的表情,“我是真的很怕许之行怎么都不肯搭理我。”
一听她提到许之行的名字我就头疼:“你这个追法,哪个男人敢搭理你啊?”
“可我没有谈过恋爱啊……”乐迢迢嘟囔着嘴,似有万分委屈,“我不知道怎么追求别人,而且他一开始好像就很讨厌我。我承认我那天表现得是挺惹人烦的,可是我会改呀,我真的会改。”
那一刻,我真的很想对乐迢迢说,不是你是否讨人喜欢的问题,而是那个人心里住了另一个人。这个世界上只有他知道,他想不想放那个人走出去,想不想放自己走出去。
过去我总以为,他对斯彤最多的,不是深情,而是执念。
可现在的我终于明白,没有人有资格去断定别人的感情,深情或执念,只要他万死不辞,哪轮得到旁人置喙。
思及此,我有点心疼乐迢迢:“那你就坚持,等坚持到哪天觉得痛了,不想坚持了,就干净利落地放手。我知道你可以做到的,毕竟你是乐迢迢呀。”
“嗯,一定。”乐迢迢垂下眼,在一室柔和的灯光下,那样的侧影,温柔得令人心碎。
我们最终还是去了Dawn,但进去之前,我已和乐迢迢约法三章。第一,必须低调,不许惹事;第二,只许点一杯酒;第三,喝酒之后不准给许之行打电话。
本来我们说得好好的,结果一推开酒吧大门,我和乐迢迢同时方寸大乱。
不远处的卡座,裴子煜和许之行赫然其间,他们面前的桌上是刚开瓶的红酒,这夜晚,刚刚开始。
如果我没有记错,这是我们彻底撕破假面后,第一次遇见。我干干地笑了两声,不知道如何自处。
他们自然也看见了我们,不过裴子煜不论是演技和心态都比我好太多,所以才可以做到视若无睹,淡然自若。倒是许之行的表情略显生硬,也不知是因为我,还是乐迢迢。
“迢迢,我们走……”慌乱中,我想要抓住乐迢迢手。但没想到这个女人,天生有一股狠劲,竟先一步打断我:“我们过去!”
怎么可能?!我的眼前一黑。
就这样,我和乐迢迢互不相让,彼此僵持,直到许久不见的Broccoli发现了我们,朝这边走过来。
“你想走?”她看看我。
“你想留?”她又看看乐迢迢。
我们同时点头。Broccoli被逗笑:“那你走她留不就好了?”
多么简单的解决方案,但此刻魔怔的我与乐迢迢,却都没想到。茅塞顿开般,我松开了手。
“我走了,你……加油!”匆匆丢下这句,我推门快步而去,狼狈得连“谢谢”都不敢回头向Broccoli说。因为裴子煜曾亲口对我说,他不想见到我了。所以我一定要知情识趣,比如此刻,就算在离他这么近的地方,也应该以最快的速度消失,以免他更加厌烦。
“姐姐你为什么哭呀?”一个稚嫩的声音将我的思绪打断,我这才回神,发现自己竟身在不知开往哪里的公交车上。
我为什么哭,我摸摸自己脸,低头冲她微笑:“因为姐姐的心很痛呀。”
“心很痛是什么感觉?”偷瞥一眼身旁打盹的爸爸,小女孩顽皮地向我眨眼睛。
“就是明明很想念很想念一个人,却不可以再见他的感觉。”
周一,Carol把我叫去她的新办公室分配工作。
池莫离开后,新主编的位置暂时由副主编顶上,Carol也顺势坐上了代理副主编的位置。某种意义上的升职加薪,Carol却没有表现得特别高兴,因此办公室的同事纷纷八卦,说Carol暗恋池莫已久,这次池莫突然辞职,Carol算是正式失恋了。
“这个采访由你去做,”Carol翻着新一期的选题报告,“一直以来池主编都把重要的采访交给你做,希望他走了,你依然能胜任。”
“好,我知道了。”
从Carol的办公室出来,阿阮第一时间把我拉到旁边:“铁娘子今天有没有为难你?”
我忙着翻看受访对象的资料,有点迷茫:“没有,怎么了?”
“从早上开始,已经有三个同事被叫去她办公室臭骂啦,说池主编走了大家也不能松散,要把《Glamorous》发扬光大!”
“她还真是干劲十足。”我吐舌头。
“什么呀,”阿阮坏笑,“她这是移情,池主编走了,她就只能将《Glamorous》当成代替品投入感情了。”
我对Carol的感情世界没多大兴趣,收拾好采访需要用的东西,跟阿阮道别,便匆匆离开了办公室。
这次要采访是今年刚拿过鲁班奖的新锐建筑师,之所以会成为《Glamorous》的目标,是因为他在欧洲留学时期,曾做过一段时间的平面模特。建筑与时尚,这样听上去完全无关的词放在一起,反倒充满了费洛蒙的诱惑。
约定采访的地点是市区内一家闹中取静的私人会所,据说有建筑师本人的股份,所以室内设计也由他亲自操刀。后现代的设计风格我看不明白,倒是侍者送上来的红莓软饮酸酸甜甜的味道极佳。对方性格又远比我想象中随和,几乎有问必答,采访任务很容易便完成,最后照例八卦地问及是否会重回时尚界,他笑笑,卖关子道:“最近才接下恺川的设计工作,大概没有时间,当然如果有生之年能拿下金块奖,就算是拍大尺度照片庆祝也没关系。”
本是一句玩笑,我的笔尖却重重划破了记事本的纸页:“……恺川?”
“是的,他们老板刚好是这里的熟客,偶尔会过来谈生意,一来二去我也就接下了他的邀约为他们做设计。喏,说来也巧,今天正好他在,如果我没有记错,你们杂志这个栏目的第一期,采访的就是晏先生吧?”
这个世界时常就是这样讽刺,曾经心心念念满世界遍寻不到的,如今小心翼翼地想要避开,却偏偏躲不掉。
不等我开口,热情的建筑师已走过去向裴子煜打招呼:“晏总。”
裴子煜一愣,很快朝他礼貌地微笑回礼,他们交谈了几句后,果不其然,裴子煜的目光向我这边投过来。我慌忙低头,装模作样地写写画画,等回过神,半张纸上都是莫名其妙的涂鸦。
走吧走吧。我沮丧地开始收记事本,顺便叫来侍应生,想让他帮我向建筑师道歉,说编辑部有急事先走一步。可没想到我慌慌忙忙逃至电梯口,电梯门刚开,我便与准备出来的男人撞了个满怀。
“对不起,对不起!”我满心歉意,连声道。
没想到那人却笑了:“哎哟,这不是晏总的生活秘书嘛?”
一句话令我如遭雷劈,我震惊地抬起头,就看见许久不见的啤酒肚正一脸猥琐地上下打量我:“听说上次你还陪他去厦门了,啧啧,就算他极力遮掩,船上发生的事我也早有耳闻……怎么,你现在是被甩了,所以玩跟踪?”
“我没有!我是来这里采访的!”
“是么?”他耸肩,阴阳怪气地笑道,“采访谁?说来听听。我怎么不知道今天这里还有采访呢。”
简直无赖!但我无心跟他纠缠,侧身想要绕过他进电梯,却不想他不依不饶,甚至大胆拽住我的手:“等等嘛,晏总不要你了,我不介意……”
话未说完,一股熟悉的力量已将他的手打开。
“我们的事改天再聊,既然她都跟踪到这来了,我也该给她个说法,你说是不?”裴子煜一边冲啤酒肚微笑,一边不由分说地将我推进电梯。
死寂般的沉默,只有他的捷豹正以超过120公里的时速在街上疾驰。我紧紧攥住自己汗湿的手心:“我真的不是跟踪你来的。”
“我知道。”说罢,裴子煜一个急刹,车猛地停了下来。
惯性令我上半身不由自主地往前冲,我被颠簸得头昏眼花,急得尖叫:“你疯……”
接下来的话却被他的吻死死堵住。
一吻结束,他推开我,重新在驾驶座上坐好。车内又恢复到起初的死寂,仿佛我们之间除了沉默,再无其他事可做。
良久,他伸手替我解开安全带,冷冷地吩咐我:“下车!”
我仍然沉浸在刚才的震撼中,半天没有反应,最后是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将我拉回现实。我以为是编辑部打来叫我回去,但急急忙忙翻出手机,发现是池莫。
“下车!”这一次,裴子煜几乎是厉声在命令。
我愣了一下,觉得可笑至极。上一分钟明明还在吻我,下一分钟便赶我走,翻脸也不带这样的。终于,裴子煜的脾气上来了,他打开车门下车,将我拎小鸡似的拎到了街边。
我固执地望着他,等待他刻薄的言语,但这次他却一个字都吝啬,直接回到驾驶座,一踩油门,绝尘而去。等我意识到,我才发现自己手里除了手机,别的东西都落在了他的车上。
池莫来的时候,我正坐在路边的花坛上发呆。见到他,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麻烦你了。”
“没关系,本来今天我就找你有事。”
“什么事?”我茫茫然。
“贿赂你啊,”池莫笑得挺灿烂,“下个月你采访我,还要麻烦你把我写得帅一点了。”
接到许之行电话时,我正在厨房煲汤。他言简意赅,很快就挂断电话,而我原本还拿着的捞浮沫的汤匙,则直接掉在了地上。
阿阮听见响声,过来看我,我慌慌张张地蹲下身去捡汤匙,却好几次都没抓起来。
“你到底怎么了?”阿阮被我的样子吓坏了,声音有些发抖。
“没什么,”我终于摸到了汤匙,将它放在料理台,抹了把脸上蔓延的眼泪,“阿阮,能把你的车借我用一下吗?我有急事。”
我讨厌医院。
从朱珠去世开始,到裴子煜出事后,这大概是我最厌恶的地方。我尤其厌恶医院的安静,因为那是和死亡最接近的声音。
匆匆把车停好,我跌跌撞撞地往住院部走,还没走到门口,许之行已经一把拽住我:“不是告诉你不准来了么?”
“你觉得你这么说我就会听吗?!”大概是急红了眼,我第一次用这样的语气对许之行说话。
短暂的沉默后,许之行始终没有松开手:“听我的,别上去。”
“为什么!”我不可置信地瞪着他,“你骗我一次他死了还不够,还想要骗我第二次?”
“他没事,只是新伤牵动旧伤口,医生说需要静养,你就不要去打扰他了。”
“好,既然你不想我来,为什么要告诉我?”我气得浑身发抖。
“因为他这次出事也是因为你!要不是赶着回去给你送东西,看见你上了别的男人的车,他也不会因此晃神,把油门踩成了刹车。我拜托你们都听听我的劝,好好过现在的生活不好吗?非要反反复复地去招惹对方,是要把彼此逼到绝境才愿意罢手?既然如此,有些话我原本不想说的,他也逼我发誓不说,但现在看他变成这个鬼样子,你就别怪我自私了。你一天不知道真相,你就会一天舍不得放手,也永远会埋怨现在这个反复无常的他。所以我会告诉你,出事那天之后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他又是如何费尽心机保护你的。如果听完后,你还是固执地要继续和他纠缠,没问题,我再也不会插手你们的事情,你看怎样?”
“好。”我用力擦掉了眼泪,抬起头对许之行说,“一言为定。”
推开裴子煜病房,一阵花香扑面而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裴子煜被我发出的声音惊动,慢慢转过了头。发现是我,他似乎有些惊讶,但很快恢复了平静:“你来了。”
“嗯,我来啦。”
慢慢靠过去,替他将靠着的枕头调了调位置,我厚着脸皮握住他的手:“我发现,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好像总在受伤欸。”说罢,趁他没有反抗,又赶紧摸了摸他因为受伤变得清瘦的脸。
如此光明正大地吃他豆腐,看准的就是他正在打点滴,可没想到这个人,就算打点滴都不安分,即便是用左手,也要不甘示弱地还击,狠狠地捏了我的脸一下,瞪了我一眼。
我忍不住笑了:“你知不知道,后来我又去了那家疗养院,那些护工姐姐呀,患者呀,都够八卦的,每个人都在跟我说你的事,说得绘声绘色,听得我又吃醋又担心,怎么男的女的都喜欢你啊。情敌这么多,日子还怎么过呀。不过呢,现在我不担心,因为我决定放弃你了。我决定放弃你了,不论你是裴子煜,还是晏亦非。”
我轻轻低下头,吻了吻他的额头:“从明天开始,我们就是陌生人了。你要好好养伤,长命百岁,多多赚钱,做个厉害的商人。这样我吹嘘起我的前男友,也比较有面子,你说是不是?”
说罢这句,我终于忍不住眼底泛滥的泪意,将脸别开去,起身道:“好了,我要走了。”
可那只左手,却极尽顽固地抓住我的手,不肯放。
“你放开。”我感觉自己哭出来了。
“不。”他执拗得像只小狮子。
我深吸一口气,埋下头,对准他的手背,狠狠一口,他果然吃痛地哼了一声,下意识松开了手。我趁他不备,拼命跑出了病房,用许之行给的钥匙将门反锁了起来。
人生要做错多少次,才能做一次对的决定?
抽噎着走在走廊上的时候,我真的以为,这一次即使再痛,我也为我们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可我不知道的是,我这个自以为正确的选择,会害他再次陷入险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