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讨论中有一点始终很明确:专业化、规范化、培训和思想灌输并非独立的设计参数。实际上我们描述了两种根本不同的职位。一种是非技术性职位:由于工作的高度合理化,所以需要水平和垂直维度上的全面专业化,经常会经由直接的行为规范化来加以协调和控制。另一种是专业职位:由于工作很复杂,难以垂直专业化,组织的技术结构也很难将其规范化。但是这种职位是水平专业化的,专业人士是特定领域内的专家,他们大多会通过各种培训课程,将工作技能标准化,从而实现协调。(当然,还有很多并不依靠规范化和培训实现协调的工作。)
这说明 规范化和培训基本上可以相互替代 。组织可以根据工作本身的情况,通过自己的程序和规则直接控制工作,或者雇用受过相应培训的专业人士来实现对工作的间接控制。这并不是说规范化和培训无法共存共进;医院依靠专业培训来协调大多数的操作工作,但各家医院也有自己的规矩。从总体上来看,大多数职位一般会偏重其中一种协调机制,而不是同等倚重。
对于规范化的方式,很明显,工作的控制权是掌握在工作标准的设计者(特别是组织的分析者)手里的。但培训就不那么好说了。表面上来看,专业人士似乎能控制自己的工作。可尽管专业人士有相当大的自由度,看上去也像是在独立工作,但这和背熟了台词的演员差不多,都是长年训练的结果。因此,有些进行培训和设定专业标准的组织也会掌握着一部分控制权,如大学和专业协会等。
组织之思
专业组织对员工及其工作方法的选择和控制权,大部分交给了外部的机构,由后者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认证,并制定员工日后执行工作时采用的标准。控制权和忠诚度是相辅相成的,是以专业人士大多更认同自己的专业,而非他们效力的组织。
韦伯在定义官僚时也曾经提到培训:“办公室管理大多需要彻底和专业的培训。”“只有具备某些规定资质的人员才能获得聘用。”但是我们刚刚又看到,培训和规范化(韦伯定义的核心是落在规范化上)在某种程度上是互相排斥的。为什么官僚制既可以是集权化的,也可以是分权化的,我们可以用它来做解释吗?或许,在操作工作是非技术性的组织中,日常工作交由技术结构加以控制,故此组织结构集权化;而在从事专业工作的组织中,对工作的控制权掌握在操作者及组织以外的专业协会手里。
这里我们还没办法很好地回答这个问题。但根据我们的定义,可以看出: 专业主义(Professionalism)和官僚制能够在同一组织结构中并存不悖。 请记住,我们判断一个组织是否为官僚制的标准是:“行为是否事先决定,是否可以预测,是否标准化。”这里,我们对标准化的具体方式并未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