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们做了尽职调查,走访了杰米·亨德森,也就是一起列出“一次就够”名单的第三名女子。她确认了玛戈对那天晚上的描述,以及丹妮尔·斯凯勒列出的那部分名单。他们之后确定并走访了所有斯凯勒议论过的男人,包括臭嘴鲍勃。但是博斯和希恩将普雷斯顿·博德斯留到了最后,因为直觉告诉他们,他会从相关人员变为犯罪嫌疑人。在被拒绝后回到女子公寓门前,敲门并要求发生性关系,这样的行为让两名警探想到了常见于性犯罪者的精神错乱。
走访阿曼达·玛戈一周后,警探们在博德斯位于谢尔曼奥克斯的公寓门前蹲守监视着,等他出门。他们希望在远离他公寓的地方接触他,以便在询问中看看他能够透露什么,可以作为搜查他家的可信理由。他们不想敲门后给他机会藏匿或销毁犯罪证据。
同时他们也是在凭直觉行事。在丹妮尔·斯凯勒的母亲和朋友的帮助下,他们整理了她的公寓,发现只有一件私人物品失踪。那是一个蓝色的海马吊坠,挂在用编织绳做成的项链上。这是她母亲在她离开家前往加利福尼亚的那天送给她的。丹妮尔此前就读的高中以海马作为吉祥物,吊坠可以提醒她记住自己出身的那个好莱坞,她的母亲不希望她忘记那个地方。母亲将吊坠挂在了一条自己编结的项链上,尽管看起来并不值钱,但据说这首饰一直都是这位年轻女子引以为傲的财富。
虽然对斯凯勒的公寓先后开展了三次搜查,博斯和希恩并没有找到海马吊坠或者项链。他们确定斯凯勒没有弄丢,因为在她死前几周拍的大头照中,很明显,她还戴着海马吊坠。警探们认为,编织绳项链可能就是导致斯凯勒窒息而死的凶器。这一信息他们一直瞒着丹妮尔的母亲,直到后来审判时她才知道。
他们还认为凶手在谋杀后拿走了项链和吊坠作为纪念。如果能够在嫌疑人的所有物中发现这两样东西,细绳上残留的任何血迹都可以用来和丹妮尔的进行对比,并成为一份宝贵的证据。
监视那天早上的晚些时候,博德斯从公寓里出来后上了韦斯珀路,朝南走了一个街区,来到文图拉大道。博斯和希恩让他在前面走了一段距离,然后才徒步跟上。博德斯先是进了塞德罗斯和文图拉交叉口处的淘儿唱片店,在录像制品区浏览了半个多小时。警探们观察着他,讨论着是否应该走过去要求进行询问,但最终还是决定退回来,等他回公寓时在路上拦截他。
离开音像店后,博德斯往回走,穿过文图拉,走进了一家名为“乐咖啡”的餐馆。他自己一个人在柜台边吃了午餐,其间还和柜台服务员友好地闲聊。博斯此前曾来过乐咖啡几次,因为餐馆上面是一家叫作“楼上房”的爵士乐俱乐部。俱乐部很晚才会打烊,里面有世界级的表演者。几个月前他还在这里看过休斯敦·珀森和罗恩·卡特的演出。
吃完午饭,博德斯在柜台留下二十美元,转身向外走去。博斯和希恩迅速来到有三个台面的柜台前,博斯把柜台服务员叫到其中一边,询问有什么波旁威士忌酒,而希恩则来到另一边,将博德斯喝过的空啤酒杯放进了纸袋里。随后希恩走了出去,在人行道上等着博斯。博斯和他会合后,起初发现博德斯已经没了踪影,但他们搜查了一家药店,在两位顾客结完账后发现了他,看到他正在里面提着塑料提篮购物。
博德斯在药店买了一盒避孕套和其他化妆品,然后开始返回公寓。在他打开防盗门时,博斯和希恩从不同方向靠了上去。他们计划让他同意接受问询。根据调查,斯凯勒的行为暗示了他的自恋人格,这种人格的两个典型特征就是自负和优越感。警探们利用这一点,向博德斯表明了身份,说他们需要他帮忙破解丹妮尔·斯凯勒谋杀案。
希恩说他们正在调查各种细小的可能性,因为博德斯曾和她约会过,所以希望他能够帮忙了解她的性格和生活方式。在后续的审判中,辩方律师提出博德斯同意跟他们去做问询这一事实可以证明博德斯是无辜的,因为这世上没有哪个有罪之人会愿意回答警察就他们犯下的罪行所提出的问题。
但是博斯和希恩对博德斯行为的解读则恰恰相反。博德斯会认为,跟警探们去做问询可以知道他们已经掌握了什么,然后击败他们。就像对实际上已经被自己杀害并掩埋的失踪人员,凶手常常会自愿加入搜寻队伍一样,这两种心理很相似。凶手需要接触调查,了解进展,与此同时,躲藏在明处也会给他们带来心理上的满足。
他们驾车将博德斯带到了附近的凡奈斯警察局,此前已经和那里的探长预定了一间审讯室。审讯室里已经连接了录音,问询也会被录下来。
博斯放下手里的序时记录表,换了张激光唱片,因为《化学反应》已经放完了。这一次他换上的是弗兰克·摩根的《芳心之歌》,很快他就听到了自己最喜欢的录音之一——《摇篮曲》。随后他便继续在这一堆旧报告里翻找三十年前问询博德斯的文字记录。这是这一堆材料里最厚的一份报告,足有四十六页。他飞速翻到博德斯被发现撒谎的那一刻,正是这一刻导致他最终被捕并定罪。总共半小时的谈话已经进行了二十分钟,博斯正在提问。当时博德斯已经签署了一份同意书,表示知晓自己的米兰达权利,并同意与警探们谈话。
博斯:也就是说,你和丹妮尔并没有发生性关系?你只是开车把她送到家,然后就走了?
博德斯:是的。
博斯:那么,你有表现得很绅士吗?有没有送她到门口?
博德斯:没有。应该说,在我还没能绅士之时,她就跳下车走掉了。
博斯:你是说她对你很生气?
博德斯:有点,她不喜欢我说的话。
博斯:你说了什么?
博德斯:我说没有化学反应。你懂的,尝试了,但感觉不对。我以为她明白,以为她也是这么想的,但她接着就跳下车,连句再见都没说就走了。这很没礼貌,但我猜她应该是很失望。她很喜欢我,但我没有那么喜欢她。没人喜欢被拒绝。
博斯:另外,你说之前你并没有去她那里接她?
博德斯:对,她坐的出租车,我们约在饭店见面。因为她从西区那边过来,对我来说,开车翻过山区去接她,这一路太难走了,老兄。我喜欢那个女孩,或者说,至少我是那么认为的,但是没有那么喜欢,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博斯:是的,明白。
博德斯:我是说,我又不是出租车司机。有些女孩会认为你就是她们的司机或者(此处听不清),我可不是。
博斯:好的,所以你说的是,你并没有去接她,而且你把她放在路边就开车走了。
博德斯:就是这样,甚至连个晚安吻都没有。
博斯:你从来没有进过她的公寓?
博德斯:没有。
博斯:甚至没到过她门口?
博德斯:从来没有。
博斯:那天晚上之后呢?当时你已经知道她住哪儿了,你有没有回去过?
博德斯:不是吧,老兄。我跟你说了,我不感兴趣。
博斯:好吧。这样的话,我们就有个问题需要搞明白了。
博德斯:什么问题?
博斯:你觉得我们今天为什么会接触你,普雷斯顿?
博德斯:我不知道,你们说你们需要我帮忙。我想,或许她的某个朋友跟你们说过我和斯凯勒约会的事。
博斯:事实上是因为我们在她公寓的前门上发现了你的指纹。问题在于,你刚刚跟我说你从来没到过她门前。
博德斯:我不明白。你是从哪儿弄到我的指纹的?
博斯:要说,这可就有意思了。我跟你说在谋杀现场发现了你的指纹,你却问我是怎么弄到你的指纹的。我想,大多数人应该都会说些别的,特别是如果他们之前说了自己从来没去过那个地方。你有什么要跟我们说的吗,普雷斯顿?
博德斯:是的,我想说这都是狗屁。
博斯:你还是要坚持说你从来没去过那儿?
博德斯:没错,所有其他的都是狗屁。你们根本就没有什么指纹。
博斯:她跟两个不同的朋友提起过,约会当天晚上,在她拒绝你的性要求后,你试图闯进她家里。如果我这么跟你说呢?
博德斯:哇哦,老兄,我现在明白了,我懂了。那些小婊子就是想一起对付我。我跟你说,她没有拒绝我。没人会拒绝我。是我拒绝的她。
博斯:回答我的问题,在你和丹妮尔约会的那天晚上,你是不是到过她门口?是,还是不是?
博德斯:不是,我没有去,而且根本就没有他妈的指纹。我跟你说完了,如果你还想再问问题,你得先给我找个律师来。
博斯:好的,你想找哪个律师?
博德斯:我不知道。我哪个律师都不认识。
博斯:那我就给你拿电话簿来。
博斯在指纹这件事上撒了谎。门上和公寓里发现了多个指纹,但是他们的存档里没有博德斯的指纹,之后从收集来的啤酒杯上找到的指纹也并没有和斯凯勒公寓里发现的指纹对上。可博斯的做法是完全合法的。全国各地的法庭一直以来就允许警察在跟犯罪嫌疑人进行问询时使用欺骗和圈套,认为无辜的人能够看穿欺骗,不会错误地认罪。
博德斯的这次问询是他唯一一次和执法队伍里的人说话。玛戈和亨德森对斯凯勒关于那场倒霉约会的说法进行了叙述,而博德斯则否认自己曾返回公寓。基于这一矛盾,他因涉嫌谋杀而被拘留在审讯室,随后就被关在再往上两层楼的凡奈斯监狱。当时,案子的证据还非常薄弱,博斯和希恩也都知道这一点。在有没有到过被害人门前这一点上,他们认为博德斯是在撒谎,更加相信他就是杀手,但这个细节只能算是道听途说。它完全基于被害人两位朋友的记忆,而且丹妮尔在叙述她的故事时三个女人还在一起喝酒。这种控方证人与嫌疑人各执一词的情况往往让辩方律师如鱼得水,合理怀疑也在真相与谎言之间的灰色地带中悄然生长。
两名警探知道,他们需要找到确凿的证据,否则就得在拘留四十八小时后把他给放了。他们利用证人玛戈和亨德森的叙述建立了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联系,说服一位态度友好的法官为他们签发了一张搜查令。这给了他们二十四小时来搜查普雷斯顿·博德斯的汽车和住处。
他们很走运。进入博德斯位于韦斯珀的公寓并搜查了三小时后,博斯注意到一套组装好的木头置物架,架子底部缺了两根螺丝,不能将底层的架子和底座固定在一起。博斯想着,如果要组装一套置物架,最简单的方式应该是先组装上面,而不是底座。
在把架子上的书和其他物品挪开后,他轻易就将下面的薄板掀了起来,露出了架子底座里隐藏的空间。他在里面发现了被包在一张纸巾里的海马吊坠。没有找到编织绳项链。他还发现了几件其他的女性饰品,以及一系列关于性虐和捆绑的黄色杂志。
随着海马吊坠的发现,针对博德斯的罪证由牵强变成了确凿。斯凯勒的母亲还在城里,已经做好安排,打算将女儿的遗体运回佛罗里达举行葬礼。博斯和希恩在她住宿的旅馆和她见了面。她辨认出在博德斯家中找到的吊坠就是自己给女儿的那个。
警探们欣喜若狂,感觉自己已经从败局中夺回了胜利。当天晚上,在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提出诉讼后,他们出门就去了位于回声公园的游击手酒吧,举杯庆祝。
三十年后,博斯依然记得在调查中找到关键证据时的那份喜悦。他慢慢回味着那一刻,将松散的问询记录整理好。对自己和希恩完成的这个案子,他的信心仍然没有动摇,他依旧坚信是博德斯谋杀了丹妮尔·斯凯勒。
在为庭审做准备的过程中,博斯和希恩试图将暗格里发现的另外几件饰品与其他案子联系起来。他们调看了博德斯在洛杉矶居住期间所有悬而未决的年轻女性谋杀案和失踪案。他们认为他至少还犯下了另外两起性侵杀人案。两名被害人都是与娱乐业沾边的女性,和博德斯一样在文图拉大道的酒吧圈内活动。他们找到了这两名女性戴着和从他公寓暗格里找到的相同首饰的照片,但是专家分析无法确定这之间的联系,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决定只针对斯凯勒谋杀案对博德斯进行审判。博斯和希恩反对这一决定,但检方总是拥有最终决定权的一方。
庭审中,博德斯和辩方律师不得不仓皇地对那个海马吊坠做出解释,但是他们的努力看起来毫无意义。辩方律师大卫·西格尔在法院圈里被称“西律”,以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精明运用而著称。他试图对检方将吊坠被认定为斯凯勒所有的真实性提出疑问。
检方让被害人的母亲出庭。她认定是同一件首饰,并含泪讲述了首饰背后的故事。同时,检方还展示了斯凯勒在被害前拍摄的照片,照片上可以看到她脖子上正戴着这个吊坠。西格尔让那件首饰的厂商代表出庭,他做证说颜色和款式相同的海马吊坠他们生产了几千件,销往了全国各地,在洛杉矶地区的零售店里也卖了几百件。
博德斯为自己辩护时称,在自己公寓发现的吊坠是他从圣莫尼卡码头买的。他解释说,自己记得在和斯凯勒的约会中见过相似的吊坠,他很喜欢。他买来打算将来作为礼物送出去,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把这件饰品和其他几件女性饰品一起藏在置物架的暗格里。他将这些饰品当作可能会送给与自己约会女性的礼物,不希望在公寓发生入室盗窃时被抢走。
西格尔支持自己当事人的说法,并向凡奈斯分局介绍了与当地相关的盗窃数据。不过,对海马吊坠是如何跑到博德斯手里这件事的牵强解释没有得到陪审团的信任,特别是在听了博德斯接受问询时的录音回放之后。陪审团在慎重考虑了六小时后给出了有罪判决。在另外一场庭审上,听完斯凯勒所遭受的恐怖对待之后,同一批陪审员只用了两个小时便建议判处死刑。法官坚持到了最后,判处了博德斯极刑。
凌晨四点,博斯回顾完了最初的调查情况。音乐早就停了,只是他并没有注意到。他非常疲惫,同时也知道自己七点半还要到圣费尔南多警察局的作战室参加一个全体会议,讨论药店谋杀案的调查情况。他决定先睡两个小时,然后等现在的案子有空闲时再去看索托和塔普斯科特二次调查的情况。
他朝走廊尽头的卧室走去,想起了自己发现海马吊坠的那一刻。在内心深处,他知道博德斯就是谋杀犯,必须让他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