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为什么第一个“造反”的老师是数学逻辑老师

创业公司倒闭,常常是由于创始人不懂核心业务导致的。创业公司是比较脆弱的。我们常常看到一群人一起创业,开始有一个人是核心,另外几个是搞技术的,技术搞到一定程度,如果核心创始人不愿意给这些人更多股权激励的话,那么这些人可能就开始有不满情绪,最后的结果就是他们有可能会另立门户,也就是自己出去再搞一个创业公司,而原来的创业公司就会被抽空,甚至倒闭,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

我常常喜欢举的一个例子就是大厨效应。一个饭店,老板花了很多钱进行装修,但是他自己不会做菜,所以就请了一个大厨,由于这个大厨的水平特别高,所以顾客如云。这时,大厨意识到,顾客来不是因为老板花了钱进行装修,而是因为自己做饭的水平太高了,这时他就会去跟老板谈,饭店的利润要和他分成!大厨去找老板谈的时候,老板其实已经很被动了。如果老板聪明的话,他就必须主动跟大厨提出利润分成的事。最后,如果大厨的需求没有被满足,或者说大厨本身就比较贪婪,那结果一定是大厨离开这个饭店,然后这个饭店也倒闭了。而大厨出去以后,也不一定能干成饭店。因为会做菜的人并不一定懂得经营,而会经营的又不一定懂得做菜,所以大厨和老板之间存在矛盾效应。这在很多创业公司中都有反映。

当时我在新东方全面备课,其实内心也有防范这种大厨效应的想法。也就是说,我既是老板,又是做饭最好吃的人,这样的话我的饭店就安全了!但是其中有一道“菜”,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做的,那就是GRE中的数学逻辑。让我把数学学到我能教的程度,不花个十年八年,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就一定要请能做这道菜的厨师过来。当时北京的培训市场上确实有能教这门课的人,所以我就把他请过来,并且把我的教学风格教给他,于是他就变成了京城教GRE数学逻辑最好的人。

由于当时新东方开设的GRE培训班级非常少,每一期总共也就招三五个班,所以一个数学逻辑老师是足够的。我觉得他教得不错,也就没有去培养别的老师。所以当时,新东方就只有一个数学逻辑老师。

过了大概半年,这个老师觉得整个托福、GRE的培训中,俞敏洪什么课都能教,就他教的这门课不能教。那就意味着新东方根本少不了他,所以他就可以要求多拿点收益。于是,这个老师就开始找我谈:“俞老师,你看别的课你都能教,但是我这门课你教不了。既然这样,那这门课你多给我点工资也是正常的。”我问他:“你认为应该多给你多少工资?”我还给他介绍了一下学校目前的经费情况。同样都是GRE的课,尽管在他看来GRE的阅读和词汇是我能教的,但是其他老师在教课的时候,花的力气跟他是一样的。所以,如果要给数学逻辑老师加钱,那我也得给其他老师加钱,这就意味着整个成本的上升。如果这个班的所有收入都发给老师,那后面的市场费、广告费,还有运营费用,又由谁来出呢?谁知他听了却说:“这些事情我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我这门课你得给我加钱。”我说:“那你到底要多少钱?”他说:“这个班1/4的收入归我就行。”我说:“这是不可能的。”结果,这个老师直接就不去上课了,真的把学生晾在教室里了。

后来没有办法,由于没有其他人能教GRE数学逻辑,最后我只能把这一期的三四个班——全部费用的大约1/2退给学生,并告诉他们:GRE数学逻辑这门课,你们只能自学了。当时,这件事令我非常难堪。

尽管如此,我那时也不能答应这位老师,因为如果我答应他的话,就必须给其他老师也加工资,而且这一期班答应了,那下一期要下调工资就是不可能的,这样下去新东方就会垮掉。所以,这件事带给我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刚才我讲到的大厨效应:如果你要开一个饭店自己又不会做菜,还想要大厨不“造反”的话,那就得配2~3个大厨,让大厨之间能互相制衡。

这件事情过去以后,我就不再只让一位老师负责一门课了,每门课都配上了2~3位老师,而对于我不能教的GRE数学逻辑课,我找了四五位老师。后来,新东方几个比较著名的人物,例如现在做资本投资的李峰、后来到耶鲁大学读书的钱永强、在新东方当过执行主任的陈向东,都是在那个时候被我发展成数学逻辑老师的。这样,我就不用再担心其中有哪个老师“造反”了。所以,这就是一个教训:当有一件事情你不能做的时候,一定要找几个人同时帮你做。除非你相信自己已经给了这个人足够的利益,并且这些利益能够保证他一辈子都愿意跟你一起干。当然,这是不太容易做到的,因为你一旦把事情做起来,就会有不同岗位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换句话说就是,想要做成一件事,你必须把人才配置到位,并且不能让人才最后把你所创立的事业翻过来,而是要让大家共同获利。这也是我在创业初期最深刻的感悟了。当一个人向你提出过分的要求时,你会怎么处理,这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你的能力和智慧。 GB8QJV1M3MWVn4MNAhaMzo87cbdIuJ7bjGeOOdtd9nlAGtpaNpgohLYhgSZSxkQ7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