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写过三十多个剧本,包括喜剧、历史剧、悲剧、传奇剧。这里面以悲剧最享盛名。悲剧当中,又以《奥赛罗》《李尔王》《哈姆雷特》《麦克白》最为突出,并称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代表了他戏剧艺术的最高成就。与之相比,脍炙人口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威尼斯商人》等,都只能算是“小巫”。《哈姆雷特》在“四大悲剧”中未必就能压倒其他三部,不过以名气论,《哈姆雷特》显然要排第一。当人们说“说不尽的莎士比亚”时,他们联想到的,多半首先就是《哈姆雷特》。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狄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事变,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称自己是被克劳狄斯毒死的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哈姆雷特误杀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洛涅斯,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除掉他。哈姆雷特识破骗局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的消息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狄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哈姆雷特》又译《王子复仇记》,后一译名已然点明了这是一个复仇故事。复仇故事在中外文学中并不鲜见,复仇而能让读者、观众痛快淋漓的,当然是主人公最终能够“快意恩仇”,中国的许多武侠小说,法国大仲马的《基度山恩仇记》,都是如此。《哈姆雷特》显然没有给读者、观众提供类似的快感,我们读罢该剧,感受要复杂得多。这倒不单是因为最后的结局是哈姆雷特在复仇中把自己也搭了进去—同归于尽式的复仇在文艺作品中也多得是,结局的壮烈未必就减少我们的快感。一场酣畅的复仇必要的条件是复仇者不共戴天的仇恨,坚定的意志,复仇的决心。当然,作者还要让我们相信,他复仇的绝对正义性,而他的行动绝对是正义的伸张。
在《哈姆雷特》中,后一项无可怀疑。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狄斯是个十足邪恶的人,他短暂的悔意改变不了这一点。为了权力害死兄长,娶嫂嫂犯下乱伦之罪(按当时的标准),其后为了保住权力一再想加害哈姆雷特,桩桩件件,都让主人公的复仇无比的正当。问题是,哈姆雷特自己怀疑自己,迟迟不采取行动。他将我们也拖入他那些看上去很是“大而无当”的问题中,一再地推迟复仇的计划。最后他当然还是下了手,亲手杀死了克劳狄斯,但一步一步,都不是他主动,作为一个复仇者,他的行动像是被逼出来的,比如最后的那场决斗。如果不是克劳狄斯唆使雷欧提斯向他挑战,哈姆雷特不知还要延宕到什么时候。在这点上,他简直像《水浒传》里被“逼上梁山”的林冲。
亨利·菲斯利绘制插图,17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