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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8
法律关系

1.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1/10,单选)

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

C.判决在原被告间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

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

【分析】 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的区别在于针对的对象是否特定,是否可以反复适用。各类法典是典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判决书是典型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故A的说法错误。

如果一项义务对应的权利人是特定的,则该义务是相对义务。在本体中,甲和乙的抚养义务针对的权利人是其女小琳这个特定的人,故为相对义务,故B项的说法正确。

法院判令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在甲、乙和甲母之间形成了权利义务关系,故C项的说法错误。

在题干提及的民事诉讼法法律关系,原告是甲母,被告是甲和乙,诉请的事项是支付甲母对小琳的抚养费,小琳并未参与该民事诉讼。故D项的说法错误。(B)

2.张某到某市公交公司办理公交卡退卡手续时,被告知:根据本公司公布施行的《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退卡时应将卡内200元余额用完,否则不能退卡,张某遂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公交公司依据《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拒绝张某要求,侵犯了张某自主选择服务方式的权利,该条款应属无效,遂判决公交公司退还卡中余额。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1/12,单选)

A.张某、公交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属于纵向法律关系

B.该案中的诉讼法律关系是主法律关系

C.公交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

D.《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属于地方规章

【分析】 横向法律关系和纵向法律关系的区分标准在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隶属关系。张某、公交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为横向法律关系。故A项的说法错误。

诉讼法律关系是基于实体法律关系而发生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法律关系。故B项的说法错误。

公交公司属于法人。根据民法基本原理,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故C项的说法正确。

地方规章的制定主体只能是省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作为法人的公交公司无制定规章的权力。故D项的说法错误。(C)

3.张某因其妻王某私自堕胎,遂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但未获支持。张某又请求离婚,法官调解无效后依照《婚姻法》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2015/1/88,不定项)

A.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的消灭是由法律事件引起的

B.张某主张的生育权属于相对权

C.法院未支持张某的损害赔偿诉求,违反了“有侵害则有救济”的法律原则

D.“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概括性立法,有利于提高法律的适应性

【分析】 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基于法院的判决而消灭。法院的判决属于法律行为而非法律事件。故A项的说法错误。

张某主张的生育权所针对的义务人是其妻子王某,因而属于相对权。故B项的说法正确。

并不是所有的诉讼请求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张某有生育的权利,但是其妻有不生育的权利,张某并不能把自己生育的权利强加给自己的妻子。王某私自堕胎至多侵犯了张某的知情权,而未侵犯其生育权。故C项的说法错误。

我国法律中多次出现“其他情形”等概括性条款,主要为是了应付未来可能会发生,但立法者在立法时没有预测到的情形,从而提高法律的适应性。故D项的说法正确。(BD)

4.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20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遂判决刘某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1/53,多选)

A.“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B.出具借条是导致王某与刘某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

C.因王某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D.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生为根据作出的

【分析】 “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故A的说法正确。

所谓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和现象。基于能否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可以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出具借条属于法律行为,该行为导致了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故B正确,D项错误。

不依赖于其他法律关系可以独立存在的法律关系被称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基于第一性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又叫主法律关系,第二性法律关系又叫从法律关系。题干中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法律关系。故C正确。(ABC)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2012/1/10,单选)

A.条文涉及法的渊源

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

C.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

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

【分析】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中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正式渊源,政策属于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所以本条涉及的是法的渊源。选项A正确。

法官在进行裁判时,有规定从规定,无规定遵循国家政策,属于适用顺序的问题,而非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选项B错误。

法律规则可分为行为规则和裁判规则,行为规则就是指示行为人应当如何行为的规则,裁判规则就是指示裁判者应当如何裁判案件的规则。行为规则和裁判规则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比如《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该规则直接告诉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的时候应该遵守那些规范。但是该规则也间接告诉法院,在裁判民事案件的时候应该适用哪些规范。行为规则是可以“翻译”裁判规则的,反之亦然。根据本条内容可以看出其直接规定了行为规则,而非裁判规则。选项C错误。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条只是法律规范,没有付诸实践,尚未形成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选项D不符合题意,是错误的。(A)

6.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2012/1/13,单选)

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通行的习惯法

B.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

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

【分析】 习惯法乃国家认可的习惯,未经国家认可的习惯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称为“习惯法”,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一种习惯而不是习惯法。选项A错误。

导致马先生返还医药费的直接法律事实是法院的判决而非张老太犯病。选项B错误。

法的价值包括秩序、平等、自由、效益等。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这说明法院判决时将公平、正义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选项C错误。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认大小”钱在法律上如何定性。选项D正确。(D)

7.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50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2012/1/15,单选)

A.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

B.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

C.从判决看,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

D.本案表明,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

【分析】 熊某具有养鸽权,苏某具有安居权,两人发生冲突的实质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选项A正确。

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社会、环境方面的权利,不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选项B错误。

从判决看,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选项C、D都是正确的。(B)

8.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1/12,单选)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分析】 两个调整性法律关系之间只有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关系,而无调整性和保护性的区分。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选项A错误。

质押关系依赖于债权法律关系的存在,是从法律关系,所以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选项B正确。

诉讼关系和股权法律关系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二者均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选项C错误。

债权关系和质押关系本身都是基于合法行为产生的,都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只有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区分,而无调整性和保护性的区分。选项D错误。(B)

9.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1/7,单选)

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

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D.司机赔偿3,000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分析】 司机撞伤了张女,两人之间存在民事侵权关系,张女与司机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选项A错误。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接吻权”,张女主张的“接吻权”不属于法定权利。选项B错误。

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只针对司机和张女的案件,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广义上的法律效力。选项C正确。

司机赔偿3,000元是履行与张女之间的侵权之债,债权是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司机赔偿3,000元是相对义务的承担方式。选项D错误。(C)

10.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1/12,单选)

A.是有关法律原则之适用条件的规定

B.属于案件事实的表述

C.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

D.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

【分析】 题干中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一项契约,不属于法律规范。选项A错误。

甲、乙的约定涉及合同效力等内容,没有涉及合同本身的具体内容,不属于案件事实的表述。选项B错误。

甲、乙的约定显然不是法律规则。选项C错误。

甲、乙约定,“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显然甲、乙的约定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选项D正确。(D)

11.“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类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意愿。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9/1/91,不定项)

A.契约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

B.各个时期的法都不得不规定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和它们获得财产的新方式

C.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既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关系的属性,又有物质关系制约的属性

D.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国家的意志

【分析】 契约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在法律没有调整时,契约关系为一种个人之间的一般关系。选项A正确。

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的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法律关系。只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有公司法、保险法等。各个时期的法都不得不规定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和它们获得财产的新方式是错误的。选项B错误。

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既体现了人的因素,又体现物质关系的制约。选项C正确。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依据法律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也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选项D错误。(AC)

12.甲与乙因琐事发生口角,甲冲动之下将乙打死。公安机关将甲逮捕,准备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时,甲因病而亡。公安机关遂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公安机关是基于下列哪一种原因撤销案件的?(2008延缓/1/6,单选)

A.法律行为

B.违法行为

C.事实构成

D.自然事件

【分析】 民事法律事实,是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事件,又称为自然事实,是指与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例如:人的死亡、物的灭失等属于事件。行为是指受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本题中甲因病而亡属于事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D)

13.张某有祖传的玉雕一尊,委托德龙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最终被一家文化公司以140万元的价格买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8延缓/1/92,不定项)

A.这个事件中只有一种法律关系

B.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公司和竞拍者的关系属于隶属性的法律关系

C.在该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主体既有自然人也有法人

D.在本案中,导致拍卖成交的客观情况是法律事件

【分析】 本案中存在三个法律关系,一是委托法律关系;二是拍卖法律关系,三是买卖法律关系。因此,A项说法错误。

隶属性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利服从关系。拍卖公司和竞拍者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此不属于隶属性法律关系,而是平权即横向法律关系。因此,B项说法错误。

该案中涉及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有自然人张某,也有拍卖公司和竞买者文化公司,因此,既有自然人也有法人。因此,C项说法正确。

在本案中导致成交的客观情况是文化公司的竞买行为,而非事件。因此,D项说法错误。(C)

14.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1/7,单选)

A.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B.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

C.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

D.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

【分析】 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基于合法行为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故A项说法错误。

在实体和程序法律关系中,实体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程序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程序法律关系,因此属于第二性法律关系,B项说法正确。

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因此,C项说法错误。

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因此,孙某是有权放弃自己享有的权利的,因此,D项说法错误。(B)

15.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2007/1/91,不定项)

A.该条中所规定的军人的配偶在离婚方面所承担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利存在

B.现役军人与其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不一致的

C.该条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是一种对人义务或相对义务

D.该法律条文完整地表达了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

【分析】 在《婚姻法》第33条中,规定了军人离婚的限制条件,但是并没有完全剥夺其要求离婚的权利,故A错。

现役军人与其配偶在权利义务方面是一致的,军人和配偶都有要求离婚的权利,也都有互相忠实的义务,故B错。

该条规定的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特定的,属于相对义务,故C正确。

该条文中没有法律后果的规定,只有行为模式和假定条件,故D错误。(C)

16.汪某和范某是邻居,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范某怒而挥刀砍向汪某,致汪某死亡。事后,范某与汪某的妻子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后汪某父母得知儿子身亡,坚决不同意私了,遂向当地公安部门告发。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范某无期徒刑,同时判决范某向汪某的家属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6/1/51,多选)

A.该案件形成多种法律关系

B.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

C.该案件中,范某与检察院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D.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不形成实体法律关系

【分析】 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行为。并且由于范某的行为,在范某与检察院之间形成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在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形成了因范某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物质损失而引起的以损害赔偿为内容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故本题中只有选项A的说法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BCD。(BCD)

17.郝某的父亲死后,其母季某将郝家住宅独自占用。郝某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季某提供生活费。季某将郝某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2005/1/6,单选)

A.该事件表明,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

B.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

C.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

D.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法官判决缺乏依据

【分析】 该事件并不表明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首先,根据《婚姻法》,父母子女关系是双向的,子女对父母承担义务,但同时也享有权利。其次,季某独自占用郝家住宅,可能侵犯了郝某的继承权,应当对郝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这不影响郝某对季某赡养义务的履行。据此,选项A错误。

法官的判决将原被告间的赡养关系在法律上确认下来,在原被告之间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属于法律事实。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

关于子女赡养父母,《宪法》《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并不仅仅是道德问题,已经上升为法律问题。因此,选项D错误。(B)

18.“阳光公司”欲出售“荷花”牌洗衣机40台给一国有企业(简称“A单位”),合同约定A单位支付货款4万元。在交货之前,40台洗衣机暂时寄放在临近“阳光公司”的一所福利工厂(简称“B单位”)的废旧仓库,“阳光公司”委托个体运营者赵某将货物按时运抵A单位。下列对此事例的哪一分析是正确的?(金题/单选)

A.在此事例中买卖合同是仓储合同和运输合同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B.买卖合同属于调整型法律关系,仓储合同和运输合同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C.买卖合同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仓储合同和运输合同属于纵向法律关系

D.在上述事例中,法律关系的客体仅为“荷花”牌洗衣机

【分析】 运输合同关系基于买卖合同关系而产生,所以属于第二性法律关系,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属于第一性法律关系,故A选项正确。

仓储合同和运输合同都基于合法行为而产生,都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故B选项错误。

买卖合同关系、仓储合同关系、运输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地位都是平等的,所以属于横向法律关系,故C选项错误。

买卖合同关系、仓储合同关系、运输合同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除了洗衣机外,还有价款、仓储行为、运输行为、仓储费用、运输费用等,故D选项错误。(A) 0cRM4UaUhmrTtGFb6FTabwHR6SKiiH69pWbV7JMJ74cHr82LfygIaLDY/dHbui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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