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是现代西方政治和法律中一个非常核心的概念,本文将以权利观念为研究对象,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考察中国传统文化与古希腊罗马中世纪文化的相通和相异之处。自西学东渐以来,国人对于自我的理解常常无法离开“西方”这一参照系,有时甚至是用西方的中国思想来思考中国。受到这种做法的影响,当前我国学术界在考察中国文化传统及其对当前我国社会核心价值理念的影响作用时,也流露出了某些各执一端的片面性倾向,要么依据某种西方中心主义的心态,将中国文化传统的有关见解纳入西学理论的基本框架中,主要以西学理论作为背景架构来评价中国文化传统的特点和意义,要么依据某种狭隘民族主义的心态,一味排斥西方文化传统,而将中国文化传统视为珍宝,结果都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中西文化传统在发生学意义上的相通与相异。因此,为了避免陷入以西方文化为轴心价值的预设,或是片面地完全否定西方文化的意义,笔者认为,如果我们要恰当地理解权利的观念,我们就需要回到中西文化权利理念形成生长的起点处,超越古今割裂、中西对峙的片面性思维模式,深入而细致地分析审视中西文化传统各自的历史状态,具体地考察诸多因素的内在关联。
现代西方文化是一个由不同的思想传统汇集在一起而形成的文明体,有它特有的价值体系,既不同于“前现代的西方”,也不同于“非西方”。不同的文化对于好的东西和不好的东西有不同的理解,这就必然存在价值差异。现代西方文化对权利、自由、理性等价值的概念化始于16~17世纪,但早在西方文明的源头这些价值观念即已发生。因而,在当前西方的价值理论研究中,我们要对权利观念在西方文化的历史源头中是如何发生的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有回归到权利的价值本位那里,才可能找到它作为一种价值对人类具有的重要意义。
基于这一考虑,本研究将追溯现代西方文明的历史发源处——古希腊、古罗马和中世纪文化,尝试着寻找权利观念发生的诸种基因。这种文本与实践的探究并不是一种单纯的古文献研究,也不是为了逃离现代性的危机而对逝去的古代和中世纪精神的一种缅怀,而是试图寻找权利观念中所蕴含的“原初”因素,探究埋藏在古希腊罗马中世纪的文化积淀中的发生机理。本文首先从古希腊、古罗马的文明中探寻与权利观念相关的渊源,接着,由于权利观念是以人的自由为基础的,同时这一权利是正当的且合乎理性的,因此,笔者认为从古希腊就孕育着的自由和理性这两个要素来考察其对权利观念产生的影响十分重要。最后,本文试图将西方的权利观念与中国传统上的权利观念做一个比较性分析。只有通过比较这些相通与相异之处,我们才能针对中西文化传统的那些原初意义上的权利理念何以转变为现代意义上的权利价值、怎样克服它们之间的张力冲突而达成二者的和谐统一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