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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项目创新的阶段性发展

鹤峰县扶贫项目民营业主负责制的发展总共分为五个时期,即新生时期(1994~2000年)、兴起时期(2000~2006年)、发展时期(2006~2009年)、兴盛时期(2009~2013年)和转型时期(2013年至今)。

一 新生时期:扶贫策略转变与民营企业诞生(1994~2000年)

早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鹤峰县就出现了民营企业,不过只是以小众的形式开始出现。1994年以后,鹤峰县真正意义上的民营企业才开始出现,由于现实因素的限制,数量有限。随着国家开发式扶贫战略的提出,地方政府也开始转变扶贫策略,这对鹤峰县境内民营企业的新生是个良机。《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湖北省扶贫攻坚计划》发出后,鹤峰县政府根据上级政策制定了“巩固扶贫成果、稳定解决温饱、拓展扶贫路子”的总体扶贫要求,县扶贫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扶贫要求,牢牢把握“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机遇,坚持走开发式、企业项目业主制、移民搬迁等多种扶贫方式来提高扶贫效益。

在这一时期,地方政府的政策成为民营企业新生的动力,许多民营企业的成立正是得力于地方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不过鹤峰县提供的优惠政策有限,因为民营企业扶贫在全国并没有先例,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虽然有前期的试点,但并没有普及开来,由于民营企业的趋利性,地方政府也不敢大规模推行,只是与县域内几个民营企业合作来推动扶贫。因此,1994~2000年是该项目的新生时期,地方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处于初步探索阶段。

二 兴起时期:扶贫模式成型与企业扶贫依赖(2000~2006年)

2000年后,鹤峰县境内的民营企业开始兴起。这一时期政府继续沿用之前的扶贫策略来推进扶贫工作。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鹤峰县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如政府将优势产业项目交由龙头企业领办,捆绑扶贫项目开发资金由龙头企业业主承贷承还,再由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生产合同,农户生产的农产品由企业保价收购,经企业加工后推向市场。政府在项目资金放贷时,就要求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或直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保证农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利益。

在这一时期,地方政府探索出了两种扶贫组织模式。一种是“政府+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即政府将培育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扶贫的关键环节来抓。在投入政策上,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财政扶贫资金,对企业生产和基地建设所需水、电、路进行改造和扩建,在龙头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厂房建设和设备购置时,政府适当给予贷款贴息。龙头企业在政府扶持下,与农户以合同为纽带展开合作。另一种是“政府+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的模式,即由政府扶持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将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直接交易转为组织化间接交易。这种组织形式由中介组织代表农户与龙头企业进行合作,并为龙头企业提供农产品或初级加工品,同时,中介组织为农户有偿提供生产资料、技术和信息服务,按照龙头企业的生产计划组织农户生产。

在这两种模式的推广下,民营企业扶贫模式逐渐兴起。在2000~2006年这六年间,县扶贫办共扶持了华龙茶叶有限公司、长友食品有限公司、有得畜牧发展公司、世为茶叶有限公司、邬阳骑龙茶厂、白果民主茶厂、燕子绿水山庄、北佳绿林翠峰茶厂、太平国富农庄、下坪宏军茶厂、铁炉金山茶厂、中营猪鬃加工厂等10多家民营企业。

三 发展时期:政府扶贫工作与农村基层治理(2006~2009年)

2006~2009年是鹤峰县扶贫工作的发展时期。随着扶贫工作领导班子的变化,鹤峰县的扶贫方式也发生了改变,这一时期政府更关注民生问题,政府的扶贫思路并不是将企业扶贫作为政府扶贫工作的全部,而是只视为一部分。虽然企业扶贫仍然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但是政府希望摸清农村存在的现实问题,并且将扶贫工作与新农村建设联系起来对待。虽然政府更加注重农村的治理问题,但该项目仍在继续发展。

2007年3月,鹤峰县从县直30多个部门和单位组织人手组成8个专题调研组深入乡镇、村组、农户中。鹤峰县将农村发展的瓶颈进行提炼,总结为“产业发展难、行路买卖难、安全饮水难、学生上学难、有病就医难、提高素质难、改变环境难、管理民主难”八大难题,简称“八难”。解“八难”提出后,鹤峰县94个县直部门400多名干部组成驻村工作组,工作组会同村“两委”在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汇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暨为民解“八难”五年规划》及解“八难”当年工作计划,最终形成了119个村包括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在内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村制宜、长短结合、分步实施、有效推进的基本思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以产业结构调整为突破口,以实施项目建设为推动力,认认真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解“八难”的基本目标是着力培植现代农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建设生态家园和新型农庄,培育新型农民,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力争用3~5年的时间,通过政府引导、村民参与、项目带动,促使全县80%以上的村取得明显成效。解“八难”工作模式成型后,得到了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也为鹤峰县新农村建设以及扶贫脱贫工作带来重大机遇。

四 兴盛时期:扶贫政策支撑与产业扶贫主导(2009~2013年)

这一时期是鹤峰县脱贫奔小康时期,同时也是该项目的小高峰时期。在政策支持方面,2009年3月18日,省委财经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审定了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工作指导意见。2009年5月11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提出开展脱贫奔小康试点“建成全省脱贫奔小康示范县,山区新农村建设先进县”两大目标。在财政资金方面,湖北省财政厅每年安排7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试点县(市)的经济发展,自2009年以来,从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中安排3000万元、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中安排4000万元,用于7个试点县(市)的产业开发项目建设。

在省级政策和财政的支持下,鹤峰县通过狠抓特色产业建设,强力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不断加快全县脱贫奔小康的步伐。其基本做法:一是科学定位兴产业,以调结构、转方式为主线,扩大开放为先导,项目为抓手,园区为平台,特色化、集群化、外向化为取向,促使传统三大产业向现代化转变;二是发挥优势兴产业,打绿色牌,壮大绿色产业集群,打资源牌,推进新型工业化,打生态文化牌,发展现代服务业;三是全民创业兴产业,培育创业主体,提升创业能力,强化创业服务;四是扩大开放兴产业,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聚力招商引资引智,努力扩大外贸出口;五是搭建平台兴产业,着力规划建设“一区三园”,即“鹤峰经济开发区”“太平工业园”“走马工业园”“燕子工业园”;六是创新机制兴产业,创新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创新土地山林流转机制、创新指导服务机制、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五 转型时期:扶贫方式结构化和治理化发展(2013年至今)

在精准扶贫阶段,扶贫项目民营业主负责制的提法已发生变化,产业扶贫成为鹤峰县的主导模式,但实质上并没有变化,仍然是企业负责制,只是形式上的称呼略有改变。这个阶段地方政府动员企业扶贫的模式已经成熟,并且在鹤峰县形成了典型的做法,成为部分中小型企业发展的典范。地方政府扶贫模式的转型主要指两个方面:一个是产业扶贫的模式逐渐结构化,另一个是企业扶贫的模式出现了治理化。

企业扶贫的技术化更加成熟,其模式已经结构化。对于地方上的龙头企业而言,在发展产业扶贫的过程中,通过联结公司与农民之间利益的“纽扣”,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探索出了一条“公司发展、农民致富”的长效、稳定、健康的“公司+加工厂+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大户+农户”“公司+就业+农户”“公司+电商+农户”等“1+6”扶贫模式。

另一种转型形式是企业+协会的模式,这种模式是公司在精准扶贫过程中探索的一种帮扶方式。鹤峰县政府鼓励龙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推进生产要素向重点贫困村延伸,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开展“村企结对”活动,通过产业带村、项目兴村、招工帮村、资金扶村等不同形式进行结对帮扶。这种协会模式主要由乡政府提出,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由企业来推动,而村以及村小组是该协会的具体管理者。企业实际上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参与到了村庄的日常管理中,对于农户而言,企业真正帮助自己实现了脱贫或走上了致富的道路,具有一定的权威。协会管理模式是实现乡村社会治理的有效形式之一,是企业在扶贫过程中想到的帮扶之策,企业在帮扶过程中,不仅提供资金、技术、信息,还解决了其他各种各样的问题。 nLxjjW7JH9Q3xDQU+5jfyHAWwuKKvHqPmit/sBIAg/W/USIc7epru5TwkS1IAd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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