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选举村支书的制度基本契合了广水市农村党支部书记选举的实践,显示出相当大的韧性。不仅制度框架稳定运行十几年,而且其核心理念也扩展到了基层组织建设的其他领域,结出了新的果实。
“两票制”不仅在推选村党支部书记方面,而且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其他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村支委成员推选、党员评议、新党员发展等均采用该办法(见图2-1)。
图2-1 适用范围拓展
经济发达地区的村“两委”干部的工作内容颇多,“两委”干部专人专职,村支部委员3人左右、村委会成员4人左右,他们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村庄工作。地方财政亦可以保障村“两委”干部的报酬。而湖北省的众多农村,“两委”干部分别设立并不常见,“交叉任职”则是常态。出现这样的现象有两个原因:一是村庄经济不发达,村内事务相对较少,没有细致分工的必要;二是地方财政有限,难以担负“两委”干部报酬。两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成为选项。2008年以后,广水市农村“两委”交叉任职格局基本确立,“两委”成员总数一般维持在4~5个。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成员通过海选的方式产生。广水市农村村支部书记采用“两票制”办法选举产生,村支部委员由党员选举产生。在村“两委”交叉任职的背景下,如何协调不同的选举制度呢?“两票制”搭建起了村内不同选举制度的连接桥梁,“两票制”选举村支书的办法也顺理成章地延伸到了村支部委员的选举。
村支部委员的产生参照“两票制”办法进行。自2008年“两委”换届开始,村支部委员的产生也仿照“两票制”选村支书的办法,引入群众和群众代表投信任票。由海选确定村委会几个委员(比如主任、副主任、委员、妇女主任等)与“两票制”产生的村支部委员交叉任职。“两票制”扩展到了村支部委员的选举。农村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的规则和程序在某种程度上得到扩展、完善,提供了农村党支部委员进入村委会的合法性,回答了交叉任职导致村庄权力集中后如何监管的命题。
完善基层党组织监督,一要靠党组织的内部拉力,二要靠群众的外部推力。“两票制”选村支书引入群众的监督,找到了党组织监督的症结所在。广水市为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探索建立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疏通党员队伍“出口”,再次祭出“两票制”这一利器,将其监督的对象从村支书扩展到广大党员干部。从2014年4月开始,广水市采用“两票制”对党员进行评议。
“两票制”评议党员程序。“两票制”评议党员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首先,发布公告,公布党员群众代表名单、评议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及活动议程等。随后,发放《广水市“两票制”评议党员测评票》,采取集中取表、分散填写、集中投票、公开唱票和当场公布测评结果的方式。每个参评人员对每个党员按照《广水市“两票制”评议党员测评票》进行定格,其中党员测评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群众代表测评分很满意、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
综合鉴定每名党员评议等次。对得优秀票和非常满意票都高于60%(含),不合格票和不满意票都低于10%(含),且现实表现较好的党员,做出优秀等次的认定;对获得合格、优秀票和满意、非常满意票的总票数高于60%,且不存在不合格票的党员,做出合格等次的认定;对不合格票和不满意票的总票数高于40%(含),且有突出问题的党员,做出不合格等次。认定后结果要通过不同形式公开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于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做出除名和“限期调整”的决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运用“两票制”对党员进行评议,对于进一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防止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促进党员的政治素质提升起到了一定作用。在此基础上,广水市在“两票制”完善党的监督机制和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应用范围继续扩展,譬如引入新党员发展程序之中。
从村支部书记选举开始,“两票制”的适用范围逐渐扩展。原因不仅在于其简单易操作的形式,还在于该制度的价值观念具有良好的延展性。一方面,该制度自确立后发挥了对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监督作用,防止党员干部脱离群众。另一方面,该制度蕴含着依靠民众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理念。后者的作用最近才被认识和运用开来。
新形势下广水市运用“两票制”蕴含的信任评价理念,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方略,探索“双评双承诺”办法。所谓“双评双承诺”是指“村级党组织向乡镇党委和党员及群众代表承诺,党员向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及群众代表承诺;乡镇党委和党员及群众代表评议村级党组织,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及群众代表评议党员”。承诺对象为全市乡镇所辖村级党组织和有承诺能力的党员。承诺内容着眼于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做到具体实在、简约明了、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村级党组织承诺的主要内容。村级党组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任期目标和乡镇党委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从服务群众、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培养新型农民、培育文明乡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承诺。
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农村党员干部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进行承诺;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从服务群众、发挥作用、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承诺;有“双带”能力的党员,从传授技术、结对帮扶、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进行承诺;年老体弱党员围绕调解邻里纠纷、村务监督等方面进行承诺;流动党员围绕为村级发展献策、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进行承诺。农村党员参加“双评双承诺”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评议村级党组织的方法。评议村级党组织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的方式进行,按乡镇党委评议和党员群众代表评议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级党组织的评议得分。乡镇党委评议村级党组织由乡镇负责组织所辖村级党组织书记在集中述职、观摩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为乡镇班子成员和驻村包片干部。党员群众代表评议村级党组织,由村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村级党组织书记对照年初承诺内容在党员群众代表大会上述职后进行测评。
评议农村党员的方法。评议农村党员由村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由党员对照年初承诺内容完成情况在党员群众代表大会上述职,村级党组织书记点评后进行民主评议。
“两票制”蕴含的价值理念扩展,将民众引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监督,产生基层组织建设的“双评双承诺”办法,体现着基层组织建设的积极态势和良好图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由被动接受民众监督,变为积极主动接受监督。符合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党“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的要求。围绕村庄发展、村庄公共事务,村支部和党员面向村民做出承诺,接受监督和信任评价,这对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践行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