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是思维的起点,是判断、推理和论证的基础 ,是理论研究的基石,核心概念更是关乎整个理论大厦的构建。因此,研究乐群教育,首先要科学把握乐群和乐群教育的内涵与外延。
在考察实践活动和吸收借鉴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书认为,乐群就是人们喜欢与人交往,结成群体,并乐于融入一定群体之中,与群体成员友好相处、团结合作,热爱群体、奉献群体的特质。乐群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人们喜欢与人交往、共同活动并结成一定群体;二是人们喜欢并乐于融入一定群体之中,与群体成员友好相处、团结合作,热爱群体、奉献群体。乐群的核心问题是要处理好群己关系,包括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群体的关系。进一步讲,乐群实质要求协调好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的关系。对于乐群的这一界定,可以分别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剖析:一是何谓乐,二是所乐者为何群。
为准确把握乐群中所乐之“群”,先要了解一般意义上的“群”。
《说文解字》曰:“群,辈也。从羊,君声。” 对此,宋代徐铉注曰:“羊性好群,故从羊。” 羊是最喜群聚的动物,故而群从羊,道出了“群”的聚集之意。清代段玉裁则注曰:“若军发车百两为辈。此就字之从车言也。朋也、类也,此辈之通训也。《小雅》:谁谓尔无羊,三百维群。犬部曰:羊为群,犬为独。引申为凡类聚之称。” 可见,段玉裁对“群”的理解更进一步,认为“群”不是简单的群聚,而是聚集在一起的同类事物或人。因此,《周易·系辞传》说:“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也正含此意。后世对“群”的理解基本袭用上述观点。如《辞海》就将“群”界定为“成群的同类事物” 。
可见,从词源学来看,“群”的本义就是同类事物或人的聚集。“群”可以是动物群、植物群、人群,也可以是建筑群,等等。显然,本书所涉主要是人群,并且是人群中的某些特定群体。“群体”或“社会群体”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二者虽表述不同,但内涵是一致的。美国学者伊恩·罗伯逊认为:“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说,群体是由那些在对彼此行为有着共同期待的基础上有组织地在一起发生相互作用的人组成的集团。这一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使群体成员有一种共同的‘归属感’。” 罗伯逊对“群体”的界定包含四个层面的思考,一是群体有共同的目标和行为规范,二是群体是有组织的集团,三是群体成员之间具有相互作用,四是群体成员有共同的群体心理。戴维·波普诺认为:“社会群体可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共同身份和某种团结感,并且具有共同的目标和期待的人。” 波普诺认为,社会群体在人数上包含两人及以上,具有共同的身份、目标和群体心理。也有学者对社会群体作了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上的社会群体,泛指一切通过持续的社会互动或社会关系结合起来进行共同活动,并有着共同利益的人类集合体;狭义上的社会群体,指由持续的直接的交往联系起来的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群。” 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社会群体,都具有共同的规定。一是群体成员之间有持续的交往或关系。二是群体成员具有共同利益。不同的是,群体成员之间的交往是否直接。然而,狭义的社会群体范围显然过于狭窄,尤其是随着人们交往范围的扩大、交往程度的加深,越来越多的大型社会群体出现。因此,广义的社会群体更符合现实和社会发展的趋势。
综合学界对群体的界定,群体可以理解为由三人及以上成员构成的,基于共同利益和目标而发生持续的社会互动或社会关系,具有一定内在结构和群体心理的人类集合体。
从群体的内涵来看,不是所有的人群都是群体,群体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是群体在数量上至少由三个及以上的成员组成。《国语·周语上》云:“兽三为群,人三为众”,群体至少由三人组成。有学者认为,群体由两个及以上的人组成,对此,“一些心理学家认为,两人不能算是一个群体,因为两人之间只构成个人之间的纯感情关系,如果发生意见分歧或冲突,不可能得到解决,必须有第三者进行仲裁” 。本书对群体的理解取其由三人及以上成员组成的观点。
二是群体成员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标。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标,人们才会结成群体,一致行动。这一共同目标或是相对明确的,如完成一场大型演出,或是相对模糊的,如休闲娱乐。
三是群体成员之间具有较为持续的社会互动或社会关系。为达成共同目标,群体成员之间必然要进行交往,如交流、竞争、合作等。这种交往可能是比较直接的、亲密的,也可能是间接的、疏远的,但一定都是较为持续和稳定的,而非临时的。
四是群体具有一定的内在结构和秩序。群体要实现特定目标,就要进行分工,形成一定的内在结构,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并依循共同的行为规范,以维持群体的正常秩序和良性运转。当然,有些群体的结构可能是严格而正式的,行为规范是由一定规章制度明确要求的,而另一些群体的结构则可能是模糊而灵活的,行为规范是约定俗成的。
五是群体成员具有一致的群体心理。“群体心理是指群体成员在群体的活动中共有的、有别于其他群体的价值、态度和行为方式的总和。” 群体心理是在群体成员长期交往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区分不同群体的重要标志,也是群体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
为了更好地把握群体的内涵与外延,还要注意区分与群体相关的一些概念,如集群、社会类属、组织、团队、集体等。
集群是一些因共同需要而短暂聚集在一起的人,如地铁上的乘客、影院的观众等,是一个偶发的、临时的、松散的集合体。一般而言,大多数成员之间无持续交往关系,可能随时解散,并不能称为群体。
社会类属是具有某些共同社会属性的人,比如同一性别、同一年龄段、同一职业的人等。他们可能未曾谋面,没有交往关系,也不一定有共同的利益、一定的结构和一致的心理。统计学上所称的“群体”多属于社会类属,如“女性群体”“青年群体”“教师群体”“消费者群体”等,只是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一类人,满足一定的统计需要,不能称为群体。
组织是“精心设计的以达到某种特定目标的社会群体。俱乐部、学校、教堂、医院、监狱、公司和政府机构都是组织的范例” 。组织是群体的一种形式,但与很多目标模糊而笼统的群体不同,组织具有明确而具体的目标。不仅如此,组织还有较为严密的内部结构和劳动分工。
团队也是一种群体形式。被誉为“团队之父”的剑桥大学博士贝尔宾认为,团队(teams)与群体(groups)在成长方式和聚集原因方面存在根本区别。“群体是指由于相同的目标而聚集起来的一群人。在群体中,随着人数的增加,成员之间的差异变得模糊。人数越多,越有可能表现出群体特征和群体本能,例如从众行为。”而“团队人数是有限的,人员都是经过挑选并且组合到一起,为完成共同目标而承担不同的使命。团队的每个成员都会试图在团队中找到‘个人定位’。” 可见,与群体相比,团队的规模较小,团队的目的性、组织性、合作性更强,成员的个体性也更鲜明。
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集体是活生生的社会有机体,它所以是一个有机体,就因为它那里有机构、有权能、有责任、有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依赖,如果这样的因素一点也没有的话,也就没有集体了,所有的只是随随便便的一个人群罢了。” 他还说:“集体是以社会主义的结合原则为基础的人与人的互相接触的总体。在对个人的关系上,集体应确定整个集体的主权。因为确定个人有自愿加入集体的权利,只要个人在集体中一天,集体就要求他无条件地服从,这是由集体的主权得出来的结论。集体只有当它显然是用有益于社会的活动任务来团结人的时候,才可能成为集体。” 马卡连柯对集体的理解强调四个层面,一是强调集体的组织性,二是强调集体的社会主义性,三是强调个人对集体的无条件服从性,四是强调集体目标利于社会发展的价值性。集体是为了达到社会所赞许的目的,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建立的,集体成员具有相同的利益,人与人之间地位平等、关系民主、团结互助,同时,集体为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显然,与群体相比,集体有更为特殊的性质和严格的规定,具有高度的目的性、组织性和纪律性。就发展水平来说,集体是群体的最高阶段。
通过上述对群体及其相关概念的辨析可见,集群和社会类属不同于群体,而组织、团队、集体则是群体的不同表现样式,具有较强的目的性、组织性、纪律性。
根据不同标准,可将群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以群体性质为标准,可分为有益群体和不良群体。利于个人与社会发展的就是有益群体,如家庭、学校、企业等。反之,不利于个人与社会发展的就是不良群体,如贩毒团伙、传销组织、黑社会组织等。
二是以群体成员之间的交往程度为标准,可分为初级群体和次级群体,或首属群体和次属群体。美国社会学家库利最早提出“初级群体”(Primary Groups)概念,也称“首属群体”。库利认为,“初级群体”就是“那些具有亲密的、面对面交往与合作特征的群体” [1] ,其中最重要的包括家庭、儿童游戏群体、邻里或社区群体,并强调初级群体是人的社会化的重要基础。初级群体一般来说规模都比较小,因为只有在人数较少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更多直接的、亲密的、频繁的互动条件,如家庭、朋友、邻居、同事等。初级群体对一个人的成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伴随人一生的成长历程,是人们进行思想交流、情感互动、汲取力量、获得支撑的重要群体。次级群体则是那些规模较大、成员间面对面交往有限、情感联系较少、主要以特殊角色联系在一起的群体,例如大型公司、高校等。
三是以群体的构成原则和方式为标准,可分为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正式群体是有既定的目标、严密的组织结构、严格的规章制度、成员有特定的角色地位、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群体,如政府、政党、军队、公司等。非正式群体则是自发形成的,无正式结构、无严格的纪律规范、无明确规定的角色地位和权利义务关系的群体,以血缘、情感、兴趣爱好等为成员之间联结的纽带,以约定俗成的习俗规范调节群体关系,如家庭、邻里、伙伴、兴趣爱好小组等。非正式群体也是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影响直接而深远的群体。
四是以群体形成的缘由为标准,分为血缘群体、地缘群体、学缘群体、业缘群体、趣缘群体和网缘群体。血缘群体是人们在血统关系基础上形成的群体,如家庭、家族、氏族、部落等,是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群体。地缘群体是人们在地理位置关系基础上形成的群体,如邻里、社区、村落、城市、国家等,成员生活在共同的区域内。学缘群体是人们在学业基础上形成的群体,包括各级、各类学生群体。业缘群体是人们在工作关系基础上形成的群体,如公司等各种职业组织,是社会分工的产物。趣缘群体是人们因共同的兴趣爱好结合而成的群体,如舞蹈社团、老年书画协会等,是人们满足精神需求、进行精神交往的产物。网缘群体则是人们基于网络交往而形成的群体,如虚拟社区。
五是以群体成员的交往空间为标准,分为现实群体和虚拟群体。现实群体是成员在物理空间中进行现实交往的群体,虚拟群体则是在互联网空间进行虚拟交往的群体,如QQ群、微信群等。虚拟群体是信息化时代的产物,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除上述类型外,群体还有其他多种类型。例如,根据群体规模大小,分为大群体、中群体、小群体,等等。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对群体类别的划分只是出于研究需要和对群体的深入理解,实际上,每种不同的群体之间有交叉渗透,并不是彼此割裂、完全孤立的。例如,有益群体中也可能包含不良群体,如结党营私的小团体;次级群体中可能包含初级群体;正式群体中可能包含非正式群体;业缘群体多属于正式群体,血缘群体多属于非正式群体;虚拟群体也可以转化为现实群体等。
经过对群体的内涵、特征、类型的把握及其相关概念辨析,群体的轮廓更加清晰地呈现出来。但本书乐群中所乐之“群”并非涵盖所有类型的群体,在群体性质上,主要是乐有益之群,离不良之群。同时,由于群体涉及的范围很广,为划定一个比较明确的研究论域和研究主题,而不至于使讨论的范围无限扩大、漫无边际,也不至于使讨论的主题游移不定、无法聚焦,更重要的是彰显研究主题的独立性和独特价值,本书重点探讨中小群体,国家、民族这样的大群体略有涉及,但非研究重点。此外,初级群体、非正式群体、血缘群体等对个人具有较为直接和深远的影响,虚拟群体则是信息化时代的特有群体,也是越来越值得关注和研究的群体,因此,研究乐群教育尤其需要对这些群体加以重视。
“乐”一般理解为喜欢、乐意 ,但“乐群”之“乐”并不是简单的乐意、喜欢,这只是表层之乐,更深层次的“乐”包含善于、热爱、合作、奉献、共享等意蕴。因为真正的乐群不是仅仅停留于思想、情感和言语层面,而是把这种思想、情感、言语转化为现实的、具体的行动,实现思想、情感、言语与行动的统一。因此,总体而言,乐群包括识群、择群、爱群、合群等意蕴。识群就是要了解和认识自己周围或身处其中的群体,这是乐群的前提;择群,就是在认识和了解一定群体之后,对所向往的群体的选择和接纳;爱群就是对自己所在的群体有强烈的认同感、依存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关心群体、热爱群体、建设群体、奉献群体;合群就是能与人和谐相处、互助合作,并能融入群体之中,自觉按照群体的规则办事。
总之,乐群就是人们喜欢与人交往,结成群体,并乐于融入一定群体之中,与群体成员友好相处、团结合作,热爱群体、奉献群体的特质。主要表现为,人们乐于和生活、学习、工作中所接触的人交往、结群;在认识和了解一定群体之后,选择和接纳其所向往的群体,择其所爱,爱其所选,能与群体成员融洽相处、团结协作、一致行动,促进人与群体的共同进步与发展。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乐群与曲意逢迎、拉帮结派、小团体主义等有本质区别。对此,孔子早有论述,并多次强调。如《论语·子路》:“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对此,何晏解读为:“君子心和,然其所见各异,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同,然各争利,故曰不和。” 朱熹则注曰:“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尹氏曰:‘君子尚义,故有不同。小人尚利,安得而和?’” 实际上,何晏和朱熹不仅解读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内涵,更进一步揭示了其中原理,即根本在于君子尚义,小人尚利。孔子的这一观点大意为:君子虽各有所见,但能求同存异,和谐共处,而不盲从附和。相反,小人则只是一味地盲从附和,心中却另有所图,表里不一。而这种曲意逢迎显然不是乐群的应有之意,而是违背真心向群的倾向。
孔子在《论语·为政》中还强调:“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忠信为周,阿党为比。” 也就是说,君子以忠信道义来团结人,而不因个人私利而相互勾结,小人则反其道而行之。君子以良好的品行处群,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重,而小人则以个人的利害得失为重,勾结少数与之利益一致、所趋相同之徒,做出损群利己的行径,为少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此小人之行,非乐群之意。
孔子在《论语·卫灵公》中更明确地指出:“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论语注疏》曰:包曰:“矜,矜庄也。”孔曰:“党,助也。”此章言君子貌虽矜庄而不争斗,君子虽众而不私相党助,义之与比也。 也就是说,君子矜庄而不争斗,合群而不闹派性。其旨也在于强调不能因谋少数人的小利而罔顾多数人的大利。
此外,小团体主义也不是乐群,而是只顾少数人的利益、局部的利益,而不顾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全局的利益。
总之,盲从、勾结、派性、小团体主义等都不是真正的乐群,实质上是为一己私利的表现,是群己关系的对立,而不是群己关系的和谐,是与乐群背道而驰的。乐群讲究有矩可循、相处有道、群己和谐。
在明确乐群内涵的基础上,乐群教育的内涵和本质就容易理解了。
简单说,乐群教育就是培养人们乐群性的实践活动。具体而言,乐群教育,是一定社会或群体旨在通过群体价值、群体精神、群体情感和群体行为等方面的教育,培养人们的乐群性,以促进个人与群体的和谐发展、共同发展、全面发展和持续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
对于这一界定,须从以下几方面把握。
一是乐群教育的主客体。从广义上讲,乐群教育的主体既可以是社会,也可以是一定群体,或者是个人。其中,学校是重点主体,能够进行更加集中、系统、科学的乐群教育。乐群教育的客体则可以是全体社会成员,每个年龄段的人都可以是教育客体,也就是说,乐群教育是全员、全程教育,每个人的一生都需要乐群教育。其中,学生是乐群教育的重点客体,学生阶段也是塑造和养成乐群性的重要时期。
二是乐群教育的内容。乐群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以群体对于个体的生存价值和发展价值为重点的群体价值教育,以群体进取精神、群体团结合作精神和群体奉献精神为重点的群体精神教育,以群体归属感、群体荣誉感和群体责任感为重点的群体情感教育,以群体交往行为、群体生产行为和群体生活行为为重点的群体行为教育。
三是乐群教育的目的。乐群教育的直接目的是培养人们的乐群性,促进人的社会化,但从根本上说,乐群教育是为了促进个人与群体的和谐发展、共同发展、全面发展和持续发展。乐群既能促进个人进步,又能推动群体发展,是个人与群体的统一。黎红雷认为:“‘乐群’强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一方面是个体人格的成长,另一方面提倡群体精神、社会关怀和造福人群。乐群是个体面对社会人群的一种高尚的价值取向,是超越历史、超越自我的道德升华。” 这里表达了乐群以促进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为价值目标的观点,也体现了以人促群、以群促人、人群共进的思想。在这个意义上说,乐群也是共生、共建、共享、共发展。
事物的内涵是本质的体现。要深入理解乐群教育,不仅要把握乐群教育的内涵,还要进一步揭示乐群教育的本质。从纵向来看,乐群教育本质是相对于乐群教育现象来说的,是纷繁复杂的乐群教育现象的根据,也是乐群教育内在的相对稳定的方面;从横向来看,乐群教育本质确认了乐群教育与其他实践活动的根本区别。本书认为,乐群教育的本质是促进人的社会化。社会化是个体从自然人成长为社会人的过程,是个体不断参与社会实践、了解社会规范、建构社会关系,学习和改造社会的规则、价值观、文化知识和技能等,以逐步适应和革新社会生活,延续和丰富社会文化,维持和发展社会结构的过程,也是人们不断超越自身的个体性、狭隘性和局限性,塑造和完善自身个性,获得高度社会性和全面性的过程。说到底,社会化是人们不断建构和丰富社会关系,实现并完善社会性本质的过程。之所以说乐群教育的本质是促进人的社会化,主要缘于以下三个层面。
一是透过乐群教育的现象看乐群教育的本质。本质与现象是相对应的范畴,二者从不同层面表现事物。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事物内在的、相对稳定的方面,现象则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是事物外在的、相对易变的方面。本质总是通过各种现象表现出来,无论真象、假象,都以不同方式表现本质。因此,认识事物的本质,要从纷繁复杂的现象入手。揭示乐群教育的本质也是如此,要考察古今中外的乐群教育现象,从中找出各种现象的内部联系,进而揭示乐群教育的本质。通过对乐群教育现象的考察和深入分析发现,乐群教育的本质就是促进人的社会化。例如,家长带着孩子参加家庭或朋友聚会,学校指导和帮助学生组建各种各样的学生社团,企业鼓励员工团结协作等现象,都是乐群教育的不同表现方式。而这些现象的存在,都源于人是社会的人,生活在一定社会群体之中,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之中,只有不断促进人的社会化,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性本质,更顺利地完成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任务。
二是追溯乐群教育的根源看乐群教育的本质。原因和结果是反映运动过程中前后相继的事物之间相互制约、依存关系的一对哲学范畴。因果联系是世界普遍联系的中介。 每一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由很多原因决定的。其中,事物发展的主要原因蕴含着事物的主要矛盾,有助于揭示事物的本质。乐群教育的产生,也有其客观原因,抓住其中的主要原因,追溯乐群教育产生的根源,就能更好地认识乐群教育的本质。
那么,如何探寻乐群教育产生的根源呢?关键要从乐群教育的对象着眼,也就是着眼于人本身。现实的人、活生生的人,总是有一定需要的人。需要是人的内在规定,是人的实践活动的根本动力,“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 。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不断发展的,根据需要的内容,可分为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根据需要的层次,可分为生存需要、发展需要、享受需要。为了满足需要,人们就必须开展一定的实践活动。然而,无论何种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人们只有在群体中、在社会中,才能实现需要的满足。原因在于,一方面,个体能力是有限的,只有在与他人的联合中、在群体中,才能弥补个体能力的不足,发挥整体优势,提高人们改造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能力,更好地满足自身需要。另一方面,人还有思想交流、情感互动等精神交往的需要,而这种需要的满足只能在交往中、在群体中才能实现。总之,“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 因此,人必须群体化、社会化。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 然而,促进人的群体化、社会化,仅仅通过自发形成的方式往往并不能完满地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存在不足与局限,所以,不乐群的人比比皆是,即使有乐群之人,也可能存在乐群性与社会化的程度不高、根基不稳等问题。因此,自发方式不足以塑造人的乐群性,也不足以完善人的社会化,必须通过自觉地教育和影响,引导人们乐群,并进一步实现社会化,满足人们的现实需要。可见,乐群教育根源于人只有结成群体、形成社会才能更好地满足自身不断产生和发展的需要,而这些需要仅仅通过自发方式不能完全得到满足,必须进行自觉的教育活动。因此,从乐群教育的根源看,乐群教育的本质是自觉促进人的群体化、社会化。当然,促进群体化最终也是为了促进人的社会化。
三是分析乐群教育的特殊矛盾看乐群教育的本质。事物的本质由其特殊矛盾构成。毛泽东说:“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 因此,揭示乐群教育本质,要抓住乐群教育的特殊矛盾。通过追溯乐群教育的根源可见,乐群教育的特殊矛盾在于人的需要丰富多样与人凭一己之力无法充分满足自身需要的矛盾。而要真正解决这一特殊矛盾,就需要自觉教育和引导人们交往结群,促进人的群体化、社会化,乐群教育便随之而生。因此,从乐群教育的特殊矛盾来看,乐群教育的本质在于促进人的社会化。
乐群教育的发生发展,根本上是由乐群教育的特殊矛盾推动的。由这对矛盾构成的是乐群教育的一般本质、共同本质,也就是促进人的社会化,贯穿于所有的人类乐群教育现象之中。不仅如此,乐群教育的矛盾在不同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以及每一过程的不同发展阶段中都有其特殊性,这就是乐群教育本质的层次性,即古今中外一切乐群教育的共同本质、不同社会形态乐群教育的特殊本质、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及其发展的不同时期乐群教育的独特本质。因此,分析乐群教育本质,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仅要抓住乐群教育的共性,还要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每一时期、每一阶段的乐群教育个性,才能更加深刻地认识乐群教育。
为了更准确地把握乐群教育的内涵和外延,有必要对乐群教育的相关概念进行比较分析,以澄清模糊的认识,确定乐群教育的边界。
“团队”是个外来词,属管理学术语。群体是由三人及以上成员构成的,基于共同利益和目标而发生持续的社会互动或社会关系,具有一定内在结构和群体心理的人类集合体。团队则是一个成员通过积极地协同行动、履行个人与共同的职责、技能互补来实现明确的、共同的目标的群体。 [2] 相较于群体,团队更强调共同的宗旨、责任和绩效目标,具有突出的目的性、组织性与协作性。因此,所有的团队都是群体,但不是所有的群体都是团队。
团队精神也不等同于乐群。“团队精神是团队成员为了团队利益和目标而相互协作、尽心尽力的意愿和作风,是将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统一从而实现组织高效率运作的动力,是高绩效团队的灵魂,是成功团队最重要的特质” ,主要表现为团队的凝聚力、合作意识和高昂的士气。与团队是群体的特定形式相适应,团队精神也是乐群的重要表现,是乐群的题中之意。因此,团队精神教育,无疑也是乐群教育的重要内容。
概而言之,群体比团队的范围大得多,乐群比团队精神丰富得多,同样,乐群教育也远不止于团队精神教育,而是有更广泛的内容,团队精神教育只是乐群教育的一部分。
前文已述,集体比群体有更为特殊的性质和严格的规定,具有高度的目的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是群体发展的最高阶段。集体是一种群体,但群体不一定是集体。
同理,集体主义也不等同于乐群。马卡连柯认为,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相对,是个人与社会的团结一致 ,是个人跟别人的工作和利益、跟整个社会利益的真实结合。 苏霍姆林斯基则从更宽广的视角审视集体主义,他说:“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关系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同时又是我们的一条主要的道德原则和全面发展的新人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集体主义反映着劳动人民的同志情谊、思想上的团结一致以及利益和目的的共同性的最重要的实质。” 同时,“集体主义不仅是教育的结果,而且是一个过程,是形成人的意识、观点、信念和行为的许多手段的总体。” 从集体主义的内涵可见,集体主义实际上是个人与集体的高度和谐、高度融合、高度统一。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相对,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真正结合,既倡导将集体利益置于首位,又充分尊重和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实质上,集体主义是维护绝大多数人利益的道德原则,这与为绝大多数人谋福利的社会主义精神是一致的,而与那些为少数人利益而罔顾多数人利益的做法是根本对立的。相比之下,乐群的内涵更丰富,具有一定的层次性。乐群既可以表现为浅层次的喜欢交往结群,也可以表现为高层次的爱群利群。其中,浅层次的乐群,也就是喜欢交往结群,有利于集体主义的形成,是集体主义形成的重要条件。一个人要具备集体主义品质,往往先从喜欢与人交往开始,与人结成群体,乐于融入群体之中,学会与人共同生活、学习、工作,才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关心群体、热爱群体、奉献群体,逐渐形成正确的群体认知、积极的群体精神、深厚的群体情感和稳定的群体行为,进而形成集体主义。相反,一个厌群、离群、不合群之人,很难想象其何以形成集体主义。同时,乐群也并非仅仅止于喜欢过群体生活而已,其高级阶段和目标都是形成集体主义,集体主义是乐群的内在要求。乐群所蕴含的爱群、利群等深刻内涵,实际上正是集体主义精神的体现。可见,乐群包含集体主义,而不等同于集体主义,乐群比集体主义的内涵更丰富,并有利于集体主义的形成。
同理,乐群教育与集体主义教育有一定程度上的交叉,但不等同于集体主义教育,二者在具体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重点、教育方法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异。例如,集体主义教育侧重引导教育对象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这也是乐群教育的核心内容,但乐群教育还强调与人相处之道的教育,包括人际交往的意愿、礼仪、原则和艺术等,使教育对象不仅喜群,还能善群,不仅有乐群的主观意愿,还有乐群的客观能力,等等,而这些内容则不在集体主义教育的范围之内。可见,乐群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并不等同,乐群教育的内涵和外延更广。同时,乐群教育有利于集体主义教育的实施及其目标的实现,乐群教育的提出,可以说是对集体主义教育的进一步补充、发展和推动。
“群育”是教育学概念,近代以来才出现。教育家王星拱认为,群育“是从德育分演出来的”,“群育与德育不同的地方,一是注重个人的修养,一是注重社会的生活,群,就是社会的意思,社会方面的共同生活多,旧的德育是注重私德,群育是注重公德,私德固然很重要,但是公德在新社会,新国家里面尤其重要,我们可以说德育是注重个人的修养,群育是注重社会的生活” 。在这一理解中,群育中的“群”,并不是具有特殊规定的社会群体,而是较为泛化的公众、人群、社会,群育主要是一种社会公德教育。教育家孟宪承认为,群育是社会教育(Social Education),“指的是团体生活的教育目标,如道德的习惯和服从,公民的活动和协助,宗教理想的传习等等,凡道德、公民训练、宗教等都包括在内。” 孟宪承与王星拱对群育的理解较为一致,都倾向于认为群育是一种社会教育,只是王星拱更强调社会公德教育。《教育大辞典》不仅界定了群育的内涵,还进一步分析了群育的基本内容,认为“群育(mass education)亦称‘群性教育’。为建立和谐的人群关系而培养群性的教育。旨在促进个人的群化或社会化过程,培养对己对人都有利的社会行为与特性,使受教育者正确处理人际关系,适应其所生存的社会环境,过和谐的社会生活。……群育的基本内容为:(1)人群关系、团体生活、群众福利、公共道德,公民义务和权利等社会群体意识。(2)良好的服务、助人、合作、团结友爱等品质和自治、自控能力。(3)开展有益活动,陶冶群性,形成正确的社交态度。(4)遵守群体纪律,服从群体要求,完成群体或他人给予的任务。(5)慎重选择利于群性发展的大众传播媒介,包括报纸、杂志、书籍、电影、电视、广播等。” 《教育大辞典》将群育的“群”理解为群众、群体、社会,群育则主要是社会化教育。
可见,一方面,群育与乐群教育有很大区别。首先,群育之“群”有别于乐群教育之“群”。语言文字所蕴之意并不是固化僵死的,而是随着时代变迁而被人们不断赋予新的意蕴。在我国近代时期,“群”往往被理解为“社会”之意,把“群”与“社会”等同视之。如严复将斯宾塞的《社会学研究》译为《群学肄言》,也就是将“社会学”称为“群学”。同理,人们又将“社会化教育”称为“群育”。但从严格意义上讲,群并不等同于社会,而是各有独特内涵。尤其是随着社会学的深入研究和发展,社会学中的很多相似、相关概念的界限逐渐厘清,“群”与“社会”不再如以往那样混用,而是各有所指、各用其所。因此,对群育的理解,还是应当放到当时的时代背景之中,抓住其本意,而不是用现在流行的对“群”的理解,去套以往的“群”,此群已非彼群,今群已非古群。群育之“群”主要是指社会,涵盖内容较为宽泛,群体、人群、群众等都在其中。而乐群教育之“群”则是具有特定内涵的社会群体,有严格的规定。其次,群育具有鲜明的客观性,乐群教育则不仅具有客观性,更有主观色彩,是主客观的统一。乐群教育的主客观统一性是由乐群的主客观统一性决定的,群体是客观的存在,乐群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而乐群表露着人们对群体的主观意愿与倾向。因此,乐群既有客观性,也有主观性。另一方面,群育与乐群教育又有一定联系,即二者都致力于促进人的社会化。群育实质上等同于社会化教育,是社会化教育的另一种表达。乐群教育本质上也是社会化教育,但乐群教育不等同于社会化教育,而是社会化教育的一个特殊部分,其内涵与外延较之社会化教育小得多,二者是种属关系。因此,乐群教育实际上也是群育的一部分,但不等于群育。
就广义的群体而言,从规模上看,国家属于大群体,如严复所说:“群有数等,社会者,有法之群也。社会,商工政学莫不有之,而最重之义,极于成国。” 同时,国家又是由不同群体构成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爱国主义也是乐群的题中之意,更是乐群的最高表现。“爱国主义是人们千百年来形成的对祖国的深厚感情,是一个国家普遍坚持的重要的政治原则,是引导和制约公民行为的道德规范” 。乐群之人能较好地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群的关系、公与私的关系等,这都是培养人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基础。因此,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一个具有乐群性的人,更容易养成爱国主义精神。并且,乐群的最终指向在于从乐群上升到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爱人类。因此,乐群教育本身就蕴含爱国主义教育之意,乐群也是爱国主义形成的基础,乐群教育的开展有利于爱国主义教育目标的实现。正如周恩来所说:“聚多数团体而成者曰社会,合若干社会而立者曰国家。国无社会不名,社会无团体不生。……是故爱国者,必先及其社会,首必爱其群,斯为爱国之士焉。”“无合群之思,鲜爱众之想”,因此,“欲爱国则必先合群” 。
但乐群教育又不等于爱国主义教育,二者的教育目标、内容、重点和方法等都不同。例如,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在于培养人们正确的爱国观念、深厚的爱国情感、坚定的爱国信念和高尚的爱国行为 ,而乐群教育的重点在于引导人们喜欢并积极融入与其日常生活、学习、工作直接相关、频繁互动的群体,并能与群体中的成员和谐相处、亲密合作。
[1] Charles Horton Cooley, Social Organization ,Beijing: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Press,2013,p.18.
[2] Stephen P. Robbins, Mary Coulter:Management ,Beijing:Tsinghua University Press,2009,p.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