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秉有盛唐时代的两大潮流。
第一是精神上追求自由;第二是要建立伟大的功业。
这种悖论式的人生追求,造成了他的悲剧,同时也成就了他的伟大,更给他的诗情造成巨大的矛盾与痛苦,也同时带来了巨大的力量与魅力。
来看看《将进酒》这首诗。
《将进酒》,“将”这个字有的人读jiāng,是不对的,这个字在古代是个多音字,在这里要读qiāng。
这是一首乐府诗。在李白以前的《将进酒》,大部分是五言,李白把它改造成了七言,而且还改得非常漂亮。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首诗,其实是一首劝酒歌。
李白不仅自己狂饮,还劝别人也得狂饮。读完这首诗,还真怕和李白在一起吃饭,因为他这个劝酒太狠了,你完全没办法拒绝,拒绝了显得自己不够爷们儿。
你看李白是怎么劝酒的?
他一开始就用了两个很长的排比句,极度夸张,奔腾咆哮。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这样的句子,只有李白才写得出来。
他意思是说:“喝吧!喝吧!在座的各位,你们难道没有看到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吗?光阴一去不复返了,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了,喝吧!喝吧!”
我读这句诗,真的有很强的体验。我今年五十四岁(编者按:当时为2010年),头发白得一塌糊涂,正是“朝如青丝暮成雪”,这是非常切实的感受。
人生短暂,本来是很悲凉的事情,但李白写得多有气势。
他说:“早晨照镜子的时候,还是一头黑发。到了傍晚再去照镜子,全变白了。喝吧!喝吧!再不喝就来不及了,人生短暂,今天白昼不喝,夜晚想喝也喝不成了。”
这个排比句的前半部分,是说时光不倒流,喝酒要趁年华;后半部分,是说人生苦短,此时要是不喝,过后就喝不成了。
在劝完酒之后,接着下句就总结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三杯酒下肚,李白老人家就开始亢奋,高兴得不得了。他感觉现在人生得意得不得了,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得意。
关于这首诗写作的时间,主要有两个观点。
第一个观点,推测这首诗是在唐玄宗对李白赐金放还之后李白写的,也就是天宝三载左右,这时他应该心情很不好;另外一个观点,说是在李白第一次游长安的时候写的。
我比较偏向于第一个观点,这首诗应该是在李白被赐金放还之后写的。
“人生得意须尽欢”,在这一点上,李白跟很多人的态度不一样,和我教育孩子的态度也不一样。我总是说人生要悠着一点,要能够控制自己,自己的情感应该节制。可李白和我们说的正好相反,他是个生命力极度旺盛的人,也缺乏对自己的节制。
“control”对于他来讲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他完全没有节制,所以他才会写“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李白这个人特别自信,当他三杯酒下肚以后,满脸通红,可能就会更加自信。所以来了下面这两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他刚刚离开四川来到湖北的时候,转眼就散尽了三十多万金,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节俭。
下面看他写的,“烹羊宰牛且为乐”,这句如果正常读,那种气势完全出来不了,应该这么读:“烹羊!宰牛!且为乐!”他的节奏极度铿锵有力,这样气势就出来了。
只有李白这首诗,才能用这么铿锵的音节。你不能说:“相见!时难!别亦难!”要是这样读,那简直没办法读下去。
接下来,“会须一饮三百杯”。“会”字,是唐朝人的口语。
这句是说,要不饮就不饮,一饮就要饮三百杯。他这样一说,就把别人吓到了,酒桌上很多人不敢喝了,“啪!”就把酒杯放下来了。
谁把酒杯放下来,李白就点谁的名。“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他说的“岑夫子”,就是岑勋;“丹丘生”就是元丹丘,两个人都是南阳人。我到南阳去讲过课,南阳人喝酒很厉害,也不知道这两位怎么就不行,没有给南阳人长脸。
李白为什么叫岑夫子,而不叫岑勋?夫子本来是一个尊称,在这里有点调侃的意思。我们总是把戴着个眼镜、弯腰驼背、一点生气都没有的人,叫“老夫子”。这里岑勋不喝酒,李白就叫他岑夫子。
元丹丘为什么要叫他“生”?这不是书生的意思。在唐朝,长辈叫晚辈叫“生”,铁哥们儿之间、非常好的朋友之间也称“生”。
这两个人,大概是跟李白特别要好,李白另有长篇七古送给岑勋,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讲,就是死党,关系很铁的人,所以一个被调侃叫夫子,另一个叫生。
再看下面一句,“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李白三杯酒下肚以后,越来越亢奋,情不自禁地唱了起来。
这跟我们今天那种文质彬彬的卡拉OK完全不是一回事,他完全是手舞足蹈,他狂了,他边跳边唱:“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钟鸣鼎食,边吃饭边奏乐,是古代的大家族才有的,代表了功名富贵;“馔玉”本来是指精美的食品。
可以看到,他写得很悲凉,而且有点颓废,说“功名利禄、功名富贵统统都没有用,我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喝个大醉”。
他很痛苦。
可就在上面几句,他还快活得不得了——“人生得意须尽欢”“天生我材必有用”,可现在他已经把功名利禄都看穿了。
紧接着又说,“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从古到今那些不饮酒的、老老实实规行矩步的人,死了什么名气都没有,要想永垂不朽,就跟着他来喝酒。
从这句来看,整首诗都是在劝酒,高兴的时候在劝,难过的时候还是在劝。
不过,从这几句也可以看到李白矛盾的地方。
他刚才说“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说的是功名利禄都不要。但是紧接着,他老人家连喝酒也想要“留其名”,也想着永垂不朽。其实,他对功名还是看得重得很,连喝酒都想到要永垂不朽。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这是在举例子,说明上一句“惟有饮者留其名”。
为什么拿曹植来举例?
因为在李白和杜甫以前,曹植被认为是才气最大、成就最高的诗人。南朝的谢灵运还曾经吹了牛皮,说天下的才气共有一石——就是十斗,子建(曹植)独占八斗,他谢灵运占了一斗,剩下的一斗,都是其他天下人共着用。
“斗酒十千”,他是说酒很贵,每斗酒要十千钱。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上万块钱,比茅台还贵。这是夸张了,对李白的话不要太较真。
接着往下看,“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意思是说,“我怎么可能没有钱呢?在座的各位,什么都不用管,你们只管喝酒”!可以感觉到,他这个时候已经亢奋得不行了。
他的歌要唱完了,他说“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五花马”是那时很珍贵的马。有人说,它因马鬃有五种花纹而得名,也有人说,是将马鬃人工剪出五种花瓣来,总之是一种名贵的马。
“千金裘”就是又轻又暖和的皮大衣,很贵重的那种——好像由于古代的野兽很多,即使是裘也只值千金,不像我们今天的裘大衣,那都是几十万,对吧?
“将”在这个地方读jiāng。
他说,“儿子你把五花马、千金裘给老子去当了,换酒给老子喝”!这醉得有点吓死人。
底下他又接着说,“与尔同销万古愁”。这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愁。我想了好多年没有想明白,他的愁怎么那么多,居然是个万古愁。
李白这首诗,到底是想表达什么样的思想感情呢?
关于这一点,其实也是众说纷纭。在20世纪30年代,有人把这首诗当成了李白是个颓废诗人的证据。也有人说,这首诗是李白乐观自信的一个证明。那到底该怎么看待这首诗呢?
之前提到过李白悖论式的人生追求,这首诗的特点其实与之十分相像。
裴斐先生在《李白诗论》中说过:“在《将进酒》中,有着浩如烟海的忧郁和愤怒的情绪。”“人生若梦是贯穿着全篇的主题。”不过他又认为这首诗中的“人生若梦”与剥削者的“人生若梦”不同,它“反而激起人民产生奋发的情绪”。
裴斐先生的观点到底对不对?
第一,这首诗“有着浩如烟海的忧郁和愤怒的情绪”。不能说完全正确,它的确有愤怒,也有忧郁,但是这首诗也有快乐——“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第二,如果是人生若梦,什么都是空的,那么就不会有痛苦,心如止水,什么都掀不起波澜。我们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我们觉得人生不是梦,我们都还在较真。李白也是一样。所以,显然这首诗表达的不是人生若梦的主题。
第三,他说,李白的人生若梦,就是好的人生若梦,和剥削者的人生若梦不同。这种阶级分析的方法,我觉得还是过于简单了,人生若梦就是人生若梦,所有人的都一样,人生就是一场梦,什么都是假的。
这首诗之所以能给人奋发的力量,不是因为它的人生若梦,而是因为它像李白的很多代表作一样,表现的不是单一的情绪,也不是单一的主题。
诗人高度的自信与彻底的自卑同在,无边的欢乐与无边的忧伤并存。
他一方面在鄙弃功名富贵—“钟鼓馔玉不足贵”,另一方面又说“惟有饮者留其名”,就是鄙弃富贵与猎取功名对峙,旷达放纵与坚定执着关联。
无论是欢乐还是忧伤、是自信还是失望,不同性质的情绪,矛盾双方都非常强烈,而又毫无节制。这两种情感,往往从一极突然跳到另一极,从最快乐跳到最忧伤。从“人生得意须尽欢”,跳到“与尔同销万古愁”;从“但愿长醉不复醒”,跳到“惟有饮者留其名”。两者之间没有明显的联系,只有一目了然的龃龉与对立,两种矛盾情绪的相互碰撞,激起巨大的情感波澜,给人以强大的艺术震撼力。
这就是李白的诗歌,他给人的感受不是消沉,而是无穷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