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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到迪安是在我与妻子分手后不久。那时我刚刚生了一场大病,对此我不想再提及了,不过它的确与我那次痛苦而耗尽心力的分手有关,当时我觉得一切都完了。自从迪安·莫里亚蒂闯进了我的生活,你便可以称我的生活是“在路上”了。在这之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梦想着要去西部,但只是在虚无缥缈地计划着,从没付诸行动。迪安这家伙是个最理想的旅伴,因为他就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1926年,当时他父母正开着一辆破车经过盐湖城往洛杉矶去。最初我是从查德·金那里知道他的。查德给我看了几封迪安从新墨西哥州的教养院给他写来的信。我对这些信颇感兴趣,因为他在信中非常天真可爱地请求查德把他所知道的有关尼采的一切以及其他美妙的知识都教给他。有一次,卡洛和我谈起这些信,我们都在想是否有一天我们会见到这个奇怪的迪安·莫里亚蒂。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的迪安和现在判若两人,还是个笼罩着神秘色彩的小囚徒。后来某天传来消息,迪安从教养院出来了,他将第一次到纽约来。还有消息说,他刚与一位叫玛丽露的姑娘结婚。

一天我在校园里闲逛,查德和蒂姆·格雷告诉我,迪安住在东哈莱姆一幢没有热水的旧公寓里,也就是西班牙哈莱姆 。迪安和他的俏丽小妞玛丽露是前一天晚上到的。这是他第一次来纽约。他们在50街从灰狗巴士上下来,想抄近路去找吃的,然后径直走进了赫克托餐厅。在迪安眼里赫克托餐厅一直是纽约的一个重要标志。他们在那里品尝了熠熠生光的大蛋糕和奶油泡芙。

这些日子迪安总是这样告诉玛丽露:“亲爱的,现在我们终于到纽约了。我还没有完全告诉你在我们来纽约的路上我在想些什么。当我们经过密苏里,特别是经过那个让我想起我的教养院生涯的布恩维尔教养院的时候,我感触颇多。现在我们绝对应该放下一切个人偏好,开始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和生活计划……”最初几天他总在说诸如此类的话。

我们几个家伙去了迪安的冷水公寓。迪安穿着短裤出来开门。玛丽露一下从沙发上跳了下来。迪安把这间公寓的住客支到厨房去了,大概是在煮咖啡,而他正在忙着亲热,对他来说性是他生命当中唯一神圣而重要的事,即使他还得卖力工作维持生计。你看他站在那儿晃着头,眼睛盯着地面,还不住点头的样子,就像一个年轻的拳击运动员在听人训导。那模样让你觉得他每个字都在认真地听,然后给你扔过来一连串的“是,是,是”“对,对,对”。迪安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像年轻时候的电影明星吉恩·奥特里 ——身材修长,臀部精瘦,一双碧蓝的眼睛,再加上典型的俄克拉何马州口音——一个留着连鬓胡须、生活在多雪西部的英雄好汉。实际上,在与玛丽露结婚来东部之前,他曾在科罗拉多州埃德·沃尔的牧场干活。玛丽露是个漂亮的金发女郎,浓密的长卷发像金色的海洋。她坐在沙发的边缘,双手放在腿上,一双朦胧的、带着乡野气息的蓝眼睛警觉地注视着一切,因为她还在西部的时候就听说过纽约充满罪恶而又灰暗的破旧公寓,而她现在就住在这样的地方。她等待着什么,就像画家莫迪利亚尼 笔下超现实主义风格的女郎,细长的身体,忧郁的神色,待在一个沉闷的房间里。别看她外表是个甜美的小姑娘,其实非常沉默寡言,会做出一些令人惊骇的事情来。那天晚上,我们喝啤酒,掰手腕,聊天,一直玩到黎明。早上,在昏暗的光线中,我们围坐在一起,默默吸着烟灰缸里的烟蒂。迪安紧张地站了起来,在屋里踱着步子,思考着,然后决定让玛丽露去做早饭,并把地板打扫干净。“换句话说,我们必须立即行动,亲爱的,否则我们的计划就会泡汤,就不会有结果。”之后,我就离开了。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他很坚定地告诉查德·金自己一定要向他学习写作。查德告诉他我是个作家,让他来找我,听听我的建议。与此同时,迪安还在一个停车场找到了工作,并且和玛丽露在霍博肯 的公寓闹翻了——天知道他们为什么搬去了那里——她简直气疯了,为了报复迪安,捏造了许多莫须有的罪名到警察那里歇斯底里地指控他。迪安不得不从霍博肯的公寓逃走。他无处安身,就直接去了新泽西的帕特森,我和我姑妈住在那里。一天晚上,我正在看书,突然有人敲门,来人正是迪安。他躬着腰,讨好地蹭蹭脚,在昏暗的门廊里说:“你——好,我是迪安·莫里亚蒂,你还记得我吗?我来这里是求你教我写作的。”

“玛丽露呢?”我问。迪安说她当婊子赚了几个钱就回丹佛 去了。“这个婊子!”然后我们就一起出去喝了几杯啤酒。因为我姑妈在客厅里看报,当着她的面我们不能随心所欲地交谈。我姑妈只看了迪安一眼就认定他是个疯子。

在酒吧里我对迪安说:“该死的,伙计,我非常清楚你来找我并不只是想当作家。毕竟,就我对这事的了解而言,除非有嗑兴奋剂上瘾的劲头,否则难以坚持。”他说:“是的,的确如此。我懂你的意思。你说的这些问题我都想过,我想知道的是,一个人要意识到这些因素是否要依靠叔本华的二分法,对任何内心意识而言……”等等诸如此类的话。他说的那些事我一点也不懂,他自己也不明白。在那些日子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也就是说,这个教养院出来的孩子是在设法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他喜欢用他所听来的那些“真正的知识分子”的腔调和方式说话,却学得很不着调。但是,我告诉你,在其他事情上他可不像这样幼稚,他后来只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就从卡洛·马克斯那里真正弄懂了这些专业术语和行话。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能够在其他一些疯狂的事情上彼此理解。我答应在他找到工作之前可以一直住在我家,并且我们还打算一起去西部。那是1947年冬天的事了。

一天晚上,迪安在我家吃晚饭——他已经在纽约的某个停车场找到了工作——我当时正赶着打字,他靠在我肩上对我说:“快点啊,伙计,那些姑娘可等不及啦。快些打。”

我说:“再等我一会儿。我马上打完这一章就和你走。”这是我书中最精彩的章节之一。然后我换好衣服,就和迪安一起赶到纽约同那些姑娘约会去了。在巴士穿过闪着奇怪磷光的林肯隧道时,我俩靠在一起,手舞足蹈地大叫大嚷着,激动地谈论着。我也开始像迪安一样疯狂了。其实,迪安就是一个对生活充满了惊人激情的年轻人,尽管他是个骗子,他欺骗仅仅是因为他对生活有特别多的渴望,他想要结交那些对他不屑一顾的人。他也骗我,我都知道。(骗我的吃住,骗我“教他写作”等等。)他也知道我很清楚。(这也是我们交往的基础。)但是我不介意,我们相处得很好——既不互相干扰,也不互相讨好。我们彼此都小心翼翼的,就像一对伤心的新朋友。我们都在对方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只要一谈到我的工作,他总是说:“放手干吧,伙计,你做的每一件事都很了不起。”我写作的时候,他就在我的背后一边看着,一边喊:“好,写得好,哇,太好了!伙计!哇!”他拿起手绢擦擦脸。“哇,伙计,有这么多事情要做,有这么多东西要写!如何能不受任何规范限制,没有任何文学上的障碍和语法上的担心,一股脑把它们都写出来啊……”

“是的,伙计。你说得太对啦。”我能感到有某种神圣的光芒从他对未来充满激情的憧憬中迸发出来。他是那样激情四射地描述着,车上的人都在看着这两个“激动过度的傻瓜”。在西部,他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台球厅,三分之一的时间蹲监狱,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公共图书馆读书。冬天,人们总是看见他不戴帽子夹着书匆匆从街上走过,有时是去台球厅,有时是从树上爬到朋友家的阁楼里,为了潜心读书或是逃避警察。

我们去了纽约。当时的具体情况我已记不清了,好像他约了两个黑人姑娘见面,但一个也没来。他原本和那两个姑娘约好一起去吃晚饭的,然而到那儿却发现她们都没出现。我们就去了他工作的停车场,他在那儿有些活儿要干——他去后面的工棚里换了衣服,又在一面开裂的穿衣镜前整理一番,然后我们就开车离开了。就在这个晚上迪安和卡洛·马克斯会面了。迪安和卡洛·马克斯的相遇是一个伟大的事件。两颗敏感的心一碰撞便立刻互相吸引,两双敏锐的眸子一相遇便立即迸出火花——一个是心胸坦然的神圣骗子迪安,一个是心灵幽暗带着悲观诗人气质的骗子卡洛·马克斯。打那以后我就很少见到迪安了,为此我感到有些伤心。他们精力相当,相比之下我就像是个傻子,跟不上他们的节奏。接着,我周围的一切,我所有的朋友和家人都像尘云一样被一个疯狂的漩涡卷起,在美国的夜空盘旋。卡洛给他讲老布尔·李、埃尔默·哈斯尔、简的故事:李在得克萨斯州种大麻;哈斯尔在赖克斯岛 ;简曾经在时代广场徘徊,沉浸在安非他命带来的幻觉当中,怀里还抱着自己的小女儿,最后进了贝尔维 。迪安给卡洛讲西部那些不知名的小人物,比如汤米·斯纳克,一个畸形脚的台球厅狠角色、玩牌好手、酷儿圣徒,还给他讲罗伊·约翰逊、大个子埃德·邓克尔,讲他儿时的伙伴、流浪时的伙伴,还有他遇到的数不清的姑娘,性爱派对,色情电影,以及他所崇拜的男英雄、女英雄,他所经历的冒险。他们一起冲上大街去追寻、体验那些有趣的事,不像两人后来的交往那样悲伤、多思、空洞虚无。然后他们就沿街跳舞,就像我喜欢的那类人,我摇摇晃晃地跟在后面,我一生都喜欢跟在令我感兴趣的人身后,那些有点疯狂的人,疯狂地生活,疯狂地表达,疯狂地渴望被救赎,同时渴望一切,不知疲倦,不落俗套,他们不停地燃烧,燃烧,就像惊人的能连射的黄色烟火筒迸发,如蜘蛛穿过星际,在天空中央你会看见蓝色的中心光点砰地爆裂,所有人都不禁惊呼。歌德时代的德国人怎么称呼这样的年轻人呢?由于渴望向卡洛学习如何写作,迪安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他展开了猛烈的感情攻势,只有骗子能做出来的那样。“好了,卡洛,让我说,这就是我要说的……”我有两个星期没有见到他们,而这期间他们的友谊极速加深,没日没夜待在一起聊天。

春天来了,这是旅游的黄金季节。人们三三两两地组织起来准备出去旅行。我一直忙着写我的小说,在我写到一半的时候,也就是在我和姑妈从南方我的哥哥罗科家回来后,我就准备出发开始我的第一次西部之旅了。

迪安已经走了。卡洛和我去34街的灰狗巴士站为他送行。车站的楼上有个地方付二十五美分就可以拍些照片。卡洛照相时摘下了眼镜,看上去十分凶恶。迪安拍了张侧面照,显得有些害羞。我拍了一张正面照,看上去像个三十岁左右的意大利人,似乎谁要冒犯了他母亲,他就会将那人杀死。这张照片被卡洛和迪安用剃须刀片整齐地从中间切成两半,一人留了一半在钱包里。迪安穿着一套正宗欧陆风格的西装踏上了重返丹佛的伟大旅程,他在纽约的第一次风流之旅就这样结束了。我说他风流,其实他只是在停车场干活,累得像条狗。他是世界上最棒的停车场员工,他能将汽车以每小时四十英里的速度倒进墙边狭窄的车位,然后越过众多的障碍物,跳进另一辆车,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在拥挤的空间里绕圈,再迅速倒入一个狭小的车位,一个急刹车把车停住,你能看到当他跳出车子的时候那辆车弹了一下。然后他会像田径明星那样迅速跑向开票处,开好票,再向刚驶来的另一辆车跑去。车主才出来半个身子,他就已经钻了进去,门还没关上就启动车子,在一阵咆哮声中将车开向了另一个车位。弯腰进车,启动,刹车,从车里出来,跑步,他就这样马不停蹄地干着,晚上八个小时,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夜晚的高峰期,或是剧院散场时更是忙得不可开交。他穿着一条沾满油污的破裤子,一件磨坏了的皮夹克,一双破烂不堪的鞋子。如今他却在第三大道买了一整套崭新的西装,蓝色带条纹的面料,还包括一件西装背心,一共花了十一块钱。他又买了一块表、一根表带、一台手提打字机,一旦在丹佛找到工作,他就要在他租住的公寓里开始写作了。我们在第七大道的瑞克饭店吃了香肠配豆子作为告别宴。然后迪安搭上一辆去芝加哥的巴士,呼啸着消失在夜幕中。我们的牛仔走了。我对自己许诺等春天来临,万物复苏的时候,我也要沿着和迪安相同的路线到西部去。

我后来的整个旅行生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以后发生的一切简直精彩得难以言表。

当然,我渴望更多地了解迪安,不仅仅因为我是作家,需要不断获得新的经验,也因为我已经厌倦了大学校园无聊的日子,需要做一个了结,更因为尽管我们的个性不同,但迪安让我觉得他就是我某个失散已久的兄弟,他痛苦而瘦削的脸上留着长长的鬓角,肌肉紧绷汗水淋漓的脖子唤起了我对童年的回忆:我记起了帕特森以及帕塞伊克小镇上那些我们时常逗留的废弃染料堆、小溪流,以及我们经常游泳的小池塘。那件肮脏的工作服穿在他身上是如此优雅,就是最好的裁缝量身定做也没有这么合身,那是欢乐本性这个天然裁缝的恩赐。听着他那激动人心的谈话,我仿佛又听到了童年伙伴们的声音,当大哥哥们在工厂干活的时候,我们一群男孩子在大桥下,在摩托车上,在挂着晾衣绳的家门口,在午后令人昏昏欲睡的台阶上弹着心爱的吉他。我现在的其他朋友都是所谓的“知识分子”:查德是一位信奉尼采的人类学家,卡洛·马克斯是一位古怪的超现实主义者,说起话来嗓音低沉,严肃认真,老布尔·李总是拉长声音否定一切,还有像埃尔默·哈斯尔之类鬼鬼祟祟的罪犯,总是一脸玩世不恭的讥讽,简·李也一样,她总是躺在她铺着东方风格毯子的沙发上嘲讽着《纽约客》。但是迪安的智慧是有条理的、闪光的、全面的,没有令人生厌的学究气,甚至他的那些“犯罪行为”也不是那么的令人气愤和厌恶,那是美国式欢乐的一种狂野而积极的爆发,它是西部的,西部之风,来自西部大平原的颂歌,是某些新的、早已预言要发生的、令人期盼的东西。(他偷车也只是为了一时的驾驶乐趣。)而我那些纽约的朋友总是很负面地、噩梦般地否定这个社会,并给出无聊的书卷气十足的政治和心理学上的原因。迪安只是实实在在地为了面包和爱在这个社会中打拼,至于用什么方式,他并不在意。“只要我能得到那个小姑娘,在她大腿间得到我想要的,伙计。”“只要我有吃的,小子你听到了吗?我饿,我快饿死了。我们现在就去吃东西!”于是我们立刻去吃东西,就如同《传道书》上所说的,是你在日光下所得的份。

迪安是一个真正的西部男子汉。尽管我姑妈提醒我说他会给我带来麻烦,但是我听到的却是一个新的召唤,我看到崭新的地平线正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当时很年轻,对这一切深信不疑。就算有一点小麻烦又如何,甚至迪安最终抛弃我这个好友、令我失望,就像他后来所做的那样,听任我在路边饿死,在病床上挣扎——这又算得了什么?我是一个年轻的作家,我渴望上路。

在路上的某个地方,我知道我会遇见姑娘,会看到奇异景象,会发生一切一切的事。在路上一直走下去,我会得到明珠。 mEr8ak2E1c6FjeHdQdlG9jLiEmFEO9R6FwmlLm9kIRt9zZ3dLHrqF/tEx4LGRR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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