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试图反驳阿沙芬堡对弗洛伊德癔症理论 [1] ——总的来说——非常温和与审慎的批评,是为了防止婴儿被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当然,阿沙芬堡并没有断言弗洛伊德的重要性随其癔症理论而终结。但医学界(包括精神病专家)主要是通过弗洛伊德这方面的工作来了解他的,因此,对它的非难很容易给弗洛伊德的其他科学成就蒙上阴影。我想在此指出:我的回应并非针对阿沙芬堡个人,而是针对其观点和抱负在阿沙芬堡的演讲中得到雄辩表达的整个一派人。
阿沙芬堡的批评,专门限于弗洛伊德所认为的性在精神神经症形成中的作用。然而,他所说的并未影响弗洛伊德心理学的更广泛领域即梦的心理学、玩笑和由情感事物引起的正常思维的困扰。它仅仅影响性心理学、癔病症状的决定因素以及精神分析的方法。 弗洛伊德在所有这些领域中当之无愧地拥有独特成就,这一点只有不厌其烦地实验性地考查过弗洛伊德思想历程的人才会提出异议。我这里所说的“成就”,并不意味我无条件地赞同弗洛伊德的所有命题。但提出一个新奇的问题也是一个成就,而且常常是不小的成就。即使弗洛伊德最有力的反对者也不能对这一成就质疑。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分散,我将略过所有那些不受阿沙芬堡批评影响的论点,将自己限于批评所攻击的那些论点。
弗洛伊德坚持认为他发现了大多数精神神经症的根源是性心理创伤,这一论断是一派胡言吗?
阿沙芬堡的立场与今天被普遍接受的观点一致,即癔症是一种精神性疾病,因此其根源在精神中。在当前实验心理学不令人满意的状态下,指出性是精神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一个我们对其范围和重要性根本形不成任何概念的这样的组成部分,这是一项分外的工作。我们只知道性随处可见,在人类心理学中是否还有除饥饿及其派生物之外的任何其他心理因素、其他基本内驱力具有相似的重要性?我找不出来。如此一种巨大和重要的心理成分必然会导致相应巨大数量的情绪冲突和情感困扰,这是显而易见的,并且看一下现实生活也找不到反例。因此就弗洛伊德主要从性心理冲突追究癔症而言,他的观点一开始就可以宣称一种较高的概率。
那么弗洛伊德关于所有癔症都可还原为性的独特观点是什么呢?
弗洛伊德并未考究所有现存的癔症,他的见解因而只符合适用于经验原理的一般限定。他只是发现自己的见解在他观察到的病例中得到确定,这些病例构成所有癔症病例的极小部分。我们甚至可以设想存在着弗洛伊德根本没有观察到的几种癔症,最后,弗洛伊德的素材在他的一类相近著作中变得有些片面也是有可能的。
经作者同意,我们可以将他的格言修订为:极大多数癔症病例根源于性。
可曾有任何人证明不是这样吗?所谓“证明”我自然指运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方法,而非仅对患者实施严格检查,然后断言不能找到任何性方面的东西。所有这种“证据”当然从开始就是没有价值的,否则我们将不得不承认一个用放大镜检查细菌文化,并断言其中没有任何细菌的人是正确的。精神分析方法的运用,逻辑上讲,是必要条件。
阿沙芬堡的异议即认为,一个完全创伤性的癔症不包含任何性方面的东西并且可回溯到其他明显的创伤。我觉得这似乎是非常恰当的。但创伤性癔症的界限是非常广泛的,正如阿沙芬堡所举的例子(打落花盆后出现失声症状)表明的。照那样,数不清的癔症病例都可以被放进“创伤性”癔症的范畴中去,因为即使一个轻度惊吓已经多么容易引起一种新症状!阿沙芬堡当然不会相信有人会幼稚到单只从这一小小的惊吓中寻找症状的原因。明显的推断是患者早已歇斯底里了,例如一声枪响导致一个路过的女孩丧失行走能力,我们可以稳妥地假定这只是早已盛满的容器溢出而已,不需要任何特殊的解释技巧来证明它。因此用这些和一大批相似例子来反对弗洛伊德是不能证明任何东西的。
在身体创伤和与保险金有关的癔症病例中情况明显不同。当创伤和对金钱的强烈期望在此重合时,出现了一种情绪状态,使癔症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爆发显得至少非常可信。弗洛伊德的观点可能在这些病例中并不有效,由于缺乏其他实验我倾向于这种看法。但如果我们想做到绝对公正和绝对科学,我们肯定要首先指出:与性有关的事物实际上从未给癔症创造条件,即没有通过分析发现任何这类东西。无论如何,创伤性癔症的辩解至多只证明并非所有癔症病例都有一个性的根源。但这并未否定前面修订过的弗洛伊德的基本主张。
除了运用精神分析方法,没有其他途径去反驳这一主张。任何人不运用它们就永远不能反驳弗洛伊德,因为必须通过弗洛伊德首创的方法才能证明在癔症中而不是在性中能够发现相关因素,或者证明这些方法完全不适于揭示隐秘的心理材料。
在这些条件下,阿沙芬堡能够证实他的批评吗?
关于“实验”和“经验”我们多有耳闻,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我们的批评家自己运用了这些方法,并且——更重要的是——确实掌握了它们。我们必须承认:他引用了一些足以使初学者困惑的解读弗氏理论的惊人例子。他自己也指出了脱离语境的引证的不充分,如果我进一步强调说:在心理学里,语境就是一切,这也并不过分。这些弗氏的解释是无数经验和推理的结论,如果你剥除了这些结论的心理学前提,把它们赤裸裸地摆出来,自然没有人能够理解它们。
当阿沙芬堡说这些阐释是武断的并断言其他阐释是可能的,或者有问题的事实后面绝对什么也没有时,他有责任通过自己的分析证明这种事物受制于完全不同的阐释,那么麻烦将很快被解决,所有人都会因澄清了这个问题而感谢他。在“遗忘”问题和其他被阿沙芬堡贬谪到神秘主义领域中去的症状中同样如此。这些现象特别常见,你几乎每天都碰到它们,因此请求一个批评者通过实际例子表明这些现象如何能够被追溯到其他原因并不过分。联想实验可以提供给他任何素材,他将开展建设性工作,人们为此对他如何感谢都不为过。
一旦阿沙芬堡满足了这些要求,即用完全不同的发现发表精神分析,我们将接受他的批评,然后关于弗氏理论的讨论可以重新开始。在此之前,他的批评无所着落。
阿沙芬堡断言精神分析方法就医生和患者而言都等于自我暗示。
除了一个批评者有责任证明他对这一方法的全面知识外,我们也缺乏这一方法是自我暗示的证据。在早间的著作 [2] 中我已指出:我设计的联想实验给出了原则上同样的结论,并且如阿沙芬堡自己在其批评中所说的,精神分析的确无异于联想实验。他断言我只在一个病例中运用了这一实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一实验出于分析的目的被用于大量病例,这一点在我自己的著作和里克林(Riklin)最近著作的大量陈述中也显而易见。阿沙芬堡可以随时查证我的和弗洛伊德的相关陈述,只要后者通过实验与我自己的实验一致,并因此获得精神分析的确定基础的知识。
我的实验和自我暗示毫无关系,这一点可以从它们在事实的实验性诊断中的使用轻而易举地看出。从已经非常复杂的联想实验到完整的精神分析的确是一大步,但通过对联想实验的彻底研究——阿沙芬堡自己也已为其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一个人能够通过分析获得被证明非常有用的无价的洞见(至少对我而言如此)。只有当他已经通过这一艰难困苦的训练时,他才能够有某种理由从弗氏理论中查找自我暗示的证据。他还将拥有对弗氏风格的某种确然本性的更富同情心的洞见,他将学习去理解:描述这些精制的心理学事态是多么不同寻常的困难。一个书面说明永远不会哪怕近似地复制出精神分析的实在性,更不必说复制到使它对读者产生即刻令人确信的效果。我初次阅读弗洛伊德作品时的情形和所有其他人一样:我只能在书页上涂满问号。这就像所有初次阅读我的联想实验报告的人将会面临的情况一样。然而,幸运的是,任何人只要愿意就能复制它们,并且为了自己去体验以前不相信的这些东西。不幸的是精神分析不是如此,因为它预设了一个专门知识与心理常规的不同寻常的结合,这种结合人们没有拥有过,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学会。
只要我们不清楚阿沙芬堡是否具有实际经验,自我暗示的指控就只能当作武断的解释而不能得到更为严肃的对待。
阿沙芬堡在很多场合把为了性观念而对患者所做的探查看作不道德的。
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问题,因为只要道德和科学混合在一起,一个人只能用一个信仰反对另一个信仰。如果我们仅仅从功利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自问性启蒙究竟有害还是无害。这个问题不能笼统地回答,因为许多例子可以作为反证被引用,一切端赖于个体。许多人能够承受某些真理,而有些人则不能。每一位资深的心理学家当然会考虑这一事实。任何严格的图式在此都是明显错误的。除了许多患者丝毫没有被性启蒙伤害这一事实,很少有人——除非被推向这个问题——能够自愿地把分析引向这一点。最后,有些病例(我就有不止一个)根本不能被解决,除非它们的性环境得到彻底的回顾,并且在我所知的病例中这种做法都导致了非常好的结果。因此对我而言似乎确定无疑的是:与性有关的问题的讨论对很多病例不仅是无害的,而且是有积极帮助的。反过来,我也毫不犹豫地承认:性启蒙对一些病例害大于益,必须要依靠分析家的技巧去找到这些病例,这对我而言似乎解决了道德问题。“更高”的道德考虑很容易从一些令人讨厌的图式中推导出来,因此之故,它们在临床上的应用从开始就显得不合适。
只要考虑了精神分析的治疗效果,癔症理论的科学正确性或如何产生治疗效果的分析方法的科学正确性之间没有任何差别。现在我个人所确信的是: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是几种可能的治疗法之一,并且在某些病例中它比其他治疗更成功。
对于精神分析的科学发现,人们不应被它表面的恶行,尤其不应被耸人听闻的断章取义所延误。弗洛伊德可能容易犯很多人们都会犯的错误,但这决不会排除这种可能性:在粗糙的外壳里隐藏着真理的内核,我们现在对其意义还不能形成任何恰当概念。很少有不以奇幻的外表显现的伟大真理。人们只需要想一想开普勒和牛顿!
最后,我想针对需要加以严厉谴责的史毕尔梅耶(Spielmeyer)的观点 [3] 做急切的警告。当一个人不仅把一个自己甚至没有检查其实验基础的理论,而且把不厌其烦独立检验这个理论的人贬斥为非科学的时候,科学研究的自由就被损害了。无论弗洛伊德错误与否,他都有权利在科学的法庭上被听取,正义要求弗洛伊德的陈述应当被查证。但把它们打死并使其湮没的做法丧失了公平和无偏见的科学的尊严。
概言之:
(1)从未有人证明弗洛伊德的癔症理论在所有病例中都是错误的。
(2)逻辑上,这种证据只能由实践精神分析方法的人提供。
(3)没有人曾证明精神分析给出的结果不同于弗洛伊德获得的。
(4)没有人曾证明精神分析基于错误的原则之上并且完全不适合于对癔症症状的理解。
[1] [阿沙芬堡:“神经-精神疾病的发生与性生活的关系”(“Die Beziehungen des sexuellen Lebens zur Entstehung von Nerven- und Geisteskrankheiten”),同上期刊,第37页(1906年9月)。起初是一个批评弗洛伊德于1905年首次发表的“一个癔症病例分析的片段”(Fragment of an Analysis of a Case of Hysteria)的演讲(在1906年5月巴德巴登举行的一个神经症学和精神病专家会议上)。参见琼斯:《弗洛伊德:生平与工作》( Freud: Life and Work ),第2卷,第12页。——英编者]
[2] 作者在此引用的实际上是《词语联想研究》( Studies in Word Association )[《诊断性联想研究》( Diagnostische Assoziationsstudien )第1卷,此书出版于1906年,早于本文,此书重印了首次发表于《心理学和神经学杂志》( Journal f r Psychologie und Neurologie )(莱比锡)第7期(1905)的荣格的“精神分析和联想实验”(Psychoanalysis and Association Experiment),这篇论文讨论了弗氏的癔症理论并评论了“一个分析的片段”(见上文注释2),它是荣格对精神分析课题的第一篇重要出版物。——英编者]
[3] 《神经医学与精神病学中心报》( Zentralblatt für Nervenheilkunde und Psychiatrie )第29卷(1906),第322页中未标明的注释。[对弗洛伊德的“一个癔症病例分析的片段”(见上文注释2,荣格的文章在上文注释4中引用)的第一个评论更早,并且可能是关于“对杜拉的分析”的最早的讨论。——英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