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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书》称舜:烝烝乂,不格奸。何谓也?曰:言能以至孝和顽嚚、昏傲,使进进以善自治,不至于大恶也。

曾子耘瓜误斩其根。皙怒,建大杖以击其背。曾子仆地而不知人。久之乃苏,欣然而起,进于曾皙曰:“向也,参得罪于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闻之,知其体康也。孔子闻之而怒,告弟子曰:“参来勿内!”曾参自以为无罪,使人请于孔子,孔子曰:“汝不闻乎?昔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捶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身既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乎?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参闻之曰:“参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谢过,此之谓也。

或曰:孔子称“色难”。“色难”者,观父母之志趣,不待发言而后顺之者也。然则《经》何以贵于谏争乎?曰:谏者,为救过也。亲之命可从而不从,是悖戾也;不可从而从之,则陷亲于大恶。然而不谏,是路人。故当不义则不可不争也。或曰:然则争之,能无咈亲意乎?曰:所谓“争”者,顺而止之,志在必于从也。孔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礼》: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则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又曰:事亲有隐而无犯。又曰:父母有过,谏而不逆。又曰: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言穷无所之也。或曰:谏则彰亲之过,奈何?曰:谏诸内隐诸外者也。谏诸内,则亲过不远;隐诸外,故人莫得而闻也。且孝子善则称亲,过则归己。《凯风》曰:“母氏圣善,我无令人。”其心如是,夫又何过之彰乎?

或曰:子孝矣,而父母不爱,如之何?曰:责己而已。昔舜父顽、母嚚、象傲,日以杀舜为事,舜往于田,日号泣于旻天,于父母负罪引慝,祗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瞍亦允若,诚之至也。如瞽瞍者,犹信而顺之,况不至是者乎?

曾子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惧而弗怨。”

晋太保王祥,至孝。早丧亲,继母朱氏不慈,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每使扫除牛下,祥愈恭谨。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汤药必亲尝。有丹奈结实,母命守之,每风雨,祥辄抱树而泣。其笃孝纯至如此。母终,居丧毁悴,杖而后起。

唐宣歙观察使崔衍父伦为左丞,继母李氏,不慈于衍。衍时为富平尉,伦使于吐蕃。久方归,李氏衣敝衣以见伦,伦问其故,李氏称伦使于蕃中,衍不给衣食。伦大怒,召衍责诟,命仆隶拉于地,袒其背,将鞭之。衍泣涕终不自陈。伦弟殷闻之,趋往以身蔽衍,杖不得下。因大言曰:“衍每月俸钱,皆送嫂处,殷所具知,何忍乃言衍不给衣食?”伦怒乃解。由是伦遂不听李氏之谮。及伦卒,衍事李氏益谨。李氏所生次子郃,每多取母钱,使其主以书契征负于衍。衍岁为偿之。故衍官至江州刺史,而妻子衣食无所馀。子诚孝而父母不爱,则孝益彰矣。何患乎?

或曰:妻子失亲之意,则如之何?曰:《礼》,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唐凤阁舍人李迥秀母氏庶贱。其妻崔氏尝叱媵婢,母闻之不悦,迥秀即时出其妻。或止之曰:“贤室虽不避嫌疑,然过非出状,何遽如此?”迥秀曰:“娶妻本以养亲,今违忤颜色,何敢留也?”竟不从。

或曰:五母,在《礼》律皆同服。凡人事嫡、继、慈、养之情,乌能比于所生?或者疑于伪与?曰:是何言之悖也?在《礼》,为人后者,斩衰三年。《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何如而可为之后?同宗则可为之后。如何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继母如母。《传》曰:继母何以如母?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慈母如母。《传》曰:慈母者何也?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为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况嫡母,子之君也,其尊至矣。

梁中军田曹行参军庾沙弥嫡母刘氏,寝疾。沙弥晨昏侍侧,衣不解带。或应针灸,辄以身先试。及母亡,水浆不入口累日。初进大麦薄饮,经十旬,方为薄粥。终丧不食盐酱。冬日不衣绵纩,夏日不解衰绖,不出庐户,昼夜号恸,邻人不忍闻。所坐荐,泪沾为烂。墓在新林,忽有旅松百许株,枝叶郁茂,有异常松。刘好啖甘蔗,沙弥遂不复食之。

葬者,人子之大事。死者以窀穸为安,宅兆而未葬,犹行而未有归也。是以孝子虽爱亲,留之不敢久也。古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诚由礼物有厚薄,奔赴有远近,不如是不能集也。国家诸令,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盖以待同位外姻之会葬者适时之宜,更为中制也。《礼》,未葬不变服,啜粥,居倚庐,寝苫枕块,既虞而后有所变。盖孝子之心,以为亲未获所安,己不敢即安也。

汉蜀郡太守廉范,王莽大司徒丹之孙也。父遭丧乱,客死于蜀汉,范遂流寓西州。西州平,归乡里,年五十,辞母西迎父丧。蜀郡太守张穆,丹之故吏,重资送范,范无所受,与客步负丧归葭萌。载船触石破没,范抱持棺柩,遂俱沉溺。众伤其义,钩求得之,疗救仅免于死,卒得归葬。

贤者如葬,何如其汲汲也。今世俗信术者妄言,以为葬不择地及岁月日时,则子孙不利,祸殃总至,乃至终丧除服,或十年,或二十年,或终身,或累世犹不葬。至为水火所漂焚,他人所投弃,失亡尸柩不知所之者,岂不哀哉!人所贵有子孙者,为死而形体有所付也。而既不葬,则与无子孙而死道路者奚以异乎?《诗》云:“行有死人,尚或殣之。”况为人子孙,乃忍弃其亲而不葬哉!

唐太常博士吕才叙《葬书》曰:“《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盖以窀穸既终,永安体魄。而朝市迁变,泉石交侵,不可前知,故谋之龟筮。近代或选年月,或相墓田,以为一事失所,祸及死生。按《礼》:天子、诸侯、大夫,葬皆有月数,则是古人不择年月也。《春秋》,九月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中乃克葬,是不择日也。郑简公司墓之室当道,毁之,则朝而窆;不毁则日中而窆。子产不毁,是不择时也。古之葬者皆于国都之北,域有常处,是不择地也。今葬者以为,子孙富贵贫贱夭寿,皆因卜所致。夫子文为令尹而三已,柳下惠为士师而三黜,讨其丘垄,未尝改移。而野俗无识,妖巫妄言,遂于擗踊之际,择葬地而希官爵,荼毒之秋,选葬时而规财利。”斯言至矣。夫“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固非葬所能移。就使能移,孝子何忍委其亲不葬,而求利于己哉!世又有用羌胡法,自焚其柩,收烬骨而葬之者,人习为常,恬莫之怪。呜呼!讹俗悖戾,乃至此乎!或曰:旅宦远方,贫不能致其柩,不焚之何以致其就葬?曰:如廉范辈,岂其家富也?延陵季子有言:“骨肉归复于土,命也。魂气则无不至也。”舜为天子,巡狩至苍梧而殂,葬于其野。彼天子犹然,况士民乎?必也无力不能归其柩,即所亡之地而葬之,不犹愈于毁焚乎?或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具此数者,可以为大孝乎?曰:未也。天子以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为孝;诸侯以保社稷为孝;卿大夫以守其宗庙为孝;士以保其禄位为孝。皆谓能成其先人之志,不坠其业者也。

晋庾衮父戒衮以酒,衮尝醉,自责曰:“余废先人之戒,其何以训人?”乃于父墓前,自杖三十。可谓不能忘训辞矣。

《诗》云:“题彼鹡鸰,载飞载鸣。我日斯迈,而月斯征。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经》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又曰: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内则》曰:“父母虽没,将为善,思贻父母令名,必果,将为不善,思贻父母羞辱,必不果。”

公明仪问于曾子曰:“夫子可以为孝乎?”曾子曰:“是何言欤?是何言欤?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

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者不备,灾及其亲,敢不敬乎?亨熟膻芗,尝而荐之,非孝也。君子之所谓孝也,国人称愿然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谓孝也已。”为人子能如是,可谓之孝有终矣。 kujVFE29xtFB26TQytes8ud8hPPW28WtV0o1QNEsRFmAhSzhGVwcykmVvCl3Q+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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