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社会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对过去渐渐失去兴趣的同时,历史学家却开始创造某些东西,似乎在回应斯宾塞提倡“社会的自然史”的呼吁。19世纪末,一些专业历史学家越来越对新兰克派史学感到不满。
卡尔·兰普雷希特是批评者中声音最响亮的一个,他斥责德国的史学既有体制过于偏重政治史和伟人,转而呼唤一种从其他学科汲取概念的“集体历史”。这里所说的其他学科包括冯特的社会心理学和拉策尔的“人文地理学”,他们都是兰普雷希特在莱比锡大学的同事。兰普雷希特以特有的率直宣称:“历史学,首先是一门社会心理科学。”他将这种社会心理学研究思路应用于自己的多卷本《德国史》(1891—1909年),该研究在涂尔干的《社会学年鉴》上得到好评,但来自更为正统的德国历史学家的反应则是嘲讽多过批评,不仅指责它不够精确(事实上颇多错谬),也抨击它所标榜的物质论和化约论(Chickering 1993)。
然而,后来被称为“兰普雷希特之争”的论战如此激烈,这表明他真正的罪过在于对兰克式或新兰克式的正统提出质疑。后来成为马克斯·韦伯追随者的奥托·欣泽,属于少数几个认真对待兰普雷希特所倡导的史学的历史学家,视之为“超越兰克的进步”,超越了兰克对于历史巅峰也就是伟人的关注。欣泽写道:“我们想了解的不仅是山脊与巅峰,也有山基;不只是表面的巍峨与深邃,更是整个大陆板块。”
1900年前后,绝大部分德国历史学家还没有想过超越兰克。马克斯·韦伯在从事新教与资本主义关系的著名研究时,倒是能够借鉴那么几位对类似问题有兴趣的同行的研究,然而或许很能说明问题的是,其中最重要的两位,维尔纳·桑巴特和恩斯特·特勒尔奇,所承担的教席分别是经济学和神学,而不是历史学。
兰普雷希特想要打破政治史的垄断地位的努力归于失败。但在其他地方,尤其是美国和法国,振兴社会史的运动却得到了更正面的回应。19世纪90年代,美国历史学家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发起了一场与兰普雷希特类似的反对传统史学的进攻。他写道,“必须全方位地考虑人的活动,社会生活的任何一块领域都不能脱离其他领域而孤立地求得理解。”
特纳与兰普雷希特一样,也被拉策尔的历史地理学所触动。他的论文《边疆在美国历史中的重要性》虽然引来争论,却是对美国各项制度的划时代阐释,把它们看成是对特定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回应。他还另文探讨了其所称“地域”(sections)在美国历史中的重要性,所谓地域,换言之即区域(regions),例如拥有各自经济利益和资源的新英格兰和中西部(F. J. Turner 1893)。与特纳同时代的詹姆斯·哈维·鲁滨孙则是其所称“新史学”的另一位有说服力的倡导者。这种史学要关注所有的人类活动,并从人类学、经济学、心理学和社会学那里汲取思想。
在法国,20世纪20年代,斯特拉斯堡大学的两位教授马克·布洛赫与吕西安·费弗尔引领了一场运动,倡导“新型历史研究”。他们创立的期刊《社会经济史年鉴》( Annales d ’ histoire économique et sociale )毫不留情地批判传统史家。与兰普雷希特、特纳和鲁滨孙一样,费弗尔与布洛赫反对政治史的支配地位。他们雄心勃勃,要替之以他们所说的一种“更为全面、更贴近人的历史”,这种历史会涵盖一切人类活动,不太关注对事件的叙述,而更重视对“结构”的分析。此后,“结构”这个术语成为被称为“年鉴学派”的法国历史学家的钟爱用词(Burke 1990)。
尽管费弗尔和布洛赫各有偏好,但两人都希望历史学家向毗邻学科取经。两人都对语言学感兴趣,也都读过哲学家兼人类学家吕西安·列维—布留尔有关“原始心态”的研究。费弗尔特别关注地理学和心理学;就心理学理论而言,他倾向于自己朋友夏尔·布隆代尔,拒绝接受弗洛伊德。他还钻研了拉策尔的“人类地理学”(anthropogeography),但拒绝接受后者的决定论,更偏向韦达·白兰士的“可能论”(possibilist)方法,该方法强调环境使人能够做什么,而不是限制人做什么。另一方面,布洛赫则更接近埃米尔·涂尔干及其学派(尤其是其中的莫里斯·哈布瓦赫,撰有关于记忆的社会框架的著名研究)的社会学。他也像涂尔干一样关注社会结合与集体表象,也致力于比较方法。
1944年,布洛赫被德国行刑队枪杀,而费弗尔却侥幸熬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并成为法国史学体制的老大。实际上,他作为重建的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École des Hautes Études en Sciences Sociales)院长,不仅有能力推动跨学科协作,而且使历史学在各门社会科学当中赢得了霸主地位。费弗尔的政策被他的接班人费尔南·布罗代尔所继承。布罗代尔写的一部著作饱受赞誉,被视为20世纪最重要的史学论著,不仅如此,他还博览经济学和地理学文献,并坚定地信奉各门社会科学之间存在某种共同市场。他坚信,历史学和社会学尤其应该相互接近,因为这两门学科的实际研究者都努力或应该努力将人类经验视为一个整体(Braudel 1958)。
至于其他国家,在20世纪上半叶,同样有可能找到受理论指引的社会史学者。例如巴西的吉尔伯托·弗雷雷,他曾在美国师从弗朗茨·博厄斯,既可以说是一位社会学家,也可以说是一名社会史学家。他最为人知晓的还要算是论述巴西社会史的三部曲,即《主人和奴隶》(1933年)、《豪宅与陋屋》(1936年)及《秩序与进步》(1959年)。弗雷雷的研究引起了争议。经常有人批评他倾向于把自己所在的伯南布哥(Pernambuco)的地区历史等同于整个国家的历史,从“大宅”(尤其是大宅里的男性,虽说并非尽皆如此)的角度来看整个社会,低估了巴西种族关系的冲突程度。
另一方面,弗雷雷由于在研究方法上富于创新,也得以比肩布罗代尔(正是后者在20世纪30年代后期执教于巴西圣保罗大学,并在那时发现了弗雷雷的研究)。他是探讨语言史、食物史、身体史、儿童史及住房史之类话题的先驱之一,并将它们看成是对过去社会做出一体化说明的组成部分。他在史料使用方面也有引领之功,率先利用报纸来撰写社会史,并把社会调查资料用于史学研究。为了写作他有关19、20世纪的巴西史第三卷,他使用调查问卷,研究了数百名1850年至1900年出生的人,他们据说能代表该国各主要社会群体(Freyre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