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相比其他人尤其如此)并非总是和睦相处的邻居。他们当然是智识上的邻居,因为两个学科的从业者都(像社会人类学家一样)关注被视为整体的社会,关注人类行为的方方面面。就此而言,他们不同于经济学家,地理学家,或者政治研究或宗教研究领域的专家。
社会学可以定义为对作为单数的人类社会所作的研究,侧重于对其结构和发展做出归纳;历史学则不妨定义为对作为复数的人类社会(或文化)所作的考察,侧重于考察它们之间的差别,以及各个社会内部历时而变的情形。这两种思路有时被看成是相互矛盾的,但将它们看成是相互补充的更为可取。只有通过比较,我们才能发现某一社会在哪些方面独具一格。变化会逐渐结构化,而结构又会发生变化。实际上,近些年来,有些社会学家所称的“结构化”(structuration)过程已经成为关注的焦点(Giddens 1979,1984)。(亦参下文边码第140页)
历史学家和社会理论家都有机会使对方摆脱不同类型的局部主义(parochialism)。历史学家很可能陷入几乎是字面意义上的局部主义,他们通常专注于某一特定的区域,逐渐会把自己的“区域”看作是完全独特的,而不是看成一系列在别处均有类似表现的因素的独特组合。社会理论家则是在更具比喻性的意义上表现出局部主义,即当他们只基于当代经验对“社会”进行归纳,或在讨论社会变迁时不考虑长期过程时,就产生了一种时间上而非地点上的局部主义。
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相互求全责备。不幸的是,他们都往往以一种相当粗陋的刻板印象看待彼此。即便时至今日,在有些历史学家眼里,社会学家仍然是用粗鲁而抽象的行业黑话来陈述显而易见的事情,毫无时空感,将个体生搬硬套塞入刻板范畴,最糟糕的是,还把所有这一切勾当说成是“科学的”;而在社会学家这一边,传统的观点是历史学家属于业余而短视的事实辑录者,缺乏体系、方法或理论,其“数据库”之不精确,恰与他们在分析上的无能力相称。简言之,尽管双语使用者的人数不断增长——下文将讨论他们的研究——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仍操着不同的语言。他们之间的对话,正像法国历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 1958)曾经指出的那样,往往沦为“聋子之间的对话”。
要理解为何状况若此,不妨将不同的学科看成是特色分明的职业甚至亚文化,各有其语言、价值、心态或思维风格,并由各自的培养或“社会化”过程所强化。例如,社会学家被培养成去关注或梳理一般规则,往往剔除例外的东西;而历史学家则学习如何关注具体细节,其代价就是牺牲一般模式(B. Cohn 1962;K. T. Erikson 1970)。
从历史角度来看,显然双方都犯了时代错置的毛病。直到不久前,许多社会理论家看待历史学家,还仿佛后者基本只关心叙述政治事件,仿佛19世纪史学大家利奥波德·冯·兰克那一套路数仍然大行其道。无独有偶,少数历史学家谈起社会学,还当它囿于奥古斯都·孔德的时代,还处在19世纪中期,只见宏大概括,却没有系统的经验研究。那么,在历史学和社会学之间,或者更一般地说,史学和理论之间,这种对立是怎样形成的?原因何在?它又是如何被克服的?原因何在?程度如何?这些问题都属于历史问题,我将在下一节给出历史的回答,聚焦于西方人对社会进行思考的三个历史时段:18世纪中期、19世纪中期和20世纪20年代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