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组分分为单组分(S)和多组分(M)两种;按基本性能分为Ⅰ型、Ⅱ型和Ⅲ型;按是否暴露使用分为外露(E)和非外露(N);按有害物质限量分为A类和B类。
按产品名称、组分、基本性能、是否暴露、有害物质限量和标准号顺序标记。
产品的生产和应用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所涉及与使用有关的安全与环保要求,应符合我国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1)外观。产品为均匀黏稠体,无凝胶、结块。
(2)物理力学性能。
1)聚氨酯防水涂料基本性能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表2-11 聚氨酯防水涂料基本性能
注:①该项性能不适用于单组分和喷涂施工的产品。流平性时间也可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环境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合同与产品包装上明示。
②仅外露产品要求测定。
2)聚氨酯防水涂料可选性能应符合表2-12的规定,根据产品应用的工程或环境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选用,并在订货合同与产品包装上明示。
表2-12 聚氨酯防水涂料可选性能
3)聚氨酯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表2-13 聚氨酯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
注:①可选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1)标志。产品外包装上应包括:
1)生产厂名、地址。
2)产品名称。
3)商标。
4)产品标记。
5)产品配比(多组分)。
6)加水配比(水固化产品)。
7)产品净质量。
8)生产日期和批号。
9)使用说明。
10)可选性能(若有时)。
11)运输和贮存注意事项。
12)贮存期。
(2)包装。产品用带盖的铁桶密闭包装,多组分产品按组分分别包装,不同组分的包装应有明显区别。
(3)贮存和运输。贮存与运输时,不同分类的产品应分别堆放。禁止接近火源,避免日晒雨淋,防止碰撞,注意通风。贮存温度5~40℃。在正常贮存、运输条件下,贮存期自生产日起至少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