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可用作脚手架的立杆、大小横杆、剪刀撑和脚手板。
常用木材为剥皮杉或其他坚韧、质轻的圆木,不得使用柳木、杨木、桦木、椴木、油松等木材,也不得使用易腐朽易折裂的其他木材。
用作立杆时,木料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70mm,大头直径不大于180mm,长度不小于6m;用作大横杆时,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80mm,长度不小于6m;用作小横杆时,杉杆小头直径不小于90mm,硬木(柞木、水曲柳等)小头直径不小于70mm,长度为2.1~2.2m。用作斜撑、剪刀撑和抛撑时,小头直径不小于70mm,长度不小于6m。用作脚手板时,厚度不小于50mm,搭设脚手架的木材材质应为二等或二等以上。
竹杆应选用生长期3年以上的毛竹或楠竹。要求竹杆挺直,质地坚韧。不得使用弯曲不直、青嫩、枯脆、腐朽、虫蛀以及裂缝连通两节以上的竹杆,如图2-6所示。有裂缝的竹材,在下列情况下,可用钢丝绑扎加固使用:作立杆时,裂缝不超过3节;作大横杆时,裂缝不超过2节;作小横杆时,裂缝不超过1节。
图2-6 竹材
竹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用作立杆、大横杆、顶撑、斜撑、剪刀撑、抛撑等不得小于75m;用作小横杆不得小于90mm;用作搁栅、栏杆不得小于60mm。
承重杆件应选用生长期3年以上的冬竹(农历白露以后至次年谷雨前采伐的竹材)。这种竹材质地坚硬,不易虫蛀、腐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