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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折戏 妙德女的智慧

激怒他的后果当然很严重。虽然欢喜也搞不清他到底有什么可怒的,还是决定到此为止。明明不是很熟,怎么今日都一齐跳出来对她的生活指手画脚。

就在她找到车门把手,将要推开的瞬间,沈望俯身过来拦住了:“你在兼差做平面外拍,何必把自己说得那样不堪。我想问的是,如果是为了帮朋友解决麻烦急需筹钱,为什么不来找我?”

最后几个字,他说得很轻很慢,仿佛那是件天经地义的事,因此认真疑惑起来。

沈望微微低头凝视,寻找她垂下的目光并试图相遇。嗓音响在耳畔,清冽似冰镇过的杜松子酒,担忧显得那么真诚。

欢喜卡在他和座椅中间,过了好久脑子才恢复正常运转。轻轻叹一口气,“你想问的,就是这个?”

他嗯一声,反问:“不然呢?你以为我要打听什么。”

看样子他早就把前因后果查得很清楚,甚至连她几点几分出入过哪所酒店的哪个房间都了如指掌,完全用不着多费口舌。

欢喜顿时哑口,说不上来心里什么滋味。抽回手,把短短的前襟往下扯了扯,才低声道:“我比较习惯凡事自己解决。老实说,我也不认为有理由拿八竿子打不着私事去麻烦别人。”

“我是‘别人’?”他重复她的话,“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她喉咙干涩,越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其实……”

沈望丝毫不给她喘息的机会,继续道:“我记得你说过,人一辈子总会遇到几次突发状况,也不是什么事都可以独立解决。”

夜奔扬州的那个晚上,她说过的话,他还一字不落地记得。

又过了一会儿,他温和地说:“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信任我。”神情坦荡无碍,如同告解。

欢喜紧咬住下唇,盯住他微微颤抖的睫毛,有点恍惚。河灯隐约透过玻璃照进来,在他出色的轮廓上镀了一层柔静的辉光。

气氛有点异样,她不自觉地往后一缩,轻轻咳嗽两声。两人都没再说话,沈望顿了顿,回身坐好。

她就真的好奇起来,问他:“哎对了,你好像对我做爆款外拍没什么想法?你们……我是说,正统业界不是一向对这种事深恶痛绝的吗?”边说边自嘲地笑笑,“还好你真的不是我老板。”

沈望信手揉一揉她的头发,态度如对待孩童,仿佛这个问题天真到不值一哂。

“当你寂寂无名,根本没人在乎你是谁,又干了些什么。反之,能走到一定位置的人,谁背后没有几短段黑历史?更何况时尚圈子,来来回回就那么一群人。只要能控住舆论源头,没被抓个现行,都能想法子粉饰过去,不是什么大问题。”

欢喜露出恍然表情:“这方面你好像很有经验。”

她渐渐放松,很自然地把腿蜷在身前,用胳膊抱着。忽想起会把皮座椅踩脏,又赶紧调整坐姿。他这才发现她一直光着脚,惊道:“你在流血。”

她差点忘了脚上还有伤,听他这么一说,果然觉得隐隐作痛。低头去看,踝处浮起大片淤青,划破一道寸许来长的口子,创口已经凝住了,之前流的血干涸成暗红。

沈望从后备箱里取出急救包,让欢喜挪到后座,直接把她受伤的左脚搁在他腿上,拆开了酒精棉。欢喜脸上刷地一烫,忙止住他说:“不、不用这么麻烦,不严重真的……”

“废什么话,让我看看你伤得如何。”他一把拍开她的手,按亮了车顶灯,握住整个脚踝俯身去察看。两人保持这个姿势足有两分多钟。周围太安静,低低的嗓音尤为清晰,沈望似乎松了口气,“还好口子不算深。先简单消一下毒,然后去挂急诊打破伤风针。”

这是个逸出常规的夏天,充满了各种遽然而至的意外。欢喜没有力气再折腾,由着他有条不紊地处理脚上的伤。酒精沾到破口,刺痛直达神经,她打个激灵,嗓子眼里抽一口气。

他顿住手:“很疼?我是不是用力重了?”

欢喜赶紧摇头,“不疼。”又补一句,“我很强的,从来不怕疼。”

“‘强’和‘要强’,有很大区别。”话虽如此,他还是把动作放得更轻,淡淡说,“小时候吃过很多苦的女孩子,即使长大以后再坚强,眼神里总能看得出不安和拧巴。”

这话立马让欢喜更加不安,开始检讨自己是不是拧巴得太明显了。沉默良久,说:“那如果我怕疼,应该当场哭出来吗?伤都伤了,总归要自己熬过去,又不是到处嚷嚷就不疼了。”

清理完伤口,再贴好创可贴,沈望的目光落在她脸上,说:“这样,我讲个故事给你听。妙德女的故事听过吗?”

他拿纸巾擦干净手,把她的脚搁在柔软靠垫上。整条腿还是火辣辣,仿佛缠满荆棘。她寻思分散一下注意力也好,摇头道:“没听过。”

两人钻出车里,并排坐在河堤的石墩上。他点了支烟,开始娓娓道来。

这是个佛经里的典故。

在古印度的迦毗罗卫国,有一位刚满十五岁的少女,某日晨起,对镜仔细梳妆。母亲见了很诧异,便询问因由。小小年纪的她态度端然镇定,说:“今日有王子出巡城内,我将成为他的妻。”

母亲斥责她荒唐不知羞耻,少女却凛然坚持。

无忧树下诞生的太子悉达多,果然在万民伏地跪拜中行过街市,却见远处有位少女在人群里昂起脸凝视他。王子便行至跟前,问她姓名,有何所求。少女说:“我要成为你的妻。”

王子不惊不恼,只微笑着告诉她不可行。

少女问:“是因为我不够美貌吗?”

王子看着她的脸,答:“你的容颜,就如六月荷塘初绽的莲华。”

她又问:“是因为我的年纪吗?”

王子说:“三月春桃五月菖蒲,荷花非在六月盛开不可,不嫌早也不嫌迟。”

她再问:“那是因为我出身卑微?”

王子指向天空的鸟儿,说:“飞鸟穿行云间,也终将把影子落回地上。天下众生,都是从这泥土里世代生息繁衍。”

少女不解:“那究竟是为什么呢?”

王子观望自己的本心,诚恳地告诉她:“我心中尚有疑惑困扰,长久不能解开,将来总有一天,是要远去证道的。到了分离的时候,你必定会悲伤。”

少女脸容坚毅,望定他回答:“若你离去,无论何年何月何日何时,我绝不哭泣。”

王子被她的执着打动,遂回宫禀告父亲净饭王与王后摩诃摩耶,迎娶少女。两人完婚数年后,生下一子。

悉达多某日出城,见尘土中的百姓被贫病所苦,始终想不明白生老病死的轮回要如何解脱。他夜半难眠,悄然起身走出薄纱帐,在清凉月光中摘下一朵池子里的莲花。返回帐内后,见妻子幼儿正依偎熟睡,面庞比六月荷塘的初莲更皎洁无尘,心中满是温柔酸楚。于是他把手中莲花放在妻子妙德女的脸旁,自此舍去俗家荣华飘然远走。

妙德女次日醒来,见到枕畔莲花,心知离别之期已到,他不会再回来。她果然信守承诺不露悲声,也绝不掉泪。

这位王子悉达多,便是证道成佛前的释迦牟尼。

一支烟燃尽,沈望的故事也讲完了。

欢喜听得唏嘘,自觉没有慧根去领悟这么深奥的内涵,问:“妙德女是真的坚强,不是要强。你是要告诉我这个吗?”

“也是,也不是。”沈望微微笑道:“她一早就被告知分离的结局,还是义无反顾选择了自己认为正确的道路。不把这当做真正值得悲伤的事,也就无所谓忍耐。”

夜很深了,她的眼神依旧清明。想一回,也笑了:“所以你没指责我去给爆款当托,是自甘堕落不珍惜职业前途?其实我还真是这么想的,又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嘴硬说不在乎。”

他点头,“做了就做了,未来会得到什么结局,只有天知道。你认为值得就好,何必在乎旁人指摘。”

河风吹过,似拂去无形的尘埃,欢喜又僵又沉的肩膀顿时松快许多。她抬手撩起耳边乱发,眼睛弯弯眯起,说:“对啊,我现在就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设计,做好眼前的事最重要。谁知道以后有没有守得云开的那天?火候不够,求神拜佛也没用。”

沈望听完便失笑,慢悠悠道:“神佛之所以受人膜拜,并不是因为许诺过世人什么,而在于永远保持缄默。”

换言之,他只相信自己。

“只要肯付出代价,没有什么不能实现。”

城市高塔上的彩灯遥遥亮起,一闪一闪。沈望语气笃定,在她身旁极近之处,说出允诺般的谶言。沉默了两秒,又补充道:“名利加身,成为天桥上聚光灯的焦点,甚至拿下史诗级成就,在时尚里程碑刻下自己的名字,也不见得是多难以达成的愿望。”

若你肯狠下心舍予,所求必将得到兑现。一切都有可能,却又尚无着落。直白又晦涩,坦荡而神秘。这么狂妄的话,对欢喜而言可望不可及的所有,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确实有资格轻飘飘说出口。

过了许久之后,欢喜才懂得,那是他在她生命沿途布下的诸多明暗陷阱中,最初的诱惑和邀请。至于代价,当然十分高昂。

她当时只是被震慑,却不知为着什么,望住他的侧脸,怔在当下。

诡秘的静默过后,沈望似乎有点疲累,用拇指印一印眉心,关切地问:“伤口还疼吗?有没有缓过来些。”

她试着抻开小腿踩在地上,诚实答:“还有点疼。”

他便跳下石墩,“走吧,带你去打针。”

欢喜光着脚跟着后面,有点趔趄,一把拽住他袖口急道:“你先送我回家吧,已经很晚了,明天一早还得上班。”

他转过头,目光在她简陋几乎不可蔽体的衣裙上扫一轮,说:“你确定,要这个样子回去?”

重新回到繁华地段,市声漫卷而来,广告灯牌依旧璀璨耀目。有夜行的电车驶过,发出寂寥的叮咣声。开了摸约二十几分钟,沈望把车子停在街边的梧桐的暗影里,送她下来,朝弄堂深处望一眼,只剩一盏孤零零的路灯半亮不亮挂在墙头。

欢喜扬手道别,没走几步又被他叫住。方回过身,肩上已落了件柔软丝滑的衫。宽宽大大罩住她,带一点陌生的体温和气息。所有的窘迫和不适都被遮在这件衣裳底下,隐秘地包裹住她,温暖而安全。

她低声道谢,他便说一声无妨,笑容沉厚如水,薄唇挑起一道细细的弧。

他一直站在街角,目送她的背影。腰线丰盈而细实,光着的脚如鹿般轻巧,浓密黑发散了满背,像夜奔在巴黎午夜陋巷的吉普赛女郎。

蹑手蹑脚回到阁楼,欢喜推开窗探头出去,见沈望坐回车里,没有马上开走,又垂首燃一支烟。

星点亮红明明灭灭,照亮他半缕额发覆在眉眼间,拨开复又滑下。有旋律自车内隐约传出,夜色那么静,依稀能听出是首英文歌,披头士的《Yesterday》。上世纪六十年代,那四个贫寒、苍白的年轻人,对整个世界抗拒且有所保留,却用明亮声线来对抗生命里所有的无疾而终。

那天晚上欢喜睡得很沉,还做了个梦。

梦里有静水流深,河边大雾弥漫,随波荡来幽咽歌声,又仿佛是佛朗明哥急促的鼓点。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对岸,渺渺茫茫远愈微。他朝她挥手,然后追随着那串鼓点急速淡去、隐遁、变淡、直至消失。

爱是夜半临深池。

欢喜心中满是留恋不舍,匆忙涉水去追。冰冷的水浸过足踝,冻得骨头刺痛。涡流湍急起来,她站不稳,险些要摔倒的当儿,身后忽探出一双臂膀来搀住。

黑的袖,黑的衣,黑的发与眉目,沈望嘴角噙着笑,面容却深不可测。搭在他没有温度的胳膊上,让人觉得莫名胆寒。河水暴涨,很快漫过腰间,可沈望仍一动不动,反而禁锢住她,两人都无法动弹。她很疑惑,想要挣扎喊叫,问他什么还不跑,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猛然惊醒,睁开眼便看见窗台上蹲着一只黑色野猫,浅金色立瞳,正弓着脊梁低头凝望她,身后是蟹壳青的天幕将明。

她用力甩一下头,不再去想这个梦是否预示着什么。每个成年人,都应该学会处理好没有回应的感情。

上午欢喜请了半天假,独自去医院打破伤风针。礼拜三人还是很多,排队要排到地老天荒去。好不容易回到家已经正午,弄堂早就飘出饭菜香。推开门,屋内却空空如也,厨房清锅冷灶,半点响动不闻。

奶奶不在?也可能去了邻居那儿。

跑一上午浑身都是汗,欢喜回阁楼打算先洗个澡,却发现郭碧漪静静向窗而坐,整个人纹丝不动,只有几缕髻边散落的雪白碎发被微风吹动。

她心头咕咚一沉,钉在原地颤声唤:“……奶奶?”

又过了十几秒,郭碧漪忽然从静定中醒过神,嗳一声,应道:“你回来啦?”

欢喜松口气走上前,一眼望见奶奶膝上放着的衣衫。薄而软的丝绸被紧捏在手里,压出无数道凌乱褶痕。

郭碧漪缓缓调转过脸,望住孙女:“这衣裳打哪儿来的?”

那是件幽苔绿生丝外褂,袖口用黑色揉金的线描绣了宝树和灵芝,很简洁的一字盘扣,小竖领上是两片缂丝料子。沈望的私服大多是这种款式,在蓬莱会馆初见那晚,也穿了件差不多的。版型和剪裁都经过改良的缂丝中式唐衫,纯手工拼接,市面上绝难看到,有极鲜明的个人风格。

欢喜有点懵,想起来昨晚实在累得不行,把衫子脱了挂在床头就睡过去,也来不及洗干净叠好。这明显是男人穿的衣服,奶奶会不会是胡思乱想误会了?

她清了清嗓子,竭力让语气坦然,解释道:“一个朋友的,昨儿加班太晚,就搭他的顺风车回来,衣服忘还给人家了。”

明明也是实情,却不知为什么觉得有点心虚。说着便想把衣裳拿过来,不料被郭碧漪一把攥住。

老人直勾勾盯住领口的缂丝面料,说:“这织法……”

欢喜这才把目光落在那一小方图案上,凑过去凝神细看,半天也没瞅出什么不妥。要论手工,确实是上等,渡色流畅,技法亦很纯熟。

“奶奶,这织法怎么了?”

郭碧漪垂目,苍老的手仔细抚过织物表面的“瓦楞地”沟纹,喃喃道:“这么漂亮的‘双子母戗’,好多年没见着了。你爷爷走以后——”后半句却顿住了没说。

欢喜觉得奇怪,奶奶说话从来爽脆利落,今儿不知是怎么了,好几次吞吞吐吐含糊不清,让人摸不着头脑。

她小心地观察奶奶脸色,说:“这个‘双子母戗’有什么特别?我也会的。”

郭碧漪看她一眼,“你再瞧仔细点儿。这些横纬竖经,全是生丝。”

欢喜讶然,又伸手去摸,有点发愣。果然,一触之下便觉出不同。

缂丝大多是用熟纬生经,熟蚕丝更软而韧,才能刚柔相济,织出一块能用于贴身穿着的面料。这件衫子的做法却大相径庭,大胆地采用全生丝缂织。

小竖领要挺括,一般会在面料背面加里衬,往往显得过分板正。这种做法,让领子的软硬程度恰到好处,既不垮塌又不至于僵硬。

生丝的硬度确实比熟丝高很多,相对也更加脆弱容易折断。能用全生丝缂织出这么玲珑精致的图案,手上功夫确实非同凡响。

欢喜舔一下嘴唇,大着胆子问:“奶奶,你认识的人里,有会做生丝双子母戗的吗?”

郭碧漪点点头,又摇摇头,答非所问道:“没什么,有点眼熟。送你回来的,是公司同事啊?他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

欢喜没想到奶奶会追问得那么仔细,也不敢撒谎,磕磕巴巴地说:“是朋友。他也、也姓沈啊,叫沈望。年纪……就比我大几岁吧。”

奶奶没再说什么。良久,平静地叮嘱她:“衣裳记得还给人家。以后别回来那么晚,女孩子家家的,不安全。”

事情毕竟过去那么多年,想说也不知从哪里说起。生命周折漫长,凡事都会像衣服一样渐渐地旧了,那些炽烈的恩怨却还历久弥新。

郭碧漪对往事守口如瓶,以后也将一直缄默下去,是要带进棺材里的。她还没老糊涂,并不打算把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翻出来塞进欢喜耳朵里,没有必要。是是非非辩不清,就结束在这一辈吧。

可这件缂丝衣裳的出现,突然勾起了心底深埋的不安。天底下姓沈的何其多,莫非真有这么巧?但愿是自己想多了。 NwdPEgCQlzqswNn3n7ksKfano+0XjaMPAwkM7oDkjoOMNdDKnGMuq8BgquTSE2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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