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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与《小猎犬号航海记》

苗德岁

《小猎犬号航海记》的由来

在达尔文的诸多著作中,有三部世所公认的经典:《小猎犬号 航海记》、《物种起源》以及《人类的由来与性选择》。尽管《物种起源》是达尔文最负盛名的扛鼎之作,《小猎犬号航海记》却是青年达尔文的成名之作,以至于达尔文晚年提起此书时,依然津津乐道、情有独钟,自称是他著述生涯喜得的“头胎”(the first born),在其所有著作中视为至爱而自珍。

颇有意思的是,该书最初(1839年5月)问世时,是四卷本官方考察报告中的第三卷,第一、二卷则出自菲茨罗伊船长之手,而第四卷是冗长的,与前三卷相关的注释与附录。达尔文所著第三卷的原书名是《菲茨罗伊船长领航小猎犬号战舰环球之旅期间所访各国的博物学与地质学研究日志》( Journal of researches into the natural history and geology of the countries visited during the voyage round the world of H.M.S. Beagle under the command of Captain FitzRoy, R.N. )。达尔文作文行事一向喜欢面面俱到,撰写书名也不例外,《物种起源》一书的原名,同样冗长得令人惊叹。

由于达尔文在《小猎犬号航海记》中不仅记载了所访各国的博物学新知,而且描述了那里的地理风貌、风土人情以及达尔文本人的心路历程,这本书语言生动活泼、读来引人入胜,无疑是这套书中最为出彩的一卷,出版后即刻获得巨大成功。鉴于此,该套书的出版商看准并抓住了商机,未经达尔文同意,便将第三卷抽出来,改用《小猎犬号航海记》这一书名,于同年晚些时候出版了单行本,以满足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对位于天涯海角的治外领地的好奇心。果不其然,《小猎犬号航海记》迅速成了畅销书,达尔文也因此而一举成名。值得一提的是,达尔文对出版商未经其允许而出版此书,事后也没有付给他版税的做法,从未予以追究。这固然与达尔文向来息事宁人的处世之道不无关系,但以我之心度达翁之腹,窃以为,对“不差钱”的达尔文而言,更可能是出于此种心理:吾已成名卿获利,双赢之事皆欢欣,故没有必要去锱铢必较,与出版商对簿公堂了。

达尔文的“贵人”

常言道,人生在世若有所作为,必须得有贵人相助。那么,达尔文的贵人则无疑是他在剑桥大学求学时的良师益友——植物学教授亨斯洛先生了。剑桥大学原本是以培养神职人员著称的,但恰巧在达尔文入学之前,学校里涌现了一批具有广泛自然科学背景的年轻教授。亨斯洛教授即是其中的一位,他是百科全书型的学者,一度还曾担任矿物学教授。他在剑桥乃至伦敦科学界的人脉很广。酷爱博物学的达尔文很快得到了亨斯洛教授的青睐,并通过亨斯洛教授结识了不少当时的知名学者以及一帮志同道合者。更重要的是,他从亨斯洛教授那里学到两招“绝活”,使他受益终身:1. 从长久、连续、细微的观察中综合出理论;2. 不厌其烦地做系统性的考察笔记。

达尔文在剑桥的最后一年,以极大的兴趣反复阅读了德国博物学家洪堡的《美洲热带地区旅行自述》,被书中描述的加纳利群岛的美丽风光与自然景观所深深陶醉。他鼓动亨斯洛教授及一帮同学,计划在剑桥毕业的那个暑假去加纳利群岛实地考察。尽管亨斯洛教授为其热情所感染,同意前往,但毕竟同学中像达尔文这样既有钱又有闲的人寥寥无几,这一计划并未实现。

考察加纳利群岛计划的流产,对于达尔文来说,真可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亨斯洛教授转而介绍达尔文跟随剑桥的地质学教授塞奇威克去北威尔士做暑期地质考察。塞奇威克是英国当时最负盛名的地质学家与地层古生物学家之一,寒武纪就是他命名的。初学地质便遇上这样的名师,达尔文是何等幸运啊!亨斯洛教授这样做显然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深知达尔文是块博物学家的好材料,并业已掌握了动植物标本的采集、鉴定与分类方面的许多知识,显露出特殊的才华,但在地质学方面还需要恶补一番。回过头去看,这无疑是替达尔文日后的环球之旅做准备啊!

1831年暑假在他的北威尔士地质考察之后匆匆结束了,此时的达尔文在同龄人当中,无疑已是最优秀的博物学人才了。然而,若是按照他父亲的预先安排,达尔文今后将在乡间小镇做牧师和业余博物学家而了此一生。出乎意料的是,他从北威尔士考察归来回到家中,发现他的贵人的一封信正等着他——馅饼又从天而降啦!

亨斯洛教授在信中告诉达尔文,他已经推荐达尔文作为菲茨罗伊船长的私人伙伴与博物学家,加入小猎犬号的环球考察之旅。达尔文读完信,自然是喜不自禁。然而,他其后经历了好几番周折,才终于在1831年12月27日这一天,随着小猎犬号战舰启航成行,踏上了历时近五年的科考征程。若不是亨斯洛教授的举荐,达尔文肯定不会有这种机会的。

不特此也。在达尔文随小猎犬号环球科考的五年期间,亨斯洛教授留在剑桥,志愿做达尔文的“业务代理”以及“事业经纪人”。由于达尔文是自费参加科考,因此他采集的大量动植物、化石及岩石珍稀标本,都属于他的私人藏品。即令在今天,博物学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属于“材料”科学,谁占有“材料”,谁才可能做相关的研究工作,也才可能有发言权。达尔文把他采集的标本沿途陆续托运回剑桥,都是亨斯洛教授代为接收、开箱、分类保管,并提前与伦敦的有关专家、学者联系,事先为达尔文牵线搭桥。这样一来,达尔文在返英之前,即为英国地学界和博物学界的一流学者们所知,大家都翘首盼望他的归来,以便与其合作研究这些重要的标本。细想一下,一个不到三十岁、自学成才的毛头小伙子达尔文,能迅速跻身等级分明的伦敦学术精英行列,个中原因即在于此。所以,达尔文晚年回顾自己一生时,曾感慨地说:“是亨斯洛教授成就了我的今天。”

地质学家达尔文

长期以来,达尔文的名字与《小猎犬号航海记》和《物种起源》密不可分。因此,究竟是达尔文成就了这两本书,还是这两本书成就了达尔文,反倒成了鸡与蛋的问题。因为航海二字,一般人以为达尔文在那五年中大多数时间生活在小猎犬号战舰上;由于《物种起源》,一般人心目中的达尔文主要是生物学家。事实上,在环球科考的近五年间,达尔文生活在小猎犬号战舰上的时间,总共只有五百三十三天,其余时间都在陆地上考察。而他在成为生物学家之前,主要身份则是地质学家。他环球科考归来后不久,即加入伦敦地质学会并很快被选为学会理事。

故此,在达尔文环球考察回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他本人也是以地质学家的身份自况的。19世纪上半叶是英国地质学发展的黄金时期,达尔文环球科考在地质学方面的贡献是巨大的,他细致缜密的野外地质观察,以及他所采集的化石与岩石标本,至今还很有价值;他的珊瑚礁成因理论于今依然成立;他对南美古哺乳动物化石的研究,启发了他对地史上生物绝灭现象以及物种可变性的正确理解。而这一切,并不是他行前跟随塞奇威克在北威尔士做短期地质考察所受的训练所能达到的。他在环球之旅期间认真研读了莱尔的新著《地质学原理》,并把书中的原理运用到他的环球考察实践中,用达尔文自己的话说,就是“部分地用莱尔的眼光来观察世界”。尽管莱尔写作此书时的经验和观察只局限在英伦三岛,达尔文却把莱尔的真知灼见放到了全球地质框架中来考量和验证。

作为地质学家的达尔文,其贡献不仅仅在于标本采集以及野外观察,更主要的在于他能把野外观察的现象与问题跟抽象的理论与因果关系紧密联系起来。他的这种见微知著、由表及里的技能,是把亨斯洛教授在剑桥传授给他的绝活发挥得淋漓尽致的结果,甚至于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譬如,他后来把莱尔《地质学原理》中将今论古的原理以及均变说,巧妙地运用到生物演化论之中,把物种在空间与时间分布上的变化,进行举一反三的类比,足以展现达尔文的过人之处。

也正因为如此,《小猎犬号航海记》中讲述地质学的内容比讲述生物学的还要多。该书为我们了解世界为什么会是今天这个样子,提供了有益的思考与生动的例证:

听居民们议论我收集的贝壳化石也很好笑,他们的言谈用语几乎跟在一个世纪以前的欧洲似的,即它们是否“天生如此”。我在这个地区的地质考察工作让智利人非常惊诧。他们说什么也不相信我不是来找矿的。这有时候很让人困扰。我发现解释我的工作最好的办法是反问他们,怎么会对地震和火山不感兴趣呢?为什么有些泉水是热的、有的却是冷的?为什么智利有高山而拉普拉塔连山丘都没有?这些直截了当的问题很快就让大多数人满意并哑口无言,不过总有一些人(就像英格兰那些落后一百年的人)认为探索这些问题都是无益的,而且不虔诚,知道群山是上帝造的就够了嘛。

生物学家达尔文

这个小籽鹬与其他一些南美鸟类也是近亲。阿塔奇属( Attagis )的两种鸟的习性几乎方方面面都跟雷鸟( Ptarmigans )相同,其中一种生活在火地岛的森林的树线以上,而另一种在智利中部的科迪勒拉山脉接近雪线的地方。另一个近缘属的白鞘嘴鸥( Chionis alba ),则是南极地区的居民,以海草和潮汐岩上的贝壳为生。由于不为人知的习性,虽然趾间没有脚蹼,白鞘嘴鸥却经常出现在远离陆地的海上。这个小小的鸟科,与其他鸟科的关系错综复杂,目前只是让致力于分类学的博物学家头疼,但最终可能有助于揭示造就古往今来所有生物的宏伟蓝图。

书中类似上述的描记俯拾皆是,作为生物学家的达尔文,与其地质学家身份一样,不仅是优秀的野外工作者,更是第一流的理论家。虽然在整个环球科考期间,他对以自然选择为机制的生物演化论尚未形成成熟的想法,但在《小猎犬号航海记》中,我们已随处可见他追寻这一思路的端倪:

这些岛屿的自然史非常有意思,绝对值得关注。大多数的生物都是土著种类,在别处找不到,甚至不同岛上的生物彼此也不一样;它们与美洲的动植物之间有明显的亲缘关系,虽然被海洋隔开了五六百英里。群岛自成一个独立王国,或者可以说成是美洲的卫星,从那里衍生出了几个流浪的殖民物种,并获得了本土植物的大致特征。岛屿面积这么小,土著生物的数量却极多,而其分布范围又极小,这着实让人震惊。因为每个山头都有火山口,而且大多数熔岩流的边界仍然清晰,我们不得不相信,在很近的地质年代内,这里还是一片汪洋大海。因此,在空间和时间上,我们似乎都更加接近那个伟大的真理,所谓奥秘中的奥秘,即新物种在这个地球上的首次出现。

诚如达尔文在《物种起源》的“绪论”中开宗明义地指出:

作为博物学家,我曾随贝格尔号皇家军舰做环游世界的探索之旅,此间,南美生物的地理分布以及那里的现代生物与古生物间地质关系的一些事实,给我的印象至深。这些事实似乎对物种起源的问题有所启迪;而这一问题,曾被我们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者称为“谜中之谜”。归来之后,我于1837年就意识到,耐心地搜集和思考各种可能与此相关的事实,也许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

这些事实在《小猎犬号航海记》中都有生动的描述,包括他在巴塔哥尼亚挖掘的哺乳动物化石以及将其与现生近缘种类的对比、南美两种大小不同鸵鸟的地理分布型式,以及加拉帕戈斯群岛的达尔文地雀与陆龟等。

总之,时至今日,每当我们阅读《小猎犬号航海记》时,依然感到其内容与文字的灵动与鲜活,一点也不像是近一百八十年前的“古书”。与《物种起源》一样,《小猎犬号航海记》在近一百八十年间从来没有绝过版,一直印行,一直长销,也一直为人们所阅读以及谈论着。

一本妙趣横生的书

除了我前面谈到的历史意义与理论意义之外,《小猎犬号航海记》首先是一本妙趣横生的书。它记录了一个失去的世界:达尔文环球考察发生在工业革命之前,那时候没有飞机,更没有互联网,与今天的地球村大相径庭。相对于欧洲,那时的南美与澳洲即是世外桃源。《小猎犬号航海记》记述的风土人情,宛如人类社会的“侏罗纪公园”,倘若现在或将来你有机会造访这些地方的话,你再也看不到达尔文所描述的彼情彼景了:

头天晚上,我们住在一个僻静的小村舍。我很快发现,我带的两三件东西,尤其是袖珍指南针,让人惊讶无比。家家户户都让我把指南针拿出来给大家看,并借助它在地图上指出各个地方的方向。他们对我敬佩有加,因为我一个陌生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居然认识路(方向和道路在这个乡下是同义词)。一个卧病在床的年轻女人,也特地请我去让她瞧瞧指南针。他们觉得我奇怪,我看他们更吃惊:这些拥有成千上万头牛和“大庄园”的人们竟然如此愚昧无知。唯一的解释是这个偏僻地区很少有外人来访。他们问我,地球或太阳会不会转动,北方是更热还是更冷,西班牙在哪里,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大部分居民都含含糊糊地认定英格兰、伦敦和北美是同一个地方的不同叫法;有点知识的人则知道伦敦与北美是比邻的独立国家,而英格兰是伦敦的一个大城市!

在黑奴制废除已久的今日之巴西,当地黑人若遭遇外来的白人访客,再也不会显得这般俯首帖耳、惊恐万状了:

我当时跟一个黑人一起坐渡船过河。这人蠢笨到了极点。为了让他明白我的意思,我边大声说话,边打手势,结果巴掌差点碰到他的脸。我猜,他见我这么激动,就以为我想打他。他满脸惊恐,半闭上眼睛,赶紧把双手垂下来。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感受到的吃惊、厌恶和羞耻:这么高大强壮的一个人,竟然不敢抵挡他以为会冲他脸而去的一拳。这个男人已经被调教得比受驾驭的牲口都低贱了。

一般说来,达尔文的著述并不以幽默见长,但当我们读到下面这段文字时,总会情不自禁地会心一笑:

使用拉佐索或流星索的最高难之处是骑术要好,在全速前进并突然转身时,拉佐索或球在头上仍然抡得稳稳的,还可以瞄准。徒步的话,这个技巧谁都能很快学会。有一天,我自娱自乐练习疾驰中把球在头上抡圆时,转动的那个球意外地撞上了一簇灌木,立即停止旋转,落在地上,又突然间像变戏法一样,缠住了我的马的后腿。另外那个球旋即从我的手里被拽出去,马就被捆牢了。幸好这是一匹有经验的老马,知道是怎么回事,没有不停地乱踢把自己摔倒。高乔人们哄然大笑,他们大声嚷嚷,说见过捉动物,但还从没有见过人把自己给捉住了。

上面显然是青年达尔文调皮举动的瞬间定格,下面则记述了他在加拉帕戈斯群岛骑着陆龟玩儿的经历,读来令人忍俊不禁:

最好玩的就是,突然走到一个这么慢慢踱步的大怪物前面去,看它在我超过它的瞬间,立即把头和腿缩进壳里,发出一声深沉的嘶嘶声,然后轰然伏地,好像被击中而亡。我经常爬到它们的后背上,在龟壳尾端拍几下,它们就会站起来接着走,但我发现很难保持平衡。

读过《物种起源》的读者,很难想象出下面这段文字竟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这几年光明的一面。从观赏各个国家的风景和总体印象而获得的快感,绝对是最可靠和最大的享受。欧洲许多地区的如画美景极有可能超过我们沿途任何地方所见,但更多的快感源自比较不同国家的风光特色,这与单纯的欣赏某地的美丽,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同的。这主要取决于对每处风景的各个细节的熟悉程度。我绝对相信,如同音乐,懂得每一个音符的人,如果他还拥有恰当的品位的话,更能欣赏全曲;同理,能够欣赏美景的每一部分,就能更深刻领会其全面及综合的效果。因此,一个旅行家应该是一个植物学家,因为所有的风景中,植物都是最主要的装饰。一大堆光秃秃的岩石,即使有最桀骜不拘的形状,初看或壮观无比,但很快就变得单调。被赋予鲜艳多变的色彩,如在智利北部地区那样,它们就显得奇妙了;再披上植被,它们就必然会有姿有色,即使还算不上美景。

让我们再来看看达尔文对广阔无垠的大海的礼赞吧:

只有在这伟大的海洋里航行过,才能领会到它的浩瀚无边。连续几个星期的快速航行中,我们一无所见,除了这一成不变的、蔚蓝幽深的海洋。即使驶入一片群岛之中,岛屿也就像一个个的斑点,而且彼此离得远远的。习惯了看比例缩得很小的地图,上面点、面和名字都挤在一起,我们无法正确地判断陆地与这广袤无垠的大洋相比多么微不足道。

两部经典交相辉映

《小猎犬号航海记》与《物种起源》是达尔文所著的两部交相辉映的不朽经典。由于两部书的内容性质不同,写作风格也迥异。虽然达尔文一生著作等身,但他说:“我从未受过文体的训练,我写作时,只是先把材料在脑子里尽量理清,然后用我能够随手拈来的普通语言表达出来而已。”窃以为,达尔文的这番夫子自道,既是谦词,也是实情。我发现,在这两部风格迥异的书中,达尔文所受弥尔顿《失乐园》的影响时隐时现:从“生命之树”到“纷繁的河岸”,从“岛屿也就像一个个的斑点”到“连风都比地壳稳定啊”。

作为一个西方古典音乐资深发烧友,我常常爱拿音乐来做类比。在我看来,倘若把《物种起源》比作气势恢宏的瓦格纳大歌剧的话,《小猎犬号航海记》恰似普契尼的《蝴蝶夫人》或威尔第的《茶花女》;抑或,把《物种起源》比作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欢乐颂》)或马勒第八交响曲(《千人交响曲》)的话,那么《小猎犬号航海记》就像莫扎特的一组组玲珑剔透的即兴钢琴小品。若从文字风格上比较,我会不揣冒昧地用我所喜爱的两位盛唐诗人作比:《物种起源》好比杜子美的“繁枝容易纷纷落,嫩蕊商量细细开”那样谨严内敛,而《小猎犬号航海记》则宛如李太白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一般豪放不羁。总之,无论从科学角度还是从文学角度出发,达尔文的这两部经典都值得我们一读再读、仔细玩味。

最后,我想借机至为荣幸地介绍一下本书译者陈红女士。我与她虽然从未谋面,却又似乎心仪、相知很久。我们是很多年前在网上结识的文友,她1980年代末毕业于北京大学生物系,旋即留美,在美获生物学博士,其后一直在波士顿地区从事医学生物学研究。跟我一样,她也是达尔文门下的“走狗”。她最初引起我的注意,是由于她博览群书、才思敏捷,而且英文写作流畅、地道。因此,当译林出版社寻找《小猎犬号航海记》的译者时,我便毫不犹豫地推荐了她。虽然此前我并未见过她的中文文字,但我深信,一个母语不好的人,其外语水平绝对好不到哪里去。当我读罢她的部分译文初稿时,心中喜悦之情油然而生。我前面引述的《小猎犬号航海记》的一些段落便摘自本书,她译笔的灵秀与精湛,读者自可评判,就无须我絮絮叨叨了。

“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我深信本书一定会给读者们带来类似的阅读体验。 Tsi3M2K+tfpGaSZa9w8pXBcgd36CsnUOg6Rf8t7KSvY+6apd2KzHP+IBrmbb08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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