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绩效,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采用熵权-TOPSIS、超效率SBM-GML指数法从环境质量、生态效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等三个维度对2011—2016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绩效进行全面评估。结果显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绩效整体呈稳步提升态势,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上中下游地区生态环境绩效呈梯度递增态势,上游地区最弱,中游地区次之,下游地区最优;上海、江苏、浙江、重庆4省份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绩效提升的核心增长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绩效良好,同时也面临着水生态环境形势严峻、沿江重化工业围江围湖、环境协同保护发展机制仍有待完善等制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绩效,应强化长江生态功能恢复,增强产业绿色发展新动能,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体制机制。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6年9月,中央正式印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强调“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建成绿色生态廊道”。2017年7月13日,环境保护部(现为“生态环境部”)等三部委联合颁布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形势仍然严峻,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优先位置,确保一江清水延绵后世。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的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国家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始终强调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压倒性位置,强化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