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大学是一所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研究型大学,它在技术转化方面为其所在的加利福尼亚州做出了数量可观的经济贡献。斯坦福技术许可办公室(The 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 OTL)2017年年报数据显示,在2016至2017年间,斯坦福从808项技术中共获得专利使用收入(Gross Royalty Revenue)达4550万美元,其中56%的发明专利使用费超过10万美元,有5项发明的专利使用费更是超过了100万美元。在此期间,OTL促成发明477项,企业研究合同171份,新专利合同157份,初创公司22家,活跃技术3615项,授权的美国专利2113件,新授权的美国专利226件。斯坦福大学在技术转化方面取得的成功,不但得益于其国家层面专利权和技术转化相关的立法保障,而且更得益于大学在机制、制度和项目层面付出的努力。以下从立法、技术转化机构、专利管理、利益冲突解决制度、技术转化项目五个方面解析斯坦福大学实施技术转化的举措,为我国一流大学提升技术转化能力、服务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启示。
1. 立法保障大学专利权和技术转化
1980年通过的《拜杜法案》( The Bayh-Dole Act,又称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Amendments Act )是美国促进大学技术转化最为重要的政策之一,它被认为是20世纪后半期美国颁布的最有激励性的法案。在《拜杜法案》颁布前,由于政府资助的科研经费取之于纳税人,所以美国大学受到政府资助的研究不拥有专利所有权。当时美国专利与商标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USPTO)积压了2.8万件专利,但其中仅有5%得以许可转让。《拜杜法案》规定,联邦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所取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发明成果,其所有权属于大学等受资助单位,成果转化的工作也由大学负责,从而尽可能地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扭转了美国严重偏离现代产业的趋势 。
《拜杜法案》标志着美国政府创新政策的根本转变,其实质就是明确了谁拥有和管理大学发明、谁应分享成功的果实 。它通过赋予发明所有权,为大学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市场主体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极大地促进了美国的科技成果转化。1980—2002年间,美国大学的专利产出增长了10倍之多,创业企业达2200家,由此创造的工作岗位超过26万个,每年为美国经济创收400亿元。同时,法案客观上还提高了公众关于大学科研和技术转化重要性的认识,促使美国大学全面设立技术许可办公室等专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 。
2. 建立校内技术转化机构
(1)技术许可办公室
OTL是斯坦福大学技术转化极为关键的一个校内组织,由大学副教务长兼研究院院长直接领导,体现了大学亲自管理专利事务的特点。对内,OTL全权负责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的确权、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商业计划制定等环节;对外,OTL是知识产权交易的撮合人,负责与行业贸易洽谈,实现技术成果的营销,并以此来维护校内科技成果的专利权。
目前,斯坦福大学的OTL拥有员工41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4人、管理发明的授权专家2人、生物技术和物理科学专家2人,专门负责联络的工作人员9人、行政管理服务人员4人、财务会计3人、专利代理人1人、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专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13人 。OTL团队成员拥有不同的专业技术背景,便于按照学科领域分工,他们绝大多数都拥有理学或工学学位,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商务谈判能力。尤其是“高级项目经理”,他们具有高技术企业创业的经验和敏感性,能够胜任一项技术从披露到转让的全过程,能与研究发明人、企业、法律顾问以及政府相关机构的官员等进行有效沟通 。此外,OTL定期邀请斯坦福大学商学院毕业生组成“顾问组”,针对经常合作的大企业建立客户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并且及时更新数据,以详尽了解这些企业感兴趣的领域。正是在这些校友的建议下,OTL不断扩展技术转移的新兴市场,逐渐将合作范围扩展至中国、俄罗斯、印度等国。
(2)工业合同管理办公室
工业合同管理办公室(Industrial Contracts Office, ICO)是OTL下设的一个部门,负责联络项目,促进与行业赞助商间的互利关系。ICO设执行董事、主任、副主任各1名,各级工业合同官7名。ICO代表斯坦福大学为教职工与工业界签订研究协议,以获得校外资金和实验材料,支持大学—行业研究关系。ICO针对不同的产学合作类型,为每个项目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此外,ICO还向斯坦福其他部门提供知识产权条款和相关政策的咨询建议 。
3. 专业化的专利受理与转化管理
斯坦福大学在技术转化方面建立了专业化的专利受理和全流程的转化管理制度,其技术转化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下的循环:科学研究——技术与发明信息披露——评估——知识产权保护(申请专利)——市场营销——选择最佳的被许可方和许可时机——许可(授权使用)——商业化——抽取专利使用费——对科研进行再投资——科学研究 。在这一流程中,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制度安排保障了斯坦福大学较高的技术转化效率。
(1)广泛受理师生发明披露
虽然只有大约1/4的发明披露可以得到专利许可,而专利许可中大部分所能取得的收益并不高,但OTL仍会对此类发明披露予以受理。一来是因为大学科研成果通常处于商业的早期阶段,成果最终所能取得的市场价值难以预判;二来是因为OTL作为大学的一个部门,其责任便是为师生服务,促进创新想法的商业化,不能挫伤任何科研人员的积极性。OTL在学术与产业之间架起了桥梁,使科技成果直通市场。
(2)企业表示愿意接受专利后再申请专利
由于美国的专利申请费用高昂,斯坦福大学规定只有在企业愿意接受专利许可之后,大学才会为其申请专利。教师在向OTL申请许可授权时,必须对发明进行描述,并明确发明人和赞助人。OTL在收到教师的许可授权信息后,会安排负责相关领域的专门技术经理对此全权、全程管理。通常,技术经理会先与发明者就该发明的潜在应用进行讨论,同时向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企业人士、大学教师等咨询,确定产品的新颖性、竞争力、市场规模、预期投入资源和业内竞争强度以评估技术成熟度及许可成功的可能性。充分论证确实有市场前景之后,再协助申请。然后,OTL技术经理会帮助判断该技术的商业运作方式,即判断以许可方式授权现有公司进行商业运作,还是用该技术创立新的公司来开发产品。最后,OTL技术经理会根据成果特点制定技术许可策略,并积极寻找可能会对该发明感兴趣的公司,与之展开专利许可谈判,并与企业签订专利使用权转让协定。专利许可协议签订之后,OTL还会继续跟进项目的运作情况,确保商业化进展顺利。
4. 建立利益冲突解决机制
斯坦福大学制定了一套包括专利的披露和版权范围、所有权和专利使用费分享、企业赞助和政府基金资助的成果等方面详尽的技术转移政策体系。斯坦福大学要求不管资助来源如何,所有教职员工的发明必须及时披露,而且必须署名斯坦福大学。斯坦福大学在技术转化方面有代表性的规定如下:
(1)教师每周有一天可从事校外咨询工作
斯坦福大学规定,教师在满足全职义务的前提下允许从事咨询活动。出于有效激励的考虑,为促进斯坦福大学教学和研究目标的达成,允许教师从事咨询的最长时限为每学季(Academic Quarter,共13周)13天,即教师每周有一个工作日可以从事校外的咨询工作。
1994年4月,学术委员会批准通过的关于教师承诺与利益冲突的政策规定:“大学咨询政策的前提是,这种外部专业活动绝不能影响教师对其全职义务的履行。”此外,在技术许可得到批准之前,教师有义务向大学披露其本人或直系亲属是否有咨询安排,当存在承诺与利益冲突时,教师必须向院长证明他们遵守斯坦福承诺与利益冲突的相关政策,并需签署保密协议。
(2)非偶发性地使用大学资源的发明所有权归大学所有
得益于《拜杜法案》,美国大学对科技成果有足够的自主处置权。在斯坦福大学,发明者可以把他们的发明通过技术转移到公共领域从而实现最大收益,但必须遵守协议相关条款。斯坦福不会以书面形式确定一项发明或者版权工作是否可以获得豁免权力、不受政策约束,这需要依靠发明者本人对政策的理解和诚信来进行。对于教育、学术或艺术作品等,除法律或赞助协议有明确规定外,不论这些作品的表现形式如何,版权都要由创造者与大学分享。对技术的所有权,斯坦福大学规定所有潜在的可申请专利的发明,只要是斯坦福大学的教职员工从事的或者利用了斯坦福大学的资源,其所有权都归斯坦福大学。评判一个技术是否应该由OTL来转化的主要评判标准为:若非偶发性地使用了大学资源而产出的发明,则所有权归大学所有。其关键在于对于大学资源的利用频率。例如,当年雅虎(Yahoo)与谷歌(Google)分别向OTL披露自己的技术,OTL调查后判定,Yahoo开发中利用大学资源只是偶发性的,不需要进行技术许可;反之,Google超过偶发性地利用了校园资源,技术的所有权归校方,需要进行技术许可。
(3)技术转化收入分配
斯坦福大学要求发明者证明其所在系(部)支持了他的发明。通常情况下,系(部)和大学会收到专利使用费分红。如果第三方有特殊知识或资源,OTL也会使用第三方授权的方式来许可技术发明。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可能分配专利使用费收入份额,斯坦福自己的专利使用费则按照正常的分享政策来发放。OTL将受资助的研究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产业界的资助;二是联邦政府的资助。对于第一种情况,OTL坚持许可协议的独立性,认为科研基金资助方不能与发明者共享专利使用费,保证了通过知识产权授权获取回报的公平性。对于第二种情况,像其他研究型大学一样,由联邦资助的发明的处置权受到《拜杜法案》的约束。
OTL拥有基本独立的财务预决算系统,自收自支。技术商业化成功后,OTL从企业获得专利使用费或转让金。15%的特许权使用费用于维持OTL的运营和缴纳专利申请费等,其余85%的收益即为专利许可净收入,采用“三三三”制分配,其中发明者获得1/3,发明人所在学院获得1/3,所在的系获得1/3,分配给院、系的专利许可收入主要通过奖学金基金和研究基金的形式用于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这一允许发明人所在系和院分享收入的做法,也提升了发明人在院系中的地位和声望。
5. 针对学科设立推动技术转化的项目
斯坦福大学有很多促进技术转化的项目,其中一个有代表性的项目SPARK计划是生物医学领域的一个技术转化专项计划。斯坦福大学合成与系统生物学教授达丽娅·莫奇利·罗森(D.M. Rosen)于2006年创立了该计划,遴选有医疗需求和商业转化可能的新项目进行为期两年、每年15000~50000美元的资金支持,旨在通过教育、指导和资金支持,使生物医学领域的新研究能够尽早转化为可供临床应用的新疗法,尤其关注以往被营利部门所忽视的医学领域。该计划主要面向斯坦福大学具有学术带头人(Principle Investigator)身份的教授,作为资助条件,每个获得SPARK资助的项目团队至少要有一名成员参加每周一次的研讨会并提交季度项目更新,且资金必须用于技术转化的专门用途。此外,SPARK还提供有关药物和诊断开发的专业知识、技术转化经验,以及专用核心实验室设施。行业顾问为每个项目提供产品开发、临床护理和商业知识方面的指导,以促使研究人员具备将医学研究转化为临床新疗法的能力。
用于技术转化研究的SPARK模型已被证明是一个成功的模式,SPARK将其成功之处归结为三个要素:坚实的基础和临床研究基础、高水平行业顾问的本地资源和有能力资助药物开发项目的资金支持。SPARK可以在其他学术机构中复制,作为一种卓有成效的方式,促进研究发现转化成新的治疗或诊断。目前,基于斯坦福模式的SPARK计划已经被推广到美国、德国、芬兰、澳大利亚、新加坡、巴西、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的学术机构。
综上,斯坦福大学从宏观、中观再到微观在技术转化方面都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战略安排。宏观层面上,美国的《拜杜法案》保障了基于政府资助所取得的技术成果的专利权,激发了大学及其教师从事技术转化活动的热情。中观层面上,斯坦福大学建立了技术许可办公室和工业合同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校内的技术转化事务;采用广泛受理、谨慎申请的策略管理校内的技术发明,建立了一套专业化的专利管理流程,保障了技术转化的经济效率。微观层面上,各相关部门出台了细致全面的部门规章,解决了技术转化环节中教师和大学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同时,在具体项目的开展过程中相关组织考虑到了学科差异性,针对学科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技术转化项目,促成了大学技术转化工作的全面推进。
南洋理工大学是一所公立的研究型大学,拥有文、理、工、商四大学院。目前大学依托多元学科的优势,在可持续发展、医疗保健、新媒体和创新等领域皆有较大的发展。2018年,南洋理工大学在ARWU排名中居全球第96位。南洋理工大学不仅在学术研究中表现突出,在区域服务发展方面,其促进教师和学生创新创业的做法也独树一帜。大学自2006年4月便确立了“创新高科技,奠定全球性卓越大学,全方位教育,培养跨学科博雅人才”的愿景,以发展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2017年,南洋理工大学专利许可收入首次突破100万新元,成立衍生公司(Spin-off)14家,获得授权专利114项 。以下将从创业扶持公司和技术转化、校内创业支持机构、创业生态支持系统、创业教育与创业项目四个方面介绍南洋理工大学促进创新创业方面的政策经验。
1. 建立公司扶持创业和技术转化
南洋理工大学-NTUitive有限公司(简称NTUitive)是南洋理工大学的一家创新型企业,负责大学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技术转移,以实现专利技术的市场化。NTUitive以大学研究的商业化和为大学培养未来的企业家为使命,旨在通过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经济利益改善人们的生活 。NTUitive由董事会进行组织管理,董事会的成员由来自校内校外的精英人士组成,其中校外人士能够为组织的发展提供资金、人脉和法律等方面的服务,校内人士则在研究创新和技术转化方面提供支持。目前NTUitive董事会的主席是由新加坡消费电子产品公司Solstar International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殷吉星(I.S. Dhaliwal)先生担任,其余四名成员由斯坦利·黎(S. Lai)律师和三名来自南洋理工大学的主任、教授和博士构成。该组织在运行上是相对独立的实体,但在决策时需考虑大学的发展利益,并受到南洋理工大学一定的监管 。
商业化运作是连接研究机构和市场的重要环节,NTUitive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技术的商业化。其一是促成专利许可,这是其商业化运作的主要方式。NTUitive积极与中小型企业和跨国公司洽谈合作,向他们展示NTUitive实验室的最新发明,并邀请他们进行评估,力图满足他们的技术需求,以实现最终的技术许可。其二是建立衍生企业,NTUitive通过帮助师生创办公司的形式将科学技术转化为能够创造实际收益的产品。此外,NTUitive还积极探索其他促成专利许可的方法,如在研发阶段安排互惠活动、形成合资企业或开展行业合作等。
NTUitive在给予参与者专利发明支持的同时,向发明人收取商业开发行为净收入的15%作为服务费,这些行为包括获取收入的分配、出售、特许经营、发放专利许可等。若发明人以公司股份的形式获得利益,NTUitive有权取得其中5%的股份。若发明人创建了初创公司,NTUitive或其代理人将有权在公司初始成立时取得总股本的15%。此外,南洋理工大学还有权出于非赢利目的使用该发明或其专利权。
所有有关专利权的使用费均由NTUitive收取。在每一财年结束后,NTUitive会对收到的专利权使用费做如下分配:最高可扣除20%的费用,然后净专利权使用费的50%给发明人,25%给发明人所在的大学、中心或研究所,5%给NTUitive。NTUitive也接受以股权代替现金作为使用费的方式,在扣除20%的成本后,发明者将获得规定比例的份额。
2. 建立校内创业支持机构
(1)南洋科技创业中心
南洋科技创业中心(Nanyang Technopreneurship Center)成立于2001年1月,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Singapore 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提供种子基金建立,致力于通过科技创业教育培育创新创业文化,以鼓励和发展企业家们的初心、意志和能力来为社会做出有益贡献。该中心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创业能力、知识和技能,如研究生的科技创业与创新专业课程(Master of Science in Technopreneurship)、本科生的创业辅导计划(Minor in Entrepreneurship Program)、企业高管的创业发展计划(Entrepreneurship Development Program)以及每年举办的几个全国性的校园活动等 。
南洋科技创业中心注重师资的国际化和实战性,它汇集了来自新、中、英三地的教授、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投资银行专家以及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负责人员,他们有着丰富的国际商务经验及融会中西的创新精神,以此为学生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同时该中心长期与新加坡经济发展局等各类组织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创业生态圈 。
(2)南洋创新与企业办公室
南洋创新与企业办公室(Nanyang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Office, NIEO)是南洋理工大学为促进学生创业而设立的又一重要组织,其前身是2000年3月成立的创新技术转化办公室(Innovation Technology Transfer Office)。NIEO致力于推动各院系与校外机构的合作,促进创新创业以及大学尖端技术向行业转移,并最终实现校内技术的资本化。NIEO以通过许可的方式或组建衍生公司来评估和保护大学开发的技术,并促使其商业化。此外NIEO还管理创新中心这一组织,为技术创业者提供创办公司的空间。
(3)顾问委员会
为了培养各院系的开放意识,南洋理工大学在每个学院设立了专门的顾问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由学者、专家和企业家们构成,目的是帮助学院与产业部门开展联系,洞悉产业界的发展动态及就业部门对毕业生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大学还设立了产业界联络处(Industrial Liaison Unit),负责学生第三学年到产业界实习的项目安排 。
3. 发展创业支持的生态系统
NTUitive通过激励(Inspire)、教导(Inculcate)、创新(Innovate)和孵化(Incubate)四个环节,为经验丰富、有明确商业机会的校友,以及有志于创业的在校生提供孵化和资金支持 。
该系统可在孵化经理、导师咨询、工作空间、援助、早期资金、创新创业活动和研讨会、海外市场准入、环境与生态系统8个方面提供服务支持。其中孵化经理可以提供合作伙伴关系和投资机会、人才库访问和日常工作的支持。导师咨询是指具有相关经验的导师可在创建和管理新创业公司方面提供长达19个月的实际体验学习和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包括改进业务建议和可持续业务模式、营销和沟通、管理启动运营、IP管理、专业投放技术等。法律服务由实习律师提供指导,每两周会举行一次法律诊断。海外市场准入可为初创企业提供联合资助,扩展海外业务。环境与生态系统是创业生态系统中的一个有利环境,创业人员可以借此建立联系与协同效应 。
NTUitive在具体的资助方面,大致可以分为四个不同的层次:一是多学科资助计划(Multidisciplinary Grant Schemes),该计划面向具有明确可行的商业产品想法的大学工作人员、在校生和校友,最高可资助1万美元。二是NTUitve等级基金计划(NTUitve Gap Fund),该计划主要用于将可行性想法转变为具有商业性功能产品过程中的成本开发支持,资金补助高达2.5万美元。三是大学战略研究创新基金(Strategic Research Innovation Fund, SRIF),主要支持团队或衍生公司将技术推向市场的工作,资助金额高达50万美元。四是SG创始人计划(SG Founder),资助额度高达3万美元,该项计划要求申请者申请相关专利业务的注册时间不超过6个月,申请人需为业务的主要推动者,同时至少持有公司30%的股权 。
4. 提供创业教育与创业项目
(1)本科生海外创业计划
本科生海外创业计划(Overseas Entrepreneurship Program, OEP)是南洋理工大学的本科生实习项目,其实习地点包括美国纽约和硅谷、中国北京和上海、英国伦敦等多个城市。在该计划中,NTU本科生将在世界领先的各个行业的技术初创企业实习。
海外创业计划的实习期为6个月或1年左右,期间具体要求见表2-8。
表2-8 海外创业计划具体要求
(2)具体创新计划与项目
为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南洋理工大学发起了多个促进创新创业的计划和具体的活动项目。
文艺复兴工程计划(Renaissance Engineering Programme)是NTU Premier学者计划(NTU Premier Scholars Programmes)下设的计划之一。这是一个多学科、综合严谨的课程计划,开展包括科学、数学、工程技术管理等多项跨学科的研究。同时参与该计划的学生可以在第三年参加海外合作大学(包括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伦敦帝国理工学院或美国西北大学)为期一年的海外课程 。
典型的创新创业项目包括:蔡天宝年度杰出人物系列演讲活动(The Chua Thian Poh Annual Distinguished Speaker Series),每年都会邀请成功的创业者或创业教育领域知名学者向学生传授创业经验;金点子商业挑战赛(Ideas, Inc. Business Challenge),汇集了来自学术界和企业界的创业指导专家,为参赛队伍提供初始资金和创业咨询,加速创新创业知识的商业化进程。此外,大学还创建了硅谷创业论坛(NTU Silicon Valley Entrepreneurship Forum)、新媒体和创业研讨会(New Media and Entrepreneurship Seminar),以及与法国里昂高等商学院、浙江大学等共同成立的世界青年创业论坛(Junior World Entrepreneurship Forum)等平台。
此外,南洋理工大学还采取了一些其他的方式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基本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的创业支持体系。完善的创业支持生态系统,给予学生从创业知识学习到创业公司孵化全过程的辅导;形式多样的创新与创业教育的项目,要求学生在课程学习中关注创业领域,以此潜移默化地将创新创业的理念传授给学生;自校至院的创业支持机构,统筹各方的创业资源支持,保证创业体系的正常运转;由大学扶持的专业化公司NTUitive,在创业资金和技术转化方面提供合理的建议。这些举措不仅有助于将南洋理工大学打造成为当地的科技创业教育中心,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的大学品牌,而且有力地帮助了新一代企业和企业家领导者的成长,以更好地服务国家和社会。
慕尼黑工业大学(Technical University Munich, TUM)是欧洲五大“顶尖理工大学”之一,在工程科学、自然科学、生命科学和医学方面优势突出,截至2017年,该校共有17位教师和校友获得诺贝尔奖。慕尼黑工业大学是目前公认的欧洲转型最成功的创业型大学,在德国大学卓越计划的背景下,大学提出了名为“慕尼黑工业大学·创业型大学”的未来构想。凭借这一构想,大学于2006年入选首批三所德国精英大学之一 ,并于2012年续享德国科研联合会授予的“卓越大学”的殊荣 。该构想聚焦于尖端科研,培养青年科学家,保障性别多样性,推动创业型大学的文化建设。
慕尼黑工业大学的创业型大学致力于培养人才,为社会创造价值。自1990年以来,在慕尼黑工业大学每年都会诞生70多家大学衍生公司,目前慕尼黑工业大学衍生企业的总数达到700多家,累计提供了约14000个工作岗位 。在2013年“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发布的“创业雷达”调查中,慕尼黑工业大学在创业融入、创业敏感度、创业支持和创业活动四大领域高居榜首,其下属的产业研究中心被誉为欧洲最强的创业研究单位。慕尼黑工业大学的成功之处在于:它获得国家创新系统、“生存—学术创业计划”(EXIST计划)的支持、良好的大学创业文化、大学管理体制的企业化改革、提供全方位与跨领域的创业协助、实施人才制度改革等 。每年,慕尼黑工业大学与科学界和企业界的合作伙伴签署一千多项合作研究与开发协议,诞生了不少技术型新企业。
慕尼黑工业大学创业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创业支持体系、创业网络调度中心、创业科学研究机构、创业活动和创业课程体系,以下分别从这五个方面分析慕尼黑工业大学创业生态系统的特征。
1. 构建全方位的外部创业支持体系
德国良好的创业支持体系为慕尼黑工业大学向创业型大学转型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德国作为工业强国,在应用技术的研发与教育方面享誉全世界。联邦政府积极推动创业网络与信息交流平台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和完善其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1)多元主体参与的创业刺激计划
德国联邦政府、联邦教研部和联邦经济技术部设置创业刺激计划,吸引多元主体参与创新创业。例如,为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实施的“中小企业创新项目”计划(KMU-Innovative),其资助范围主要是高科技战略涉及的通讯技术、纳米技术、光学技术、能效技术等前沿技术领域。又如“中小企业创新核心”计划(ZIM),打破了行业领域的限制,对企业自身的创新研发或跨机构合作创新提供资助。这些计划的目标都是激发中小企业的研发和创新,进而增强他们的竞争力。为优化大学及科研机构的创业条件,支持学生及研究人员带技术创业,德国经济事务和能源部设立的“EXIST创业促进计划”,目前已成功支持两千余个高技术创业项目,成为德国大学层面核心的创业促进项目 。
(2)高科技创业基金给予创新型企业风险投资支持
联邦政府、政策性银行和大型企业设置高科技创业基金,为创新型企业提供风险投资支持。如由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复兴信贷银行以及一批德国工业企业共同设立的高科技创业基金(High-Tech Gründerfonds, HTGF),主要采取“公私合营”模式和“股权投资”方式填补高科技企业早期创立阶段的资金缺口 ;面向刚完成种子期发展阶段的新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长期低息贷款的“欧洲复兴计划创新项目”(ERP Innovation Program),该项目对专注于技术或服务研发的初创企业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 ;以及为激励私人投资者向初创企业提供融资的“INVEST风险资本补贴”计划等 。
(3)建设多元化创新创业合作实体,形成规模化创新体系
德国政府十分重视产业集群和规模化创新体系育成并优化生态环境,建设多元化创新创业合作实体。德国形成了三大企业孵化模块(加速器、企业工场和孵化器),强调将大学、研究所、初创企业、大企业和孵化器等关联性创新主体集聚起来,培育有竞争力的行业上下游链条,建立可持续的生态体系 。为优化整体创业环境,德国政府采取一系列的普惠性措施,如建立面向社会公开的创业咨询机构数据库,并在大学中设立企业家精神教席,培育企业家精神等 。在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强化创新创业联系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的组织还包括史太白基金会(Steinbeis Foundation)、德国创新创业协会和一些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此外,德国大学、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之间的产学研人才可以实现双向流动,并且德国大学和科研机构鼓励科研人员带着研究成果去创办公司并给予实质性扶持,大大激发了大学师生的创业热情。
2. 建立创业网络的调度中心与配套机构
慕尼黑工业大学创业中心(Unternehmer TUM)成立于2002年,是慕尼黑工业大学创业网络调度中心。从最初的创业理念阶段到创业增长阶段,该中心始终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独特的基础设施、创新方法以及为强大的行业网络专家和投资者提供相关经验。此外,该中心还为创业者或创业企业提供资金和各项服务 。在早期阶段,TUM通过开展宣讲会、提供联系网络和咨询信息,逐步引导学生和研究人员的创业理念和创新性思维,训练其创业的原则和做法,培养其基本的商业敏感度,为自主创业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创业中心,有志于独立创业的年轻人可以与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共事,并且可以及时向学术界和工业界的研究者寻求更加科学有效的解决对策 。
目前,TUM已发展成为欧洲最大的校级创新与商业创造服务中心,员工达七十多名,每年开设超过1000次的创业相关讲座、研讨班和项目分析会,并推出五十多个创业项目和新创企业,创造性地把天赋、技术、资本和顾客进行紧密的联系,开发出一套系统的程序来鉴别、发展和执行创业机会。
创业中心由4个有限责任公司构成:总公司(g GmbH)通过提供卓越的和亲身实践的创业训练、孵化技术创业团队、提供产品原型所需的基础设备或条件等,激励和授权学生、研究者及专家的创业活动;项目公司(Project GmbH)通过“创业企业加速器项目”并联合新成立的企业来识别、开发及实现创业合作项目以成功地产生新企业;资金管理公司(Funds Management GmbH)设立风险投资为处于新兴技术领域的创业者提供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市场公司(Maket Space GmbH)是一个会员制的开放型组织,包括高技术研讨会和模拟工作室等。在TUM重点关注的清洁技术、医疗工程、信息和通讯科技等领域,创新与创业中心按照企业的成长历程(创意实现——成果转化——创办企业——职场新动力——公司咨询)为学生提供全套一体化的创业服务,并且针对创业的不同时期为不同的机构组织和活动提供各种服务 。
以Unternehmer TUM为核心,TUM还设置了很多创新创业的配套机构。如行业联络办公室负责联结学术研究和商业机构。技术创业实验室帮助创业者评估技术,讨论其用途及客户群体,探讨实现想法的最佳商业模式及相关的专利战略;其“机会评估计划”可以帮助创业者厘清创业的步骤,帮助进行发展趋势分析、市场机会和环境分析、下一步行动计划等。研究和创新办公室是与各种形式的合作研究和商业企业接触的中央协调办公室,为有意申请专利的师生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建议,评估他们的发明及其专利保护的可能性和工业实用性,帮助他们提出专利申请,明确发明者的专利权。慕尼黑工业大学科研与技术转让中心负责制定创新创业和技术转化的专门规范,并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直接与相关方签订协议。研究合作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处理规定之外的相关法律事务,以调整创业网络内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合作的达成。科技与产业培训中心与创新与生物科技孵化器作为衍生创业实体,积极与产业界合作,为初创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3. 设立专门机构从事创业科学研究——TUM创业研究所
为帮助创业者更好地开展创业实践工作,TUM管理学院专门下设创业研究所(Entrepreneurship Research Institute, ERI)用以探寻创业的最佳实践方法。ERI是欧洲领先的创业研究机构之一,围绕创业这一主题,承担了科研与教学两项基本职能。
在科研方面,ERI致力于发现创业的基本规律,提高创业者对创业组织的认知。ERI研究人员主要研究创业者及新创企业的成长规律,涉及创业认知、国际创业、创业团队、创业网络、创业绩效及其影响因素等领域。由于创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新兴研究领域,融合了管理学、经济学和心理学等多个学科,ERI从多元学科视角开展研究工作。一部分研究人员从心理学视角出发,研究企业家的认知和决策过程及其特点;另一部分研究人员从商业视角出发,探究新创组织的行为及影响其创业成功的因素。创业问题的解决涉及多个学科的背景知识,因此ERI团队成员具有跨学科性,团队中的二十多名研究者学科背景和个人职业经历各不相同 。
此外,TUM还与德国复兴银行合作创办了创业和金融研究所。研究所开展了大量关于初创融资外部资助项目的研究,包括中小企业期权融资、新创企业私募股权、欧洲风险投资市场、家族创业的资本市场融资、社会创业的绩效管理、德国创业指数(German Entrepreneurial Index)等。
在教学方面,ERI会将研究结果应用于创业教育课程中,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的演讲(如创意开发等)和类型多元的研讨会(如创业管理、高级创业论坛等)。此外,ERI还与商业伙伴联合提供创业相关的项目管理分析 。在此基础上,慕尼黑工业大学还建立了两个创业咨询团队——创业指导团队和创新创业中心团队,以此协助学生创业。具体工作包括指导学生撰写运营计划书、资金补助申请、专利与营业执照的申请材料等。学生可以学到许多创业方面的实用知识,如运营获利模式和发展策略、竞争地位和市场策略、总体市场规模、成长率和市场区隔、销售策略和评估、团队管理能力和经历等,提升创业兴趣与意愿。
总之,ERI通过提供初创建议,将业务开发、业务流程管理、团队建设及质量管理方面新开发的方法和工具传递给初创企业,创业者在创业实践中检验了这些方法和工具的有效性,并反馈给ERI,而后ERI经过修正和完善后又将这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方法和工具教授给学生,形成了创业研究与创业教学的良性互动。
4. 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创业活动
在慕尼黑工业大学的创业生态系统中,一系列的创业机构和创业活动就如同分解者和催化剂,在大学(生产者)和行业(消费者)中建立起联系,将未能得到直接交易、转化的创意和技术予以分解加工,促进其不断适应行业和市场要求,加速其实现商业化 。创业活动涉及大学内外的多方主体,因此通达的社会网络是创业活动得以成功举办的必要条件。TUM提出要构建与大学相关的所有校友、专业人士、当地居民、学者等组成的政产学研共同体。为此,大学建立了“TUM network”,为各类人员提供学习、发展和交流的机会。此外,大学还建立了一个名为“校友之家”(Kontak TUM)的跨学科、跨国界的联系网络,以联结校友、学生、教师、职员、友好人士和赞助者。“校友之家”搭建了网络在线交流平台,所有校友都进入平台交流的权限,最大程度地激活了校友资源进行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和联络。
在TUM丰富的创业活动中,较为典型的有一年一度、面向全校所有在校师生和毕业生的IdeaAward比赛,旨在鼓励创业者开创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获胜团队会获得15000欧元的奖金,并得到TUM创业咨询团队的指导;还有为初级阶段创业者举办的初创之夜活动,会邀请创业成功的校友分享相关经历和心得;除此之外,还有为企业家阶段创业者举办的一年四次的“企业家之夜”,帮助有创业想法的人相互交流,扩展人脉资源建立合作关系。在项目方面,慕尼黑工业大学有两个代表性的国际项目:硅谷试点项目每年遴选10人前往硅谷参与不同的研讨会、培训班,参观公司并与创业导师和专家交流创业经验;欧洲创业项目每年遴选20个初创企业,为其提供大学联盟创业网络资源的使用权限。一系列的活动和项目都保证了慕尼黑工业大学学生的企业家精神的萌芽与创业实践的落地生根,加速了创业想法的商品化进程。
5. 将创业课程置入各专业培养体系
慕尼黑工业大学“创业型大学”的理念激励学生成为新一代企业家,鼓励创业者在可持续发展背景下探索出符合自身特色的创业解决方案。它将学生视为未来的企业家,为学生提供学习创业基础知识的机会,通过将创业课程融入专业教育,帮助那些有志于创业的学生开始企业家式的思考并发现商机。TUM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均设有一定比例的创业类课程,促使学生理论结合实际。同时,各专业在课程设置上体现了一定的连贯性和层次性,保证了学生培养目标的顺利达成,为创业成功奠定了基础。
以TUM典型的工科专业——机械工程专业为例,根据其培养方案,机械工程专业三年的课程可总体上划分为4个学期的基础学习阶段和2个学期的专业学习阶段。专业学习阶段的时间远小于基础学习阶段的时间,大学重视跨学科基础的建立,将跨专业教学内容引入专业教学中,将以往狭义的专业教育升级为通用型专业教育,最大程度地消除了学科壁垒,促进了学生跨学科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在专业学习阶段,大学还为有志创业的学生提供了内容丰富的创业课程,切实培养了学生未来创业技能,助力学生的创业成功。
作为创业型大学的典范,TUM以理论联系实际为特色,其专业阶段实践环节所占比重很大,各专业对实践课程都进行了量化要求和规定。例如,机械工程专业的试验环节占总学时比例的15%,以此来保证实践环节的比重。机械工程专业学生可以在第三学年选择工程实习或参加9周的项目研讨会。TUM凭借与产业界的密切合作,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的实习机会,使学生能够提前接触工业企业环境和工作流程。实习企业不但有包括西门子、奥迪、奔驰、博世等在内的400多家德国企业,还有60余家欧亚非企业可供选择,拓宽了学生实践的行业领域和地域范围 。项目研讨会由大学的核心能力中心(Center of Key Competencies, CKC)与机械工程学院共同组织开展,学生在此教学模块中需要按照核心能力中心的指导完成研究性学习寻找问题、发现问题、学习理论、方法选用、研究设计、研究实施、结果展示和过程反思8个阶段,整个过程同时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学术把关。起初,项目成员相互了解并协商确定团队合作的项目课题,接着组员须分头学习独立完成各自部分的项目工作,同时会有一位高年级的学生参与项目讨论会并提供单独辅导,最后每个项目组均需进行项目合作结果和过程的展示,成员均须进行总结反思并提交个人学习档案。项目研讨会能够帮助学生体验在团队中开展项目的全流程,培养其创新创业方面必不可少的团队合作技能。
不仅如此,TUM还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使得创业教育可以有效落实。一方面,TUM建立的CKC解决了没有人文类学院、人文技能教育缺位的问题。CKC分专业为全校学生提供“软技能”通识课程。以机械工程专业为例,该专业软技能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社交技能、自主能力和方法技能三大方面,主要包括学习和激励策略、时间和项目管理、自我和产品展示、团队和项目合作等具体技能。授课形式不是传统的讲座,而是通过15人以内的小组以合作方式进行开展,促使学生在第一个学期就有意识地培养自己工程学科所需具备的人文技能。另一方面,TUM还利用林德公司(Linde AG)提供的捐赠,建立了卡尔·冯·林德学院(Carl von Linde Academy),以促进学生早期创业精神的培育,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该学院主要承担哲学和伦理、人类文明、社会科学、科学研究和科学教学方法的教学任务,旨在促使大学活动与社会需求和产业需求相结合 。
综上,慕尼黑工业大学是欧洲创业型大学的典范,大学拥有底蕴深厚的创业文化和踏实奋进的创业精神,而这一切都离不开政府和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大学在创业教育方面付出的努力。慕尼黑工业大学专门建立了创业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全校创业组织和活动的管理,有效理顺了不同机构之间的职能冲突;将创业作为一项课题进行研究,把校内创业活动积累的经验转化成了创业科学,以指导后续的创业实践。同时,大学将创业与人才培养相结合,在学生的培养方案中置入创业课程,为学生树立创业观念、锻炼创业技能,并且通过举办各项创业活动,给学生提供了创业实践的平台,切实保障了师生创业的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