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西方的宗教精神、自然科学精神相对而言,中国哲学的思想传统体现为一种人文精神,即以人道、人生、人性、人格为本位的知识意向与价值意向。诗学的精神更以人为核心。因此,宋人“天人合一”的诗道观,必然合乎逻辑地推导出“诗又文之精者也”的结论,推论过程已见前所引谢枋得的一段话。而谢氏同时代的马廷鸾(1222—1289)以更简练的语言表达了类似的意思:“夫诗,天地间一灵物也。故曰:‘乾坤有清气,散入诗人脾。’”(《碧梧玩芳集》卷一五《题周公谨蜡屐集后》)可见,宋人关于诗的语言艺术本质的认识,是建立在人格化的自然本体观之上的,这和西方诗学纯粹从语言角度解释诗的本质大为不同。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宋人始终把诗学局限在形而上的天人之道的范畴。事实上,不少诗人在探讨“诗者文之精”这一命题时,已从审美的语言形式的角度认识到诗的艺术本质。北宋西昆体诗人杨亿(974—1020)指出:
以为诗者,妙万物而为言也。赋颂之作,皆其绪馀耳。于是收视反听,研精覃思。起居饮食之际,不废咏歌;门庭藩溷之间,悉施刀笔。鸟兽草木之情状,风云霜露之变态,登山临水之怨慕,游童下里之歌谣。事有万殊,悉财成于心匠;体迨三变,遂吻合于天倪。(《武夷新集》卷七《温州聂从事永嘉集序》)
诗歌必须以语言作为沟通心灵与宇宙的桥梁,使“心匠”最终合于“天倪”。从观察万物,冥心构思,到语言锤炼,最终形成“妙万物而为言”的艺术形式,这就是诗。
杨亿同时代的诗人赵湘(959—994)给诗下的定义,则多少涉及到诗人的天赋问题:
诗者,文之精气,古圣人持之摄天下邪心,非细故也。由是天惜其气,不与常人。虽在圣门中,犹有偏者。故文人未必皆诗。游、夏,文学人也,仲尼以为始可与言者,与夏而不与游。游不预焉,则于文而偏者不疑矣。(《南阳集》卷四《王彖支使甬上诗集序》)
如果说文是天地元气的体现的话,那么诗则是文的精气的结晶。在赵湘看来,这种精气非常人所能得到,不仅“鄙夫猥徒”无诗,而且“名臣巨公”未必能诗,甚至“文人未必皆诗”。在孔子学生中,子游、子夏皆号文学人,但孔子认为只有子夏“始可与言诗”,可见子游偏于文而不知诗。诚然,“天惜其气”的说法过于神秘,不过,“文人未必皆诗”的看法却颇有见地。宋代普遍的文学观念是,把诗视为文章的末事,以为文人能兼诗,而诗人不能兼文。赵湘之说,开了南宋后期严羽、刘克庄等人反对学者之诗、文人之诗,提倡别材别趣、诗人之诗的先声。
诗之所以要求特殊的禀赋,就在于诗作为一门独特的语言艺术,比散文更精妙玄微,难于掌握。宋人对此深有体会,请看下面几段话:
登文章之箓固难矣,诗于其中,抑又难哉!刘梦得曰:“心之精微,发而为文;文之神妙,咏而为诗。”司空表圣亦云:“文之难而诗尤难。”又尝喻以“饮食不可无盐梅,而其美常在咸酸之外”。之二说者,前辈有取焉。古者教士以四术,教子于过庭,皆以诗为首。(周必大《文忠集》卷五四《杉溪居士文集序》)
夫诗之传,非以能多也,以能精也。精者不可多,唐诗数百家,精者才十数人。就十数人中,选其精者才数十篇而已。……盖艺之难精者,文也;文之难精者,诗也。(《石屏诗集》卷首赵汝腾《石屏诗序》)
诗比他文最难工,非功专气全者,不能名家。余观他人诗及以身验之,良然。(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九《黄慥诗题跋》)
虽然,“文之难而诗之尤难”这样的慨叹已见于晚唐司空图的《与李生论诗书》,但宋人不仅从创作主体的角度,而且从诗歌体裁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如南宋李洪(1129—?)指出,“诗于文章为一体,必欲律严而意远”,要求“模写物状,吟咏情性”,并能创造出“象外之象,景外之景”(《芸庵类稿》卷六《橛株诗序》)。的确,诗的创作要考虑格律运用、意象选择、情景设置、章法安排诸因素,使之成为和谐优美的艺术整体,以“律严”为前提,以“意远”为旨归。这显然是文学创作中要求最高,难度最大的体裁。正如法国诗人瓦莱里(Paul Valéry)所说:“散文是行走的,诗是舞蹈的。” [1] 诗必须根据语言音律的规则来运行。
北宋政治家、史学家司马光(1019—1086)或许是最早最完整地提出“诗为文之精”这一定义的人。尽管唐人刘禹锡已说过“心之精微,发而为文;文之神妙,咏而为诗”的话头 ,但不如司马光那样清楚明白地从语言角度直契诗的艺术本质:
文章之精者,尽在于诗。观人文者,观其诗,斯知其才之远近矣。(《传家集》卷六九《冯亚诗集序》)
在心为志,发口为言,言之美者为文,文之美者为诗。(同上《赵朝议文稿集序》)
扬子《法言》曰:“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之美者,无如文。文之精者,无如诗。诗者,志之所之也。然则,观其诗,其人之心可见矣。(同上《薛密学田诗集序》)
诗既是抒情的(心、志),又是审美的(精、美);既是听觉的、音乐的(言、声)艺术,又是视觉的、造型的(书、画)艺术;既具有韵律,又富于文彩;既供吟哦讽诵,又可赏心悦目;它与文同源,却在语言艺术形式的精美上超过文。上述三段话,可以说最简练精确地概括出诗别于文的本质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史学家,司马光并不以诗著称,但他却反复称扬“文章之精者,尽在于诗”。这固可看出他服善推美的开阔胸襟,同时也说明诗的审美价值已为宋人所普遍承认。与司马光同时的欧阳修曾说:“文章如精金美玉,市有定价。” 其实“文章”二字由“诗”来代替更为确切,因为诗比文更具有形式之美,更要求艺术技巧,因而更具有超功利的审美价值。所谓“市有定价”,并非指随实用需要而上下波动的价格,而是指“非人之口舌所能定其贵贱”的绝对价值。真正的诗歌禀承着天地间的清气,凝聚着诗人的性灵,荟萃着艺术的精华,诚如陆游所说:“好诗如灵丹,不杂膻荤肠。”(《剑南诗稿》卷一九《夜坐示桑甥十韵》)它在艺术追求中实现了对世俗生活的超越。因此,当南宋江湖诗派中有人真将诗稿拿到市上标价出售时 ,这颗灵丹也就变成了狗皮膏药,失去了通灵的光彩。
从审美角度出发,将诗置于有实用性倾向的明道致用的“文”之上,这是“诗为文之精”这一定义最有价值之处。宋诗人多依此命题为专业作诗的行为辩护,并由此出发探寻诗的艺术规律和技巧。如李洪在《橛株集序》中承认,诗“其难如是,前辈用心之专,终身不以为易”,“言诗者必以李、杜为宗,岂非专于所长乃能名家耶”!宋末舒岳祥(1236—?)在《刘士元诗序》中指出:“诗贵成,成贵专。……诗者,言之最精也,而可以不专者,能之乎?”(《阆风集》卷一〇)宋代诗歌之所以没有沦为“语录讲义之押韵者”,实有赖于这种认识的支撑和抵抗。宋代诗话之所以有那么多谈诗法诗病的内容,实为这种认识的具体体现。
司马光关于诗的定义,很容易使我们联想到十八世纪英国诗人柯勒律治(S.T.Colerìdge)的两个著名公式:散文=安排得最好的语词,诗=安排得最好的最好的语词。(prose=words in the best order,poetry=the best words in the best order.) [2] 这个晚于司马光七百多年的异国诗人,仿佛是前面所引司马光第二段话的拙劣翻译者,他的公式译出了“言”(words)、“美”(best order)、“文”(prose)、“诗”(poetry),但漏掉了“心”(mind)和“志”(idea,willing,emotion etc.)。而他漏掉的恰恰是中国诗歌最重要的特征(因为中国诗歌本质上是抒情诗lyric),同时也是宋代诗学以至整个中国诗学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1] 见《英国百科全书》(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第14卷,第600—601页,1973—1974年版。
[2] 见《英国百科全书》(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第14卷,第600—601页,1973—197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