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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宇宙的逻辑同构:诗者天之义

中国的诗学精神乃与哲学精神相通。中国哲学中有一非常重要的命题,这就是“天人合一”。儒、释、道各家学说中都有此思想。其实,这个哲学命题乃根源于中国人的综合思维模式,即把人与大自然、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普遍相联系的思维方式

根据这一思维方式,中国古人很早就将“天文”与“人文”相类比 ,并逐渐发展为一种自然与文学多重对应的形而上观念。刘勰《文心雕龙·原道》代表了这种看法:

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

他由自然天道观推导出宇宙秩序和人类心灵之间、心灵与语言之间、语言与文学之间多重对应的理论,把文学之“文”和自然现象之“文”合二为一。不过,刘勰所谓的“五行之秀,天地之心”,多少还带有汉儒“天人感应”的谶纬色彩,很容易使我们想起《诗纬含神雾》中“诗者,天地之心”的神秘说法。

因而,这种形而上观念,在六朝的诗学中很易转化为一种“物感”理论,刘勰、钟嵘论诗,有“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文心雕龙·明诗》),“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诗品序》)的见解,侧重于大自然对诗人的感发。

到了宋代,“天人合一”这一哲学命题,经过理学家几代人的反复探讨,早已脱下汉儒“天人感应”的神学外衣,而成为宋儒对人与自然界相统一的自觉认识。张载(1020—1077)认为:“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正蒙·乾称》)程颢(1032—1085)则指出:“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程氏遗书》卷六)程颐(1033—1107)更主张“天道”就是“人道”(《程氏遗书》卷一八),将宇宙规律与伦理秩序统一起来。尽管诸儒的观点不尽相同,但在肯定人与自然合一方面却完全一致。在这种哲学精神的氛围下,自然与文学相对应的形而上观念得到进一步的肯定和发挥。

宋人基于这种形而上观念,对诗的本质提出了新的阐释,将其上升到宇宙本体论的高度。这最主要表现为,宋人普遍把诗视为天地元气的体现,与自然天道同构。北宋中叶的宋祁(998—1061)认为:

诗为天地蕴,予常意藏混茫中,若有区所。人之才者,往能取之。(《宋景文集拾遗》卷一五《淮海丛编集序》)

南宋初的张元幹(1091—?)认为:

文章(包括诗)名世,自有渊源,殆与天地元气同流,可以斡旋造化。(《芦川归来集》卷九《亦乐居士集序》)

南宋末的赵孟坚(1199—?)也指出:

诗者,英气之发见于人者也。鄙夫猥徒定无诗,高人韵士有诗,名臣巨公皆有诗。感遇事物,英英气概,形而成诗,亦犹天有英气,景星庆云;地有英气,朱草紫芝是也。(《彝斋文编》卷三《孙雪窗诗序》)

这样,“天文”与“人文”的对应通过“元气”、“英气”而建立起来。南宋遗民刘辰翁(1232—1297)则以自然界的松声为喻,表达了同样的观念:

声皆出于自然,为籁而有小有大,若近若远,或离或合,高下变态,磅礴恣肆者,未有若夫松之为声也。夫其为声也,疏疏密密多多,少亦若多。其徐徐而来也,如解亦如袭,大如惊沛,如决勃,如变色,汹乎如浙江之潮,而未尝绝也;混乎其昆阳之战,追奔偪北,而不知其所止也;隐乎其天瓢之既吸,而阿香之已远也。其负重而休也耶?其再解再合,而胜者败者皆不可知耶?宛兮而似啸,颓兮其欲醉,微而语,振而舞,有偃者、轧者、沓者、骞者,柔且缦者,如笙镛者,裂万鼓而馀乌乌者。……使天地间人才似此,则老成峻茂,文武威风,皆当充塞宇宙。诗而似此,则天矣。……欲知其诗者,求之松声,欲知松声者,求之风;风,天也。非松非风,故又发天义。(《须溪集》卷六《松声诗序》)

“天之义”既是宋人对诗的本质的认识,也是宋人诗歌创作的主要追求目标。诗与松、与风、与天的关系,在宋人心目中并非仅仅是神秘的象征或文学的譬喻,而是一种逻辑的同构,建立在具有共同的形而上之道的元气的基础上。这和宋儒的“理气说”属于同一思维方式的产物,朱熹(1130—1200)曾指出:“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八《答黄道夫》)所以宋代批评家一方面强调“文以气为主”,另一方面又主张“文以理为主” 。这样,宋人作诗往往在吟咏情性、即气存于中而发于外的同时,具有一种表现“天之义”的自觉,尽管这自觉的延伸在不同身份的诗人那里有着方向的不同。

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兼文学家范仲淹(989—1052)在《唐异诗序》中这样阐释诗的本质和作用:

诗之为意也,范围乎一气,出入乎万物,卷舒变化,其体甚大。故夫喜焉如春,悲焉如秋,徘徊如云,峥嵘如山,高乎如日星,远乎如神仙,森如武库,铿如乐府,羽翰乎教化之声,献酬乎仁义之醇,上以德于君,下以风于民,不然,何以动天地而感鬼神哉!(《范文正集》卷六)

在他看来,所谓诗,从本体上来说,是天地之间的一种元气;因而从功能上而言,应是天人之间的同步感应,即诗之为意,应和诗人所处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密切联系。既然如此,作诗就应该顺天地之理,“与时消息”,方“不失其正”。范仲淹据此原理,在《唐异诗序》中进一步针对当时社会上“非穷途而悲,非乱世而怨,华车有寒苦之述,白社有骄奢之语”的现象大加挞伐。这使我们很容易联想起刘勰曾批评过的“志深轩冕,而泛咏皋壤;心缠几务,而虚述人外”(《文心雕龙·情采》)的创作倾向。不过,刘氏批评的是“为文而造情”的 伪隐士文学 ,而范氏批评的是“吟咏性情而不顾其分,风赋比兴而不观其时”的 伪寒士文学 ,即晚唐五代以来“悲哀为主,风流不归”的苦吟卑弱诗风。在这里,“诗之意”、“天之气”表现为一种召唤诗人的时代精神。史称“一时士大夫矫厉尚风节,自仲淹倡之”(《宋史·范仲淹传》),这和他“与时消息”的诗道观是相通的。

从北宋中叶开始,道学家逐渐将诗视为“闲言语”,古文家亦站在“载道”的立场将诗看作“文章之末事”,因此,醉心于诗的人们只有从本体论的角度证明诗与天地之气同构,似乎才能拿到作诗和论诗的营业执照。如梅尧臣(1002—1060)在《续金针诗格序》里就为作诗进行了一番辩白:

且诗之道虽小,然用意之深,可与天地参功,鬼神争奥。(《格致丛书》)

梅氏的时代是要求文学为政治服务的时代。在正统儒者的眼里,诗除非有关政治教化,否则难与明道致用的古文相提并论。只要看看梅氏同时的石介(1005—1045)批评杨亿“穷妍极态,缀风月,弄花草”的激烈言词 ,就可以明白短于古文的梅尧臣为诗争得“与天地参功,鬼神争奥”的地位的良苦用心。梅氏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他是政教诗论的提倡者,另一方面他又是诗法诗艺的探寻者。作为前者,他承认诗与文相比,其“道”为小;作为后者,他注意到诗“用意之深”与天地奥秘规律相通之处,以此来探索诗之“玄理”,抉出“诗之骨髓”,倾向于把诗学纳入宇宙观的框架来探讨艺术美的本原。于是,“天人合一”的诗道观在诗人那里表现为以艺术构通天人的思想。如欧阳修(1007—1072)赞赏严维诗“野塘春水慢,花坞夕阳迟”两句诗“ 天人之意 相与融怡 ”,能“ 与造化争巧 。诗不仅能融合天人,与自然比美,同时,诗法也可以与天理相通。受江西诗派影响的张元幹正是从这一视角来阐述诗的艺术规律的:

文章(此指诗)盖自造化窟中来,元气融结胸次,古今谓之活法。所以血脉贯穿,首尾俱应,如常山蛇势;又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芦川归来集》卷九《跋苏诏君赠王道士诗后》)

诗既为天地元气之融结,则应当同天地间的一切现象一样,有其自然之理。诗歌的艺术规律正是自然之理的体现,它应是有机的,而非僵化死板的。古人之所以有许多观察自然现象而悟艺的故事,正源于这种认识。因此,南宋大诗人陆游(1125—1210)感叹道:“诗者果可谓之小技乎?学不 通天人 ,行不能无愧于俯仰,果可以言诗乎?”(《渭南文集》卷一三《答陆伯政上舍书》)作诗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学通天人”,即对人与自然普遍关系的透彻了解。可见,诗之“小技”中,实已包容着有关天人的“大道”。

政治家的“与时消息”,诗人的“与造化争巧”,在理学家那里变为“潜天潜地细工夫” 。张载、二程、朱熹等人都有合天人的主张,既然天、地、人只是一道,那么,诗歌作为人类精神的产品,也就应该与天地同道。所以,理学家一方面贬低诗歌,另一方面又承认诗歌是体道的工具,连接人天关系的桥梁:

诗者人之志,非诗志莫传。人和心尽见,天与意相连。(邵雍《伊川击壤集》卷一八《谈诗吟》)

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二程全书·文集》卷三程颢《秋日偶成》)

换言之,理学家在价值论的范畴认为作诗“妨道”,而在本体论的范畴却又承认作诗“合道”。

无论如何,“天人合一”的思想为诗人强调诗歌的价值提供了理论依据,诗人因此而顺理成章地抛弃“诗之道虽小”的传统定义,理直气壮地提出“诗之为道也亦已大矣”的命题 。南宋遗民谢枋得(1226—1289)在《与刘秀岩论诗》中把这一命题发挥得淋漓尽致:

诗于道最大,与宇宙气数相关。人之气成声,声之精为言。言已有音律,言而成文,尤其精者也。凡人一言,皆有吉凶,况诗乎?诗又文之精者也。(《叠山集》卷五)

这是宋人诗歌本质论的一个圆满总结。其推论的逻辑是:人为万物之灵,气又是人之精,气成声,言为声之精,文为言之精,而诗又为文之精,可见诗乃天地中精华之精华,所以与宇宙气数相关,于道最大。这一推论的前提见于前引赵孟坚天、地、人“英气”相通的说法,即植根于“天人合一”的思想,而其关于诗是人类精神产品中最有价值的产品的结论,则是理学家不会苟同的。

尽管如此,理学还是向诗学作了让步,宋末元初理学家金履祥(1232—1303)编纂的《濂洛风雅》,可视为让步的凭证。不过,诗学的胜利也付出了代价,因为诗的本质既与宇宙气数相关,所以宋人作诗便不自觉有了通究天人、符合天道的种种考虑。尽管诗人可以根据此观点论证艺术风格多样化的必然性,论证诗人不平之鸣的合理性等等,但宋人更多地倾向于诗情与天理的合一,而宋诗学主理不主情之趋向的形成,其源实出于这种诗道观。 me+aSeJLvV0KC8fdmsnrTpL3jjTHv+guQkRqAMYaX5Sq7I7vOaFPKMG37QCnio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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