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国哲学家黑格尔(Hegel)的艺术分类,诗歌属于浪漫型艺术。在浪漫型艺术里,无限的心灵发现有限的物质不能完满地表现自己,于是就从物质世界退回它本身:
艺术(浪漫型艺术)的对象就是自由的具体的心灵生活,它应该作为心灵生活向心灵的内在世界显现出来。
诗歌是最高的浪漫型艺术,比绘画、音乐更多地脱离物质的束缚,反求于内的倾向尤为突出。中国古代诗学所谓“言志”、“缘情”之说,都接触到诗歌的这一特点。因而,“唐音”与“宋调”在反求于内方面,其意识指向更主要表现为程度的不同,并非实质的区别。宋诗中意识压倒物象、情景分离、心物悖反的倾向,只是相对于唐诗才显示出来。
不过,虽同为心灵的显现,而“心”却因文化背景的不同而各具特色。唐诗人之心多为激情与想象,宋诗人之心多为理智与思索。如果说唐诗人的心灵世界是一条动荡的河流,那么宋诗人的壶中天地却是一片静穆的土壤。面对同样的景物,唐人与宋人的心灵走向大异其趣。如同为咏柳,唐人贺知章的诗是:“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全唐诗》卷一一二贺知章《咏柳》)通过丰富的联想刻画出春柳的感性形象,并表达出热爱春天的感情。而宋人曾巩(1019—1083)的诗却说:“乱条犹未变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解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元丰类稿》卷七《咏柳》)以冷峻的笔触揭示出柳这一形象中所具有的哲理内涵。所以,后人评价说,“唐人诗主言情”,“宋人诗主言理”(杨慎《升庵诗话》)。宋人自己也承认:“本朝人尚理而病于意兴,唐人尚意兴而理在其中。”(严羽《沧浪诗话·诗评》)
宋诗的理性精神是时代风尚的产物。早在宋初,宋太祖问宰相赵普曰:“天下何物最大?”赵普答曰:“道理最大。”(沈括《梦溪续笔谈》)这句话可以说就播下了宋代士人理性文化心态的种子。自此以后,科举策论之登场,儒学思想之复兴,政治意识之强化,理学派别之出现,更使这理性的种子发芽、长叶、开花、结果,形成宋人根深蒂固的理性思维特征。政治家讲事理,哲学家讲天理、性理,佛教徒讲禅理,文学家讲文理,举凡一切人文领域,莫不以道理贯穿其中。诗人无法超越时代的理性文化心态的制约,出于对诗的政治和道德功能的要求,宋诗人不得不做政治方略和伦理问题的思辨;出于对诗的心理功能的要求,宋诗人愈来愈自觉深入细腻的哲理思索和人生体验。这一切都使宋诗人逐渐形成冷静、理智、形而上的思维习惯。不光是理学家能从“野色更无山隔断,天光直与水相通”句中悟出“道理透彻处”(张九成《横浦心传录》卷上),也不光是禅和子能从蝇钻窗纸的现象中悟出“忽然撞着来时路,始觉平生被眼瞒”的禅理(惠洪《林间录》卷下载白云守端禅师偈),就是一般诗人,也往往以理性的眼光去看待世界——无论是物质世界还是心灵世界,由格物而入,由悟道而出,由感兴而入,由思辨而出:
莫言下岭便无难,赚得行人错喜欢。政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出一山拦。(《诚斋集》卷三五《过松源晨炊漆公店》之五)
就连宋代最提倡感兴、接近自然的诗人杨万里,也常常在用形象述说着哲理,显露出智心思考的痕迹。
在诗歌理论方面,宋人于传统诗学的“志”、“情”、“象”、“境”之外,特别拈出“理”这一重要概念,公开打出了“尚理”的旗帜,以“理”字作为创作的指南和批评的标尺。像下面这样的论述在宋人的著述中随处可见:
故学文(此包括诗)之端,急于明理。夫不知为文者,无所复道;如知文而不务理,求文之工,世未尝有是也。(《张右史文集》卷五八《答李推官书》)
善说诗者固不患其变,而患其不合理,理苟在焉,虽其变无害也。(李石《方舟集》卷一〇《何南仲分类杜诗叙》)
理与情者,志所寓也。苟通矣,辞为可略。(《韵语阳秋》卷首徐林序)
观古人文词者,必先质其事而揆之以理。言与事乖,事与理违,则虽记言之史,如《书》之《武成》,或谓不可尽信;质于事而合,揆之理而然,则虽闾巷之谈,童稚之谣,或足传信于后世,而况文士之词章哉!(同上卷首沈洵序)
古诗主乎理,而石屏自理中得;古诗尚乎志,而石屏自志中来;古诗贵乎真,而石屏自真中发。(《石屏诗集》卷首包恢序)
他们认为“理”(内容正确)应先于“工”(文词优美),“理”(规律)应制约着“变”(变化),“理”(理智)应定其“志”(心灵),“理”(真理)应检验着“事”(记事)。在宋诗论中,“理”字常被摆在评诗的首要地位,倘若违理,连李白、杜甫这样的大诗人都免不了受讥弹。不过,宋诗人谈“理”亦有家数的不同,派别的区分,因而,宋诗学中的理性精神的表现也各种各样,总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
其一,天理。理学家评诗,多带这种眼光。所谓“天理”,是指宇宙的哲学精神,既包括本体论的实有,又包括宇宙论的创生活动,万物一体,皆有此理,生生不息,无所不在。天理与性命相贯通,所以人能够在静观万物之中,契悟一己生命与宇宙生命的同一性。如程颢所云:“放这身来,都在万物中一例看,大小大快活!”(《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这样,理学家的悟道证道方式便颇有几分诗化的意味,同时,理学家说诗作诗也就自然倾向于天理的显现。如程颢欣赏石曼卿(石延年,994—1041)的诗句“乐意相关禽对语,生香不断树交花”,认为“形容得浩然之气”(《河南程氏外书》时氏本《拾遗》) ,就因为诗中传达出一种“天行健”的哲理,一种万物欣欣向荣的宇宙生命意识。又如朱熹学道有入,得句云:“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春日》)借诗明理,无非喻示天理无处不在,全花是春,千江一月,一切现象界皆有“义理”(即黑格尔所言Idee)贯注其中。南宋吴子良(1197—?)评叶適诗,全以“义理”为标准,在宋诗学中最为典型:
水心诗早已精严,晚尤高远。古调好为七言八句,语不多而味甚长。其间与少陵争衡者非一,而义理尤过之。难以全篇概举,姑举其近体成联者:“花传春色枝枝到,雨递秋声点点分”,此分量不同,周匝无际也;“江当阔处水新涨,春到极头花倍添”,此地位已到,功力倍进也;“万卉有情风暖后,一筇无伴月明边”,此惠和夷清气象也;“包容花竹春留巷,谢遣蒲荷雪满涯”,此阳舒阴惨规模也;“隔垣孤响度,别井暗泉通”,此感通处无限断也;“举世声中动,浮生胥带来”,此真实处非安排也;“峙岩桥畔船辞柁,冷水观边花发枝”,此往而复来也;“有儿有女后应好,同穴同时今奈何”,此哀而不伤也;“此日深探应彻底,他时直上自摩空”,此高下本一体,特有等级也;“蓍蔡羲前识,箫韶舜后音”,此古今同一机,初无起止也。所谓关于义理者如此,虽少陵未必能追攀。(《荆溪林下偶谈》卷四“水心诗”)
吴子良曾登叶適之门,对叶氏的学术当有会心之处。这些诗句的解释,恐怕很难说是牵强附会。因为叶適诗同一联中以“春色”和“秋声”对举,显然非感兴之作,其喻理的倾向是很容易看出来的。又如杜甫有诗云:“雨来山不改,晴罢峡如新。”(《雨晴》)朱熹用其上句意作诗一首:“瓮牖前头翠作屏,晚来相对静仪刑。浮云一任闲舒卷,万古青山只么青。”理学家胡宏(1106—1162)用杜下句意唱和一首:“幽人偏爱青山好,为是青山青不老。山中云出雨乾坤,洗出一番青更好。”杜诗“只是写物”,而两位宋人“则以喻道”(见《鹤林玉露》乙编卷六“雨晴诗”)。由雨晴的山体契悟永恒而且日新的形而上的天道,对于诗人来说,这“天道”已具有道德实体的意义,与人的性命相通。可以说“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的古训,在相当多的宋诗人那里成为自觉的理性观察与思考。
其二,事理。包括伦理规范、历史规律、政治准则和生活常识等等。宋代是一个哲学的时代,也是一个伦理的时代。由于注重立身行事,出处大节,宋人总是用道德理性随时规范着自己的举动,将特立豪杰之气敛为谦谦君子之风,甚至认为:“真正大英雄人,却从战战兢兢、临深履薄处做将出来。”(《鹤林玉露》丙编卷一“真正英雄”)所以宋人特别注意道德理性对诗歌内容的严格制约,而李白这样具有浪漫情怀、叛逆性格的诗人,难免遭致宋人的不满。如苏辙指出:
李白诗类其为人,骏发豪放,华而不实,好事喜名,不知义理之所在也。语用兵,则先登陷阵不以为难;语游侠,则白昼杀人不以为非:此岂其诚能也哉!……汉高帝归丰沛作歌曰:“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高帝岂以文字高世者哉?帝王之度固然,发于其中而不自知也。白诗反之曰:“但歌大风云飞扬,安用猛士守四方。”其不识理如此。(《栾城第三集》卷八《诗病五事》)
此处的“义理”是指宋代士大夫眼中为人处世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不矜不伐,不骄不吝,一切归于性情之正,而李白的“骏发豪放”,不过是无忌惮、无顾藉者之“气”而已。以此为评诗标准,就连最推崇李白的苏轼,也不得不承认:“李太白,狂士也。”(《苏轼文集》卷一一《李太白碑阴记》)
宋诗的意识指向还表现为对历史题材的理性审视。咏史诗兴起于中晚唐,但大多是以历史兴亡的咏叹而出现,其间虽亦有不少议论之作,以冷峻的理性来探触历史,却往往显得幼稚而浅陋,未能揭示出历史的规律,至少宋人的看法是如此。正如费衮所说:
诗人咏史最难,须要在作史者不到处别生眼目。正如断案,不为胥吏所欺,一两语中,须能说出本情,使后人看之,便是一篇史赞,此非具眼者不能。自唐以来,本朝诗人最工为之。如张安道题歌风台,荆公咏范增、张良、扬雄,东坡题醉眠亭、雪溪乘兴、四明狂客,荆轲等诗,皆其见处高远,以大议论发之于诗。……至如世所传胡曾(晚唐诗人)咏史诗一编,只是史语上转耳,初无见处也。(《梁溪漫志》卷七“诗人咏史”)
与“本朝诗人”比较起来,不仅胡曾这样的三流作家咏史“无见处”,就是杜牧这类名家的名作也不免“好异而叛于理”(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一五)。在宋人的咏史诗里,咏叹的情调渐为议论的逻辑所取代,连杜牧《赤壁》诗里“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两句用调侃口吻表达的怆痛,也被宋人从历史理性的角度去批评:“孙氏霸业,系此一战,社稷存亡,生灵涂炭都不问,只恐捉了二乔,可见措大不识好恶!”(许顗《彦周诗话》)可以说,宋人之所以自认为本朝诗人作咏史诗有“具眼”,就因为他们不是从感情角度、而是从理性角度来认识历史的,并因此而具备一种穿透表象而洞见规律的史学眼光。
宋人对“事理”的重视,还体现为一种政治眼光。如欧阳修在其《再和明妃曲》中生发出“耳目所见尚如此,安能万里制夷狄”的政治性议论(《欧阳文忠公文集》卷八);又如他的《唐崇徽公主手痕和韩内翰》,感叹“玉颜自古为身累,肉食何人与国谋”(同上卷一三),将一个不幸女性的故事,纳入政治理性的领域。宋人评李、杜诗优劣,也往往以政治识见为标准,如苏辙认为“永王将窃据江淮,白起而从之不疑,遂以放死。今观其诗,固然”;而“杜甫有好义之心,白所不及也”(《栾城第三集》卷八《诗病五事》)。朱熹也说“李白见永王璘反,便从臾之,诗人没头脑至于如此。杜子美以稷、契自许,未知做得与否,然子美却高,其救房琯亦正”(《鹤林玉露》丙编卷六“李杜”引朱熹语)。这虽是评人,却也包括评诗,就识“事理”而言,李不如杜。
其三,物理。虽然宋人主张“反求于内”,“不徒倚外物”,但事实上他们并未完全抛开客观物象,只不过他们关心的不在于物形(如六朝诗),也不在于物情(如唐诗),而在于物理,即客观事物的特性规律以及其中蕴含的哲理性内涵。邵雍的《诗画吟》说得好:“诗画善状物,长于运丹诚;丹诚入秀句,万物无遁情。”(《伊川击壤集》卷一八)这里所说的“情”实际上是指“情理”。换言之,“诗中有画”就是要表现万物之理。
苏轼论画,有“常形”、“常理”之说,以为“人禽宫室器用皆有常形,至于山石竹木,水波烟云,虽无常形,而有常理”。“常形”易辨,“常理”难求,而“常理”是关系到艺术品生命的最重要的因素,“若常理之不当,则举废之矣”,所以画家对“常理”不可不谨(《苏轼文集》卷一一《净因院画记》)。这番议论,其实也代表了宋人论诗的观点。纵览宋诗话中,对“常理之不当”的批评比比皆是:
诗人贪求好句,而理有不通,亦语病也。如“袖中谏草朝天去,头上宫花侍宴归”,诚为佳句矣,但进谏必以章疏,无直用稿草之理。唐人有云:“姑苏台下寒山寺,半夜钟声到客船。”说者亦云,句则佳矣,其如三更不是打钟时。(欧阳修《六一诗话》)
(王)祈尝谓东坡云:“有竹诗两句,最为得意。”因诵曰:“叶垂千口剑,干耸万条枪。”坡曰:“好则极好,则是十条竹竿,一个叶儿也。”(《王直方诗话》)
唐自四月一日,寝庙荐樱桃后,颁赐百官,各有差。……退之诗:“香随翠笼擎初重,色映银盘泻未停。”……樱桃初无香,退之言香,亦是语病。(《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九)
张仲达咏鹭鸶诗云:“沧海最深处,鲈鱼衔得归。”张文宝曰:“佳则佳矣,争奈鹭鸶觜脚太长也。”(魏庆之《诗人玉屑》卷一一“碍理”引《荆湖近事》)
与此相对应的是对“求物之妙”的提倡与对“写物之工”的欣赏。因而,宋诗人观察世界时总显出智心思考的痕迹,物质世界的神秘感和意象语言的浑融感,都在宋诗中消失了,一切都是清晰、平静而理智的。
此外,客观事物在宋诗中扮演的角色常常是表现哲理的中介,宋人感兴趣的不是物象本身,而是它暗寓的宇宙人生的哲理。比如下列这些名作:
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一《画眉鸟》)
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临川先生文集》卷三四《登飞来峰》)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苏轼诗集》卷二三《题西林壁》)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观书有感》)
林中画眉,庐山峰岭,千寻高塔,半亩方塘,这些客观物象,并非作者纯感觉经验捕捉到的表象,也非情感外射而熔铸成的物我冥契的意象,而是为表现某种哲理而通过知性选择的形象,从中能明显看出诗人的知性推理过程。
其四,文理。由于宋人总是苦心孤诣地想让读者品尝出诗中之“理”,因而特别注意“意脉”的畅通和“语序”的日常化。魏了翁有一段话说出了义理和文理的关系:
理明义精,则肆笔脱口之馀,文从字顺,不烦绳削而合。彼月锻季炼于词章而不知进焉者,特秋虫之吟,朝菌之媚耳。(《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六二《跋康节诗》)
也就是说,为了凸显“义理”,诗歌的语言必然会走向“文从字顺”。如前面所举欧、王、苏、朱四首名作,其中“始知”与“不及”、“不畏”与“自缘”、“不识”与“只缘”、“问渠”与“为有”之间,语序都有很强的因果关系,上下句意脉相连。宋诗中这类语式非常多,不可遍举 。在宋人的诗论里,也随处可见对文理的讨论,如胡仔(1147年前后在世)评论苏轼《寄吴德仁兼简陈季常》诗,“此一篇诗意,本末次序,有伦有理,可谓精致矣”(《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三八)。又苏辙评论《大雅·绵》九章,以为“如连山断岭,虽相去绝远,而气象联络,观者知其脉理之为一也”(《栾城集》三集卷八《诗病五事》)。就是以生新瘦硬诗风著称的黄庭坚,也这样认为:
好作奇语,自是文章病,但当以理为主,理得而辞顺,文章自然出群拔萃。观杜子美到夔州后诗,韩退之自潮州还朝后文章,皆不烦绳削而自合矣。(《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一九《与王观复书三首》之一)
一样主张“辞顺”,以表现义理为旨归。所以,当有人称赞黄庭坚的“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句以为极至之时,他自己却认为“此犹砌合”,另一首“石吾甚爱之,勿使牛砺角,牛砺角尚可,牛斗残我竹”,才称得上极至(吕本中《童蒙诗训》)。显然,黄庭坚不满意唐诗那种意象叠加式(砌合)的句法,而欣赏散文式的有推理过程的句法。可见,所谓“以文为诗”不仅是宋人面对唐诗艺术力求新变的要求,而且也是理性内容对诗歌语言形式的必然选择。
南宋中后期,颇有一批诗人倡言唐律,对宋诗言理的倾向痛加针砭,如严羽(约1190—1248)《沧浪诗话·诗辩》云:“诗有别趣,非关理也。”又云:“本朝人尚理而病于意兴。”又如刘克庄《竹溪诗序》云:“本朝则文人多诗人少。……要皆经义策论之有韵者耳,非诗也。”(《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四)不过,严羽大约是站在陆九渊心学的立场反对濂洛学派的性理,并未抛弃理性精神,所以在“非关理也”之后又补上一句:“然非多读书,多穷理,则不能极其至。”而刘克庄对风月山水与伦理教化的关系亦颇有认识(《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四《跋恕斋诗存稿》)。此外,姜夔(1155—1221)的《白石道人诗说》虽反对浅露的议论,却在“四高妙”中特别列上“理高妙”一条。江湖诗派中人亦有不满于唐诗寡理害道者,包恢评戴复古之诗时说:“理备于经,经明则理明。尝闻有语石屏,以本朝诗不及唐者,石屏谓:‘不然,本朝诗出于经。’此人所未识,而石屏独心知之,故其为诗正大醇雅,多与理契。”(《石屏诗集》卷首包恢序)
理性精神无疑使宋诗更深刻,更冷静,更细腻,也更机智:虽褪去了感性的魅力,却焕发出智慧的光芒;虽损失了部分形象的美感,却增添了更多的文化内涵——哲学、政治、历史、伦理、宗教、艺术等内容。然而,理性精神也常使宋人作诗或评诗迂腐不堪。苏轼这样的艺术天才不免有“两手欲遮瓶里雀,四条深怕井中蛇”之类的句子(见《苏轼诗集》卷二一《三朵花》),意尽句中,言外索然 。诗中说理固然会有“味同嚼蜡”之病,而有时持理评诗也难免焚琴煮鹤,大煞风景,如沈括(1030—1094)《梦溪笔谈》评杜甫《古柏行》“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之句,以为四十围是七尺,而长二千尺,“无乃太细长”。而黄朝英(1101年前后在世)《缃素杂记》则以古代尺律为据,以为四十围是百二十尺,与长二千尺正相配 。如此将艺术作品绳之以数学计算,完全置诗的形象思维特征于不顾,真可谓胶柱鼓瑟,令人啼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