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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枪

台湾高山族各部之枪(矛)与中国西南各地少数民族及马来各族之枪同制。就用法而言分为二种:其一为矛枪,以之刺敌而从不脱手掷出,其枪头(刃)大都大而重,柄亦较为粗大沉重;其二为标枪,用以掷远杀敌,其枪头大都小而轻,柄亦较为细小轻便。图3之第1、2、3、7、13、14、15、16、17、18号均矛枪也,其第4、5、6、8、9、10、11、12号则均系标枪。

就形式而言可分为六种:一为大叶形矛枪(图3之第1、9、13、15号);二为三角剑尖形之两用枪,可以近刺亦可远掷(图3之第3、9、15号);三为桃核形或杏仁形矛枪(图3之第7、9、16号);四为箭镞形标枪,此即古人之长杆箭,可射亦可掷者(图3之第4、8、11、17号);五为单倒钩及双倒勾形标枪,系原始民族投水叉鱼之鱼枪之变体(图3之第4、6、12、18号);六为鱼形矛枪,枪头(刃)甚为特别,长大笨重而中部突凸如鱼腹,殊不多见(图3之第2、14号)。

就质料而言,各种枪头(刃)均系铁制,铜制者山中或有,然甚难见及;柄杆大都木制,有时加裹藤皮,钩形标枪之刃柄衔接处有缨络,竹制枪杆及竹柄藤箍之枪杆亦有,则取其轻而易于掷远,盖脱胎于箭也。此外尚有一种脱头枪,原为该族猎兽或猎大鱼之枪,有时亦在高处用以杀人或擒敌。此种枪之竹柄甚粗大,枪头可以脱离柄首但有绳索牵连之。其用法为先将其绳索盘缠于柄杆之上使枪头牢固,野兽或大鱼中枪后因有倒钩不得挣脱,必负枪奔逃,逃时绳索渐松弛,枪头遂与柄脱离而绳索仍连柄上,如系大鱼可以拖之出水,如系野兽则将柄杆抛弃任其拖逃,因绳索乃系于柄杆之中部,势必横拖于道,兽负行不远将为木石等物所碍,不能再逃而就擒矣。

图1 台湾高山族石兵

1.石锄。2—4.粗制石斧。5.石杵。(采自林惠祥《台湾番族之原始文化》)

图2 台湾高山族石兵

1—6.石锛。7—8.石铲。9—11.石镞。(采自林惠祥《台湾番族之原始文化》)

图3 台湾土著之旧兵器

1—5.短矛。其中,第2号柄部雕蛇,第4号矛头可脱出。6—9.标枪。10—18.各种矛头之形状。19.大弓。20—24.矢。除21—22为竹箭外,其他均为铁镞。其中,20—21号为四镞,22号为三镞,24号镞有四倒钩。25.雅美人匕首。26—30.刀。其中,26号为北部高山人所用,27号为中部高山人所用,28号为雅美人所用,29—30号为南部高山人所用(29号为细雕刀,30号为银饰刀)。31.鱼骨槊。32.银饰刀鞘。34.雕蛇枪。 61P1AxLwk0iKD5aJZ22vGd3JF1pjt5eXwY1QeAcI0QQiofPSh85sZBULSRlSs3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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