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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十岁才入读新式学堂

父母离婚后,张爱玲和弟弟就跟着父亲过着吃吃喝喝、懒懒散散的生活,日子就这样平淡无奇一天天地打发着。有时父亲高兴了,也会给他们讲点古典诗词、小说,而且还亲手修改他们的习作,但这种时候并不多,更多是呵斥打骂。

其实,张爱玲早到了入学的年龄,黄逸梵再也坐不住了,她担心荒废了儿女的学业,闹离婚的时候就曾向张廷重提出要让孩子们到新式学堂上学。如此两年后,也就是1930年,黄逸梵又下了决心,要干预女儿的教育问题了——她要送女儿进新式的学校,让孩子有本领走进一个新世界。

母亲没受过正规教育,尝尽了男女不平等之苦,她不想让女儿重蹈覆辙。因此她对女儿的爱,也就特别地集中在教育上。但父亲张廷重坚决不肯,倒也不是心疼钱,他想让孩子在家接受传统私塾教育。母亲回国后,两人为此多次争吵过。现在重提这事,父亲还是大闹不依。

有一次,黄逸梵瞅准了一个合适的机会,就像拐卖幼儿的人贩子一样,把张爱玲从家里偷带出来。她连忙把张爱玲送到了上海黄氏小学,想来个木已成舟。因为她先前已有知识基础,所以一进去,就入六年级插班。这一年,她已是十岁了。

在填写入学证的时候,黄逸梵愣住了,不知道填什么名字好,可能觉得女儿原本的名字太土气,支着头想了好一会儿。最终黄逸梵还是没想好,于是打算先暂时胡乱取一个,以后再好好想想。她随手写下了“张爱玲”三个字,写完后还自我解嘲似的撇撇嘴。很明显,黄逸梵不满意这个名字,但是她想不到十几年后,这个随手写出的名字将响彻大上海的文坛。其实黄逸梵以后还是嫌这个名字太俗,每每想改个好听的名字,但最终都放弃了。

再后来,张爱玲自己也不想改了,尽管她极不满意。在杂文《必也正名乎》中,她说到了自己的一个心结——“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在文章中,她对自己的名字做了一番调侃后,半是认真地说:“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她这个说法,实际上是一个相当认真的文学宣言。张爱玲就是凭着描画“实际的人生”的本领,使得众多的读者对她感到亲近。

事实上,这是张爱玲第一次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应该说,在这所小学里,张爱玲多方面的能力都得到了培养,特别是写作技巧方面。张爱玲是住宿生,每个星期只回一次家,都是家里的司机把她接回去。相反的,弟弟张子静可就没那么幸运了,因为他是儿子,是父亲重点“培养”的对象,母亲是无法让他进入新式学堂的。姐姐去了学校,所以多数时候,张子静都要独自面对私塾里的老先生,这样更显得枯燥乏味。他经常听着听着就打起瞌睡来,有时候直接装病不去上课。

读小学期间,张爱玲写了第一篇有头有尾的小说。情节大致讲的是一个三角恋的故事:有一个叫素贞的女子聪明善良,她有一个男朋友叫殷海生,是个花花公子,后来竟然和素贞的女朋友好上了。面对两个人的背叛,素贞伤心欲绝,最后到西湖投水自杀了。写完后,张爱玲很得意,还拿给母亲看。母亲倒是很认真地看了,而且还具体指出,女主人公要自杀的话,是不会特地从上海坐火车到西湖去投水的,这不符合生活逻辑。这可能是张爱玲较早听到的对自己的“文学批评”,不过一如后来一样,她有自己的情感逻辑,不会轻易为别人改变。张爱玲喜欢诗化的烟雨西湖,她最后仍然坚持在这篇小说里保留这一情节。

尽管已经入读了新式学堂,张爱玲对家里的私塾老师也颇有兴趣。后来,张廷重重新为儿子张子静聘请了一位博学的朱先生。张爱玲每次回家,都要和他谈天说地。

有一次,张爱玲从父亲的书房找到一部《海上花列传》,由于里面的妓女都是用苏州方言讲话,她就缠着朱先生解释。朱先生没有办法,只好捏着喉咙学女声朗读起来,姐弟俩大笑不止。谁又能料到,许多年后,在美国的张爱玲居然翻译了这部小说。

再后来,1931年夏,天分不错的张爱玲,从黄氏小学顺利毕业,当年入读上海圣马利亚女校。文学才女的传奇之路便渐渐开启了。 zYJouPd+z/XtjePWERNqRTnvEnKpxHY4AoNJbj9eHxKT726HkuQbc5tiWiBtGyW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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