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靖难之变,明成祖朱棣以十族性命威胁方孝孺,而方孝孺毅然选择了天下公义,舆论则压倒性地站在方孝孺一边。另有一则事例,东汉灵帝熹平六年,辽西太守赵苞派人回山东老家接取家眷,没想到一家人在赶赴赵苞任所的途中遭遇了敌军(鲜卑)部队,不幸通通被抓做人质。两军阵前,赵苞望着母亲悲号失声,可他能怎么做呢,是投降鲜卑以保全家人性命呢,抑或忠孝不能两全,坚决和鲜卑人开战呢?
按照上文中乾隆帝对杨承勋事件的定性,我们不妨推测一下赵苞最合乎道德准绳的做法:拔剑自刎,把战事委托给自己的部下,不复考虑母亲的生死和城池的存亡。——历史上的确有人为赵苞想出过这个办法,他就是明清易代之际三大思想家之一的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八)如果让边沁主义者来看,这或许是所有可能的方案中最坏的一个,因为这样一来,赵苞既保不住家人,也很难保住城池,更丢了自己的性命。王夫之当然也看到了这一层,但他作为一代醇儒,是可以为了捍卫原则而不计后果的。至于抽象的原则与具体的后果孰轻孰重,这又是一个颇难论定的问题了。
赵苞事件的真实结局是这样的:两军阵前,赵苞对母亲说:“从前我是您的儿子,现在我是皇帝的臣子,义不得顾私情。”母亲答道:“人各有命,你就勉励尽忠吧!”于是赵苞决然开战,虽然打败了敌人,自己一家人却无一幸免。皇帝为了表彰赵苞,封以侯爵,而赵苞在回乡安葬了家人之后,对乡人说:“食禄而避难,非忠也;杀母以全义,非孝也。如是,有何面目立于天下!”在留下这一番豪言壮语之后,这位尴尬的英雄呕血而死。(《通鉴》卷五十七)
必须承认的是,赵苞的死法相当符合当时的主流道德期待,设若赵苞不死,他这番作为势必成为人们道德争议的一大焦点,也就是说,面对忠孝不能两全的局面,如果不以死亡来回避选择的话,到底应该忠优先于孝抑或相反呢?
江盈科记有郑克敬的一则逸事:明洪武年间,御史郑克敬即将奉公出使,临行前明太祖特地赐宴以示恩宠。郑克敬却不肯饮食,说时值亡父忌辰,不忍下箸。明太祖说:“君尊于父,难道因为父亲的缘故就可以不听君命吗?”郑克敬答道:“臣听说先有父子关系,然后才有君臣关系。”(《闻纪·纪圣明》)这个回答很有先秦儒家的风范,在明代却多少有点不合时宜,只是饮食与否的问题说到底并不构成太大的矛盾,所以明太祖还是对这个回答表示了欣赏,以赐钞五锭作为皆大欢喜的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