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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访客登门

紫色的晚霞映红夜空。布朗克斯区荷马路的街灯在凹凸不平的镜面的反射下,释放出耀眼的光芒。空地上燃着一堆篝火,赫比·布克拜因德刚刚告别围在篝火旁讨论宗教问题的人群,拖着沉重的脚步,踏上回家的路。他和小伙伴们就上帝是谁、上帝的本事有多大争论了好几个小时,其热烈程度不亚于熊熊燃烧的篝火,而且这场争论和这堆篝火一样,都是由一张希伯来语的报纸点燃的。

布朗克斯区的男孩子,无论信仰什么宗教,都知道在星期五焚烧犹太报纸是一种莽撞的行为,会闯下大祸。和赫比同住一个街区的小孩,没人会贸然干这种事。之所以展开这场有关神学的讨论,是因为赫比突然想起,上次去主日学校时听人讲过,今天,也就是星期四,是“逾越节”后第三十三天,也叫“篝火节”,只不过人们很少庆祝。他提醒大家,虽然还有一天才到星期五,烧报纸的话,也得承担和星期五一样的风险。信基督教的孩子立刻心领神会,纷纷表示同意。但伦尼·克里格却认为这是个嘲弄赫比的好机会,麻烦就产生了。

伦尼高大,英俊,满头黑发。他十二岁半,是街头教育的高才生,对学校十分反感。他是矫健的运动员,天生的孩子王。他的爸爸和赫比的爸爸是制冰厂的合伙人。两个孩子早就认识,却讨厌对方。赫比的成绩慢慢超过比他年长的伦尼,双方的嫌隙也逐渐加深。现在,两人都到了戈尔金太太授课的班上,赫比是颗璀璨的明星,伦尼则堕落为不起眼的普通孩子,彼此进一步结怨。

这位运动健将已经到了不信迷信的年龄。他狠狠地挖苦了一顿“小胖子胆小鬼”和“迷信的懦夫”,然后一脚把那张犹太报纸踩皱,用火点燃。见他如此胆大包天,小孩子们吓得直犯嘀咕。他们谁都不敢给篝火添木柴,伦尼只好亲自动手。赫比语气阴沉地说,他只希望伦尼回家后,不会发现父母已经死于非命。伦尼立刻反驳道,他倒想看看“究竟谁的父母会死于非命”。他一边说,一边挥舞拳头朝赫比扑来,但孩子们齐声高喊:“要打的话,去找个子跟你一样大的。”这才挫败他动用武力的企图。

紧接着,大伙儿就伦尼是否会遭厄运报应一事展开长时间的辩论。焦点最后集中到如下几个问题:上帝是否随时都关注犹太报纸的下落,还是仅仅在星期五?上帝是否有眼睛?要是没有的话,上帝如何观察人间?上帝在哪里,长什么样?

伦尼叫嚷道:“嗨,这一切都是胡说八道,我根本不信上帝。”

听他说完这番话,一时谁也不敢开口。赫比忧心忡忡地瞅了一眼硕大的夕阳,怕它会变为绿色,或摔得四分五裂。弗兰克·卡拉汉,一个红头发的天主教小孩喊道:“我不想待在这儿。这家伙会遭到天打雷劈的。”说完撒腿就跑。其他人虽然留了下来,却往旁边挪了几步。要是伦尼真落到这么个下场,他们倒想开开眼界。

可是全能的上帝却无动于衷,根本没见到闪电击中伦尼。

“你们为啥这么害怕?”伦尼嘲笑大伙儿,“我说过,我再说一次。我不相信上帝。”

“好吧,既然你要逞能,”赫比小心翼翼地走近这个无神论者,“我想你大概要说,世界是你创造的。”

“我从没说。你认为世界是谁创造的?”

“嗨,当然是上帝啰!”

“好吧,胖仔,那上帝是谁创造的呢?”

又有两个小孩听不下去,离开辩论现场。

“这是个愚蠢的问题。”赫比有些不耐烦。

“为啥愚蠢?”

“好吧,因为,要是我能告诉你,是谁创造了上帝,那么上帝就不是上帝了。那个能创造上帝的才是上帝。”

“行,所以没人创造上帝,对吗?”

“对。”

“那就根本没有上帝咯。”伦尼得意地大笑起来。

有几个孩子也在窃笑。赫比并没有被这一招击垮。

“你的意思是,没人创造上帝,上帝就不存在。”

“当然。”

“为啥不存在?”

“因为就跟东西一样,总得有人造出来才行。”

“行,”赫比反驳道,“那么是谁创造了世界?”

这下子,大伙儿都笑话起伦尼来。从古至今,人们对这个问题,就是如此循环论证的,只是赫比掌握得更巧妙,把对手逼进了死胡同。运动健将气呼呼地说:“好吧,要是真有上帝,就让他当着咱俩的面,变出一桶冰激凌来。”

所有人都眼巴巴地盯着两人中间的那块草地,希望能看到一桶“布鲁尔斯牌”特制巧克力冰激凌凭空出现。但造物主似乎不愿在孩子们面前露一手。没有闪电,也没有冰激凌。

“好吧,这又能说明什么呢?”沉默半晌,赫比又问道。

“这说明,”伦尼高声宣布,“你是头不中用的小胖猪,虽然受老师的宠。”反正他也不在乎别人是否相信,发泄一通就好。

“杰——里!”远处人行道上有个小姑娘尖声喊道,“妈妈到处找你吃饭呢。”

“天哪!差一刻就七点了。”听到有人叫他,一个男孩惊呼一声,拔脚就跑。

年轻的神学家们这才回到现实中来。他们一个接一个从篝火四周动身,踩着空地上高高的绿色野草,跑过一处石堆,走上人行道,穿过公寓大楼间形成的峡谷,渐渐走远了。在这个世界上,赫比最喜欢的东西除了电影以外,可能就数篝火、辩论和空地了。因此,暮色中,他和几个男孩守在篝火旁,迟迟不愿离开。他默默地向刚刚坐过的那块冰凉粗糙的石头以及附近新鲜的野草告别,拖着脚跟,往回家的路走去,衣服上散发出一股烟熏火燎的味道。

在布朗克斯,不是每个住宅区附近都有空地。就连荷马路一带的空地,也在炸药和蒸汽铲的作用下迅速消失,盖起一幢幢公寓楼。对赫比和他的小伙伴们来说,幸亏荷马路离布朗克斯河(男孩子们口中的“小河”)比较近,河堤边的石头太硬,在这儿修楼房不如别处有利可图,这一带的绿地才没有被砖头瓦块的浪潮所吞没。孩子们当然参不透其中的端倪。父母们来荷马路安家,是贪图这里房租便宜,孩子们开心,则是因为有玩耍的空地。在第五十公立学校,为了唤起男孩子们对大自然的热爱,老师们给他们朗诵诗歌,却收效甚微。这些调皮鬼,写作文就像是挤牙膏,尤其是以大自然为题材,写得最枯燥乏味,而且文中从来不会出现“空地”二字。可他们只要一逃脱学校的囚笼,就会蹦蹦跳跳地来到空地上,扑蝴蝶、摘花草、燃篝火、欣赏落日迷人的余晖。不用说,家长和老师都强烈反对孩子们去空地玩耍,对他们三令五申,这更让小家伙们跃跃欲试,觉得去空地是一次神秘的冒险之旅。

赫比走进荷马路第1075号楼。这栋楼像一座砖砌的悬崖,与其他楼房外形相似。楼群鳞次栉比,耸立在街道离河岸较远的一侧,排成一行。1075号是一栋灰色的四方形五层楼房,装有小窗。整体风格单调,只在入口处顶端用石膏塑了一只面目狰狞的夜行神龙。玻璃大门上安着铁条,两旁各放一个已经开裂的泥瓮,里头种的灌木已经枯萎。门厅抹了灰泥,墙上曾经画有一些五颜六色的水果,但城市里尘土飞扬,墙面也好,男孩子的脖颈也罢,很快都会沾上尘土,显得灰蒙蒙的,迅速失去光泽。于是,聪明的房东拿暗绿色的灰泥重新粉刷门厅,色调逐年黯淡,却不会引人注意。赫比跳过两层楼梯,鞋上沾满积在阶梯的厚厚尘土。他站在写着“3A”号码的公寓门口,推开门,便是布克拜因德父母交过租金,像砖砌的鸽子笼般的神圣居所。

他能听见母亲在厨房里忙碌。进门后,厨房在左手边。看样子他能顺利地踮着脚尖溜进房里,把毛衣脱下来藏好。不知什么缘故,毛衣上的烟味最重,比其他几件衣服加起来都要浓。他转动门把手,门没有上锁。于是他轻轻推开门,闪到屋内,经过雾气弥漫的厨房,踏上通往卧室的过道,心想有锅碗瓢盆的叮当声掩护,他不会惹出动静。

“妈,看,赫比回来了。”是姐姐菲丽霞的声音,一本正经,像法官的腔调。

“赫比,你过来。”母亲喊道。

赫比被抓了个现行,沉重地转过身去。姐姐出卖他,他心里却毫不难过。这是生活中常有的糟心事儿,就像去学校读书、上床睡觉,这种事儿早就不惹他生气了。他像苦行僧一样默默忍受,坚信只要满了二十一岁,就能永远摆脱这些困扰。

赫比走进厨房,看到菲丽霞正弯腰切一块大面包,长长的黑色卷发垂在她的面颊上。跟其他快满十三岁的女孩比起来,她个子娇小,有些大男孩觉得她长得还不赖。赫比认为这纯粹是胡说,但他也知道,男孩过了十四岁,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判断力直线下滑。

菲丽霞忙着干活,抬头瞅他一眼,把头发从眼睛旁甩开,大声地深吸一口气,说道:“啊!烟味儿!”又低下头,继续使劲地切面包。

“要是我上爱米莉家抹点她妈妈的口红,身上的味儿就会好闻些。”赫比回了一句。

“哼,又来这一套。”菲丽霞不屑地说。

一个月前,赫比发现姐姐在偷偷使用化妆品,从那以后,他就一直挖苦她。如今,再拿这件事儿做文章已经没有多大杀伤力,但提出来,总能掩盖一点自己身上的烟味。母亲放下长柄汤锅,用围裙擦干双手,离开炉灶,竟然搂了搂赫比,吻了他一下。“你身上的确有股子烟熏火燎的味儿,这次我就原谅你,”母亲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但心情很好,“去,把毛衣脱了,爸爸待会儿就回家吃晚饭。”她两手搭在赫比肩上,爱怜地端详着他,仿佛在看一个远行归来的游子,好一阵才松开手。赫比没料到母亲如此仁慈,欣喜若狂,一溜烟就跑了。

半小时后,布克拜因德一家人围坐在饭厅的餐桌旁。布克拜因德太太从锅里仔细挑出炖羊肉块,盛进赫比的汤盘,多得汤都快要溢出来。菲丽霞觉得母亲今天特别偏心,气冲冲地表示抗议,但马上被父亲吼了一嗓子,因为她打断了父亲的话。

父亲很瘦,表情很严肃,他有一头稀疏灰白的头发,一张瘦长的、布满深深皱纹的脸,鼻子又大又饱满,不苟言笑,一看就是个忙碌了一辈子、精打细算的生意人。他喜欢在饭桌上把当天在制冰厂的见闻讲给妻子听。回到家,他会高兴地招呼孩子们,然后一晚上都对他们不理不睬。赫比和他的姐姐习惯一边在桌旁玩小游戏找乐子,一边听父亲讲“公司”,讲他与合伙人克里格先生之间出现的无数难题,讲他称之为“抵押”的东西和他口中的“抵押者”。就餐时,孩子们的小耳朵里总听到这一类谈话,细细算起来,总共不下好几千个小时,但要把问题解释清楚,恐怕还需要就关于抵押的法律条文作一个冗长的报告。不过,赫比和菲丽霞已经做过很多类似的交易。事实上,赫比的表哥克利夫就正把他的旱冰鞋攥在手里,等他还清借走的一毛五分钱,才会把鞋物归原主。赫比借钱是为了去看一个系列故事片中最关键的一集,要是父亲知道自己把鞋“抵押”了出去,克利夫是“抵押者”,肯定非常惊讶。

“孩子他爸,”母亲见丈夫沉默下来,埋头吃炖羊肉,终于开了口,“今天我接到一个有趣的电话。”

“你接到一个电话?”布克拜因德先生很吃惊。他实在想不起来,在过去的十五年间,妻子的生活中发生过什么值得一提的大事。

“嗯,是位很重要的先生打来的。这位绅士对你儿子评价很高。”

疑团终于解开,赫比这才明白母亲今天为什么对他特别和蔼、格外照顾。他的心怦怦跳,脑子飞转起来,想着该如何应付即将出现的危机。

“还有,”母亲继续说道,她疲倦的脸上显出兴奋的表情,让人窥见她当年的风姿,“这位重要人物很欣赏你的儿子,他饭后要来家访。”

“是谁?”父亲问,对母亲卖的关子不以为然。

母亲不情愿地揭晓谜底:“高斯先生,校长,是赫比学校的校长。”

“那敢情好。”雅各布·布克拜因德沉默片刻,尴尬地挤出一句。

“哼,我敢打赌,我知道高斯先生这老头儿想要啥。”赫比说。

“噢,他是来要东西的。”布克拜因德说,这才意识到校长是真的要来。

“当然,我敢打赌,他是想让我和菲丽霞都参加他办的夏令营。”赫比见父母脸上露出犹豫的神情,连忙补充一句,“露西·格拉斯和伦尼·克里格都要去。”

“克里格的儿子也去夏令营?什么时候开始的?”父亲问。

“你怎么认识露西·格拉斯的?”母亲问。

“在学校里遇见的。”赫比巧妙地避开了父亲的问题,继续说道,“我可不想去什么夏令营,我敢打赌菲丽霞也不想去。”

“我讨厌夏令营。”菲丽霞也擅于揣摩父母的心思,这方面的本事不比弟弟差。

“你从没去过,怎么知道自己讨厌夏令营?”布克拜因德太太说。

“我想知道的是,克里格从哪儿搞到这笔钱,送儿子去夏令营。”父亲愤愤地说。

赫比觉察到,自己瞎编的理由快要在无情的现实面前暴露无遗。“噢,反正是伦尼说他要去。”他赶紧加上一句,“不过你也知道,他是个谎话精。”

“克里格就是这副德行!”布克拜因德先生对妻子说,“他向银行贷款买家具,又跟厂里借钱买了辆雪佛兰,分期付款,居然还送孩子去夏令营!至于格拉斯嘛,他当然能供女儿上夏令营。”

“她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布克拜因德太太说,“来,帮我收拾桌子,菲丽霞。”

“她有火红色的头发,”听到父母提到这姑娘,赫比浑身都哆嗦起来,“我讨厌红头发的女孩子。”

“我在体操课上见过她,还是个娃娃。”菲丽霞一边刮盘子、叠盘子,一边说道。

门铃响起,赫比从餐椅上跳起来。

“一定是高斯先生,他来得也太早了!”布克拜因德太太嚷了一声,利索地解开围裙,“孩子他爸,换件外衣,到客厅去。赫比,去开门。菲丽霞,关上饭厅的门,接着收拾,别弄出声儿。”

安排完毕,布克拜因德太太快步回到卧室,全家人按她的吩咐忙碌起来。布克拜因德家分工明确,吃饭、家具和待客由太太管,其他的一切由丈夫说了算。

赫比给这位可怕的客人打开大门,首先令他失望的是对方的个头。开会时,站在讲台后面,高斯先生给人的印象是高大得像一栋摩天大楼,但现在他走过门厅,竟然不需要弯腰。他身材魁梧,满面红光。赫比注意到,他的嘴边挂着一丝怪异的微笑,两个嘴角各有一条细线,微微上翘,似乎被一双看不见的手牵引着。

“晚上好,布克拜因德少爷。”校长大声招呼他,嘴张开时,仍然保留着微笑,“我猜你爸妈正在等我吧。”

“是的,先生。”赫比嘟哝一句,领他走进客厅。他的父亲正站在一台立式钢琴旁(这台钢琴给菲丽霞的生活增添了不少烦恼),样子和钢琴一样,笔直、僵硬、难以打交道。高斯先生却正相反,跟父母互致问候时,腰身几乎弯到地面。两个男人在罩着红色天鹅绒套子的沙发上落座,压得几片羽毛从散开的缝口钻出来飞到空中。布克拜因德太太原本打算晚上来补这个洞。

“我想说的是,布克拜因德先生,”校长开口道,“你有一个出色的女儿和一个非常出色的儿子。他们俩都很优秀。”

“他们的妈妈在成绩单上签的字,所以我不太清楚。”雅各布·布克拜因德说,他一手插在外套兜里,身子背靠在另一只手上,姿势有些不自然。

“非常优秀。你知道的,我特别留意优秀的孩子。我希望多年以后,当这些孩子长大成人、功成名就时,回想起来,他们的成功也包含我一份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功劳,因为在他们的孩提时代,当他们的可塑性比较强的时候,我曾经亲手塑造过他们。”

“接受教育是件好事儿。”父亲想不出别的,只好模棱两可地回答一句。

“你说到了点子上,”高斯先生说,“让我担心的是——”

布克拜因德太太走进客厅。她穿了一件红色丝绸长裙,显得端庄迷人。她的脸上扑了粉,头发精心梳理过,胸前垂着两串长长的琥珀项链,叮当作响。男人们起身迎接。

“我猜这位就是布克拜因德太太吧,”校长大声说,笑容可掬,“不会错的,小赫比长得像你。”

“高斯先生,您能光临寒舍,我们一家深感荣幸。”母亲微微鞠躬行礼。

“说实话,我也很荣幸,”校长谦逊地弯腰还礼。大家就座以后,高斯先生继续他的发言:“我正跟布克拜因德先生说到,你们有一个出色的女儿和一个非常出色的儿子。他们俩都很优秀。”

赫比注意到,校长提到他时,一再使用“非常”这个词。他心头很舒坦,但又估摸着,这大概因为邀请校长登门的是他,而不是菲丽霞。他很担心校长会说漏嘴,赞扬声不断,心头却战战兢兢。其实高斯先生的动机简单得多。他知道,父母一般都重男轻女,所以才选了“非常”一词。

“我正跟布克拜因德先生说,”校长继续道,“我留意优秀的孩子。这样的话,多年以后,当他们功成名就时——我敢断言,赫比一定会——”

布克拜因德太太转过身,喜滋滋地望着儿子。赫比低下头,瞅着地毯上色彩黯淡的玫瑰花图案。

“——我就能回想起来,他们的成功也包含我一份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功劳,因为在他们的孩提时代,当他们的可塑性比较强的时候,我曾经亲手塑造过他们。”

赫比不太明白高斯先生口中的“亲手塑造”究竟是什么意思。因为今天以前,他从未跟高斯先生说过话,也没有在30米以内的距离见过他。但布克拜因德太太显然没这么多忌讳。

“是呀,这孩子多亏有您教导,高斯先生,”她说,“我只希望他长大后,能感激您的苦心。”

“你真是太客气了。我正跟布克拜因德先生说,叫人难过的是,每年夏天,我有整整两个月不能和这些优秀的孩子在一起。噢,对普通人家的孩子,倒也没啥,但是,布克拜因德先生,你是办工业的,一定清楚,但凡精密的机械部件,只要有两个月不去保养,就可能锈蚀。”

父亲听懂了校长的言外之意。他没有对校长的建议积极响应,但已被逼得无路可走,只好勉强地说了句:“的确如此。”

“很高兴我们能意见一致。正是出于这个考虑,我才想到创办马尼托夏令营的。”

关键时刻到了。赫比想撒腿开溜。

“赫比,你要去哪儿?”校长喊住他,对他微微一笑,“我以为你会感兴趣呢。”

“不准走。”父亲吩咐道。

赫比怏怏不乐地停下脚步,背靠在钢琴上。

他白白担惊受怕了。高斯先生开始他的“推销式谈话”后,压根没提赫比去他办公室的事。有那么一两次,他冲赫比点头示意,狡黠地微笑,彼此心照不宣。但仅此而已。他口若悬河,主要是说两件事儿:一是马尼托夏令营丰富多彩的活动,二是布克拜因德家的两个孩子不同凡响。校长对秘密守口如瓶,让赫比心存感激,但他看到校长睁着眼睛说瞎话,又很震惊,因为校长在开会训话时说过,隐瞒事实是一种可怕的罪行。夏令营的主人一边继续吹嘘,一边把一本本相册递到家长和赫比手中。赫比越来越熟悉他说话时的样子,因为他家的几个叔父姑母,也经常来找父亲要钱施舍。可怜的高斯先生只顾高谈阔论,丝毫没有察觉到,在赫比的心目中,他神采奕奕的面容和高大的身躯都已经失去了魅力。他不像是坐在办公室里威风凛凛的校长,而像个寒酸卑微、来寻求帮助的穷亲戚。

“赫比告诉我,”母亲插嘴道,“露西·格拉斯报名参加夏令营了。”

“啊,是的,露西。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堪称马尼托夏令营的楷模。”

“还有伦尼·克里格,他也去——是吗?”布克拜因德先生问。

“克里格?”高斯先生有点不确定。他拿出笔记本查看。

“他家也住在荷马路,离这儿两个街区。个子高高的,大约十二岁。他是我合伙人的儿子。”

“对,伦尼。原来你认识他,”校长压低嗓门,郑重其事地说,“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你觉得——我一定得听听你的真实看法——伦尼是否算得上我跟你说过的能去马尼托夏令营的那种孩子?你是否愿意赫比跟这样的孩子在一起?”

布克拜因德先生嘟哝一句:“我没觉得他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校长拧开自来水笔,在笔记本上一笔一画地写着,嘴里说道:“谢谢,如果是这样,也许——我是说也许——伦尼可以参加夏令营。”他决定第二天晚上去拜访伦尼的父母,因为几分钟前,他才知道学校里有这么个孩子。

附近还有七个孩子能荣幸地去马尼托夏令营度过暑假,每个孩子收费三百美元,所以高斯先生不便久留。这次家访收效明显。校长亲自登门,让布克拜因德夫妇受宠若惊。照片上依山傍水的小木屋可爱极了,宣传文字也写得清清楚楚,孩子们在马尼托夏令营度过一个夏天后,会身心舒畅,变得更虔诚。这些都对布克拜因德夫妇很有吸引力。校长告辞时,布克拜因德夫妇一再感谢他亲临指导,答应认真考虑是否能匀出这笔开支,送两个孩子去夏令营。

当晚,赫比上床时兴奋得不得了。他做了一夜的美梦,梦见湖泊、木屋、灌木丛、印第安人、营地篝火和烤肉肠。他梦见绿色的树林里,有一个可爱的红发小姑娘跑来跑去,还梦见大家都变成听话的好孩子。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七点,赫比才被菲丽霞摇醒。 vWLJ00xkWMVM2/RawfLz1hrn3MqjmQSJZmO1wyvitZTUGdM/SogvTmgbsWX5wt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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