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这部作品的二十周年纪念版,让我欣喜异常。和我写的其他小说相比,《少年赫比》从一开始就命运多舛。我本以为它熬不过两个月,谁知它活到了二十年后。
此前一年,扑通一声响,水花四溅,我跳进文学创作的蛙塘。我的第一部小说《极光下》模仿广播剧的笔法,让出版商很感兴趣。他力推这本书,大肆宣传。在牛顿第三定律的作用下,评论家们口诛笔伐,这更加勾起我的创作激情。身为一名海军预备役军官,《极光下》是我在太平洋服役时写的,为了打发在海上的无聊时光。之前,我没在杂志上发表过短篇小说。战前,我给喜剧演员弗雷德·艾伦写台词,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所谓文坛是怎么一回事,更没资格和评论家打交道。这算是我的处女作。我的第一部小说位列“月度最佳”,销量不错,让人有些飘飘然。每个新人,推出自己的处女作后,都会经历这种喜悦,以及随之而来的挫折。
我也不例外,被扣上一顶“小说家”的帽子后,我跃跃欲试,继续写了《少年赫比》,并乐在其中。我很满意自己创造的主人公,这个叫赫比·布克拜因德的胖小子。但书评浇来一瓢冷水,出版商认定小说主角如果是犹太人,就没人读——二十年前,持这种观点并不稀奇。《少年赫比》像是个跳进大海的人,从踏板滑入水中,连一点水花都没溅起。
与此同时,有一本叫《裸者与死者》的小说出版,这是第一本讲述“二战”的长篇小说,作者年仅二十六岁,但写作技巧娴熟,语言新奇。后来,我姐姐办了一场派对,还烤了一块跟《少年赫比》一样结实的蛋糕,只可惜客人们都没读过,也没听说过我写的书,但他们都读过或正在读《裸者与死者》,很愿意和我讨论。真折磨人呀!那确实是一本好书。我总不能嘲讽读者和评论家们欣赏品味低下吧。哑口无言的我,心头却酸溜溜的。
赫比就这样告别了人世。没有哪个读书俱乐部推荐这本书。没人读这本书。当然,也没人评论这本书。店里成堆的库存,偶尔在城外还能瞅到宣传海报。一个制片人居然误打误撞买了一本,改编成剧本后,版权费总算让我小有收益。好莱坞把犹太胖小子变成爱尔兰瘦女孩,故事从布朗克斯区搬到中西部小镇。《少年赫比》变成影片《浪漫年代》,由童星玛格丽特·奥布莱恩饰演。我没看过这部电影,遇到的人也都说没看过。
唉!这第二本书简直是场灾难,但谁也无法避免。至少如今我成家立业了,喜欢上了小说创作。我觉得不妨再努把力。我又写了一本小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书写好后,我习惯一章章念给妻子听,她话不多,却一语中的。有一次,我高声朗读完故事的开头后,她突然说了句:“要是他们不喜欢这一本,你还是换个差事谋生吧。”这本书,书名叫《凯恩舰哗变》。
与此同时,《极光下》和《少年赫比》都绝了版,不再印刷。后来,我遇到一个出版商,他很喜欢赫比·布克拜因德,决定将此书再版。这是十六年前的事。从那以后,《少年赫比》一版再版,被译成十一种文字,入选读书俱乐部推荐,并被中小学教材和其他文集收录。很多读者熟悉我后来的作品,对《少年赫比》却很陌生。我希望此次推出的二十周年纪念版,能让他们有更多的收获。
我相信这是本好小说,生动,有趣,不低俗,充满你我童年时莫名的忧伤。我很自豪自己写出这样一部作品,也很高兴能看到主人公的名字再次出现在标题中。希望此书能给新的读者带去阅读的快乐,就像二十年前,我创造赫比·布克拜因德时的心情一样。
赫尔曼·沃克
加尔文·柯立芝担任总统的第六个年头,一个金灿灿的五月清晨,一个叫赫比·布克拜因德的胖小子端坐在纽约布朗克斯区第五十公立学校的课桌前。他深色头发,穿白衬衣、灰色齐膝短裤,脖子上系一条蓝领带,正心碎得快哭出声来。面前的黑板上有一行粉笔字:
莫蒂默·戈尔金太太
七年级下学期一班的老师刚刚通知学生,以后不能再喊她“弗农小姐”了。她转过身,脸上露出一丝羞涩的微笑,用圆圆的粉笔字体写下自己的新名字。教室里顿时闹翻了天,足足一分钟,女孩儿有的尖叫,有的咯咯笑,男孩儿则嘿嘿地傻笑。戈尔金太太抬起手,叫孩子们安静。她拉开一幅非洲地图,这张图原先卷成筒状,搁在黑板顶端,样子像一张窗帘。孩子们捣完乱,个个精神抖擞,认真地听老师讲解刚果的资源。但赫比对橡胶、金矿、猴子和象牙完全提不起兴趣,哪怕讲课的人是曾经的戴安娜·弗农小姐。她讲得越生动,他的心情越低落。
唯一能安抚他的,只有食物。再痛苦的事儿,吃一顿就能解决问题。可惜,还有半小时才到午餐时间。他悄悄把手伸进课桌,贴在棕色的纸袋旁。今天是周一,他能摸到两块生菜加西红柿三明治和一个苹果熟悉的轮廓,然后,他的手掌遇上一个椭圆形的小东西,指尖麻利地打开纸袋,摊平蜡纸,掏出一个剥了壳的煮鸡蛋,全程没有弄出半点声响。不撒盐,不配面包和黄油,换作是别人,根本咽不下去,但他一口把蛋塞进嘴里,嚼得香喷喷的。鸡蛋像一片阿司匹林,虽然不能提振他的精神,至少缓解了痛苦。他腮帮子鼓得老高,被老师逮到就逮到吧!无所谓。他是她最宠爱的学生,批评他,她自己也丢面子。他算计得没错,戈尔金太太肯定看到他吃东西了,但没有吱声。
仙乐飘荡在空中——午餐铃声响了,宣告自由时光的到来。戈尔金太太点点头,有的孩子冲向教室的小壁橱,取出母亲担心他们着凉而预备的外套,又回到座位,穿好衣服。剩下的看来不怕五月份多变的天气,没有带外套,仍然坐在原处,觉得自己坚强得像个小大人,心头喜滋滋的。铃声又响了一次。学生们站起来,安静地在教室前方排成两行。赫比朝队伍前头走去,经过讲台时,老师低声说:“等等,赫比。”虽然假装没听见,他还是掉转脑袋,跑回自己的课桌,翻了一阵东西,等队伍迈出教室大门。
同学们走后,教室的面积似乎一下子大了三倍,显得萧条冷清。但这也为留在教室里的两人创造了美妙的共处机会。好几个月来,下课后,赫比·布克拜因德都有幸与戴安娜·弗农小姐分享这种甜蜜。她留他下来,奖励他到办公室干些杂事,比如整理课本,灌墨水瓶,用一根带钩的长杆子关窗户和拉上厚厚的棕色帆布窗帘,而她则沐浴着傍晚的阳光,坐在衣柜的镜子旁,一边梳理红色的长发,一边和他聊天。当时的画面,宛如幻境。如今,他独自待在教室里,回忆又清晰地浮现在眼前。老师回来时,发现她最受宠的学生正坐在桌旁,握紧拳头,撑着下巴,两眼呆呆地望着地板。
他的痛苦源于这个女人。她身材苗条,二十七岁左右,双唇紧闭,纤巧的鼻子又尖又直,一头浓密的红头发。她看起来不苟言笑,也的确是一位严师。但她更是个女人,招男人们喜欢和追求,比如赫比,还有成功把她追到手的莫蒂默·戈尔金先生。赫比瞥了她一眼,心头涌上一丝凄凉。从她温柔的眼神,他看出对方也替他感到难过,想来安慰他。他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当个坚强的男子汉,不接受她的怜悯。
“赫比,”她走到讲台,从侧面抽屉里拿出一个金属午餐盒,“快过来,陪我一块儿吃饭,说说话。”
赫比站起身,走向讲台,闷闷不乐地站到她面前,胳膊垂在一旁。
“来,”老师说,“你的午餐呢?要不,我分点给你?”
“我不饿。”赫比·布克拜因德说,他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看着黑板一角,那里有四月份优等生的光荣榜,拿金色粉笔写的三个名字中,他位列第一。他打算报仇,出这口恶气,希望到五月底时,自己在班上的排名变成倒数第一。
“我才是没饿呢,”戈尔金太太说,脸上露出浅浅的微笑,“上地理课时,你不是饿得没精神了吗——怎么,现在不饿了?”
赫比站着没说话。
“出什么事了,赫比?”老师问。
“没事。”
“噢,是吗,我不信。”
“嗯,真没有——戈尔金太太。”
这句话打动了她,老师的脸颊泛起红晕。也许漂亮的戴安娜·弗农本人对当上戈尔金太太一事不太满意。新娘子觉得别人这样叫她,听起来怪怪的。
“赫比,”老师笑得有些不自然,“我当了戈尔金太太,但咱们还是朋友,对吧?”
(无论十一岁,还是五十岁,受了伤的男人都一样,而女人伤害起男人来,法子却一套接一套。)
“嗯。”赫比悲伤地说,拎着自己松垮垮的灰色齐膝短裤。
“有机会的话,”戈尔金太太说,“希望你和莫蒂见个面——就是戈尔金先生。他是第七十五公立学校的副校长。他肯定喜欢你。他最欣赏脑瓜儿聪明的孩子。”
赫比清楚她讲这句恭维话的原因,不以为然地“嗯”了一声。
昔日的戴安娜·弗农喊道:“过来,赫比。”他犹豫了一阵,把身子靠在讲台,手放到桌面上。老师拉住他的手,但他猛地将手抽走。
“等你长到我这么大,赫比,”戴安娜·戈尔金温柔地说,“肯定比我的丈夫英俊帅气,娶一个比我更好的女人,记好了,一定要带她来,让我瞧瞧,就怕你不敢呢。”
可惜,这番话对赫比来说根本没有意义,因为他坚信自己永远不会长到跟老师相同年纪。“嗯。”他应了一声。戈尔金太太拿出三明治。她的种种努力都以失败告终,这个孩子回答得如此敷衍,看来是伤透了心。他悻悻地回到课桌边,取出午餐袋子,急匆匆地跑出教室。
出了教室,他马上放缓脚步,摆出一副神气的派头。他把镶有三颗银星的黄色法兰绒袖章别在右臂,慢悠悠地穿过空荡荡的走廊,朝专供男生使用的楼梯间走去。学校规定,吃午餐时,孩子们必须火速跑到餐厅或操场,要是磨磨蹭蹭,就会受记过处分。但赫比是个例外,他有权在巨大的校舍中任意挑选一个安静的角落,享用自己的午餐。
你瞧,在这所学校,赫比属于特权阶层中的一员。他是班长,还是公益队的队长。当然,这与可怕的治安队不是一回事。治安队的队员总是站在门口、门道和走廊拐角处,大声嚷道:“快!快走!不准说话!”要是有谁胆敢触犯他们,治安队就会一把抓住他,在操行簿上划一道绿杠,这是最吓人的,因为这意味着老师会加以惩戒。赫比的公益队没有权力抓人,队员们被安排到学校的各个区域,任务是保持校舍和庭院的整洁。因此,治安队戏称公益队的人为“垃圾帮”,还不厌其烦地指出,他们的红袖章与赫比的黄袖章截然不同,红色象征权威,黄色只不过是一种标记。
因为治安队的队员都是从身材最高大、体格最健壮的学生中选拔出来的,赫比早就放弃了戴上红袖章的念头。于是他拼尽力气,一步步登上了公益队队长的宝座。在他看来,如果一个人命中注定变不成一头骄傲的狼,能充当一只猎犬也不赖,总比当软弱的绵羊好得多。这种想法完全正确。身为公益队的队长,他能以视察为借口,四处转悠。他可以迟到,任意挑选出入的门口而免受刁难。从进幼儿园开始,赫比就爱迟到,橙色的杠杠被划了一道又一道,是记过惩罚的专业户。现在,终于不必担心了。生平第一次,他的操行拿到“B减”的高分。任由那些狂妄的蠢货攻击他是“垃圾大王”吧!赫比已经掌握了一条处世秘诀,想要违犯法度,又不遭受惩戒,就必须当官。现在,他正尽情地享受这个发现所带来的好处。
他连蹦带跳,下了楼梯,来到三楼,楼道里回荡着金属楼板咣咣的响声。他站在礼堂门前,端详着门上的棕色皮套和黄铜饰钉,心想:大厅里空空荡荡,正适合他忧郁的心情。他推开门,穿过礼堂后部,来到一扇大玻璃窗前,蜷缩在阳光照耀的窗台,打开装午餐的纸袋。他叹了口气,也不知袋子里的午餐,能否给这颗破碎的心带来一些安慰。
此时,透过高处一扇通向女生专用楼梯间的窗户,他瞥见一头红色卷发在阳光中熠熠生辉。他拼命伸长脖子,终于看清头发的主人是个漂亮女孩,衣着讲究,大概十一岁左右。
在赫比·布克拜因德的理解中,女孩的概念是一分为二的。
他认为女孩子虽然也属于人类,但级别低,是上帝拙劣的创造。她们玩愚蠢的游戏,嗓音尖细刺耳。她们爱傻笑,又假装正经。她们永远在策划阴谋,对付正常的人类(十一岁的男孩子们)。她们穿得稀奇古怪,性格狡猾。对这帮动不动就尖叫的家伙,他总是嗤之以鼻。
但生活有其神秘的一面,上帝时常会送来一个杰作,闯入赫比的眼帘。由于她具有长头发、穿裙子、尖嗓子等外貌上的特征,所以只能被归入女孩这一类别。不过她和普通的女孩有天壤之别,犹如太阳和一根小蜡烛的差距。像这样的天使,每年只出现一个,比如二年级的罗莎琳德·萨尔诺夫,她一头黑发,脸上挂着明媚的笑容;四年级的赛迪·本茨,她总爱穿一件波浪形的白色衣裙;五年级的玛德琳·科斯蒂根,她一头金发,能像男孩子那样投球。还有两个女孩,曾经跟他是邻居,后来先后搬了家,住到布朗克斯区的其他地方,每搬走一个女孩,他就心如死灰一次。
神圣的光环也能罩住普通的女孩。上奥格雷迪小姐的课时,玛德琳·科斯蒂根与赫比同桌了两个月,他觉得她跟班上其他叽叽喳喳的女孩没什么两样。一天下午,两人都由于迟到受到留堂处分。争抢橡皮擦时,赫比的胸中突然奏响一曲恢宏的乐章,暮色苍茫,映在科斯蒂根身上,反射出悦目的光辉,你瞧,他变成了她的奴隶。当然,魔力也会失效,赛迪·本茨就是一个例子,她从神坛上跌落,变成赫比瞧不起的普通女孩。世易时移,这些天使相继淡出赫比的视线。戴安娜·弗农取代了玛德琳·科斯蒂根,成为这一列金灿灿的名字中头一个成年女性。
赫比从没见过这个小女孩。她在礼堂大门的另一侧,背对着他,坐在楼梯上安静地嚼着三明治。头发的颜色和戈尔金太太一样,也是火红的,所以从看到她的第一眼起,赫比的心就激动得怦怦直跳。他忍不住仔细端详她,觉得她完美极了,与之前他认识的天使们不相上下。她穿一条浆洗得整整齐齐的褶裙,配一件镶灰皮领的红色上衣,脚上一双崭新的漆皮鞋擦得锃亮。她的膝盖和双手都很干净,一头卷发梳得整整齐齐。这些都衬托出她的可爱娇媚,与尖嗓子的女孩们不一样。赫比正浮想联翩,小女孩恰好转过脑袋,跟他打了个照面。她惊讶地瞪大一双灰色的眼睛。没得说,她立刻入选了赫比的追求者名单。
但赫比不能表现出来,他装作不知道她的存在。他望着窗外,仿佛楼下的女生操场正在发生一件异乎寻常的大事,叫人兴奋,难以自持。他也说不清是什么事,但是激动得用手掌扇着脸蛋,摇头晃脑,嘴里大声叫喊:“哎呀!天哪!这种事儿还从来没见过!”(喊到这里时,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场景,仿佛看到一位女老师躺在血泊中,她从屋顶跳下去,摔得脑浆迸裂。)他跑过礼堂的侧廊,从另一扇窗户往下张望,然后又返回侧廊,走出礼堂那扇皮面大门,惊讶地发现楼梯上坐着一位小女孩。她坐在那里,埋头读一本地理书,却拿倒了。原来,她一直在欣赏他表演的哑剧,直到发现他从大门里走出来,才随手抓起一本书。
看到她,赫比装出吃惊的样子,像是大白天遇到了一头独角兽。然后,他恢复常态,板着脸问:“你在这儿干吗?”
“谁想知道?”小女孩把书搁在一旁。
“我,我想知道。”
“‘我’是谁?”
“我就是我。”赫比用手指着带三颗银星的黄袖章。
“哼!垃圾帮。”小姑娘说。她转过身,从一个亮锃锃的新饭盒里拿出一个苹果,满不在乎地大嚼起来。她扬起眉毛,凝视着窗外明媚的阳光。
“那你跟我下去,到高斯先生的办公室走一趟。”赫比气势汹汹地说。
朱利叶斯·高斯先生是校长。他是一位肥头大耳的绅士,只有举行特殊集会时,孩子们才能见到他。每逢集会,校长总要用低沉的音调,像唱歌一样吟诵一篇赞美诗,然后再发表一些谁都听不懂的长篇演讲,内容与乔治·华盛顿和美国相关,再结合让人恶心的娘兮兮的动作。在孩子们眼中,除了故事书里描绘的妖魔鬼怪,校长是最可怕的。老师们也深有同感,有几个老师的看法跟孩子们不谋而合。
“不准吃。”赫比说,“你是在和班长说话。”
红头发有些发怵,她放下苹果,但仍然嘴硬:“你不能把我弄到下面去。”(提到高斯先生的办公室,大家总爱用“下面”这个词,也许因为那里和地狱有类似之处。)
“我不能?”赫比说,“怎么不能?我是公益队的队长,每周四,今天刚好就是周四,我都要到高斯先生那儿去,向他汇报我的工作。我想叫谁陪我去,谁就得去!你当然可以不去——没错,你试试看。你不会想去第二次,但你可以试一试。”
这番话,除了赫比是队长以外,其余都是编造的谎话。他想也没想,就胡吹了一通,如果细细推敲,就会发现破绽,但他说得有鼻子有眼,连自己都深信不疑。
“好吧,”小姑娘说,“就算你把我带下去,他也不会把我怎么样,因为我已经报名参加他的夏令营了。”
“他的夏令营?”说这话时,赫比不小心用了升调,露了馅儿。
“对,他办的夏令营,吹牛大王!”小姑娘挖苦道,“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马尼托夏令营,在柏克夏。你可以试试看,把报名参加夏令营的人带下去见他。他会把你从垃圾帮揪出来的。”
“他不会。”
“他会。”
“他不会,”赫比说,“因为我也要去夏令营。”
这显然是随口编造的谎言,连容易受骗的小女孩也瞧出了破绽。“你撒谎。”她反驳道。
“你是说你在撒谎吧!”赫比的话缺乏逻辑,却很符合辩论艺术的要领。
女孩子掉进设下的陷阱,努力为自己开脱:“我要去夏令营,不信赌十美分。”
“我也要去,不信赌一美元。”赫比说。
“你才不会去呢,赌十美元。”
“你才不会呢!赌一千美元。”
“赌一百万。”
“赌十亿。”
小女孩一时想不起来更大的数目是多少,只好挖苦他:“你上哪儿去找十亿美元?”
“上你找一百万美元的地方。”赫比反唇相讥。
“我可以找我爸爸要一百万美元。”红头发说。赫比步步紧逼,让她有些招架不住,不由得烦躁起来,急切地想证明自己有这个能耐。“我爸爸是布朗克斯区最大的律师。”
“那算什么。”赫比说,“我爸爸有全美国最大的制冰厂。”
(他爸爸是布朗克斯一家小型制冰厂的经理。)
“我爸爸比你爸爸有钱。”
“我爸爸能把你爸爸像蛋卷冰激凌一样买下来。”
“不可能。”女孩子火冒三丈。
“我爸爸的制冰厂请的一位律师比你爸爸更有名。”赫比飞快地在记忆中搜寻父母的谈话内容,“我爸爸的律师叫路易·格拉斯。”
小女孩发出一声胜利的欢呼。“哈哈,吹牛大王!”她高兴地蹦起来,连跳一两步舞步,“我爸爸就是路易·格拉斯。”
这一拳打得赫比措手不及。他的王牌已经用光,一时编不出新的招数展开反攻,只好硬着头皮说:“他不是。”
“他就是!”小姑娘大喊一声,两眼放光,“瞧瞧,你不是机灵鬼吗,我的名字就写在书上呀——露西·格拉斯。”
赫比悻悻地瞥了一眼她递过来的笔记本,上面果然有歪歪斜斜的几个大字——“露西·马约里·格拉斯,六年级下学期三班”。
“你早该告诉我的,”他大模大样地说,“既然你是路易·格拉斯的女儿,你想在这儿待多久就待多久。你是六年级下学期三班的?我是七年级下学期一班的。光荣榜上的第一名。”
“我得了第三名。”露西说。她终于对这位高年级生、班长和心理成熟的巨人表达出应有的崇敬之情。
气氛一缓和,他们反倒沉默下来,意识到两人是在窄小的楼道里单独相处。窗户紧闭,窗外隐约传来女孩们在操场上愉快嬉戏的喧闹声。赫比和露西下意识地转过身去,瞧了一会儿这群乱冲乱窜、活蹦乱跳的小小的身影。
“我说,你在这儿干啥?”男孩终于开口问道,觉得自己的舌头有些打结,说起话来不利索。
“我是女生治安队的,”露西·格拉斯说,“午餐时间,我负责看管这里的楼梯间。”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红袖章,往胳膊上套。见她笨手笨脚的样子,赫比殷勤地上前帮忙,对方则回了他一个羞怯的微笑。此时此刻,赫比的脑子里盘旋着一个疑问,既然露西的爸爸是自己爸爸聘请的律师,那么她和他算是一家人,这样的话,选她当女朋友会不会不合适呢?他的姐姐和表姐没有一个是温柔可人的,或者说,他家的女人们都大大咧咧的。红头发像一团摇曳的火焰,忽明忽暗。两人再次陷入沉默,一起望着窗外的院子。赫比感觉舌根发紧,难以开口,而红发女孩头顶却仍然跟刚才一样光芒四射。他终于发觉,这个女孩的确有魅力,足以抵消他俩是一家人的不利因素。
“好了,我得去巡逻了。”他突然说道,“再见。”
“再见。”小姑娘说,皱起塌鼻子,鼓起红红的腮帮,冲他咧嘴一笑。赫比离开楼梯间,走进走廊时,她在他身后喊道:“今年夏天,你真的会去马尼托夏令营吗?”
男孩转过身,目光越过鼻尖,瞅了她一眼。老师遇到学生提出愚蠢的问题时,就爱摆出这副傲慢的架势。但他的个子比女孩高不了多少,很难摆好姿势,只好拼命地把脑袋往后仰,目光顺着鼻梁向下斜视,总算取得了一些效果。
“到时候就知道了。”他威严地沉默片刻,回了一句,然后迈着大步离开门厅。
因为赫比的缘故,莫迪默·戈尔金太太整个下午都心神不宁。孩子们回来上课后,她有事离开教室几分钟,返回时,发现她最信任的班长正站在讲台上,背诵一首叫《乡村铁匠之歌》的打油诗,还惟妙惟肖地模仿她的语调。“胳——膊上鼓鼓囊囊的肌——肉,”他说,“结——实得像铁——打的一样。”为了惩罚这种渎职行为,她命令赫比搬到女生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座位,禁止他发言。不过,他还是违反了两次禁令,当老师提出问题,全班都鸦雀无声时,他忍不住喊过两嗓子,给出正确答案。这让老师更下不来台,脸色越来越难看。第二次听到他念出答案时,老师挖苦地说:“你今天下午真是聪明得很呀,布克拜因德先生!”
她犯了个大错。赫比瞅准机会,从座位跳起来,反唇相讥道:“还不是为了庆祝你的婚事,戈尔金太太!”话音未落,教室里又是一片欢腾,老师涨红了脸,气呼呼地站在台上,拿手捶打讲台,尖叫着“安静!安静!”。她警告赫比,要是嘴里再蹦出一个字,就把他揪到高斯先生的办公室去。但一切都太晚了。他机智的应答惹得老师恼羞成怒,看来胜负已定,赫比是今天的赢家。
下午放学时,全班同学列队走出教室,来到院子。队伍解散后,大家立刻把赫比围在中间,女生咯咯地笑,冲他叫嚷,男生拍他的背,和他握手,一个劲儿地说:“这小子真了不起。”每个人都清楚,他肯定是被“迷恋”冲昏了头,孩子们都熟悉这种病。本校有名的伦尼·克里格也跑来称赞赫比,说了句“干得好,胖仔”,四周顿时传来一片喝彩声。他成了学校的红人,甚至担任垒球开局的投手,虽然扔得不够远,观众们也能原谅。
有个丑女孩,胖脸蛋,一头白色的直发,叫雪莉·施瓦茨,暗地里喜欢赫比,但自打低年级开始,她就从别的男生那里得知,自己这份爱注定要深埋心底。她用崇拜的眼神望着心目中的英雄。打完几局垒球后,他离开球场,她决定跟他一起回家,看有没有机会跟他搭话。他收拾课本,她在一旁徘徊。他走出校园,她就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但是她惊讶地发现,赫比没有往她熟悉的家的方向走,而是转身从老师的出入口进了学校。爱情让人变得大胆——她知道,放学以后这个地方无人值守,于是尾随赫比进了学校。
五分钟后,她返回院子,脸色煞白,浑身打战。听完她的讲述,七年级下学期一班的同学们都摇着脑袋,啧啧称奇。雪莉目睹了赫比的壮举:没人叫他去见校长,他也没跟谁透露为什么要采取愚蠢的自杀行为。他径直朝校长的私人领地走去。要知道,高斯先生的房门,连老师都不敢敲,他们面见校长时,一般是借道外面的办公室。但赫比勇敢地敲响这扇门,里面有人用低沉的嗓音应了一声,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