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并不仅仅是通常意义的“儒生”。在《论语》中,我们所见的孔子的确只是一位教师。他希望经他教导的学生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栋梁之材,即所谓“成人”,因此,他以经书包含的各种知识教诲学生。作为教师,他认为自己的首要任务是向青年学生解释古代的文化遗产。因此,在《论语》中,孔子说他自己“述而不作”。但是,这只是孔子的一个方面;他还有另一方面,在解释古代的典制、思想时,孔子是以自己对道德的理解去诠释古代的经书。例如古礼规定,父母死,儿子要为父母服“三年之丧”,孔子解释这一点时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论语·阳货》)这是说,孩子出生后,前三年离不开父母的怀抱;因此,儿子为父母守丧,也应有三年,以感父母之恩。再如讲授《诗经》的时候,他强调其中的伦理价值,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这些实例都说明,孔子在讲授经书时,注入了新的东西。
孔子的弟子也仿效老师,在传授经书时注入了自己的思想见解。这样,在历代传授经书的过程中,形成了无数注解和诠释,后来形成的《十三经注疏》,其中大部分便是对六经的注疏。
这是孔子和与他同时的其他儒生不同的地方,使他成为一个学派的创始人。由于这派学者都是谙习六经的专家,因此他们被称为“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