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再追那个赶驴车的年轻人,而是开始朝着格林尼治的方向走。这时候,我记得自己甚至有过荒诞不经的想法,即要一路跑到多佛尔去。即便我有过这样的想法,但没过一会儿,我就从杂乱无章的思绪中清醒了过来。因此,我在通往肯特郡的路上停下了脚步,这儿有一行排屋,前面有一汪池水,池水的中间有一座笨拙可笑的塑像,吹着个没有水流出的海螺。我在门前的台阶上坐下,刚才奔跑得筋疲力尽,现在连因丢失了箱子和半个基尼而哭一场的气力都没有了。
这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坐在那儿休息时,听到钟敲了十下 ,庆幸的是,当时正好是夏季,天气晴朗。我缓过气了,喉咙也不再堵得慌,便站起身继续走。我虽然沉浸在痛苦之中,但并没有要返回去的念头。我怀疑,即便当时在通往肯特郡的大路上下一场瑞士那儿一样的大雪,我也不一定会有返回的念头。
可是,我的全部家当就剩三个半便士(我至今都还纳闷,到了星期六晚上怎么还剩下这些钱)!这令我仍然忧虑,因为我要往前走。我突然给自己描绘了一幅图景:一两天之后,有人在某道树篱边发现了我的尸体,然后把消息刊登在报纸上。我艰难地向前走着,凄惨不堪,尽可能速度快些。后来碰巧路过一家店铺,门上写着收购男女服装的字样,还写了高价收购破布、骨头和厨房器具。店主只穿了衬衫,坐在门口吸烟。由于低矮的天花板上垂挂着大量上衣和裤子,店铺里只点燃了两支蜡烛,烛光昏暗,那些东西隐约能看到。我当时感觉到,店主看上去就像是怀着满腔仇恨的人,他把仇人全吊了起来,而自己得意扬扬。
我近期同米考伯夫妇在一起相处的经验告诉我,这儿可能会找到解一时之急的办法,暂时可以不挨饿。我转入下一条偏僻的小巷,脱下了自己的背心,整整齐齐地卷了起来,夹在腋下,然后返回店铺门口。
“老板,”我说:“价格公道的话,我把这个卖了。”
多洛毕先生——至少店铺门面上写的是多洛毕这个名字——接过背心,把烟斗头朝下搁在门柱上,进了铺子,我跟在他后面。他用手指掐掉了两支蜡烛的烛花,把背心铺在柜台上看了一遍,又把它提起来,对着烛光再看了一遍,最后说:“呃,这么件小背心,你想要卖多少钱?”
“哦!您最清楚,老板,”我回答,态度谦虚。
“我不能既当买主,又当卖主啊,”多洛毕先生说,“这么一件小背心,你开个价吧。”
“十八个便士应该可以。”我迟疑了一会儿后,试探着说。
多洛毕先生把背心重新卷了起来,还给我。“即便要我出九个便士把它买下,”他说,“我也等于打劫了一家人啊。”
这样的交易法很令人不快,因为这等于硬要逼着我这样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不得不干出令人讨厌的事情,叫多洛毕先生为了我而去打劫他一家人。但是,我的境况这么窘迫,所以我只得说,如果他乐意,那就九个便士吧。多洛毕先生嘟嘟囔囔地给了我九个便士。我对他说了声“晚安”,便走出了店门。有了九便士,我更富有了;少了一件背心,我贫穷了。不过,等我扣上外套的纽扣后,差别也不怎么大了。
确实,我已经看得很清楚了,接下来就该卖掉外套了。所以我要竭尽全力到达多佛尔后身上还能穿着衬衫和长裤,倘若能够保持这样的穿着,就算是很幸运的了。不过,我一路上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把心思全用在这个上面。我大体上想了想,自己前面的路还很长,那个赶驴车的年轻人狠心地欺负了我,除此之外,我想,当我口袋里装着九个便士重新上路的时候,自己并不觉得有多么危急的困难。
我突然有了一个过夜的办法,打算付诸实施。那就是,我原先上学的学校后面围墙外面有个角落里,总是堆了一堆干草,我就睡到那儿去。我心想着,尽管过去的同学们并不知道我到了此地,过去在其中讲过故事的宿舍也不会再为我遮风挡寒,可我还是会觉得有同学们和我做伴,宿舍离我很近。
我使劲赶了一整天的路,最后终于爬上了布莱克希思荒原,这时候,已经精疲力竭了。寻找萨伦学校费了一番周折,但还是找到了,也找到了那个角落里的干草堆。我先沿围墙走了一圈,抬头看了看那些窗户,看到里面漆黑一团、寂静无声,然后就在草堆旁躺了下来。生平头一次在没有屋顶的地方过夜,孤寂凄凉的感觉,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那天晚上,我躺下便睡着了,就像众多无家可归的人,被人家拒之门外,看门狗冲着狂吠一样。——可我梦见自己躺在原先学校的床上,和同宿舍的同学说着话。突然发现自己挺直了身子坐着,嘴里念着斯蒂尔福思的名字,睁大眼睛仰望着天上闪烁的星星。等到最后记起了自己身处何处时,有一种恐惧感突然袭上我的心头,害怕什么,我不知道。于是我站了起来,四处走了走。但是,星光慢慢暗淡下来,天空泛起了白色,白天到来了,我的心安定下来,但眼睛感觉很困乏,于是又躺了下来,睡着了——睡眠中感觉到了寒冷——后来,太阳投射出暖融融的光线,萨伦学校起床的铃声响起,我被惊醒了。当时想斯蒂尔福思如果还在那儿,我就会窝在附近,等着他单独一个人外出,但是,我知道他一定早就离开了学校。特拉德尔或许还在那儿,但很难说得准。尽管我对他良好的品性坚信不疑,但对他能够谨慎处事和能如愿的运气信心不足,所以不打算把自己的境况告诉他。于是,正当克里克尔先生的学生们起床时,我便悄悄离开了那堵围墙,踏上了那条尘土飞扬的漫漫长路。我还是萨伦学校的学生时,知道此路通往多佛尔,然而当时一点儿也没有想到,我会以这么一副模样走在这条路上。
同我从前在雅茅斯度过的礼拜天早晨相比,这是个多么不同的礼拜天早晨啊!过了一阵子,正当我迈着沉重的步伐向前行进时,我听到了教堂的钟声,遇上了去教堂做礼拜的人。我路过了一两座教堂,会众已经入内,唱诗的声音传到了教堂外的阳光下,而教区的执事坐在门廊下的背阴处乘凉,或者站在紫杉树下,用手遮着额头,看着我从前面走过。往昔礼拜天早晨那种平静和安宁的气氛笼罩着一切,但只有我除外。这就是不同之处。我满身污垢和灰尘,蓬头垢面,感觉很像个坏人。要不是我想到了那幅恬静淡雅的画面:母亲年轻貌美,坐在炉火前潸然泪下,姨奶奶对她动了怜悯之情,那么我恐怕很难想象自己会有勇气坚持走到第二天。不过,那幅画面总是呈现在我的面前,所以我就一直跟着。
这个礼拜天,我顺着那条笔直的大路走了二十三英里,够艰难的,因为我从未受过那种累。暮色四合时,我来到了位于罗彻斯特的桥上,双脚疼痛,精疲力竭,就吃了随身带着当晚餐的面包。有一两幢小房子的外面挂着“游客之家”的招牌,虽然我心里痒痒,但不敢花掉身上仅有的那几个便士,同时更加害怕遇上或者赶上面目狰狞的流浪者。因此,我没有去寻找住所,而是露宿野外。我艰难跋涉着,进入了查塔姆。——夜幕之下,那地方恍若梦境,只见一片白垩,几座吊桥,污浊的河面上浮着几条有篷无桅的船,像是挪亚方舟。我最后爬上一座杂草丛生的炮台,下面是一条小巷,有个哨兵在小径上来回走着。我在一尊大炮旁躺了下来,心里很高兴有哨兵的脚步声相伴,不过,就像萨伦学校的学生不知道我睡在围墙外面一样,哨兵同样也不知道我睡在上面。我酣睡到了天明。
到了早晨,我腿脚发硬、疼痛不已,叮咚的敲鼓声和兵士操练的脚步声像是从四面八方包围了上来。我被弄得头昏脑涨,便向下往那条又窄又长的街道走去。我觉得,如果要保存体力到达旅途的终点,那天就只能走一点点路程,于是决定,把卖掉外套当作一天的主要任务来完成。因此,我脱下外套,为的是习惯一下没有外套也挺得住。我把外套夹在腋下,对各家收购旧衣服的店铺进行了一番考察。
要卖掉外套,倒是有适合的去处,因为经营旧衣服的商人数量众多,一般都站在门口留意着顾客。但是,大部分店铺挂出的衣服里面总有一两件军官服,肩章等饰物一应俱全。我心里便战战兢兢,认为他们都是做大宗买卖的,所以转悠了很长时间,没敢把自己的商品示与任何人。
由于底气不足,我便把注意力集中在水手旧货店,或者如多洛毕先生开的那种店,而对普通店铺不敢问津。最后,找到了一家我认为有希望的店。它坐落在一条脏乱不堪的小巷的一角,尽头是个院子,里面长满了带刺的荨麻,栏杆上挂满了旧的水手服,大概是店铺里挂不下了,所以挂到栏杆上让它们随风飘动。旁边还摆着帆布吊床、生了锈的步枪、油布帽子,还有几个装满生了锈的旧钥匙的盘子,钥匙数量之多、规格之杂,似乎足可以打开世界上所有的门。
我心里忐忑不安,顺着几级台阶往下走,进入了这家店铺。只见天花板低垂,空间狭小,里面挂满了衣服,开着的一扇小窗户,与其说是给里面采光,还不如说是把里面弄昏暗了。进去以后,我的心情也还是没有放松下来,因为一个丑陋的老头突然从后面一间洞穴似的肮脏小屋里冲了出来,只见他下半部的脸布满了麦茬似的灰色胡子,他一把揪住了我的头发。老头面目狰狞,身上穿了一件脏脏的法兰绒背心,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朗姆酒味道。在他冲出来的那间洞穴似的小房间里,床上铺着一张碎布拼成的床单,里面也开了一扇小窗户,对着外面的荨麻和一头瘸驴。
“哦,你来干什么?”老头龇牙咧嘴地笑着说,语气单调可怕,“哦,我的天哪,你来干什么?哦,我的心肝,你来干什么?哦,咕噜,咕噜!”
这一番话说得我惊恐不安,特别是那几个最后重复的令人莫名其妙的字眼,好像是从嗓子眼儿里面挤出来的,以至于让我无法回答。因此,老头仍然揪住我的头发,重复说:“哦,我的天哪,你来干什么?哦,我的心肝,你来干什么?哦,咕噜!”——最后这一声他是铆足了劲儿挤出来的,弄得眼睛睁得大大的。
“我想知道,”我说,浑身颤抖着,“您想不想买一件外套?”
“哦,拿出来瞧瞧!”老头大声说,“哦,我的心着火了,快拿出来瞧瞧吧!哦,我的天哪,把外套拿出来啊!”
他说着,不停哆嗦着的手松开了我的头发(刚才就像大鸟的爪子抓住一样),然后戴上眼镜,但那双红肿的眼睛并没有因此而有些许改观。
“哦,这外套卖多少钱?”老头仔细看过后大声说,“哦,咕噜!——外套多少钱?”
“半克朗。”我镇定了一下,回答。
“哦,我的心肝,”老头大声说,“不行,天哪,不行!哦,天哪,不行!十八便士。咕噜!”
每次说到最后这个词时,他的眼珠就有爆出来的危险。他每一句话都是一个腔调,而且一成不变,就像是一阵风,一开始调子很低,接着升高,然后又下降,找不到其他更恰当的比喻了。
“行啊,”我说,因为做成这笔交易而显得很高兴,“那就十八便士吧。”
“哦,我的心肝!”老头大声说,一面把外套扔到一个架子上,“到店铺外面去!哦,我的心肝,到店铺外面去!哦,天哪——咕噜!别要钱算啦,换点儿东西吧。”
在我的一生中,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从来没有吓成这个样子的时候,但是我唯唯诺诺地告诉他,我需要钱,其他任何东西对我都毫无用处。但我还是按照他的要求到门外面去等,毫无催他的意思。所以,我到了外面,在一个角落的阴处坐了下来。我在那儿坐了好几个小时。阴处洒满了阳光,阳光消失后又变成了阴处,我仍然坐在那儿等着拿钱。
我希望,这个行当里面不再有第二个他这样的酒疯子。他是这儿一带众所周知的人物,享有把自己出卖给魔鬼的声誉。这是我从他接待过的孩子们口中得知的,因为他们不停地在他的店铺边向他发起进攻,大声嚷嚷着那个传说,喊着,要他把金子拿出来。“查利,你心里清楚,你并不像你假装的那么穷。把金子拿出来吧。拿出你卖给魔鬼时得到的一部分金子吧。出来呀!金子藏在你褥子的里面,查利,把褥子拆开,分给我们一点儿吧!”这么冲着喊了还不算,许多人还主动提出要借刀子给他拆褥子,弄得他怒不可遏,所以整天里不停地追逐,孩子们则四处乱跑。他盛怒之下,有时候会把我当作孩子们当中的一个成员,于是来到我的跟前,张开嘴,好像要把我撕成碎片,可往往到了这个时候,他又想起了我,便又一头钻进店铺。我根据他的声音可以判断出,他躺到了床上,用他那像一阵风似的语调,扯着嗓子疯狂地高唱起《纳尔逊之死》 ,每一句开头都加上一个“哦”,中间还要插上无数个“咕噜”。那些孩子好像嫌我的罪受得不够似的,因为我衣衫单薄,充满耐心,坚定不移地一直坐在店铺的外面,就以为我同店铺有什么关系,整天朝我扔东西,都欺负我。
老头想了很多办法,想要说服我同他换东西,一会儿拿出一根钓鱼竿,一会儿拿出一把提琴,一会儿又拿出一顶三角帽,一会儿还拿出一支笛子。但我都一概拒绝,不屈不挠地坐在那儿不动,每次都两眼噙满泪水,请求他把钱给我,要不就把衣服还给我。最后,他终于开始付给我钱,每次只给我半便士,整整过了两小时,这才付了一个先令。
“哦,我的天哪!”过了好一阵子,他凶相毕露,瞥了一眼店铺外面,然后大声嚷嚷,“再加两便士,你可以走吗?”
“我不走,”我说,“那样我会饿死。”
“哦,我的心肝,给三便士,你可以走吗?”
“如果做得到,什么都不要我都会走,”我说,“可我迫切地需要钱啊。”
“哦,咕——噜!”(他在门框里面只露出那个老奸巨猾的老人头瞅着我的时候,那声音是如何挤出来的,真的无法形容),“给四便士,你可以走吗?”
我全身乏力,疲惫不堪,所以接受了这个条件,用颤抖的手从他的爪子里拿了钱。这时已近黄昏,我离开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饥肠辘辘、口渴难忍。但是,花费了三便士之后,便完全恢复过来。由于这个时候更加精神抖数了,我便又向前一瘸一拐地走了七英里路程。
我当晚睡觉的床铺设在另一垛干草堆下面,在一条小溪里洗了洗磨起泡的脚,然后尽可能地用一些清凉的树叶把脚裹好,舒舒服服地休息了一宿。等到第二天早上重新上路时,才发现道路在一片啤酒花种植园和果园中穿过。当时正值果园的果实成熟的季节,满园全是红彤彤的苹果,啤酒花种植园中有几处地方,已有果农开始干活儿了。我感觉这一带美不胜收,于是打定主意当晚就下榻在啤酒花丛中,想象着那一排排桩子,上面缠绕着华丽的叶子,是我开心愉快的伙伴。
我那天遇到的流浪汉比先前遇到过的更凶狠,吓得我惊恐不安,至今都记忆犹新。其中有些是面目狰狞的流氓恶棍,我从旁边走过时,他们眼睛盯着我看,或许还停住脚步,在后面冲着我喊,要我返回去同他们说话;当我撒腿跑走时,就朝我扔石头。我记得有个年轻的家伙——从他随身携带的袋子和炭炉来看,我猜是个炉匠——他身边带了个女的,就如同上面说的,扭过头盯着我看,然后扯着嗓子高声喊了起来,要我返回。我停住了脚步,回头看了看。
“叫你过来,你就得过来,”炉匠说,“否则我就把你的小身子撕开。”
我觉得最好还是返回去,当我走近他们时,极力用表情来抚慰小炉匠,我注意到,那女的有一只眼睛是青的。
“你上哪儿去?”炉匠问着,一面用他那熏黑的手抓住我的衬衫前襟。
“我要去多佛尔。”我说。
“你是从哪儿来的?”炉匠问着,手又揪住了我的衬衫,这回揪得更牢了。
“从伦敦来的。”我说。
“你是哪一路的?”炉匠问,“干小偷小摸的吧?”
“不——不是。”我说。
“你他妈不是?说实话!你要是在我面前冒充自己是规矩人,”炉匠说,“我就打出你的脑浆。”
他举起那只闲着的手,表示出要打我的意思,然后上下打量了我一番。
“你身上带着买一品脱啤酒的钱吗?”炉匠说,“有就拿出来,别惹得我动手!”
我本来肯定应该把钱掏出来的,但我的目光同那个女人的相遇,看见她轻轻地摇了摇头,做出了说“不”字的口型。
“我很穷,”我说,强装出笑脸,“一个子儿都没有。”
“好啊,你什么意思?”炉匠说,神情冷酷地看着我,我担心他已经看到了我口袋里面的钱。
“先生!”我结结巴巴地说。
“你什么意思啊,”炉匠说,“竟然围着我兄弟的丝绸围巾?拿过来!”他一下子就把我的围巾扯了下来,抛给那个女人。
女人突然大声笑了起来,好像觉得这是在开玩笑,又把围巾抛回给我,还像刚才那样轻轻地点了点头,做出了说“走!”字的口型。然后,我还没有来得及遵嘱咐行事,炉匠就又把围巾从我手里夺了回去,动作很粗鲁,把我像一片羽毛一样推开了。他把围巾松松垮垮地围在自己脖子上,转身冲着那个女人骂了起来,把她打得趴在地上。我永远都忘不了,只见她四脚朝天倒在硬邦邦的地面上,躺在那儿,帽子掉了,尘土把头发弄成了灰色。我也永远忘不了:当我从远处回头看时,男人在前面走着,她坐在小道上,那是路旁的一个斜坡,用披肩的一角擦拭着脸上的血迹。
这次遭遇使我受到了惊吓,以至于后来每当看见凡是有这一类人过来时,我都会转过身,寻找到一个藏身之地,躲在那儿直到看不见为止,而这种情况司空见惯,弄得我的进程受到了严重影响。但是,在这种困境下,如同我旅途中遇到其他任何困境一样,我似乎都会想象出我出生之前母亲青春年少时的形象,以此来支持我、引导我。那个形象一直伴随着我。我在啤酒花丛中睡觉的时候,那个形象就在那儿陪着我。到了早晨我开始旅程时,也陪伴着我。它整天都出现在我的面前。从那以后,我总会把它同坎特伯雷 洒满阳光的街道联系在一起,那街道就像是在暖融融的阳光下昏昏欲睡,同那儿的种种景致联系在一起——古老的房舍和城门,庄严肃穆的灰色天主教堂,教堂的尖顶盘旋着白嘴鸦。最后,我终于到达了多佛尔附近空旷荒凉的丘陵地带。这时候,母亲的形象使我的心里充满了希望,从而减轻了眼前的景致给我带来的凄凉寂寞之感。从我逃离伦敦踏上旅途已经第六天了,到达了旅程的第一个大目标,我向着那座城镇进发。实际上在这期间,母亲的形象就一直没有离开过我。但是后来,说起来不可思议,我脚穿破鞋,浑身尘土,皮肤晒得黝黑,衣衫单薄,置身于自己梦寐以求的地方时,母亲的形象突然像是在梦境中一样消失了。我茫然若失,神情沮丧。
我首先在船工们中打听姨奶奶的消息,但得到的说法多种多样。有人说,她住在南福尔兰灯塔附近 ,正因如此,毛发都被烤焦了。有人说,她被困在港外的大航标处,要等潮水半涨半落的时候才能去看她。还有人说,她因为拐了小孩,被关在梅德斯通 的监狱里了。还有人说,上次刮大风时,有人看见她骑着一把扫帚,飞到加来 去了。我随后到马车夫中去打听。他们同样也是插科打诨、毫无敬意。至于那些开店铺的,一见到我一副邋遢的样子,还没听到我要说什么,就众口一词地回答,他们不知道我要打听的情况。我觉得自己现在痛苦悲凉、孤寂无援,程度甚于出逃之后的任何时段。身上的钱全花光了,没有任何物品可以变卖了。我饥肠辘辘,口渴难忍,精疲力竭。我离自己旅途的终点同待在伦敦时一样遥远。
一个上午的时间就在打听情况当中消磨掉了。我在市场附近拐角处一家空店铺的台阶上坐了下来,心里筹划着是否到提过的另外一些地方去转转。就在这时,一个车夫驾着马车过来了,一件马衣掉了下来。我把马衣捡起来交给他时,从他脸上看出他性情和善,这给了我鼓励,于是问他能否告诉我特罗特伍德小姐住在何处。尽管我反复提这个问题,这时却几乎说不出口。
“特罗特伍德?”车夫说,“让我想想。我也听说过这个名字,是个老太太吧?”
“是的,”我说,“有点儿老。”
“腰板儿直挺挺的,对不对?”他说话时,自己也直了直身子。
“是的,”我说,“我想可能是这样的。”
“拎个手提包?”他问,“一个能装很多东西的包,对不对?——脾气挺倔的,说话很直,对不对?”
我承认他形容得准确无误,可一颗心不由得沉了下来。
“那行啦,我告诉你吧,”他说,“你往那边去,”他用鞭子指着前面的高坡,“一直往前走,一直走到临大海的几幢房子,我想,你到那儿就可以打听到她了。我看她不会给你什么东西的,所以我给你一个便士吧。”
我充满着感激之情接过了礼物,并用它买了一块面包,一边走,一边吃,朝那位朋友指的方向走。走了很远,也没有看见他所说的房子。最后,看到面前有了房子,于是走了过去,进了一家小店铺(就是那种我们在家时通常叫的杂货铺),询问店铺里的人,能不能行行好,告诉我特罗特伍德小姐住的地方。我问的是一个站在柜台后面的男人,他在给一个年轻女子称大米,但那个女的以为我是在问她,立刻就转过身来了。
“你是问我家小姐吗?”她说,“你找她有什么事,孩子?”
“对不起,我想要,”我回答,“对她说话。”
“你是想求她帮忙吧。”姑娘回答。
“不是,”我说,“确实不是。”但我突然想起,自己到这儿来真实目的也不是别的呀,便沉默不语,显得很尴尬,感觉到自己脸都红了。
我从她的言谈中猜测,她是我姨奶奶的仆人。她把大米搁到一只小篮子里后往外面走时,对我说,如果我想要知道特罗特伍德小姐住在什么地方,可以跟她走。这是我求之不得的承诺,不过此时我诚惶诚恐、激动不已,双脚都发颤了。我跟着年轻女子走,很快就来到了一幢整洁小巧的住房前,房子装有令人赏心悦目的凸肚窗,前面有个四方小院花园,里面有铺着碎石的小径,经过精心的打理,花草茂盛、馨香四溢。
“这就是特罗特伍德小姐的家,”年轻女子说,“现在你已经知道了,我只能说这么多。”说完这话,她便匆忙进了屋,仿佛是要推卸把我领到这儿来的责任。我站在花园的栅栏门旁,神态忧郁,越过栅栏上方朝着客厅的窗户张望,窗户的细布窗帘半开半掩着,窗台上有一扇绿色的圆形屏风,或者是把扇子,屋里有一张小桌子和一把大椅子。我不禁想到,说不定这时我姨奶奶在那儿正襟危坐。
我鞋子的状况到此时已惨不忍睹,鞋底一块块地脱落了,鞋帮上的皮也破裂了,整个鞋子根本不成形状了。帽子(同时兼作睡帽)也扁平打皱了,即使垃圾堆里缺柄的破汤锅同它摆在一起,也根本用不着自惭形秽。衬衣和裤子上沾满了汗水、露水、草茎和肯特郡的泥土,因为我在地上睡过——此外还破烂不堪——所以我立在院门口的时候,可能会把花园里的鸟儿吓跑。打从我离开伦敦之后,我的头发就没有梳理过。我的脸、脖子和手由于不习惯风吹日晒,全都变成了紫褐色。我从头到脚全是白垩和尘土,好像是刚从石灰窑里钻出来的。我这么一副,我这么一副样子狼狈不堪,又对自己这个模样感到很不安,所以我有自知之明,等待着把自己介绍给我令人望而生畏的姨奶奶,同时又给她留下这么个第一印象。
过了一会儿,客厅的窗户旁边依旧静谧无声,我据此推断,她不在那儿,于是把视线移向客厅上面的窗户,结果看到了一位头发灰白的绅士,面色红润、面目和善。他怪模怪样地闭着一只眼睛,朝我点了几次头,又总是冲着我摇头,哈哈笑着,走开了。
我在到这之前本来就惴惴不安,而看到他那种意料之外的举动,更加感到不安了,就在我正要溜到一旁,想想自己该怎么办才好时,从屋里出来一位女士,帽子上系了条手帕,手上戴着花园里干活儿时的手套,胸前挂了个在园子里用的大口袋,就跟收税人用的围裙一样,手上还拿了一把大刀。我一看便知,她就是贝齐小姐,因为她从屋子里昂首阔步走出来的样子,跟我可怜的母亲常常描述她昂首阔步走进布兰德斯通乌鸦巢花园时的情形,完全一样。
“走开!”贝齐小姐说着,一边摇着头,一边挥动手中的刀,远远地做出砍劈的动作,“走开!不许男孩子到这儿来!”
她昂首阔步地走到花园的一个角落,在那儿挖着什么小东西的根,我提心吊胆地看着她。这时候,我虽没有了半点儿勇气,但仍孤注一掷,蹑手蹑脚地进去,站在她身边,用手指碰了碰她。
“对不起,小姐。”我开口说。
她吃了一惊,抬起了头看了看。
“对不起,姨奶奶!”
“呃?”贝齐小姐惊叫了起来,语调我从未听到过。
“对不起,姨奶奶,我是您的外孙。”
“哦,天哪!”姨奶奶说着,一屁股坐到花园的小径上。
“我是萨福克郡布兰德斯通的大卫·科波菲尔——我出生的那天晚上,您去过那儿的,见过我亲爱的妈妈。母亲去世后,我很不幸。他们对我不管不顾,不让我上学,一定要我独自谋生,让我干不适合我干的活儿,我只好逃跑,投奔您来了。我刚一出发就被人打劫了,便一路走了过来,从出发开始,一直就没有在床上睡过觉。”说到这儿,我一下子控制不住自己,动了一下自己的双手,意思是让她看看自己衣衫褴褛的状态,以便证明自己受了苦,接着放声大哭起来,我觉得这已经憋了整整一个星期。
我说这番话时,姨奶奶就坐在砾石小径上,眼睛盯住我,脸上除了惊讶,没有任何表情,直到我开始哭起来,她才急急忙忙地站起身来,拽住我的衣领子,把我带进客厅。她到了那儿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一个高柜子的锁,从里面取出几只瓶子,把每只瓶子里面的东西都往我嘴里塞一点儿。我认为,那些瓶子一定是随意拿出来的,因为我肯定自己尝到了茴香水、鲤鱼汁、色拉调料等味道。她给我服了这些滋补品之后,见我还是情绪激动地抽泣不止,便把我安顿到沙发上,用一条披肩垫在我头下,用她自己头上的手帕给我垫脚,以免把沙发罩子弄脏。然后,她自己坐到我前面提到的绿色扇子或屏风后面,所以我看不见她的脸,只听见她时不时地说一声“我的天哪”,就像是一分钟一响的求救炮 一样。
过了一会儿,她摇响了铃。“珍妮特,”女仆进屋后,姨奶奶叫了一声,“到楼上去,替我问候迪克先生,说我有事想要同他说。”
珍妮特见我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我不敢动弹,生怕姨奶奶不高兴),显得有点儿吃惊,不过还是忙她的差事去了。姨奶奶双手搁在身后,在小客厅里来回踱着步,直到楼上窗口那位冲我挤眉弄眼的绅士笑着进来。
“迪克先生,”姨奶奶说,“可别装糊涂啊,因为你要精明起来,谁都比不过你。这我们全知道。所以你怎么着都可以,就是别装糊涂。”
那位绅士立刻神情严肃起来,眼睛看着我,我觉得,那好像是在请求我对刚才窗户边的情形不要吭声。
“迪克先生,”姨奶奶说,“你听我提到过大卫·科波菲尔吧?行啦,别装作不记得了,因为你我彼此都很清楚。”
“大卫·科波菲尔?”迪克先生说,我觉得,看他那样子好像不大记得,“大卫·科波菲尔?哦,对,毫无疑问,大卫,当然记得。”
“行啦,”姨奶奶说,“这就是他的孩子——他儿子。要不是他长得也挺像他母亲,他跟他父亲要多像有多像。”
“他儿子?”迪克先生说,“大卫的儿子?可不是!”
“没错,”姨奶奶接着说,“他还干了一件了不得的事呢,他是逃跑到这儿来的。啊!要是他姐姐贝齐·特罗特伍德,就绝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来。”姨奶奶坚定地摇了摇头,对那个从未出世的女孩的品格和行为,信心十足。
“哦!你认为她就不会逃跑?”迪克先生说。
“愿上帝保佑这个人!”姨奶奶语气严厉地大声说,“你都说的什么话啊!难道我还不知道她不会逃跑吗?她会同她的教母生活在一起,我们彼此疼爱。我倒是想要问一句,他姐姐贝齐·特罗特伍德该会从哪儿逃跑,或者逃跑到哪儿去?”
“没有哪儿。”迪克先生说。
“可不是嘛,”姨奶奶听了他的回答,口气缓和了下来,“迪克,你原本看问题很敏锐,像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似的,为什么还要装聋作哑?行啊,你看到小大卫·科波菲尔就在眼前了,我要问你的是,我该拿他怎么办?”
“你该拿他怎么办呢?”迪克先生说,声音没有力气,一边挠着头,“哦!该拿他怎么办呢?”
“对,”姨奶奶说,神情严肃,举起食指,“喂!我需要切实可行的建议啊。”
“行啦,我要是你的话,”迪克先生说,一边思考着,一边神色茫然地看着我,“我一定……”他在注视我的当儿,好像来了灵感,突然有了主意了,轻松随和地补充说,“我就应该给他洗个澡!”
“珍妮特,”姨奶奶说,暗自得意地转过身去,当时我不理解怎么回事,“迪克先生给我们指点迷津啦,烧洗澡水去!”
我虽然专心致志地听着他们之间的对话,但这期间,还是忍不住打量起姨奶奶、迪克先生和珍妮特来,同时对房间里的情况进一步审视。
姨奶奶身材高大,五官严厉,但一点儿也不难看。她的音容相貌和步态举止都透着一种不可通融的气势,这足以表明她昔日在我母亲那样温柔娇弱的人身上所产生的影响。她虽然五官显得很刚强坚毅,但容貌也秀丽。我特别注意到,她目光敏锐、炯炯有神。灰白的头发简洁地向两边分开,头戴一顶我认为应该叫作软便帽的帽子,这种帽子当时比现在更加普遍,两边的带子可以系到下巴颏下。长裙是浅紫色的,干净整洁,但式样很简便,好像她刻意要缩减装饰。我记得,当时自己认为,她的衣服看上去就是骑马装,只是剪去了下摆部分。她在胸前的一侧挂了块金表,上面相得益彰地配着链子和缀饰,如果从金表的大小和式样来判断,应该是绅士用的。她脖子上围着一块亚麻布做成的东西,有点儿像衬衣的领子,手腕上系的东西也像衬衣的袖口。
正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迪克先生头发灰白,面色红润。本来我这样描述了之后,应该概括了他的全部外貌,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的头总是垂着的——可又不因为年龄的关系。这让我想起来克里克尔先生的学生们在挨了打之后,头垂着的那个样子——灰色的眼睛大而突出,水汪汪地闪着亮光,让人觉得怪怪的,加上恍惚迷离的神态,对我姨奶奶唯唯诺诺的样子,当她赞扬了他之后,露出孩子般快乐的神情,我不由得怀疑他有点儿癫狂。不过,如果他真是疯癫了,那他怎么又会在这儿呢?这事令我百思不得其解。他的衣着打扮就像个正常的绅士,穿着很宽松的灰色晨装和背心,白色长裤,表放在专配的口袋里,钱放在几个衣服口袋里,他总是把钱弄得哗啦哗啦作响,好像在炫耀自己有钱。
珍妮特容貌俏丽,风姿优雅,大概十九或二十岁的样子,一副完美整洁的形象。尽管我当时没有对她进一步观察,但我可以在此提一提后来才发现的情况,也就是说,姨奶奶先后做过多个女子的监护人,珍妮特是其中之一。姨奶奶雇她们来做用人,目的是特意要教育她们远离男人,但她们最后都是嫁给面包师了事。
客厅和珍妮特和姨奶奶一样雅致洁净。刚才我搁下笔,想一想客厅的情形,海上的空气夹杂着鲜花的馨香又一次飘了进来,我看见了那老式家具被擦拭得锃亮放光。看见了凸肚窗里圆形的绿扇旁边,姨奶奶那神圣不可侵犯的椅子和桌子。看见了那粗毛地毯,那只猫,那水壶垫儿,那两只金丝雀,那古瓷瓶,那装满干玫瑰花瓣的酒罐,那放置着各色各样坛坛罐罐的高大橱柜。还有同这一切出奇地不协调的我,蓬头垢面地躺在沙发上,注视着眼前的一切。
珍妮特准备洗澡水去了。突然,令我惊愕不已的是,姨奶奶非常气愤,身子僵直,声嘶力竭地叫了一声:“珍妮特!驴!”
听到喊声后,珍妮特顺着楼梯跑了下来,好像房子着火了一样,冲向前面的一小片草地。两头驮着两个女人的驴竟然胆敢闯进草地,她把它们撵跑了。而这时候,姨奶奶从屋里冲到外面,揪住了另一头驴的辔头,驴背上驮了个孩子。她掉过驴头,把驴扯出了那片“圣地”,还扇了那个倒霉的赶驴顽童一记耳光,他竟敢亵渎那片圣洁的领地。
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姨奶奶是否对那片绿地拥有合法权利,不过她自己心里认定自己有这个权利,而对她来说,有没有合法权利都一个样。她生平最不能容忍的,而且需要不断加以报复的,就是有驴从那片“圣地”上经过。无论她在干着什么,无论她在谈着什么津津乐道的话题,只要一见到有驴,她就会立刻转移思路,直接转到驴的身上。她会把水罐和喷壶藏在隐蔽处,一旦有赶驴的小子进犯,便把水喷向他们。她会把棍棒藏匿在门后面,时时刻刻严阵以待,冲突无休无止。或许,对于赶驴的小伙子们来说,这是一种开心开怀的刺激活动。也许那些经验老道的毛驴,对此种情形心领神会,执拗任性地,偏偏就是要打那儿经过。我只知道,洗澡水准备就绪之前,有过三次警报。最后那次,也是最惊险的,我看见姨奶奶单枪匹马地和一个十五岁的红发少年交战。趁着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姨奶奶就拽着他的红发头往她自己院门上撞。我觉得她一次次放下手上的活儿往外冲挺滑稽可笑,因为她当时正在用一把大汤匙喂我喝汤(由于她坚信,实际上我一直饿着肚子,必须得一点点地补充营养),我还在张着嘴等待汤匙时,她便把汤匙放回到汤盆,大声嚷着:“珍妮特!驴!”接着又冲出去交战了。
我开始感受到洗澡是一种莫大的享受。由于露宿野外,我的四肢剧烈疼痛,而且疲惫不堪、精神不振,坚持不了五分钟就睡过去了。我洗过澡之后,她们(我是指姨奶奶和珍妮特)给我穿上迪克先生的衬衣和裤子,还用两三条披巾把我裹了起来。我都不知道自己像是一捆什么东西,但就是感觉到很热。我也感觉头晕目眩、全身乏力,很快就又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也许是长时间萦绕在我头脑中的想象引起的一场梦吧,但是我醒来后,隐约记得,姨奶奶到我跟前来过,并俯下身子,将我的头发从脸上撩开,把我的头调整到更加舒适的状态,然后站在那儿端详着我。耳畔似乎还响着“可爱的孩子啊”或“可怜的孩子啊”之类的话,但是,等我醒来之后,又没有什么情况让我确信,这些话是从我姨奶奶的口里说出来的,因为她正坐在凸肚窗边从绿扇后面注视着大海。绿扇装在一种转轴上,可以转到任何方向。
我刚一醒来,我们就吃晚餐,吃的是烤鸡和布丁。我坐在餐桌前,就像是一只被缚住了的鸡鸭,动一动胳膊都很困难。不过,是姨奶奶把我缚成这个样子的,所以我没有因为行动不便而抱怨什么。在整个过程中,我心急火燎地想要知道,她到底会拿我怎么办,但她用餐时,沉默不语,只是偶尔盯着坐在她对面的我,并且说上一声:“天哪!”这话压根儿没有让我焦虑不安的心放松下来。
桌布撤走了,餐桌摆上了雪利酒(其中有我一杯)。这之后,姨奶奶又叫来了迪克先生,他便加入我们的行列。而当姨奶奶请他注意听我的经历时,迪克先生尽可能显得头脑清楚的样子。姨奶奶问了一连串问题,把我的经历一点点、循序渐进地套出来了。我在讲述自己的遭遇时,她眼睛盯着迪克先生,我感觉到,要是不这样的话,他准会睡着。每当他要露出微笑的时候,姨奶奶就会皱起眉头,他的笑容就会戛然而止。
“那个故去的孩子,命途多舛,不知是什么东西迷住了她,非得再去嫁人不可,”我叙述完之后,姨奶奶说,“简直无法想象。”
“说不定是同第二任丈夫堕入情网了呢。”迪克先生提示说。
“堕入情网!”姨奶奶重复了一声,“你这是什么意思?她干吗要这样呢?”
“或许,”迪克先生思忖了片刻之后,傻笑着说,“为了享乐呗。”
“享乐,可不是嘛!”姨奶奶回答,“可怜的孩子天真无邪,轻易就把自己的一片痴情托付给了一个狼心狗肺的家伙,那家伙肯定会以种种方式虐待她的,那是一种什么样的享乐啊。我倒是想要知道,她对自己是怎么打算的!她曾经嫁过一个丈夫,眼看着大卫·科波菲尔离开了这个世界,而大卫那个人打从在摇篮里开始,就喜欢追求蜡美人儿。她已经生了个孩子——哦,那个星期五的晚上,她生下这个坐在这儿的孩子之后,简直就是两个孩子——她还想要什么?”
迪克先生悄悄地冲着我摇了摇头,他似乎觉得,姨奶奶会没完没了地唠叨下去。
“她甚至连生养孩子都跟其他任何人不一样,”姨奶奶说,“这孩子的姐姐贝齐·特罗特伍德到哪儿去了呢?没有降生,才不信呢!”
迪克先生似乎诚惶诚恐。
“那个小个子医生,脑袋侧向一边,”姨奶奶说,“奇利普,不管他叫什么名字吧,他又干了什么来着?他所能做的就像只知更鸟——实际上就是只知更鸟——对我说‘是个男孩’。一个男孩!是呀,那一群人,全是傻瓜!”
这突如其来的吼声吓了迪克先生一大跳,而且如果实话实说,也吓了我一大跳。
“而且,更有甚者,好像她阻碍这个孩子的姐姐贝齐·特罗特伍德还不够似的,”姨奶奶说,“她竟然嫁了第二次——嫁给了一个默什么的杀人犯——那人的名字听来就像是杀人犯 ,可把眼前这个孩子害苦了!这么一来,必然的结果是,孩子被弄得流离失所、四处流浪,这个情况谁都预料得到。还没有等到他长大成人,就十足地成了该隐 了。”
迪克先生眼睁睁地盯着我,好像要确认我是不是这么个人。
“还有,就是那个名字像异教徒 一样的女人,”姨奶奶说,“那个佩戈蒂,她也接着嫁人了。听这孩子说,她还没有看够嫁人这种事情的苦头,接着也结婚嫁人了。我只是希望,”姨奶奶说着,摇了摇头,“她丈夫是报上登的那种操棍棒的,使劲揍她才好呢。”
听到我先前的保姆被人这么诅咒,成为人家诋毁的对象,我于心不忍了,于是,对姨奶奶说,佩戈蒂真的被误解了。佩戈蒂可是世界上最最理想、最最真诚,最最忠心、最最尽职、最最无私的朋友和仆人。她一如既往地疼爱我,一如既往地疼爱我母亲,母亲就是在她的怀中溘然长逝的,她的脸上留下了母亲充满感激之情的最后一吻。一想起她们两个,我便哽咽得说不下去了。我本来想要说,她的家就是我的家,她拥有的一切都可以是我的,只是因为她家境贫寒,我担心会给她增添麻烦,否则就投靠她去了——正如我说的,我本想这么说来着,但哽咽得说不下去了,两手支在桌子上,捂住了脸。
“行啦,行啦!”姨奶奶说,“这孩子做得对,谁站在他一边,他就站在谁的一边——珍妮特!驴!”
我完全相信,要不是那些倒霉的驴闯入,我和姨奶奶之间会达成很好的谅解,因为她已经把手搭到我肩膀上了。我如此这般地受到鼓励,正一阵冲动,想要投进她的怀抱、寻求她的庇护时,但是,驴闯入后打破了进程,外面一阵折腾,令她心烦意乱起来,一时间,所有的柔情蜜意全都化为乌有。姨奶奶满腔怒火,情绪激动地对迪克先生说,她决心诉诸地方法律,要求赔偿,把多佛尔所有养驴的人都告上法庭,告他们非法入侵。这事一直说到了喝茶的时间。
喝完茶后,我们坐在窗户边——从姨奶奶脸上那副严厉的表情来看,我认为,那是为了警惕着再有驴闯入——直到黄昏时刻,这时候,珍妮特端来了蜡烛,还在桌子上摆了一副十五子棋,这才放下了百叶窗。
“行啦,迪克先生,”姨奶奶说,还和先前一样板着面孔,举起食指,“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看看这孩子吧。”
“大卫的儿子?”迪克先生说,脸上的表情显得既专心致志又迷惑不解。
“一点儿不错,”姨奶奶回答,“换了是你,现在该怎么办?”
“怎么安顿大卫的儿子吗?”迪克先生说。
“是啊,”姨奶奶回答,“如何安顿大卫的儿子。”
“哦!”迪克先生说,“是啊。怎么安顿——我会安排他去睡觉。”
“珍妮特!”姨奶奶大声喊着,还是和我前面说过的一样,扬扬得意起来,“迪克先生给我们指点迷津啦,如果床铺好了,我们带他睡觉去。”
珍妮特回答床已经铺好了,于是我被带着上楼睡觉去了。这过程中,她们态度友好和善,不过有点儿像是押解囚犯,姨奶奶在前面领着路,珍妮特殿后。唯有一件事给了我新的希望,那就是,姨奶奶在楼梯上停住了脚步,询问屋里弥漫的烟火味是怎么回事。珍妮特回答,她在厨房里把我的旧衣服当引火柴给烧了。但是,除了我身上穿的这一堆怪模怪样的衣服之外,房间里没有别的什么衣服了。我独自一人留在房间里,还有一支小蜡烛,姨奶奶提醒我,它只能点五分钟,随后便听见门在外面锁上了。我心里反复琢磨着这些事情,觉得有可能,由于姨奶奶对我不了解,她或许怀疑我已经养成了逃跑的习惯,于是,以防万一,要把我牢牢地控制住。
房间很温馨,坐落在屋子的顶层,俯瞰着大海,皎洁的月光洒在海面上,令人心旷神怡。我记得,做过晚祷之后,蜡烛已熄灭了,但我依然坐着,眺望着海上的月光,仿佛那是一本发光的书,能从中看出我的命运。或者看到母亲怀抱着婴儿,沿着那条闪闪发光的路从天国来,她那亲切和蔼的面容如同我最后看到的那样,端详着我。我记得,最后,自己把目光移开,看到了挂着白色帷幔的床,我庄严凝重的感觉化作感激之情、舒适之意——等到自己轻轻地在床上躺下,蜷缩在雪白的被单中,这种感觉会更强烈!我记得,自己一直想着露宿在夜空之下时,那一个个荒凉寂寞的地方,自己心里默默祈祷着,永远不再尝那居无定所的滋味,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居无定所的滋味。我记得,自己后来好像漂浮起来,顺着海上那道令人忧伤的光辉,悠然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