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提华纳回到家要开好长的一段路,这一定是全美国最乏味的一段公路旅程。提华纳无趣得要命;那儿的人除了钱什么都不要。那儿的孩子会悄无声息地溜到你的车边,睁着一双惆怅的大眼睛望着你,对你说“一个钢镚儿,先生,求求您了”,然后在接下来的一句话中拼命向你推销他们的妹妹。提华纳不是墨西哥。每一座边境小镇都只是边境小镇,就像每一片码头区都只是码头区一样。圣地亚哥?世界上最美的码头之一,里面除了海军和几艘渔船之外,什么都没有。到了晚上,那里就是仙境。浪涌的声音就像老奶奶哼摇篮曲一样温柔。可马洛现在得回家面对烂摊子了。
北上的公路就像水手的号子一样单调。你穿过一座小镇,翻过一座小山,经过一段海岸,然后再穿过一座小镇,翻过一座小山,经过一段海岸。
我到家的时候是下午两点,他们已经在一辆黑色小轿车里等我了,车上没有警局牌照,没有红灯,只有一架复合天线,可并不只有警车会装这玩意儿。我爬台阶爬到半当中的时候,他们从车里钻了出来,朝我大叫。叫我的人是一对典型的警探,穿着典型的套装,迈着典型的步态:一种冷硬的从容,就好像整个世界都在屏息等待着他们来发号施令。
“你是不是叫马洛?我们要跟你谈谈。”
他在我眼前飞快地晃了一下警徽。就算他手里拿的是一张虫害防治员证,我也看不出来。他留着一头灰白的金发,看上去很难缠。他的搭档则高大、帅气、衣冠楚楚,身上透着股定位精准的恶意:一个受过教育的打手。两人都瞪着一双明察秋毫、伺机而动的眼睛,一双耐心、谨慎的眼睛,一双冷静、透着鄙夷的眼睛,一双警察的眼睛。他们在警校的毕业典礼上就练成了这样一双眼睛。
“我是格林警司,中央局凶杀组的。这位是代顿警探。”
我爬上台阶,拿钥匙开了门。你不用跟大城市的警察握手。那样近距离的接触对他们而言太近了一些。
他们在起居室里就座。我打开窗户,听到微风的细语。问话由格林主持。
“有一个叫特里·伦诺克斯的男人。认识他,对吗?”
“我俩偶尔在一起喝上一杯。他住在恩西诺,娶了个阔太太。我从没有去过他家。”
“偶尔,”格林说。“偶尔究竟是个什么频率?”
“这是一种模糊的表达方式。而我要的就是这份模糊。‘偶尔’可以是一周一次,也可以是两个月一次。”
“见过他老婆吗?”
“见过一次,一面之缘,在他们结婚前。”
“你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间和地点呢?”
我从茶几上拿起一只烟斗,往里面填上烟丝。格林向前一探身,凑到我跟前。那个高个儿小子则向后一仰,手里握着一支圆珠笔,笔头悬在一本红边的便笺簿上方。
“接下来我应该说:‘问这些干什么?’而你则回答说:‘只有我们才有资格提问题。’”
“既然如此,那你就只管回答我们的问题吧,好吗?”
我点上烟斗。烟叶有一点点返潮。我费了一点时间外加三根火柴才把它点着。
“我的时间一度很宽裕,”格林说。“但我刚才在等你的时候已经用掉了大半。所以,拜托你说话利落点儿。我们知道你是谁。你也知道,我们来这里不是为了请你吊我们的胃口。”
“我只是在思考,”我说。“我俩一度频繁光顾维克多酒吧,偶尔也去‘绿灯笼’,还有‘牛与熊’——那家店在日落大道的尽头,店里的陈设拼命模仿英国酒馆——”
“不要拖延时间。”
“谁死了?”我问道。
代顿警探开口了。他的声音硬朗、成熟,透着一股“别拿我当傻瓜”的意味。“你只管回答问题,马洛。我们只是在进行一次常规调查。你只需知道这么多。”
也许我此刻有些疲惫易怒。也许我心里感到了一丝不安。我甚至无需认识这个家伙,就能在心里点燃对他的恨意。哪怕我只是在餐厅里隔着大堂望见他一眼,我也会生起一种踢飞他牙齿的欲望。
“省省吧,伙计,”我说。“这种废话你还是留给少年犯罪局吧。就连他们也会觉得这话傻得可笑。”
格林咯咯直笑。代顿的脸上没有起任何明显的变化,但他突然间看起来像是增加了十岁的年龄和二十岁的凶相。从他鼻孔中喷出的气息发出微弱的嘶嘶声。
“他通过了律师考试,”格林说。“你糊弄不了代顿的。”
我慢慢地站起身来,走到书架边上,抽出一本包着封面的《加利福尼亚州刑法典》。我把那本法典举到代顿面前。
“麻烦你找出那一节规定我必须回答问题的条款来好吗?”
他绷紧了身体,一动不动。他打算狠狠地给我一拳,我俩都心知肚明。但他先要等待时机。也就是说,他不清楚自己一旦做出违规的举动,格林是否会帮他。
他开口了:“每一位公民都必须配合警方,以一切方式配合,甚至是通过身体上的行动,尤其是通过回答任何警方认为必要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会让他本人受牵连的话。”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声音坚定、爽朗、平稳。
“事情的结果往往是这样的,”我说。“一般是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恐吓达成的。但法律根本没有规定这样一种义务。没有人有义务告诉警方任何事情,不论何时何地。”
“喂,闭嘴,”格林不耐烦地说。“你心虚了,你自己知道。坐下。伦诺克斯的老婆被人谋杀了。在两人位于恩西诺的宅邸边的一间客房里。伦诺克斯溜了。我们怎么也找不到他。所以,我们眼下正在找的是一个谋杀案嫌犯。这下你满意了吧?”
我把那本书扔在一把椅子上,转身回到沙发里,和格林隔着桌子面对面。“那你们干吗来找我?”我问道。“那座房子我连边都没挨过一下。我跟你们说过了。”
格林拍着大腿,从上到下,从下到上,一面静静地朝我咧着嘴笑。代顿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他的眼神啃噬着我。
“因为你的电话号码出现在了他房间里的一本便笺簿上,而且是在过去的24小时内被人用笔写上去的,”格林说。“那是一本约会便笺簿,昨天的那页被撕去了,但你可以在今天这页上看到昨天写字时留下的印记。我们不知道他去了哪儿,为什么要走,什么时候走的。不过,当然咯,我们可以问。”
“为什么是在客房里?”我问道,尽管我并不指望他回答。但他居然回答了。
他的脸微微一红。“她好像经常上那儿去。晚上。有来客。用人们可以透过树丛看到那里的灯光。经常有车来来去去,有时候是深夜,有时候更晚。任谁都有忍无可忍的时候,对不对?别哄自己了。伦诺克斯就是我们要找的人。他在大约凌晨一点钟的时候上那边去了。管家碰巧看到了。过了二十分钟左右,他一个人回来了。然后就没有动静了。灯一直亮着。到了今天早上,伦诺克斯没影了。管家去了那间客房。那娘们儿倒在床上,身上赤条条的,像条美人鱼。另外,再让我告诉你一件事:那管家甚至都认不出她的脸了。她可以说已经没有脸了。被人用一尊青铜的猴子小铸像砸得稀烂。”
“特里·伦诺克斯干不出这样的事情来,”我说。“没错,她是给他戴绿帽子了。可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她一直在给他戴。他们之前离过婚,后来又复婚了。我想,这事情确实让他不开心,可他为什么要现在才发狂呢?”
“这个问题无人知道答案,”格林耐心地说。“可这种故事一直都在上演。男人忍啊忍,忍啊忍,最后终于忍不住了。说不定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在那一刻变成疯子。他只知道他发疯了,有人死了。因此,我们就有事情做了。所以,让我们问你一个简单的问题吧。别再胡闹了,不然我们把你请进去。”
“他不会告诉你的,警司,”代顿阴阳怪气地说。“他读过那本法律书了。就像许多读过一本法律书的人一样,他以为所有的法律都在那本书里面。”
“你只管记笔记,”格林说,“别浪费你的脑子了。如果你记得好,我们说不定会让你在警局派对上唱《亲爱的妈妈》。”
“去你妈的,警司,希望我这么说不算冒犯你的警衔。”
“你俩打一架吧,”我对格林说。“等他趴下的时候我来扶住他。”
代顿小心翼翼地把便笺簿和圆珠笔放到一边,然后站起身来,两眼放着光。他径直走了过来,在我面前站定。
“起来,机灵鬼。我上过大学,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要容忍你这样的蠢蛋在那里胡说八道。”
我站了起来。他挥拳打中我的时候,我身子还没有站稳。他先是一记漂亮的左勾拳,接着是右勾拳。铃声叮当作响,但不是开饭铃。我重重地跌坐在椅子上,摇了摇脑袋。代顿还站在那里。此刻他正面露微笑。
“我们再试一次,”他说。“刚才你没准备好。这很不应该。”
我瞅瞅格林。他正低头看着大拇指,好像是在研究指甲。我既没有动作,也没有开口,而是等着他抬头看我。如果我这时再站起来,代顿还会请我吃拳头的。也许他不管怎样都要再请我吃拳头。但如果我站起来,他敢再给我一拳,那接下来我就会把他打得满地找牙,因为他挥拳的动作表明,他是一个照本宣科的拳击手。他拳头的落点都非常精准,但他需要打出许多拳才能把我放倒。
这时格林开口了,语气近乎有些心不在焉:“干得漂亮,比利小子。你正正好好遂了他的愿。这下他更有理由闭紧嘴巴,一言不发了。”
然后他抬起头,语气温和地说:“再问你一遍,这次是要作笔录的,马洛。你最后一次见到特里·伦诺克斯的时间、地点,你们谈了什么,还有你刚刚是从哪里回来的。说——还是不说?”
代顿很放松地站在那里,重心保持着完美的平衡。他的眼里这时闪着柔和愉悦的光。
“还有一个伙计你们就不管了吗?”我问道,眼睛看也不看他。
“哪里还有一个伙计?”
“躲在干草堆里,客房里的那位。没穿衣服。你们该不是说,那位女士上那儿去是为了玩单人跳棋的吧?”
“事情得一件件来——我们先找到那位丈夫。”
“好吧。我只希望等你们抓到一只替罪羔羊的时候,不会因为嫌麻烦就不去找他了。”
“你闭嘴,我们要把你请进去了,马洛。”
“作为一名重要证人?”
“重要证人你个头。作为一名嫌犯。涉嫌在凶案发生后协助凶手。帮助另一名嫌犯逃匿。我猜你一定是把那家伙送到什么地方去了。而此时此刻,一个猜想就足够了。我们的头儿最近脾气很火爆。他了解规章守则,但他有时候很健忘。所以,你大概就要有罪受了。不管用什么办法,我们都要从你嘴里套出证词来。你越是不肯说,我们就越是肯定我们需要你的证词。”
“这些话对他来说就是一通狗屁,”代顿说。“他了解规则。”
“这些话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通狗屁,”格林冷静地说。“但这么说就是管用。放聪明点吧,马洛。我马上要对你亮红牌了。”
“行啊,”我说。“亮吧。特里·伦诺克斯是我的朋友。我在他身上投入了一大笔感情投资,数额很大,所以我不会因为区区一个警察叫我如实招来就让这笔投资泡汤。你大概是掌握了一些对他不利的证据,说不定远远超出了你刚才告诉我的那些。比如说,作案动机、作案机会,还有他案发后开溜的事实。你说的这条动机其实不是什么新闻,而且早就不成立了,甚至可以说是他俩间达成的一项协议。我不欣赏这种协议,但他就是这样的人——有点软弱,但非常温和。你剩下的理由也站不住脚:如果他已经听说了她的死讯,那他马上就明白了自己是你们的活靶子。如果陪审团要召开死因调查讯问,而且他们传唤了我的话,那我就只能回答他们的问题了。但我不必回答你们的问题。我能看出你是个好人,格林。就像我能看出你的搭档就是个拿着警徽当令箭的权力狂。如果你真想让我摊上大事儿,那就让他再来打我。我这次肯定要掰断他那支该死的铅笔。”
格林站了起来,一脸难过地看着我。代顿一动不动。他是那种一次性的硬汉。现在是他的中场休息时间,他得先好好自我表彰一番。
“我来打个电话,”格林说。“但我知道我会得到什么样的回复。你已经是只病鸡了,马洛。一只病得要死的鸡。你给我滚开,别挡我的道。”最后一句话是对代顿说的。代顿转身退了下去,顺道拾起了便笺簿。
格林穿过房间,来到电话机前,慢吞吞地拾起话筒——他那张普普通通的脸被长年累月、没有回报的苦差折磨得满是褶子。这就是这些警察最让人讨厌的地方。你都已经打定主意要和他们不共戴天了,这时你突然又遇见了一个向你展露出人性一面的警察。
警监发话说:把我请进去,而且不用客气。
他们给我戴上手铐。他们没有搜查住宅——这一点做得似乎有点马虎。也许他们是觉得,老奸巨猾如我者,肯定不会在家里藏任何会给自己带来危险的东西。这件事他们猜错了。因为他们只要稍加用心,就不难发现伦诺克斯的车钥匙包。等到那辆车被找到的时候——这是迟早的事——他们就能找出其中匹配的那把,进而确认他曾一度和我在一起了。
但事情后来的发展证明,就算他们找到了那只钥匙包也没有关系。警方一直都没有发现那辆车。它肯定是在夜间的什么时候被人偷了,然后那人很可能把车开到了艾尔帕索,在那里给它配了新钥匙,伪造了配套的文件,最后将它送往墨西哥城里的黑市。这是一种很常规的操作手法。通常,赃款最终会以海洛因的形式流回美国。这就是黑帮眼中的“睦邻政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