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二年正月,姜维降汉。
孙盛《杂语》曰:“维诣诸葛亮,与母相失。后得母书,令求当归。维曰:‘良田百顷,不在一亩。但有远志,不在当归也。’”按维粗知学术,恐不至此。今不取。
青龙二年。
唐太宗《晋书·景怀夏侯后传》,后以此年死。云:“宣帝居上将之重,诸子并有雄才大略,后知帝非魏之纯臣,而后既魏氏之甥,帝深忌之,遂以鸩崩。”按是时司马懿方信任于明帝,未有不臣之迹,况其诸子乎!徒以魏甥之故,猥鸩其妻,都非事实,盖甚之之辞。不然,师自以他故鸩之也。今不取。
景初二年六月,公孙渊围堑二十余里。
《晋·宣纪》云“南北六七十里”,今从《渊传》。
十二月,刘放执帝手作诏,免燕王宇等官。
《放传》曰:“宇性恭良,陈诚固辞。帝引见放、资入卧内,问曰:‘燕王正尔为?’放、资对曰:‘燕王实自知不堪大任故耳。’帝曰:‘曹爽可代宇否?’放、资因赞成之。又深陈宜速召太尉司马宣王,帝纳其言。放、资既出,帝意复变,诏止宣王勿来。寻更见放、资曰:‘我自召太尉,而曹肇等反使吾止之。’命更为诏,帝独召爽与放、资俱受诏命,遂免宇、献、肇、朗官。”按陈寿当晋世作《魏志》,若言放、资本情,则于时非美,故迁就而为之讳也。今依习凿齿《汉晋春秋》、郭颁《世语》,似得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