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元二年五月,副校尉阎砻。
《西域传》作“阎槃”,今从《帝纪》。
三年十二月,窦宪请立於除鞬为单于,宋由等以为可许,袁安独上封事,上竟从宪策。
《袁安传》云:“宪请立左鹿蠡王阿佟为北单于,安以为不可,宪竟立右鹿蠡王於除鞬。”据此,则阿佟与於除鞬是二人。袁《纪》作“阿脩”,《南匈奴传》止有右谷蠡王於除鞬,无阿佟名。今从之。袁《纪》又云:“宋由、丁鸿、尹睦以为阿脩诛君之子,又与乌丸、鲜卑为父兄之仇,不可立。南单于先帝所置,今首破北虏,新建大功,宜令并领降众。”与《范书》不同。又云“卒从安议”,盖误。今从《袁安传》。
六年正月,骨都侯喜杀南单于安国。
《帝纪》在去年,误。今从《南匈奴传》。
七月,班超斩尉犁王汎。
袁《纪》“汎”作“沉”,今从《超传》。
九年闰八月,樊调妻嫕。
袁《纪》“嫕”皆作“憑”,今从《皇后纪》,《梁竦传》。
越骑校尉赵世。
《西羌传》作“赵代”,今从《帝纪》。
十四年八月,班超至洛阳,九月卒。
《本传》称超十二年上疏,十四年至洛阳。而妹昭上书曰:“延颈逾望,三年于今。”注引《东观记》曰:“安息遣使献大雀、师子,超遣子勇随入塞。”按《帝纪》:“十三年,安息国入贡。”袁《纪》载超书亦在十三年。今并置其书于此。袁《纪》又云“超到数月薨”,今从《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