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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比试

原本平静的雷州城突然热闹起来,尤其是那各色赌坊之中,更是难得的人头攒动。

赌坊自然不傻,王大官人的盘口一直是一赔一,秦知儒则是成了一赔十,可即便如此,依旧没人看好秦氏小儿。

虽说押王大官人并不赚钱,可是总有那些想要拍马屁之人无所不用其极,见此机会自然要凑上来。

于是压秦知儒输的大有人在,短短时间里竟是聚集起了一千八百贯,而压秦知儒赢的,则是分文没有。

到了最后,就在大家失望至极之时,赌坊竟是传来消息,有那神秘人买冷门,赌秦知儒胜,一百贯钱!

虽说令人有些失望,可几文钱不也是钱?聊胜于无嘛!赌的就是个赢钱的感觉!痛快!

三天时间转瞬即至,不知为何,官府竟是没有管那贴满大街小巷的“小广告”,因此秦氏小儿挑战王大官人的消息,就好似七月的海风一般,迅速传遍整个雷州城。

第四天到来的时候,平安街上迅速挤满了各色想要看热闹的人群。

王大官人今日竟是身穿圆领大袖布袍,腰悬青色玉佩,头戴方顶巾,一副儒生打扮,只是他那副满脸横肉的尊荣,以及六亲不认的鸭子步,实在是令人偷笑不已。

本来王老虎今日意气风发,以为是盘下醉仙居的日子,结果在被小弟们簇拥着来到门前之时,竟是发现本来破败不堪的楼阁,一夜之间变干净起来!

虽说没有添什么华丽的装饰,只是将醉仙居牌匾挂好,尘土擦净,恢复了不到往昔半成奢靡,但这竟好似年方二八的姑娘洗去铅华后的面若桃花。

王老虎突然有些烦躁。

就在众人想要进入醉仙居时,一个粗壮的憨傻汉子突然拦在了门前。

“对不住各位,若想进入醉仙居观看比试,门票十文。”

人群顿时就炸锅了,吃瓜群众古来有之,凭什么汝等要观影票?

“醉仙居店大欺客不是?”

“我等偏要进入,你奈我何?”

“观影无罪,吃瓜有理!”

“我等街坊邻居时常照顾醉仙居生意,今日若不给个说法……”

眼看着事态就要控制不住,醉仙居门前竟是转过两名官差,手中一抖,锃亮的腰刀闪着寒芒便飞了出来,只是他们的袖口有些沉甸甸的,好似装了不少铜钱?

看热闹归看热闹,但是官府就不必招惹了,火爆的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

张万贯嘿然一笑,心里默念一声儒哥儿神了,而后大声吼道:

“街坊邻居俺们已经请进去了,各位就不必装甚么了。”

“俺们之所以出此下策,不是为了别的,而是这人太多,醉仙居实在是装不下。”

此话说完,围观的人群顿时蔫了,若无热闹可看,那便回去热炕头去也。

可是那憨傻汉子竟是说话大喘气的主,“今日是俺醉仙居重开之日,今日菜品皆是免费品尝!”

嘿,虽说看热闹需要花十文钱有些亏,可这人家不是提供饭菜嘛!这也是个理儿不是?

于是广大群众一咬牙,纷纷拍出十个大子儿,进了醉仙居。

只是好位置已经没有了,毕竟那些拍马屁的赌徒可要在王大官人胜利之时亲口夸赞,说不得马屁拍的清新脱俗就吸引了王大官人的注意了呢?

进去之后,熟悉的客人才发现醉仙居虽说没有太大的变化,可这一楼大厅中央竟是搭了个台子,上面一个尖嘴猴腮的瘦小人儿穿着一身宽大黑袍,正在四周拱手作揖。

只是这读书人做出来颇有潇洒韵味的动作,竟是被他搞得猥琐不少。

王大官人作为当事人,自然是被请到了三楼,只是没有进雅间,而是坐在了一旁,上菜之时好让众人看个清楚。

“哼,唱戏听曲儿?小道尔!”

就在王大官人表示不屑后,他就眼睁睁的看着那尖嘴猴腮的人将一个小型蹴鞠变成了一个斑鸠,随手一挥竟是飞上了三楼,落在了评委席上。

王老虎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这特么不是唱曲儿啊?变戏法?跳大神?

只是当他看到写着“评委席”的高台时,顿时汗出如浆,双股战战,差点跪下来。

评委席上的白胡子老头冲他冷哼一声,缓缓摇了摇头,王老虎才冷静下来。

只是这心气,却已经垮了一半。

醉仙居里的气氛丝毫没有受到王大官人的影响,在张家财徒手变出斑鸠之后,气氛达到了高潮。

醉仙楼中响起震天呼喝!

张家财不愧是古灵精怪的主,眼见如此摘下那顶奇怪的草帽,深深一鞠躬,结果转眼间手上又多了一只小白兔。

“好!神仙术法呀!”

“天呐!此人若何?将之奈何?”

“嘿,今天这醉仙居没白进啊!”

……

台上的张家财丝毫没有怯场,表演继续,张弛有度之下,竟是还带动全场的气氛。

当然了,这根本不是什么仙家法术,不过是秦知儒教给他的一些小小的魔术罢了。

至于这兔子、斑鸠怎么来的,那仔细看看他那宽大的袍袖就知道了。

为什么斑鸠会飞到三楼的评委席?那当然是因为评委席上有吃食呀!别的桌没给上。

而就在此时,秦知儒在后台听到一声声轰然叫好声之后,顿时与张寡妇忙碌了起来。

秦知儒站在一个板凳上,围着围裙,面容肃穆。

一片白芒闪过,只见秦知儒运刀如飞,一个个葱段,一块块生姜,竟是在他手中如同飞速消失,变成了葱花与姜丝。

秦哲端着个坛子从外面进来,看到这一幕时惊得张大了嘴巴,一脸震惊的神色。

而站在秦哲身边的张寡妇则是神色如常,过去的三天里她都懵逼懵习惯了,切个姜丝儿算啥?

只见张寡妇手上菜刀手起刀落,将排骨剁成一块块均匀的小排,随即放入烧开水的锅中,将那排骨汆烫出血水,捞出洗净后放至秦知儒手边。

秦知儒单手持铁锅,放至灶上,秦哲放下坛子,赶紧鼓风,顿时灶火大燃。

起锅烧油,油热至六成时放入姜丝爆香,随后放入小排煸炒至金黄微焦。

没错,对于秦知儒这样的美食家来说,微焦才是最美味的点。

随后他依次倒入一勺黄酒,一勺白糖,将其炒匀,再倒入能没过排骨的开水,停止鼓风转小火,放上锅盖开始收汁儿。

整个过程秦知儒做的行云流水,好似王羲之写那风流千古的兰亭集序一般。

“儿子,你这……这做的叫啥?”

秦哲嘴巴都合不上了,他只是闻着很香,有些想流口水。

这也不怪秦哲没见识,毕竟炒菜也不过是在北宋年间才开始有的,而且此时“秘方”还掌握在开封少数大酒楼大厨手中,此时人们做饭还以煮菜调羹为主。

“糖醋排骨,爹鲤鱼处理的怎么样了?”

秦哲自然不会处理什么鲤鱼,君子远庖厨可谓深入人心。

张寡妇风情万种的白了秦哲一眼,便给秦知儒拿上来一条处理好的鲤鱼。

虽说张寡妇的手艺还算不错,活鲤鱼已经去鳞、去鳃、去鳍,开膛去内脏洗净,但还是缺些什么。

秦知儒再次拿起菜刀,还在手上打了个旋儿,看的张寡妇和秦哲心惊胆战的。

随后再次运刀如飞,如同雕刻一件艺术品般在鱼脊背处每隔0。5公分均匀的打上牡丹花刀,最后他倒提鱼尾,看到两边花刀的鱼肉能从尾部向下翻卷,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赞叹一声自己宝刀未老呀!

至于调料也早就已经准备好,一块块葱姜拍破,再用黄酒取葱姜酒汁,另一半葱姜切丝儿切段,鸡蛋磕破入碗,加上面粉干淀粉与适量的水调成蛋糊,只是没有辣椒让秦知儒很心烦。

秦哲很识趣的上前鼓风,再次将灶火弄旺。

起锅烧油,油烧至七成热,秦知儒踩在板凳上,将全身裹均匀蛋糊的鲤鱼一手抓头一手抓尾,轻轻的放入油锅之中炸,过了一会再翻边将鱼全部投入油锅之中,炸成浅黄色捞出。

等秦哲鼓风一会,油温生热大约至八成后,秦知儒再次将鱼放入锅中炸至金黄色,倒入漏勺沥油,最后平放鱼盘内,用洁净的湿毛巾包住鱼梢捏紧,使鱼胸刺与脊骨脱离,但是鱼形保持了完整。

秦知儒弄完了这些,再次倒入锅内些许油,将姜丝、白糖、酱油、醋以及适量的清水烧开,用湿淀粉调稀勾芡,当糖醋汁变得浓稠之时,将沸油淋入锅中,顿时爆香,随后秦知儒迅速的撒上葱段淋上香油,将糖醋汁浇在炸好的鱼上。

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厨房之中顿时传来两声咽口水的声音,张寡妇和秦哲对视一眼,顿时脸色通红,在孩子面前太丢人了!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秦知儒倒是没在意这些,他看着这仿若在跃龙门的糖醋鲤鱼,觉得好像缺少些什么。

“儒哥儿,这鱼嘴有些吓人,是不是给它合上?”

不得不说,秦哲的审美还是挺准的。

秦知儒当即掏出一根萝卜,手中换成一把小刀,三下五除二的功夫便雕刻成了一个小球,球上还写着四个大字:“福如东海!”

“好!”

秦哲当即击掌叫好,只是随后他又蔫了过去,嘟囔道:“我儿这般能耐,若是用在读书上岂不妙哉?”

秦知儒无奈的耸耸肩,他之前也是跟便宜老爹说过自己前途的事。

秦大秀才自然是摇头晃脑的说着“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秦知儒表示不敢苟同,说自己投军建功立业,封侯拜相岂不美哉?

秦大秀才晃着脑袋,“非也非也,重文抑武乃是国策,圣人愿重蹈五代覆辙耶?殊不见寇相公拽圣人袖而唾之亦为宰相耶?”

秦知儒想想还真的是这么回事,不过出于好胜心,他还是便梗着脖子道:

“那我行商万里,亿万家财,娇妻美妾,岂不快哉?”

秦大秀才嗤然一笑,“破家,不过一皂吏尔。”

话说道这个份儿上也就没啥可说的了,都是大实话。

虽然秦知儒那个时代有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说话,可在这真宗皇帝亲自说着“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年代,”读书入士似乎成了唯一的选择? IVIUtp4F8jPlyB6xRDH2TIflHmkvIv9UqJozdc0f3A5RMzq6sGE4FLfMxOvLaW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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