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头回遇到迪安是在我和我老婆散伙之后不久,那时我病了一场,但这场病我也不想再提及了,生病确实与那场悲催、令人疲倦的离婚有关,那时我觉得一切都完蛋了。随着迪安的出现,我的生命进入了一段堪称“在路上”的历程。在那之前,我确实常常琢磨着能否去西部看看这个国家,总是漫无目的地计划着却从未真正付诸行动。迪安是个为上路而生的完美旅伴,他自己就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1926年,他父母开着一辆老爷车从盐湖城去往洛杉矶的路上。我最初知道这人是从查德·金的嘴里,他给我看了几封从新墨西哥州劳教所寄来的信。那些信让我来了兴致,因为他在信里天真而又甜蜜地请求查德教给他关于尼采的一切知识,以及其他查德懂得的那些奇妙的知识。我和卡罗一度聊到过那些信,想着有一天我们能否见到这个怪咖迪安·莫里亚蒂。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那时的迪安和今时今日的他不一样,那时他还是个笼罩于神秘感之中的年轻囚徒。然后他离开劳教所的消息传来,说是正在初次来纽约的路上,还说他和一个叫玛丽露的姑娘结婚了。
有一天,我正在校园闲逛,查德和提姆·格雷跟我说迪安住在东哈莱姆的一所冬天不带暖气的破公寓里,西班牙语区的哈莱姆。迪安头天晚上刚到的纽约,带着他俊俏泼辣的小女人玛丽露。他们从五十大道的灰狗车下来后,立马拐过街角去找口吃的,正好撞入赫克特咖啡馆。从那以后赫克特咖啡馆在迪安眼里就变成纽约的一大标志。他们买了漂亮而又美味的糖浆大蛋糕,以及奶油泡芙吃。
那段时间迪安总是这样对玛丽露说:“从现在起亲爱的,我们就在纽约了,尽管我还没怎么跟你好好说说在我们渡过密苏里河,尤其是离开波恩维亚劳教所之后,我想的一些事儿。那个劳教所让我总是想起坐牢期间的那些事儿,但现在,我们绝对应该撂开一切我们个人的喜好恩怨,来尽快好好地规划一下未来了……”他在那段时间总是说些诸如此类的话。
我和几个哥们去了那间不带暖气的公寓,迪安穿着短裤出来开门,玛丽露也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迪安指使公寓的主人去厨房,给大家准备点咖啡。而后他开始絮叨他的性问题,对他来说,性是生活中唯一圣洁而紧要的事情,即便他不得不汗流浃背、骂骂咧咧地为生活而打拼。你看他站在那里,用手指头敲敲自己的脑瓜,低头看着地,不住地点着头,正像个接受训练中的年轻拳击手,会让你觉得他把你的每句话都听进去了,还三不两时地扔出个“是的是的”或者“没错儿”来。迪安给我的第一印象就像吉恩·奥特里:修长、瘦臀、蓝眼睛,带着正宗的俄克拉荷马口音,是多雪的西部那种留着大鬓角的美男子。事实上,迪安在和玛丽露结婚并且来到东部之前,他还在科罗拉多州一家叫艾德·沃尔的农场干过活。玛丽露是个漂亮的金发女郎,顶着带有大大波浪卷儿的长发,如同顶着一片金色海洋。她坐在沙发边上,两只手搁在大腿上,用她那双雾气蒙蒙、有点土气的蓝眼睛警觉地盯着周遭的一切,现如今她得住在这么个简陋暗淡的纽约公寓里,这种公寓她在西部老家时也曾听说过的。她如同莫迪利亚尼画中一个庄重的房间里身量修长、形容憔悴的超现实主义女子一样,待在这么个说不上正经八百的屋子里。当然,表面上她像个傻白甜,其实也有不爱做声的小城府,绝对能干出让人目瞪口呆的事来。那个晚上,我们喝啤酒,掰手腕,彻夜聊天到天亮时分。早上,我们在清晨的灰色光线照射中默默无言地围坐一处,迪安从烟灰缸里挑烟蒂抽,然后焦躁地站起身来,在屋里走来走去,想着事儿,他决定先让玛丽露去做早餐、拖拖地。“换句话说,我们应该用心些亲爱的,就像我说的,如果我们对自己的计划没有真知灼见就会产生动摇情绪。”而后我就走了。
接下来的那周,迪安跟查德·金说自己一定要从他那儿学到怎么写作。可查德说我才是个作家,他应该来请教我。那会儿,迪安刚从个停车场找到一份工作,他和玛丽露在哈波肯公寓干了一架,天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搬到那里去,她疯狂之极,不惜用一些在歇斯底里状态中捏造出来的谎话向警察报警,用于报复,迪安只好从哈波肯公寓逃出来了。他无处可住,径直到了我和我姨妈居住的新泽西的帕特森。一天晚上,我正在读书,一阵敲门声响起,是他弓着身子,在黑暗的门厅处恭恭敬敬地站着,对我谄笑道:“你……好,你记得我吗——迪安·莫里亚蒂?我来请教你如何写作。”
“那玛丽露呢?”我问,迪安说她做了几天婊子弄了点钱就回丹佛去了——“那婊子!”于是我们外出喝点啤酒,因为我姨妈坐在起居室看报,在她面前我们无法畅所欲言。她只看了一眼,就认定他是个疯子。
在酒吧我跟迪安说:“嗨,哥们,我很清楚你来找我不仅仅是为了成为一个写东西的,当然我对此也知之甚少,只知道你得像个瘾君子一样执着,紧盯着去写。”他说:“是的,我当然懂你的意思,现在所有的问题都冲着我来了,但我想用叔本华的二分辩证法去真真切切、彻彻底底地了解这些问题的本质……”他说了一堆诸如此类我听不懂、他自己也未必了然的车轱辘话。那些日子他确实不知所云,也就是说,他是一个痴心妄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知识分子的少年犯。他从一些所谓的知识分子那里听来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如你所知,他在别的事情上也不是那么全然幼稚。之后他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和卡罗·马克斯混熟了那些学术术语和行话。即便如此,我们在某些层面上依然达到了疯狂的一致,于是我答应他住在我家,直到找到一份工作。另外,我们还想着找个时间结伴去西部,那是1947年的冬天。
一天晚上,迪安在我家吃了晚饭——他已经在纽约找到了一份停车场的活儿——我飞速地打字时他探过我的肩膀催促说:“快点儿哥们,那些妞等不及了,快点写。”
我说:“等几分钟,我写完这章就跟你去。”那是那本书最棒的章节之一,而后我换上衣服冲到纽约去跟一些妞碰面。我们坐在公交车上,车子穿行过像磷光一样空空荡荡的林肯隧道,我们靠在一起手舞足蹈,大声说话,我察觉到自己开始染上的臭德性了。他不过是个对生活充满激情的年轻人,虽然也是个骗子,他搞欺骗是为了活得更尽兴,并引起那些压根不屌他的人的注意。我知道他也骗了我(为了找个住处搭个伙,和诸如“如何写作”,等等),他也知道我知道(这一条是我们关系的基础),但我压根不在乎,因为我们挺合得来的。我们既不相互打扰,也不互相承让,我们混在一处像一对习于心碎的新朋友。我开始越来越多地向他取经,犹如也许他也能从我这里学到些什么。跟我工作有关的方面,他总是说:“加油干,你做的每样事都很伟大。”我写小说时,他从我肩后探过脑袋来看,大叫:“真棒!就是这样!哇!哥们!”或者“哇啊”一声,用手帕捂住脸:“哥们,哇,有那么多可干的事情,有那么多可写的东西!要把它们统统写下来,没有那么多束手束脚的臭规矩,没有那么多文学禁忌或者语法约束该有多好……”
“对啊,哥们,你算说对了。”从他的兴奋与幻想中,我看到了某种灵光闪现。他是那么滔滔不绝地讲着,引起公车上乘客们的侧目,大家都在找那个“兴奋过头的傻叉”。在西部,他把三分之一的生命消磨在台球厅,三分之一在监狱,三分之一在公共图书馆。人们常常看到他在大冬天光着脑袋,从街上蹿出来,抱着书去台球厅,或者爬上树,藏在朋友的树屋里。他整日在那里读书,或躲开警察。
我们去了纽约——具体情形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原本要来一起吃晚饭的一帮女孩并没有如约出现,只来了两个黑姑娘。我们还去了他工作的停车场,他在那儿还有点琐事要照料一下——他躲到后边的小屋里换了衣服,在一面破镜子跟前打扮停当,然后我们就出发了。也就在那天晚上,迪安和卡罗·马克斯碰上了,他们的碰面宛如天雷勾地火,彼此眼神触碰之处,滋滋冒出火花。两个惺惺相惜的灵魂撞到一处,凑成一对。迪安是圣洁的、金光闪闪的骗子,卡罗·马克斯则是在暗处显得忧伤而诗意的骗子。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碰到迪安了,我也觉得有些遗憾。他们两个旗鼓相当,我无法匹敌,跟不上他们的节奏。从那以后,一切就开始乱套了,我所有的朋友,我仅存的亲属,统统被搅和成美利坚夜空中一大块布满尘埃的乌云。卡罗跟他讲老布尔·李,埃尔默·哈塞尔,还有简。李在得克萨斯种大麻,哈塞尔在里克岛的事情,简则在安非他命幻觉控制下,抱着自己的女儿晃悠于时代广场,最终进了贝尔维尤精神病院。迪安给卡罗讲他不熟的西部人,诸如汤米·斯纳克,那个跛脚的台球厅老手、一流牌手和古怪的圣徒。还给他讲罗伊·约翰逊,大块头艾德·邓克尔,他的发小,他在街头混的老友,他数不清的姑娘、性派对和色情影片,他喜欢的男女英雄,他的历险记。他们一起冲到街上去寻找那些开始时让他们兴致勃勃的东西,后来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空洞无聊了。而后他们蹦蹦跳跳地在街上满场飞,我总是在后边亦步亦趋,这辈子对于我感兴趣的人,我总是习惯于做个跟屁虫。对于我来说,唯有疯疯癫癫的家伙才有意思,他们热火朝天地生活,随时随地高谈阔论,渴望被救赎,对一切都充满热情,他们从未倦怠,或者沉迷于一些平庸的话题,他们燃烧、燃烧、燃烧,如同巨大的黄色罗马火药筒,像在行星撞击中爆开的蜘蛛,在正中间你会看到灼热的火光,而后所有人发出一声“哇呜”!在歌德的故乡德国,人们如何称呼这种年轻人呢?首先,为了学会像卡罗一样写作,迪安想方设法靠近他,只有彻头彻尾的骗子才能做到这一点。“听着,卡罗,我说——这是我想说的……”我大概有两个礼拜没见过他们,他们在夜以继日的神聊中,把关系搞得牢靠之极。
春天来了,正是出行的好时节,人们开始准备三三两两地出门远行。我手头正忙着写一部小说,大概写了一半。在陪姨妈去南方探望过我的兄弟罗科之后,我打算破天荒地去趟西部。
迪安已经先行一步,卡罗和我到三十四大道的灰狗车站送别他。车站二楼有个地方,你花二十五美分就能拍些照片。卡罗摘掉眼镜看起来有点儿邪门,迪安拍了张看起来有些腼腆的证件照。我拍了一张古怪的照片,看着像那种三十来岁、随时打算把跟他妈顶嘴的人弄死的意大利佬。卡罗和迪安把他俩的合照整整齐齐地用刀片从中间切割开,收入各自的钱夹。迪安穿着一套正经八百的西部商务套装回丹佛,他结束了自己在纽约的第一段飘荡生涯——无非就是在停车场像条狗一样干活儿。他是世界上最奇妙的停车场管理员,他能将车子以每小时四十迈的速度倒入一个犄角旮旯,靠墙停下,然后蹦出来,越过众多障碍,跳进另外一辆车,将之以每小时五十迈的速度盘旋在一小块空地上,再把它塞进一个屁大的地方,咣当,在危急之中你可以看到他来个急刹车,那辆车还震了几下。而后他像田径明星一样冲向开票处,把票开好,再冲向另外刚刚开来的车,没等车主人下车,他已经钻进驾驶室,等不及车门关紧,他已然呼啸着把车停入下一个合适的车位。启动、冒进、急刹、出来、进去,每个晚上就那样马不停蹄地干够八个小时,夜间高峰期或者剧场散场时分,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套着一条油腻腻的工装裤,上身则是一件磨旧了的毛皮衬里夹克,趿拉着一双烂鞋。而今他可算买了套崭新行头衣锦还乡,带条纹的蓝外套,背心,全是第三大道上“一律十一美元”的货色,还买了块手表外加一根表带,一台便携式的打印机则是为了回丹佛后开始写作用的,一旦他在那里找到工作,就会租个单间。我们在十七大道的瑞克餐馆,吃了顿包含法兰克福香肠和豆子的告别饭。而后踏上前往芝加哥的灰狗班车的迪安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我们与牛仔哥就此别过,我对自己发誓等春天真正来临,大地上万物苏醒之时,我也将同样踏上这条道路远行。
我后来整个“在路上”的生涯就是这么开始的,之后发生的一切简直匪夷所思。
当然,我之所以要进一步了解迪安,不仅仅是因为我是个作家,需要更好地了解补充新经验,也因为我在校园里闲逛的生活已经进入了死胡同。它让我昏昏沉沉,而且因为迪安,除去我们之间的个性差异,他总是让我感觉他像我失散多年的亲兄弟,留着大鬓角的大瘦脸,紧绷绷又汗津津的脖子,总让我回想起自己在帕特森和帕塞伊克的垃圾场、水泡子以及河边度过的少年时光。他那套脏兮兮的工作服显得如此得体熨帖,你无法从服装裁缝那里买到更加合宜的衣服,而迪安却能克服重重困难,以大自然的喜乐做大自然的裁缝。从他神采飞扬的讲谈之中,我再度听到自己那些伙伴们和兄弟们的谈话声,在桥下,在摩托车车阵当中,在社区的晾衣绳下,在午后昏昏沉沉的门前台阶上,那些小伙子们弹起了吉他,而他们的兄长正在厂里干活儿。我当下其他的朋友都是“知识分子”——研究尼采的人类学家查德,卡罗·马克斯是古里古怪的超现实主义疯子,说话时嗓音很低,神情严肃、目不转睛地盯着你,老布尔·李讲话时总是慢条斯理地拖长声,批判一切——或者他们和埃尔默·哈塞尔一样,是个鬼鬼祟祟的罪犯,随时冷嘲热讽,简·李也是一个德性,瘫在她东方情调的沙发套上,说说《纽约客》的风凉话。而迪安的智慧在任何意义上都要更加正规、闪耀和完整,没有乏味的学院腔,他的“犯罪行为”也不是那种怒气冲冲和尖酸刻薄的,那是一种从美国式的喜悦当中脱胎出来的积极上进,是西部的,像西部的风,从平原上异军突起,某种新鲜的、可以长期预见的、连绵不绝的东西(他偷车只为了找乐子)。另外,我所有纽约的朋友们都处于一种悲观厌世的、噩梦般的处境之中,他们愤世嫉俗不说,还总是搬弄他们奄奄一息、学究气十足的借口,不管政治的还是精神分析学的。而迪安在俗世之中行走,渴望面包和爱情,他没有那么多顾忌。“只要我能让那个小妞儿乖乖地张开她的双腿,哥们。”或者:“只要我们有吃的,听到没有?我饿了,我饿死了,我们这就去吃!”——然后我们就去吃了,这就像《传道书》中所说的:“阳光之下,人各有分。”
迪安乃阳光的西部亲戚,尽管我姨妈警告过我他会给我带来麻烦,我却能够听到一种崭新的召唤、看到一条新鲜的地平线,在我年轻的时代我对此深信不疑。有点儿麻烦或者最终迪安也没有把我当哥们,任凭我在路边饿死,或者病死在病床上——那又有什么所谓?我是个年轻作家,我需要上路。
这一路上,我知道会有姑娘、幻象、各种可能,沿路前行,我终将获得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