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爱过对方吗?
他们当然爱过,很深很深地爱过。
爸爸是入赘至妈妈家的,有人说他贪图姥姥姥爷的好条件,也有人说是因为姥姥姥爷不同意将唯一的女儿下嫁,结婚的前提就是“招女婿”。说不上这段婚姻究竟谁付出得更多,牺牲得更大,这些不深究也罢,因为都不重要了。
总之,他婚后并不幸福,且很快负气出走,只身前往南方打工,然后越来越少回家,越来越多地吵架,最后在我六岁那年的暑假,他突然向妈妈发起了离婚诉讼——原来他愤怒时说的那些可怕的话都是真的,原来他真的不要妈妈,不要这个家了。
接下来的日子是混乱的、阴暗的、充满耻辱的——他们很快对簿公堂,彻底撕破脸面,任谁调解都没有用。
最后的结果就是婚终于离了,而我竟被判给了他。
整个过程我都像在做梦一样,觉得特别不真实,所以当得知法院宣判时似乎也不是很悲伤。
他决意要立即带我走,说从此不会再让我离开他半步,我只能和妈妈分开。
记得告别的那天晚上,妈妈抚摸着我的头顶,在我脸上吻了又吻,哭着说:“小安,你要记住,妈妈爱你,永远爱你。”
而我,从头至尾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不停地哭。
我人生的第一次告别就是骨肉分离,除了哭,我什么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