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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演绎法

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第二天又见面了,并且到上次见面时他所约定的贝克街221号B那里看了房子。这所房子共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且空气流通不错的起居室,室内陈设使人愉快。房子里有两个宽大的窗子,因此屋内光线充足。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套房子都很令人满意。我们合租以后,租金便再合适不过了。因此我们就当场决定立刻租下房子。当晚,我收拾好行囊从公寓搬了出来,立即入住到了新房子。第二天一早,福尔摩斯也跟着把几个箱子和旅行包搬了进来。我们打开行囊,布置房间,一直忙了两天。当安排妥善以后,我们就逐渐安定下来,对这个新环境也慢慢地熟悉了起来。

说老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他很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他每晚很少在十点以后才睡觉。早晨,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餐出去了。有时,他把一整天的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他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伦敦城的贫民窟一带。在他带着高兴的心情工作的时候,绝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他时常也会上来一股相反的劲头,这使他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也不动。每逢这时,我总是看到他的眼里有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若不是他平日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会疑心他有服麻醉剂的习惯了。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于他的兴趣以及他的生活目的的好奇心在日益加深。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他的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颌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沾满了斑斑点点的墨水和化学药品,但他的动作却异常娴熟、细致。这是他在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器时,我在一旁观察到的结果。

如果我承认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大地引起了我的好奇心,而我也想设法去攻破他那缄口不谈自己的状况,那么,读者也许会认为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鬼吧?但是,在您下这样的结论以前,请不妨想一想:我的生活是如此空虚无聊,在这样的生活状况中,能够吸引我注意力的事物又是这么贫乏。除非天气特别晴朗,否则我的健康状况不允许我到外面去;而我又没有什么好友来访,让好友来打破我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就对我伙伴的这个小小的秘密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且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设法揭穿这个秘密上。

他并不是在研究医学。在回答我的一个问题时,他自己证实了斯坦弗在这一点上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既不像是为了获得科学学位而在研究所有学科,也不像是在采取其他任何一种途径,使自己能够进入学术界。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令人惊讶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他的学识却出人意料地渊博。因此,他常常语出惊人。可以很肯定地说,如果不是为了某种目的,一个人决不会像他这样辛勤地工作,以求获得这样确切的知识。因为对书不加以选择的人,他们所获得的知识很难是非常精湛的。除非是为了某种充分的理由,否则绝不会有人愿意在许多细枝末节上下这么大工夫。

而他的知识贫乏的一面,却也如他的知识丰富的一面同样地惊人。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学,他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耳的文章的时候,他傻里傻气地问我卡莱耳究竟是什么人,他做过什么事情。最令我惊讶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全然不知。在十九世纪,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这个道理,这件怪事简直令我难以相信。

他看到我吃惊的样子,微笑着说:“你似乎感到吃惊吧?即使我懂得这些,我也要尽力把它们忘掉。”

“把它们忘掉?!”我忍不住喊道。

他解释道:“你要知道,我认为人的脑子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东西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顶多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因此在取用的时候感到了困难。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在他选择要把一些东西装进他的那小阁楼似的头脑中时,他确实得非常仔细小心。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外,什么也不带进去,而这些工具又样样具备,有条有理。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请相信我,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你就会把以前所熟悉的东西忘了。所以最关键的是,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知识给挤出去。”

我分辩道:“可是那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这与我又有什么相干?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来说,又有什么影响呢?”

我几乎忍不住要问他,他的工作究竟是什么时,我从他的表情中看出来,这个问题也许会引起他的不愉快。于是我选择把我们的短短谈话考虑了一番,尽力想从这里边得出一些可供推论的线索来。他说他不愿去追求那些与他所研究的东西无关的知识,因此他所具有的一切知识,当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了。我在心中把他了解得特别深的学科一一列举出来,而且用铅笔把它写了出来。写完了一看,我忍不住笑了。原来是这样: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却了解得很细。他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裤子上的泥点指给我看,并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成体系。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个世纪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了解。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掌握充分实用的知识。

我列举了这些,看后觉得很失望。我把纸条扔进火里,自言自语道:“如果我把这些本领汇总在一起,以求找出一种需要这些本领的行业来,但仍旧不能弄清这位老兄究竟在做什么的话,那我还不如马上放弃这种想法为妙。”

我记得在前面曾提过他会拉提琴。他拉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像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古怪之处。我知道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还是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经为我拉过几首孟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可是当他独处时,他就很少拉出什么像样的或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乐曲。黄昏时,他坐在扶手椅上,闭上眼睛,信手拨弄着平放在膝上的提琴。有时琴声高亢而忧郁,有时又古怪而欢畅。看来,这些琴声间接反映了他当时的某种思绪,不过这些曲调是否激发了他的思维,或者仅仅是一时兴起,我就无法判断了。对于那些刺耳的演奏,我十分厌恶;幸好他常常在这些曲子之后,会接连拉上几支我喜爱的曲子,算是对我之前耐心的小小补偿,否则我真要暴跳如雷了。

在前一两个星期里,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曾以为我的伙伴也和我一样,是个孤零零的没有朋友的人。可是,不久我就发现他有许多朋友,而且是来自社会上各个迥然不同的阶层。其中有一个人脸色很黄,獐头鼠目的,生着一双黑色的眼睛。福尔摩斯介绍说,他叫雷斯垂德。这个人每星期要来三四次。一天早上,有一个时髦的年轻姑娘来到我们这里,坐了半个多钟头才走。而同一天的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看上去很像个犹太小贩。他似乎极其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头发花白的绅士拜访了我的伙伴。而另一次,一个穿着棉绒制服的在火车茶房里工作的人来找他。每当这些奇特的客人出现时,歇洛克·福尔摩斯总是向我请求,让他使用起居室,这时我只好回到我的卧室里去。他常常为由此带给我的不便而向我道歉。他说:“我不得不把这间起居室当做办公的地方,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其实这次,是一个单刀直入向他提出问题的好机会,但是为了谨慎起见,我还是没有勉强他对我吐露真情。我当时想,他不提他的职业,一定是有某种重大原因。可没想到,他不久后就主动告诉了我,这让我有些吃惊。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三月四日,我比平时起得早,我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一向知道我晚起,因此餐桌上没有安排我的早餐,我连一份咖啡也没有。我感到火冒三丈,立刻按铃,简洁地告诉房东太太我要用早餐了。接着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翻阅,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却一声不吭地只管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标题下面被人用铅笔画了下画线,我自然而然先看到了这一篇。

文章的标题内容似乎有些夸大,叫《生活宝鉴》。这篇文章试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细心且系统地观察,他将会有很大的收获。我觉得这篇文章很矛盾,虽有其精明独到之处,但也存在荒唐可笑之处。在论理上,它严密且紧凑;但是在论断上,我觉得有些牵强附会,夸大其词。作者说,从一个人瞬息之间的表情,他的肌肉的每一次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次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的真实想法来。对一个经常通过观察和分析来研究别人的人来说,欺骗是无法立足的。这个人所作出的结论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的准确。而这些结论,在一些门外汉看来,确实惊人。在别人尚未弄明白这个人得到这些结论的分析细节前,别人会把这个人当做一个未卜先知的神人。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看见,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瀑布,他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其实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算出来了。推断和分析的能力也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地钻研才能掌握。有些人虽然用尽毕生精力,也未必能达到登峰造极的水平。初学者,在着手研究极其难破解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可以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在遇见一个人时,可以在一瞥之间辨识出这个人的过去和职业。这样的尝试,看起来好像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可以用自身的经历教导别人应该从哪里开始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上述的任何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大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了。”

我读到这里,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连篇!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样无聊的文章。”

“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嗯,就是这篇文章。”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小匙子指着那篇文章说道,“我想你已经读过了,因为你在下边还做了标记。我承认这篇文章写得很漂亮,但我读了之后,还是不免要生气。显然,这是一个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懒汉,坐在他的书房里空想出来的一套谬论。这篇文章一点也不切合实际。我倒愿意把他关进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让他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个都说出来。我愿跟他打个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是你?”

“对啊,我在观察和推理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里所提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或许荒谬绝伦,其实它却非常实用,实用到我甚至就是靠着它挣得我这份干酪和面包的。”

“你怎样靠它生活呢?”我不禁问道。

“哦,我有我自己的职业,我想全世界做这种职业的恐怕只有我一个人。我是一个咨询侦探。也许你能够明白这种职业吧。在伦敦城中,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来找我,我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他们把搜集到的所有证据提供给我,一般来说,我都能凭着我的犯罪史知识,把他们的错误纠正过来。犯罪行为都有它非常相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细节都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个案子竟不能破解的话,那才是怪事呢。雷斯垂德是一个著名的侦探。最近他在一桩伪造案里迷失了方向,所以他才来找我。”

“还有其他那些人呢?”我继续问道。

“他们多半是在私人侦探的指点下来的,都是遇到了一些麻烦问题,需要别人加以引导。我仔细听取了他们叙述的事实经过,他们则听取我的意见,这样,费用就装进我的口袋里了。”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别人虽然了解了各种细节,但都无法解决问题,而你足不出户,却能解释某些疑难问题吗?”

“正是如此。因为我有那么一种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有时我也会遇到一件较为复杂的案件,那么我就得奔波一番,亲自出马侦查。你知道,我拥有许多特殊的知识,如果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上去,就能使问题迎刃而解。刚才那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几个推断方法虽被你取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是无价的。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们初次会面时,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像还很惊讶呢。”

“毫无疑问,一定有人告诉过你。”我辩解道。

“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看你,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期形成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也立刻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竟未觉察得出结论所经过的步骤。但是,这个结论的得出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在你这件事上,我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充满了军人气概。那么,显而易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的,因为他的脸色黝黑。但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出,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的左臂曾受过伤,所以现在动起来动作还有些僵硬。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区历尽艰险,并且手臂处负过伤,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分析,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确认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可是还感到惊奇哩。”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么一解释,这件事还是相当简单的呢。你使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邦来了。我真想不到除了小说以外,现实中竟然真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他点燃他的烟斗,说道:“你一定以为把我和杜邦相提并论就是称赞我了。可是,我却认为杜邦实在是个不值一提的家伙。他往往先静默一刻钟,然后才突然道破他朋友的心事。这种伎俩未免过于做作,过于肤浅了。不错,虽然他有分析问题的天分,但绝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我问道:“你读过格波利欧氏的作品吗?你对勒高克这个人物是如何评价的?他算得上是一个侦探吗?”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恶声恶气地说道:“勒高克是个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提一下,那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简直使我腻透了。书中只是一个劲地谈到怎样去辨识不知名的罪犯。可我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这样的问题,而勒高克却花了六个月左右的工夫。有这么长的时间,真可以给侦探们写出一本教科书了,教导他们应当真正避免些什么。”

我听到他把我所钦佩的两个人物都说得这样一文不值,心中感到非常不快。于是我走到窗口,望着热闹的街道,自言自语道:“这个人也许非常聪明,但是他却太骄傲自负了。”

旁边,福尔摩斯不满地抱怨道:“这些天来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发现什么罪犯,干我们这行的人,头脑都要荒废了。我知道我的才能足以让我成名。从来没有人像我这样,在侦查罪行上既有天赋又有精湛的研究。可是又能如何?竟没有作案手段高超的罪案可以侦查,顶多是一些简单幼稚的罪案,犯罪动机浅显易见,就连苏格兰场的人也能一眼识破。”

我对他这种大言不惭的说法,仍然很生气,我想最好还是换个话题。

“我不知道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窗外一个体格魁伟、衣着朴素的人转移话题说道。那个人正在街那边慢慢地走着,焦急地寻找着门牌号码。他的手中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分明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说:“你指的是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我心中暗想:“又在吹牛说大话了!他明知我没法证实他的猜测是否正确。”

这个念头还没有从我的脑海中消逝,就见刚才所观察的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码后,从街对面飞快地跑了过来。只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有人用低沉的声音讲着话,接着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一进入房内,便把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他说:“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这正是把福尔摩斯的傲气挫一下的好机会。他方才信口胡说,绝不会想到会是目前的状况。我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小伙子,请问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是当差的,先生,”那人粗声粗气地回答道,“我的制服送去修补了。”

“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一边问他,一边略带恶意地瞟了我同伴一眼。

“军曹,先生,我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中服过役。先生,没有回信吗?好吧,先生。”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 Tb/KfNQVgR3Y2NYkTrL5Y7ui5kRpnfSv1KEW4NsDIqEwhrc36jcad4NpIOq+kO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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