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罪犯疯狂的恶意抵抗显然并不是针对我们每个人,因为当他发觉自己已无能为力的时候,便温和地微笑起来,并且表示,希望在他挣扎的时候,没有伤害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他对福尔摩斯说:“我想,你是要把我送到警察局去的。我的马车就在门外。如果你们把我的腿松开,我可以自己走下去上车。我可不像从前那样那么容易被抬起来。”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交换了一下眼色,似乎认为这种要求太大胆了些。但是,福尔摩斯却立刻接受了这个罪犯的要求,把我们捆扎他脚腕的毛巾解开了。他站了起来,把两条腿舒展了一下,像是要证明一下,它们确实又获得了自由似的。我现在还记得,当时我看着他的时候,心中在暗想,我很少见到比他更魁伟强壮的人了。他饱经风霜的黝黑的脸上表现出的那种坚决且充满活力的神情,就像他的体力一样令人惊讶和不可忽视。
他看着我的同伴,带着由衷钦佩的神情说:“如果警察局长职位有空缺的话,我认为你是最合适的人选了。你对于我这个案子的侦查方法,确实是十分谨慎周密的。”
福尔摩斯对那两个侦探说道:“你们最好和我一块儿去吧。”
雷斯垂德说:“我来给你们赶车。”
“好的,那么葛莱森可以和我们坐上车去。还有你,医生。你对于这个案子已经发生了兴趣,最好也和我们一块走一趟吧。”
我欣然同意了,于是我们就一同下了楼。我们的罪犯没有一点逃跑的企图,他安安静静地走进他的马车里去,我们也跟着上了车。雷斯垂德坐到了车夫的座位上,扬鞭催马前进,不久便把我们拉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引进了一间小屋,那里有一个警官把我们罪犯的姓名以及他被控杀死的两个人的姓名都记录了下来。这个警官是个皮肤白皙、神情冷淡的人,他机械而呆板地履行着他的职务。他说:“犯人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杰弗逊·侯波先生,你在审讯之前,还有什么话要说吗?但是我必须事先告诉你,你所说的话都要记录下来,并且可能用来作为定罪的根据。”
我们的罪犯慢慢地说道:“诸位先生,我有许多话要说,我愿意把它原原本本地都告诉你们。”
这个警官问道:“你等到审讯时再说不是更好吗?”
他回答说:“我也许永远不会受到审讯了。你们不要感到吃惊,我并不是想要自杀。你是医生吗?”他说这句话时,一边把他看起来显得很凶悍的眼睛转过来看着我。
我说:“是的,我是医生。”
“那么,请你用手按一下这里。”他说时微笑了一下,一边用他被铐着的手指了一下胸口。
我用手按按他的胸部,立刻觉察到里边有一种不同寻常的跳动。他的胸腔里有轻微的震动,就像在一座不坚固的建筑中,开动了一架强力的机器。在这间安静的屋里,我能够听到他的胸膛里有一阵轻微的嘈杂声音。
我叫道:“怎么,你得了动脉血瘤症!”
他平静地说:“他们都这样说。上个星期,我找了一位医生看过,他对我说,过不了多少天,血瘤就要破裂。这个病已经好多年了,一年比一年糟糕。这个病,是我在盐湖城大山之中,由于风餐露宿,过度操劳,而且又吃不饱的缘故所引起的。现在我已经完成了我的使命,什么时候死,我都不在乎了。但是,我愿意在死以前,把这件事交代清楚,在我死后也好有个记载。我不愿在我死后别人把我看成是一个寻常的杀人犯。”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忙地商量了一下,他们在考虑允许他说出他的经历来是否恰当。
警官问道:“医生,你认为他的病情确实有突然变化的危险吗?”
我回答说:“确实如此。”
这位警官于是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了维护法律起见,那么我们的职责首先是取得他的口供。先生,你现在可以自由交代了。不过,我再一次告诉你,你所交代的都要被记录下来。”
“请允许我坐下来讲吧。”犯人一边说着,一边就很不客气地坐了下来,“我的这个血瘤症很容易使我感到疲乏,况且半个钟头前,我们才争斗了一番,这绝不会使我的病情有所好转。我已经是半截身子在土里的人了,所以我是不会对你们撒谎的。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至于你们究竟打算如何处置我,这对我来说,已经无关紧要了。”
杰弗逊·侯波说完这席话以后,就靠在椅背上开始说出了下面这篇惊人的供词。他叙述时的态度从容不迫,并且讲得有条不紊,好像他所说的事情十分平淡无奇。我可以保证,这些补充供词完全正确无误,因为这是我偷偷从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抄录下来的。他在他的笔记本中,把这个罪犯的供词按照他原来的说法,逐字逐句地记录下来了。
他说:“我为什么要恨这两个人,这一点对于你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他们恶贯满盈,他们犯了罪,害死过两个人——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因此他们付出了他们的性命代价,这也是罪有应得的。他们犯罪的时间距离现在太久了,我也不可能提出什么罪证,到任何一个法庭上去控告他们。可是,我知道他们有罪,所以我打定主意,要把法官、陪审员和行刑的刽子手的任务全部由我一个人担当起来。如果你们是男子汉大丈夫,如果你们站在我的位置上,你们一定也会像我这样干的。
“我刚才说到的那个姑娘,二十年前她本来是要嫁给我的,可是她却被迫嫁给了这个锥伯,以致她含恨而死。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把这枚结婚指环取了下来,当时我就发过誓,我一定要让锥伯瞧着这枚指环毙命。我还要让他临死前,认识到是由于他自己所犯下的罪恶,才受到了惩罚。我千里迢迢地踏遍两大洲,追踪着锥伯和他的帮凶,一直到我追上他们为止,这枚戒指都一直跟着我。他们打算用东奔西跑的方式把我拖垮,但是他们那是枉费心机。即便我明天就死——这有很大的可能,在我临死前,我很明白,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而且是出色地完成了。他们两个人已经死了,而且都是被我亲手杀死的,此外,我就再也没有别的希望和要求了。
“他们是有钱人,而我却是一个穷光蛋。因此,我要到处追赶他们,这件事对我来说并不容易。当我来到伦敦城的时候,我几乎已经是一贫如洗了。当时我发觉,我必须找份工作,以维持我的生活。赶车、骑马对我来说,就像走路一样平常。于是我就到一家马车厂去找份工作,并立刻就成功了。每个星期我要向车主缴纳一定数目的租金,剩下的就归我自己所有。但是,剩余的钱并不多,可是我总能设法勉强维持下去。对我来说,最困难的事情是不认识道路。我觉得在所有道路复杂的城市中,再没有比伦敦城的街道更复杂难认的了。于是我随身带上一张地图,直到我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几个主要车站以后,我的工作才干得顺利起来。
“过了好久,我才找到那两位先生居住的地方。我四处打听,直到最后我在无意之中碰上了他们。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地区的一家公寓里。只要我找到了他们,我知道,他们就算落在我的掌握之中了。我已经蓄了胡须,他们不可能认出我来。我紧紧地跟着他们,伺机下手。我下定决心,这一次绝不能再让他们逃脱。
“虽然如此,他们还是差点又溜掉了。他们在伦敦走到哪儿,我就形影不离地跟到哪里。有时我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边,有时是步行。然而赶着马车跟着却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这样他们就无法摆脱我了。只有在清晨或者在深夜我才能做点生意,赚点钱,可是这样一来我就不能及时向车主缴纳租金了。但是,只要我能够亲手杀死仇人,别的我什么都不管了。
“但是,他们非常狡猾。他们一定也意识到,可能有人在追踪他们,因此他们绝不会一个人外出,也绝不在晚间出去。两个星期以来,我每天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面,可是我一次也没有看见他们分开过。锥伯经常是喝得醉醺醺的,但是斯坦节逊却从来都不疏忽。我起早摸黑地窥视着他们,可是总遇不到机会。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因为我总感觉到,报仇的时刻就要到来了。我唯一担心的是我胸口里的这个毛病,说不定它会过早地破裂,使我的报仇大事功亏一篑。
“最后,一天傍晚,当我赶着马车在他们所住的那条叫做陶尔魁里的地方徘徊的时候,我忽然看见一辆马车赶到他们住处的门前。立刻,有人把一些行李拿了出来,不久锥伯和斯坦节逊也跟着出来,他们一同上车离去。我赶紧快马加鞭跟了上去,远远地跟在他们后边。当时我感到非常不安,唯恐他们又要改变住处。他们到了尤斯顿车站,下了马车。我找了一个孩子替我管住我的马,就跟着他们走进了月台。我听到他们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站上的人回答说,有一班车刚刚开出,几个钟头以内不会再有第二班车了,斯坦节逊听了以后似乎很懊恼,可是锥伯却表现得很高兴。我夹杂在人群中,离他们非常近,所以我可以听到他们的每一句对话。锥伯说,他有一点私事要去办一下,如果斯坦节逊愿意等他一下的话,他马上就会回来。他的伙伴却拦住他,并且提醒他说,他们曾经约定要在一起,不要单独行动。锥伯回答说,这是一件微妙的事,他必须独自去。我听不清斯坦节逊又说了些什么,后来只听见锥伯破口大骂,说斯坦节逊不过是自己雇用的仆役罢了,不要装腔作势地反过来指责起他来。这样一来,这位秘书先生讨了个没趣,只好不再多说。他只是打算和锥伯商量,万一因为他而耽误了最后的一班火车,可以到郝黎代旅馆去找他。锥伯回答说,他在十一点钟以前就可以回到月台上来,然后他就一直走出了车站。
“我日夜等待的千载难逢的机会终于来到了。我的仇人已在我的掌握之中。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互相帮助,但是一旦分开以后,他们就要落到我的掌控之中了。虽然如此,但我并没有鲁莽从事。我早已订下了一套计划:报仇的时刻,如果不让仇人有机会明白究竟是谁杀死了他,如果不让他明白为什么要受到这种惩罚,那么这种复仇是不能令人称心如意的。我的报仇计划早就安排妥当,照着这个计划,我要让害苦了我的人有机会能够明白,现在就是他该遭报应的时候了。恰巧的是,几天前有一个坐我的车子在布瑞克斯顿路一带查看几处房屋的人,把其中一处的钥匙遗落在我的车里了。他虽然当天晚上就把钥匙取回了,但是他取走钥匙前,我早就把它弄下了一个模子,而且照原样配制了一把。这样一来,在这个大城市中,我至少可以找到一个可靠的地方,可以自由自在地做我的事情,而不至于受到阻碍。现在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把锥伯弄到那个房屋中去。
“他在路上走着,接着走进一两家酒店去。他在最后一家酒店中,几乎停留了半个钟头。他出来的时候,已是步履蹒跚,显然他已经喝高了。在我的前面恰好有一辆双轮小马车,于是他就招呼着坐了上去。我一路紧紧地跟着。我的马的鼻子距离前面马车的车夫的身体最多只有一码远。我们经过了滑铁卢大桥,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路。可是,让我感到诧异的是,我们竟然又回到了他原来居住的地方。我实在想不出他回到那里去的动机。但是,我还是继续跟着他,在距离那所房子大约一百码的地方,我把车子停了下来。他走进了那座房子,他的马车也就离开了。请给我一杯水,我说到口渴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口气喝完了。
他说:“这样感觉好多了。好,我等了一刻钟,或者还要更久一些,突然听见房子里面传来一阵打架似的吵闹声。接着大门忽然大开,出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锥伯,另一个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这个人我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个小伙子一把抓住锥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的时候,他用力一推,紧接着又是一脚,把锥伯一直踹到了大街上。他朝着锥伯晃着手中的木棍大声怒喝道:‘狗东西!我教训教训你,你竟敢污辱良家妇女!’他是那样的怒不可遏,要不是那个坏蛋拖着两条腿拼命地向街上逃去,我想那小伙子一定会用棍子把他狠狠教训一顿。锥伯一直跑到转弯的地方,正好看见了我的马车,于是招呼我一声,一下就跳上车来。他说:‘把我送到郝黎代旅馆去。’
“我一见他坐进了我的马车,简直是喜出望外,我的心跳得很剧烈。我生怕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机,我的血瘤要爆裂了。我慢慢地赶着马车前进,心里盘算着究竟该怎么办才稳妥。我完全可以把他一直拉到乡间去,在那荒凉无人的小路上和他算一次总账。我几乎就要决定这么办的时候,他忽然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这时,他的酒瘾又发作了,他叫我在一家大酒店外面停下来。他一边吩咐我等着他,一边走了进去。他在里面一直待到酒店打烊,等出来的时候,他已经烂醉如泥了。我知道,我已经是胜券在握了。
“你们不要以为我会冷不防一刀把他结果了就算了事。如果这样做,只不过是死板地去执行严正的审判而已。我绝对不会那样干的。我早已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能把握这个机会的话,他还可以有一线生机。当我在美洲流浪的那些日子里,我做过各种各样的活。我曾经一度做过约克学院实验室的看门人和扫地工。有一天,教授在讲解毒药知识时,他把一种叫做生物碱的东西给学生们看。这是他从南美洲土人制造毒箭的一种毒药中提炼出来的。这种毒药毒性非常强,只要沾那么一丁点儿,立刻就能置人于死地。我记住了那个放毒药的瓶子的所在,在他们走了以后,我就倒了一点出来。我是一个相当高明的配药能手,于是我就把这些毒药做成了一些易于溶解的小丸子。我在每个盒子里装进一粒,同时再放进一粒样子相同但是无毒的小丸子。我当时决定,一旦我能得手,那两位先生就要每人分得一盒,他们每个人先吃一粒,剩下的一粒就由我来吃。这样做,与在枪口蒙上手帕射击一样,可以置人于死地,而且还没有响声。从那一天起,我就一直把这些装着药丸的盒子带在身边。现在到了我使用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已经过了午夜,接近一点钟的光景。这是一个暴风雨肆虐的深夜。风刮得很猛,大雨倾盆而下。外面虽然是一派惨淡的景象,可是我的心里却是阳光明媚,我高兴得几乎要大声欢呼起来。诸位先生,如果你们之中哪一位曾经为了一件事日思夜想,一直盼了二十年,一旦触手可得时,那么你们就会理解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吐着烟雾,借此稳定我的紧张情绪。可是由于过分激动,我的手在不住地颤抖,太阳穴也突突地乱跳。当我赶着马车前进时,我看见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茜在黑暗中对着我微笑。我看得清清楚楚,就像我现在在这间屋子里看见你们诸位一样。一路上,他们总是在我的前面,一边一个地走在马的两旁,一直跟我来到布瑞克斯顿路的那所空宅。
“周围一个人都没有,除了淅淅沥沥的雨声之外再也听不到一点声音。我从车窗向车里一看,只见锥伯蜷缩成一团,因酒醉已沉入梦乡。我摇着他的肩膀说:‘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车夫。’
“我想,他一定以为已经到了他刚才提到的那家旅馆,因为他没有问任何问题,就走下车来,跟着我一起走进了空屋前的花园。这时,他还有点头重脚轻,站都站不稳。我不得不扶着他走,以免他跌倒。我们走到门口时,我开了门,带着他走进了前屋。我敢向你们保证,一路上,费瑞厄父女一直是在我们前面走着的。
“‘黑得要命。’他一边说,一边乱跺着脚。
“‘我们马上就有光明了。’我说着便擦燃了一根火柴,把我带来的一支蜡烛点燃。我一边把脸转向他,一边把蜡烛靠近了我的脸。我继续说:‘好啦,伊瑙克·锥伯,你现在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惺忪地盯着我瞧了半天,然后我看见他的脸上突然出现了惊恐的神色,整张脸顿时痉挛起来,这说明他已经认出我来了。他吓得面如土色,晃晃悠悠地后退着。我还看见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到他的眉毛上,他的牙齿也在上下打架,发出咯咯的响声。我看见他那副模样,不禁靠在门上放声大笑。我早就知道,报仇是一件最痛快的事,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竟会有这样的滋味。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一直追着你从盐湖城到圣彼得堡,可是总是让你逃脱了。现在你游荡的日子终于到头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说话的时候,他又向后退了几步。我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以为我是发狂了。那时,我的确和疯子无异,我太阳穴上的血管像铁匠挥舞着铁锤般跳动不止。我深信,当时若不是血从我的鼻孔中涌了出来,让我轻松一下的话,我的病也许就会发作了。
“‘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一边叫着,一边锁上了门,并把钥匙举到他的眼前晃上几下,‘惩罚确实是来得太慢了,可是现在总算是逮着你了。’我看到在我说话的时候,他那两片怯懦的嘴唇颤抖着,他还想要求饶命。但是,他很清楚,那是毫无用处的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谈不上什么谋杀不谋杀。杀死一只疯狗,能说是谋杀吗?当你把我那可怜的爱人从她那被残忍杀害的父亲的身边拖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到你的那个该死的、无耻的新房中去的时候,你可曾对她有过半点怜悯?’
“他叫道:‘杀死她父亲的并不是我!’
“‘但是,是你毁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一边把毒药盒子递到他的面前,‘让上帝给咱们裁决吧。选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致死,一粒可以重生。你选剩下的一粒由我吃。让我们看看,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公道,或者我们都是在碰运气。’
“他吓得躲到一边,大声喊叫起来,哀求饶命。但是,我拔出刀来,直迫他的咽喉,一直到他乖乖地吞下了一粒,我也吞下了剩下的一粒。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有一两分钟,等着看究竟谁死谁活。当他的脸上显出痛苦表情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已吞下了毒药。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怎么能够忘记呢?我看见他那个样子,不禁大笑起来,并且把露茜的结婚指环举到他的眼前。可是这一切只是一会儿工夫,因为那种生物碱的作用发挥得很快。一阵痛苦的痉挛使他的面目都变形扭曲了,他两手向前伸着,摇晃着,接着惨叫了一声,就一头倒在地板上了。我用脚把他翻转过来,用手摸摸他的心口,心已不跳了,他死了!
“这时,血一直从我的鼻孔中往外流个不停,但是我并没有在意。不知怎的,我突然灵机一动,便用血在墙上写下了一个词。当时也许是有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打算让警察误入歧途,而当时我的心情确实也是非常轻松愉快的。我想起纽约曾有过一个德国人被谋杀的案件,死者的身上写有‘拉契’这个词。当时报纸上曾经争论过,认为这是秘密党干的。我当时想,那个使纽约人感到扑朔迷离的词,可能也会使伦敦人困惑不解。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写下了这个词。后来,我就回到我的马车那里去了。我发觉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外边依然是狂风骤雨。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后,把手伸进经常放着露茜指环的衣袋里一摸,忽然发觉指环不见了。我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东西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品了。我想,可能是在我弯腰察看锥伯的尸体时,把它弄丢的。于是,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我把马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壮着胆子向那间屋子走去。我宁可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个指环。可当我一走近那所房子,就和一个刚从那座房子里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成酩酊大醉的样子,以免引起他的疑心。
“这就是伊瑙克·锥伯死时的情形。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要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斯坦节逊,这样我就可以替约翰·费瑞厄报仇雪恨了。我知道斯坦节逊当时正在郝黎代旅馆里。我在旅馆附近徘徊了一整天,可是一直不见他露面。我想,大概是因为锥伯一去不复返,所以使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妙了。斯坦节逊这个家伙真是很狡猾,他一直是很小心提防的。但是,如果他认为只要待在房里不出来,就可以逃避我,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很快,我就弄清了他所住卧室的窗户。第二天清晨,我就用旅馆外面胡同里放着的一架梯子,趁着清晨的朦胧,一直爬进了他的房间。我把他叫醒,对他说,很久以前他杀过人,现在是他偿命的时候了。我把锥伯死的情况讲给他听,并且要他同样挑一粒药丸吃。他不愿接受我给他的活命机会,而是直接从床上跳了起来,拿刀直刺向我的咽喉。出于自卫,我一刀刺进了他的心房。不管采用什么办法,结果都是一样的,因为老天爷决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挑出那粒无毒的药丸的。
“我还有几句话要说,说完了就好了,因为我也快不行了。事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因为我想加把劲干一把,存够路费,好回美洲去。那天,当我正把车停在广场上的时候,忽然有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打听是否有个叫杰弗逊·侯波的车夫。他说,贝克街221号B有位先生要雇他的车子。我一点也没有怀疑就跟着来了。以后我所知道的事,就是这位年轻人用手铐轻巧地就把我的两只手给铐上了,铐得那么干净利落,倒是我从未见过的。诸位先生,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凶手,但是,我自己却认为我跟你们一样,是一个执法的法官。”
他的故事讲得这样惊心动魄,他的态度给人的印象又是这样深刻,因此我们都安静地听得出神,甚至连两位阅历丰富的职业侦探,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讲完了之后,我们都一声不吭地坐在那里,沉默了好一会儿,只有雷斯垂德速记供词的最后几行时,铅笔在纸上发出的沙沙声,打破了室内的寂静。
福尔摩斯最后说道:“还有一点,我希望确认一下。我登了广告以后,前来领取指环的你的那个同党究竟是谁?”
这个罪犯调皮地对我的朋友挤了挤眼睛说:“我只能供出我自己的秘密,但是我不愿牵连别人。我看到你的广告以后,也想过这也许是个圈套,但也可能真是我所需要的那枚指环。我的朋友自告奋勇帮我一把去看看。我想,你一定会承认,这件事他办得很漂亮吧。”
“一点也不错。”福尔摩斯老老实实地说。
这时警官厉声正色道:“那么,诸位先生,法律手续必须遵守。本周星期四,这个罪犯将要提交法庭审讯,诸位先生届时要出席。开庭以前,他交由我负责。”说时,他按了一下铃,于是杰弗逊·侯波就被两个看守带走了。我的朋友和我也就离开了警察局,坐上马车回贝克街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