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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吾乃妖怪

正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尤其像我这样十几年连个感冒都没有的人,那丝抽得就格外抓心挠肝。烧虽然退了,但紧接着就又是咳嗽又是鼻塞,一天到晚的‘风流涕淌’。

恐怕任谁都不会对随时随地手边堆着一大摞鼻涕纸的家伙,产生什么生理上的冲动或者精神上的想法。

综上所述,鸟巢仍然空置。

苍梧买的是四月三十号晚上的火车票,白天我照例去接受资本家的剥削,他则去店里安排过节期间的日常工作,约定等我下班后一起去趟超市,买点供路上消耗的食物。

结果,我们那位疑似希特勒附体的公司大老板不知昨天晚上是不是受了菩萨的点化忽然良心浮现善心大发,居然提前三个小时将我们全体释放。

自由的空气真好闻啊!

我站在写字楼外面深呼吸做无比享受状,矫情完了后,决定顺路去查查苍梧的岗。

店里有几个小姑娘长得非常之水灵,跟刚摘下来的嫩萝卜似的,我看了都常常忍不住垂涎三尺……

怀揣着不可告人的目的,鬼鬼祟祟溜到烤肉店附近隐蔽,手搭凉棚一张望,我醍醐灌顶。

在老虎的眼中,萝卜是浮云,肉才是王道!

只见店门口,一身黑色休闲装的苍梧和一身白色连衣裙的女人面对面站着,正你一言我一语进行着氛围热烈的交流。男俊女俏很是惹眼,活脱脱一对黑白无常……

因为阳光反射的关系,我看不清他们脸上的表情。

但薄裙下包裹着的火辣身材,还是显而易见的。

那修长笔直的双腿那盈盈一握的小腰那高高耸起的双峰……据目测,至少也是个D,不排除E的可能性。

我猥琐的脑子里顿时下流无极限的有三个大字呼啸而过——肉蒲团。

更让我自卑自怜情何以堪恶向胆边生的,是人家那小脸蛋长得,真让人忍不住想在上面挥挥刀子泼泼硫酸什么的……

身为五讲四美三热爱的社会主义新青年,我好像太恶毒了,需要忏悔。

于是我闭了闭眼,在心里跟耶稣大哥沟通了一下。

再睁开时,苍梧已经转身进店,那个白裙美人则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径直向我的藏身之处走来。

挠挠头,看看挡在前面做掩体的硕大垃圾桶,我很是无奈。

这人呐,有时候太有存在感的确不是什么好事……

像个兔子一样蹦出来,我笑容灿烂的打招呼:“你好啊莫伶,来找苍梧玩吗?怎么不进去坐坐?我们店的烤萝卜很好吃哒!”

虽然那天晚上只是黑灯瞎火居高临下的瞄了一瞄,但我依然可以一照面便认出,她就是那个对苍梧动手动脚吃豆腐的人,虎族祭司,莫伶。

女人对于打自己男人主意的生物,总是有着某种刻骨铭心的感情,一眼万年而不能忘,感天动地。

莫伶似乎被我自来熟的热情弄得有些发懵,货真价实的虎躯一震……

“你认识我?”

“苍梧跟我提起过你。”

莫伶明显愣住:“他……对你……提起我?”

“是啊!”我笑得很真诚,那种融合着欠揍的真诚:“你知道的,男人嘛,总难免有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账,年少轻狂的时候,谁没招惹过几朵花花草草呢?”

“你竟这样说他……”莫伶立刻便领会了我的深层含义,短促的笑了一声,冷冷的带着不屑的嘲讽。随即下巴一抬,摆出凛然不可侵犯的冷艳高贵:“我有话要对你说,跟我来。”

说完,再也懒得看我,当先转身走进了旁边的星巴克,高跟鞋敲得路面吱哇乱叫。

同样是神仙,凭什么苍梧就分文没有穷得叮当作响,而人家就能穿着价格不菲的名牌服装,在一杯咖啡卖三十几块的地方zhuangbility?

我一边腹诽一边要了杯焦糖玛奇朵,那坑爹的价格让我心疼得无以复加。

找了个安静的位置坐定后,莫伶用白皙的手指拈起勺子搅拌乌黑的咖啡,漂亮的眼睛打量着我,目光明显不算友好。准确的说,是鄙视,或者叫敌视,更直白点来形容,是厌恶。

我忽然想到了道明寺他妈看杉菜时的眼神……

高高在上的特权阶级,瞧不起底层的劳动人民!

这令向来仇富情节严重的我义愤填膺,开始认真的琢磨把二十八块的焦糖玛奇朵泼到两千八百块的连衣裙上,是什么样的画面效果,够不够给力。

不过很快,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真心实意的心平气和。

因为莫伶接下来的话让我明白,她与我之间原来真的是存在着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的,也许应该称之为种族矛盾。

倒不是因为她是神仙,我是人。而是因为她是神仙,我是妖,哦不,我是半神半妖,哦不不,我还是应该完全算在妖的科目类别里。那个‘我’指的不是现在的‘我’,而是过去的‘我’……

好吧,有点混乱。

发挥我理科生的强大逻辑思维重新整理一下,为了方便叙述和理解,选择采用上帝视角。

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乃至于早已被YY得烂俗的爱情故事,按照网络文学的惯例可作如下概括——

分类:仙侠。

标签:虐恋情深。

结局:BE。

女妖怪和男神仙相遇而后相爱,没多久,生了一个可爱的宝宝,一家三口的小日子过得很美满很幸福。

可好景不长,神仙和妖怪的结合触犯了天条,于是他们毫无悬念的遭了天谴。

女妖怪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先死了。男神仙的本事略高一些,硬撑着一口气把孩子送回师门,交给了独自在那里修行的小师弟,并用残存的全部法力封住了孩子体内那部分属于妖族的血统,然后也死了。

小师弟收养了那个孩子,对外称其是自己捡到的一个弃婴,有仙根有仙缘,适合修仙。

小娃娃便在神仙的地盘上慢慢长大,活泼健康聪明漂亮,谁也没察觉出这个女孩儿有什么异样不妥。

后来,小师弟与她日久生情,结为夫妻。

成亲不到一年,却生了变故。

那时候,她即将满一千岁。

因为凡是妖族,每千年必遭一次天劫,活下来就继续修炼,活不下来就灰飞烟灭。

她的妖性再也压不住,再也瞒不住。

由于体内存在封印的关系,她的法力一直相对低微,常常连五百年的小神仙都打不过。

更何况,她是神妖混血,逆了天道,本就不当存活于世。

那个天劫对她而言,就是不折不扣的夺命符。

但小师弟却不容妻子就这么死了,决定以一己之力,担下所有。

他早就知道这一天会来,早就做好了准备。

所以他努力修行,让自己变得足够强大。

所以他经千难万险,终于成为一族之长,利用手中权柄为她获得散仙的身份,为他们的将来扫除障碍。

所以他娶了她,夫妻同心亦同命,他要护她,理所当然。便是天庭的执法者也无从反驳,只能网开一面随他一意孤行。

然则,当初留下她的性命,随后隐瞒她的来历,本就是大罪一桩,他因此而遭残酷刑责,身负重伤。

若紧跟着再为她承天劫,怕是要落得个千年修为一朝丧,甚而至于危及性命。

于是,她趁他闭关养伤之际,偷偷去往地府,堕入六道轮回。

本想就此散尽法力毁去元神,绝了他的念想,却在最后一刻因了阎王的不忍,只是加了封印,终是留了希望。

小师弟叫苍梧,前任虎族族长。

孩子叫妆蔷,也就是我的前生。

女妖怪和男神仙分别是我那时的父母。

如果按照我国的户籍制度,孩子的户口随妈妈,那我就是不折不扣的妖籍。

本来以为我是人,后来被告知是神,结果弄了半天,我是个妖。

不是我不明白,实在是这个世界变化太他妈的快。各种不靠谱,各种不着调,各种不给力,各种蛋疼菊紧……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但凡统治阶级总是对弱者比较宽仁一些,而对具有威胁性的非法组织或个人则相当铁腕。

比如,天庭允许神仙和凡人恋爱,却禁止和妖怪搞对象。

顺便又不难推断出三点结论——

第一,我的妖怪娘亲很厉害。

第二,我很菜。

第三,纯种的神仙和纯种的妖怪才牛逼,神妖混血则类似于杂交狗狗,不值钱……

这些结论真让我不知是该骄傲,还是该惆怅。

哦对了,另外还说明了一个问题,莫伶看我的目光不是道明寺他妈对杉菜,而是马尔福他爹对哈利波特……

接下来的事情,我基本都知道了。

苍梧先追到地府,再追到人间。在一个小小的简陋蜗居里,守着他曾经的妻子,现在的我,一个彻彻底底普普通通的凡人。

而我,则忘记了过去的一切,然后,重新爱上了他。

所以,苍梧背后的那道伤,是刑伤,是为了我而留下的。

他伤势未愈便去找阎王,想要带回我,却弄得伤上加伤。

怪不得他的脸色总是不好,怪不得他常常会轻声咳嗽,怪不得他只要一动法力,便要修养好一阵子才能复原,应该讲,只是表面看上去好像复原了……

怪不得牛犇说,即便自己因为要保护皮蛋而舍了仙籍竖旗为妖,比起苍梧为我做的,都算不得什么……

莫伶最后用一句话为自己愿意纡尊降贵跟我这个混血废柴唠了那么长时间嗑的行为作了解释和总结:“不许再缠着苍梧,否则,他迟早被你害死!”

我把杯子里的咖啡仔仔细细的吸干净,又把吸管咬得像被压路机碾过一样扁,才抬起头很有诚意的问:“为什么?”

莫伶看着我,眼睛明显大了一圈,优雅的声音也略有拔高:“你听不明白我说的话吗?”

“你又没有用禽兽的语言,我当然能听懂。”

“那你还……”莫伶的后牙槽发出了让我惊悚的轻响,所幸她迅速把视线从我脸上移开,做了个深呼吸,重新恢复冷艳高贵的女神模样:“话已至此,我也不怕再多告诉你一些。你应该不知道吧,前几天,他去地府找了阎王,想要强行用自己的精血凝成一个能配合你此生命格的元婴魂魄,待到日后时机成熟,便是你俩在人间的孩子。这种逆天抗命之举,极其损耗修为,若非我及时赶到阻止,以他目前的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忽然想起,上两个礼拜去喝一个同学儿子的满月酒,那小家伙可爱得简直惨绝人寰。回来后,我流着口水跟苍梧如此这般的大肆形容了一番。

我记得,他问我,想不想做妈妈。我还以为他要玩柯南变身,就随便点了点头。

后来,他没变小老虎,而是自己个儿坐在沙发上发了挺长时间的呆,我忙着做别的事情也没顾上多想。

现在才恍然,原来当时他是那个意思……

真是个笨蛋,神仙和人类在一起不可能有孩子,这是我早就知道,并且早就接受的事情。

其实我已经想好了,跟苍梧结婚后就去领养一个孤儿。

反正生孩子风险太大,又辛苦又痛苦,而且万一倒霉催的生出个残次品还不能包退包换,不如直接挑个漂漂亮亮健健康康的产成品……

其实我懂,苍梧之所以那样做,是为了让我能够最大限度的拥有一个普通人的幸福。

有父母,有丈夫,有孩子,血脉亲情代代延续,才是一个完整的家。这是每个女人,最想要的幸福。

莫伶说的那天,应该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日子,也是林磊来找我的那个晚上。

我的手有些抑制不住的微微发抖,心肝脾肺肾就像是被人狠狠的拧了一把,很疼。

因为我仿佛又听到了苍梧在浴室里压抑着的咳嗽声,又看到了他和衣侧躺在床上时,苍白的面色和紧蹙眉宇间的沉沉疲惫。

他一定很不舒服,一定很累,可却得不到任何休息,因为要忙着不眠不休的照顾我,因了别的男人而生病发烧的我……

“苍梧为了你,丢了族长的位置,受了那么多的苦,难道还不够吗?”莫伶放在桌上的手紧握成拳,应是在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估计很大一部分是想要直接掐死我再让我魂飞魄散永绝后患的冲动:“虽然我不明白,他的元神为何会衰弱至此,但我至少可以确定一点,短时间内他再也承受不起任何伤害了……况且,即便他能侥幸陪你过完这一世,接下来呢?我相信,他一定会不惜一切带你脱离轮回重返天界的,到时候,你就还是那个不神不妖的怪物,还是难逃天劫。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他能帮你挡得了一次,也不一定能挡得了第二次,第三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你修为的增加,天劫只会越来越重。总有一天……”

我揉了揉脸,缓和了一下僵硬的面部肌肉,打断她的话:“你希望我怎么做?”

“离开他。”

我笑了:“你觉得我有那个本事躲开一个神仙吗?”

“不是让你躲!”莫伶的眼睛很亮,目光里带着某种不可言喻的热度:“我了解苍梧,他很固执,也很决绝。一旦相信你对他确无情意,就绝不会再拖泥带水纠缠不休。便是仍不死心,也要等你再入轮回之时才有举动。他回到族里,就定会闭关修炼不问外事。如此一来,我就有机会去地府彻底毁了你的元神,消去你所有的印迹,让你永远停留在这凡间,与他再无半分瓜葛,这也是当初的你想做而没能做成的事。”想了想,又补充了一个诱人的条件:“你大可放心,我会让你接下来的每一世都衣食无忧的。”

我点点头:“听起来好像还不错。”

她的眼睛于是更亮,更热:“早做了断,对你对他都好。”

我认真沉思了一会儿:“可是,我为什么要为他考虑呢?他的死活好坏,与我何干?”

莫伶显然被这样具有冲击性的问题弄得有些大脑当机,傻了半天才冒出一句:“因为,你爱他呀!”

猛的一拍桌子我哈哈一笑:“对,没错!就是这个理!”说完,站起来就走。

莫伶不愧是神仙,反应很快,紧随着豁然起身,带得桌面乱震:“你去哪儿?”

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我约了苍梧下班后去逛超市的,晚上还要赶火车回老家,就不陪你聊了。”

她精致的五官瞬间有些扭曲:“没想到你竟如此自私,枉他为了你连命都不要!”

说真的,我挺同情这位母老虎祭司的。

如果是在以我为女主的言情小说里,她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炮灰女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曝光各种秘密,费了半天力气,就是想让女主离开男主。

通常来说,这一招的成功率好像的确不低。

女主为了男主好,化身百变天后上演精彩戏码演技让张曼玉都自叹不如,从而制造出一系列的误会,再牵扯进若干炮灰男配,终于成功让男主心灰意冷心丧若死,然后一拍两散各自黯然神伤,将苦逼进行到底。

似乎不这么做,就不是一个符合大众价值观的善良女主。

只可惜,我从来就不善良。

我只知道,爱一个人,就要跟他在一起,想尽一切办法无所不用其极的在一起。

借用钢七连的口号——不抛弃,不放弃。

倘若苍梧的付出只换来我自以为是的逃避,自作聪明的欺骗,那他还不如自插双目一头撞死算了,谁让他瞎了眼爱上了我这么个脑筋搭错线的混血妖怪?该!

嗯……如此看来,我似乎有理由认为,当初在投胎做人的时候,被封印的那部分妖性发生了泄露事故,跟着我进了娘胎,至于神性,则被彻底的浮云了……

悲悯地看着莫伶,我叹了口气:“谢谢你让我知道,有个男人,愿意为我连命都不要。这样的男人,我一定会牢牢抓在手里,再不离开。你已经很好的完成了炮灰的使命,回去洗洗睡吧!”

莫伶扭曲的五官渐渐归位,又一次露出了马尔福他爹看着哈利波特的眼神,只不过,这会儿已经进化到了食死徒的级别,那欲除之而后快的恨呐!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感觉到了杀气,冷嗖嗖的,不过也不排除是空调出风口的功效……

“你当真如此冥顽不灵?”

我懒得再进行这种没什么新意的对话,冲她得瑟得瑟衣袖飘然而去。

飘出门口时,恍惚听到幽幽的一句:“你最好,不要后悔。”

后悔?

啊对了,刚刚应该顺手多拿几张免费面巾纸擦鼻涕的,我很后悔。

星巴克在烤肉店的斜对面,隔着一条街。

我站在路边等红绿灯的时候,手机响了。

透过穿梭不止的车辆间隙,我看到苍梧出现在‘猛牛烤肉店’的招牌下面,一手插裤兜里,一手把电话捂耳朵上,迈着两条长腿走得不急不慢。

夕阳斜照下的他,身形瘦削而肩背挺拔,带着淡淡的光,拖着长长的影。

周围是高楼大厦人来人往,我的男人,一如芸芸众生。

按下接听键,他的声音立即混着嘈杂传来:“小蔷,我现在去接你下班……嗯?怎么这么吵,你在哪儿?”

我还没来得及吭气,他便一侧首,用视线将我牢牢锁定,稳准狠,堪比最高端的雷达。

挂断电话,绿灯亮起,苍梧一路小跑着来到我身边,抬手便给了我一个爆栗:“早退?”

“早退你个头啊!”我捂着脑门:“提前下班。”

“就提前十分钟?”

“三个小时。”

“哦。”他不甚在意的点点头,自然而然牵起我的手准备过马路,随口问了句:“跟同事逛街去了?”

“没,一直猫在这里查你的岗来着。”

他斜眼看了看我:“怪不得灰头土脸的像只非洲鸡,原来是被汽车尾气给喷的。”

“…………”

然后,我这只鸡就被老虎给叼走了。 2XVgpCXUNOZsf8kySFC+4T9nJ1mG7KFhrNyElmKIXGQ7ZII907qBVj1Zs4jUug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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