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用了一整天的时间在BOSS的眼皮子底下悍不畏死的混迹于各大网站,在河蟹的大钳子底下抛头颅洒热血地寻找那么一星半点儿的肉末,用文字和图片以及强大的脑补功能初步勾勒出了男女圈叉过程中的各大要素以及先后程序。
得出的结论是,其实貌似除了‘入口’不大一样之外,跟之前看过的那些GV也没什么本质的差异……
等到下班,我虽是一副小脸蜡黄嘴抽筋鼻血倒流眼珠爆的猥琐衰样,但却是胸有成竹胜券在握充满了在接下来的战役中掌控绝对的主动权……
当思想上的准备工作已经完善,其余的实物工夫不过起个锦上添花的作用,搞不好还会弄得画蛇添足,所以我并没有买那些药啊工具啊神马的。
况且,就苍梧那小体格那饥渴的小状态,不怕他雄风不振,就怕他熄不了。这么说的话,难道需要弄点冰块放在旁边实在不行了用来灭火?……
我一路淫笑着回到家,把从超市顺便买的两瓶葡萄汁还有几个彩色蜡烛摆在餐桌上。苍梧不能喝酒,只好用葡萄汁来代替葡萄酒,连酒杯都省了。
我们的目标是,用最少的钱达到最浪……哦不,最浪漫的效果!
下午苍梧给我打过电话,声称店里有点事儿,让我自己先回家。我估摸着,他是想为今儿个的天气晴好弄点庆祝仪式,对我玩保密玩惊喜来着。
我哼着不着调的小曲儿,非常勤快地把一室一厅的小小蜗居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又换上了干净的沙发套和床单,待会儿保不齐会如何翻滚,卫生措施一定要事先做好才行。
统统搞定之后,苍梧还没现身,我便穿上那套大红色的情趣小内衣,对着镜子摆出各种淫荡的POSE。险些自己把自己给勾引得把持不住……哦吼吼,魅力呀这就是魅力呀同志们!
可是,到后来我都折腾得腿疼胳膊酸差不多要审美疲劳激情疲软了,还是没有那头老虎的影子。
看看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一刻。
苍梧因为惯于早睡早起,所以从来没这么晚回来过。再者说了,今天好歹也是个特殊的日子,就算没有急不可耐也不带这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吧……
啊呸呸呸!
我狠狠地鄙视了一下自己的乌鸦嘴,但到底有些沉不住气,还是决定打电话给他问问情况表示一下关心。
回卧室拿手机时,经过窗户,才发现之前居然一直没有拉窗帘。我擦!如果有人胆敢偷窥,就诅咒丫被姐的万种风情刺激得大脑充血永远不举!
我一边恶毒腹诽一边走过去想要亡羊补牢,却被无意间的往下一瞥给整得差点儿应了自己的咒语——
借着月亮星星和路灯,可以清晰看到一楼的安全门入口处正有两个紧紧相拥的身影。
男人高大挺拔,女人高挑热辣,女人搂着男人的脖子男人握着女人的双肩,此情此景,很是美好非常感人。
如果,那个男人不是本该在今晚要成为姐的男人的话……
我大脑的血条瞬间冲到满值,随手捞起一件衣服披上又在门边抓起一个物件便以抱着炸药炸碉堡的玩命速度冲了出去。乘电梯,到底楼,前后用时绝不超过五十秒。然而当我拉开防盗门时,却只看到了一个孤零零的男人。
周围空荡荡一片水泥地,再远一些是无遮无挡的绿化带,就算是刘翔,好歹也得给我留下个飞奔的背影吧?
娘之,见鬼了不成?
一想到这个,我原本满状态的杀气顿时萎了一大半。有神仙,必然就有妖魔鬼怪,无论是哪个物种,都是我这个小小人类惹不起的。
况且,正所谓捉奸要成双,现如今无凭无据,我拿什么来发飙?
“小蔷?你这是干什么?”
苍梧上上下下打量着我,表现得很惊讶。就凭这毫无破绽的演技,丫就绝对是个中老手!
我怒火中烧,恨不能当场阉了这个偷腥的禽兽。
然而每次在他的面前,我总是不由自主便怂得一塌糊涂,不知是不是上辈子留下的童年阴影:“我……我看你这么晚没回来,正打算去接你……”
“接我?”苍梧挑挑眉:“穿成这样?”
我低头看了看在他的宽大衬衫下若隐若现的情趣小内衣,还有两条白生生的玉腿,默了。
他又指了指我手里紧握着的家伙:“你拿网球拍做什么?”
“……对付色狼……”
“对付?”他嗤笑一声:“我看,你是勾引才对吧?”
苍梧的态度终于激发了我视死如归的大无畏品质,然而,还没等我满状态原地复活,他便脱下外套将我裹了起来:“回家。”
“……哦……”
丢人啊!没用啊!!枉为二十一世纪的新女性啊!!!姐姐妹妹们,请不要大意的来鄙视我吧……
就这么自怨自怜自暴自弃自悲自愤着,我乖乖的被苍梧牵了回去。
进门后,他环视了一下焕然一新的室内陈设以及桌上的葡萄汁和蜡烛,凑在我耳边轻轻一笑:“等不及了?”
我被那股子温热的气息弄得一激灵,赶紧退开一步斜睨着他:“你遛完了?”
“……啊?”
“啊什么啊?那个鸟巢住得还舒服吗?”
“鸟巢?”苍梧眨眨眼:“不是在北京么?而且,也不许住人的吧?”
我终于忍无可忍的暴跳:“谁说住人了?是住你,住你那只不安分的心!”苍梧居然深以为然地点点头:“今天晚上,确是不太安分……”
“……那我就让你永远安分!”
我气急败坏的抡起网球拍便欲杀人,他却轻描淡写只用两根手指头就将我缴械,顺便一拉一扯,让我彻底成了毫无反抗力的俘虏。
苍梧用两只手臂自后面牢牢箍住誓死不降仍然不停扑腾的我,低低的嗓音含着捉弄的笑意:“现在还不坦白交代,刚刚下楼是为了什么?”
事到如今,我也没必要再扭扭捏捏的穷矫情:“捉奸!”
“你是不是看到什么了?”
“奸夫淫妇!”
他轻轻一叹,将我原地转了一百八十度,面对面站着,脸上的神情看上去居然貌似有些高兴:“你看到她拥抱我了?”
我大怒。
居然用买白菜的语气说出这种龌龊之事,无耻!
可还没等我表达愤怒,他便紧接着说了句:“那么想必,你没看到我将她推开?”
我傻眼。
还有这种事?难道只看到了开局没有看到高潮?
苍梧对我的痴呆模样表示无奈:“她当时是这样的对不对?”边说,边将我的两条胳膊举起,搭在自己的脖子上。
我愣愣地点头。
“我的手是放在这儿的对不对?”边说,边把双手按在我的肩膀上。
我再次愣愣地点头。
“接下来的一幕是……”苍梧一使力,我便不由自主退到了一臂距离之外:“这样的。明白了?”
我继续愣愣地点头。
他唇角勾起,再度用力,将我重新揽回,用下巴磕了一下我的脑门,声音柔柔的,带着满溢的笑:“小蔷,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你吃醋,为了我而吃醋,蛮可爱的,我很喜欢。”
大白的真相顿时让我害羞了赧然了不好意思了,不过,该问的还是要问个清楚明白绝不能含糊:“那个女的到底是谁?”
“我族的祭司,莫伶。”
擦!果然是非人类!又是一只母老虎!
“她跟你什么关系?”
“同族关系。”
我冷哼:“难道搂搂抱抱是你们老虎的见面礼?我是不是该庆幸,不是圈圈叉叉?”
苍梧正色:“她思慕我,仅此而已。”
“这么说,她今儿个又找你示爱来了?”
“不是……或者说,主要不是为了这个。”苍梧拧了拧我的脸:“今后有什么话就直接问,别藏着掖着的,知不知道?”
他看起来不打算继续深谈那个什么祭司来找他的主要目的,正好我也对神仙的事情没有兴趣:“所以,你对她的立场很坚定喽?”
“比你们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代表八荣八耻还要坚定!”
“……以后少看点儿新闻联播……”
苍梧大笑着将我打横抱起,几步走进卧室,双双往床上一倒。三两下将我裹着的外套和衬衫扯了,胳膊肘撑着侧身半坐,用毫无顾忌的眼神把我从头到脚审视了几遍,原本墨黑的眸子像是被情趣小内衣晕染,红彤彤的煞是喜庆。
我在他红果果的目光注视下渐渐有自燃的趋势,‘嗷呜’一声扑了过去将他压在身下,同时,摸索着抓住他的皮带扣。
苍梧却按住了我迫不及待的手:“我先去洗个澡。”
“靠!什么时候了还讲究个人卫生?完事了之后一并洗!”
他翻身坐起,将我抱着放到一旁:“今天去了一些地方,一定要清洗干净才行。”又用手指在我的脸上慢慢划过:“小蔷乖,我很快的。”
苍梧离开后,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滚床单,正滚得晕头转向,手机忽然响了,顺手抓起,也没看来电显示便按了通话键,有气无力地哼哼:“喂?”
也不知是不是我的声音过于淫靡,那边沉默了几秒,方开口:“阿福,睡了么?”
我顿时不滚了:“没……”
“我在你的楼下。”
“有……有事儿?”
“我想见见你,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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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磊比我大两岁,我初一的时候他初三。
在中学里,差两届就几乎相当于差了两个辈分,原本是不会有什么交集的。即便他品学兼优是初中部所有人的奋斗榜样,于我而言,也不如一个具有远程杀伤力的新型弹弓来得有吸引力。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对他做到了彻彻底底的无视。
我三岁时便开始看梁山好汉的连环画,识字后放在床头伴我入梦的是金庸古龙梁羽生,觉得这辈子最大的遗憾莫过于不能生在抢劫犯是英雄杀人不用坐牢的年代,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看谁不顺眼就砍上两刀戳上两剑……
这样的遗憾让我每每惆怅难耐,只能通过在班级里大杀四方称王称霸的方式才能排遣一二。只可惜,总有些人悍不畏死的喜欢太岁头上动土没事儿就来摸两把我的虎须。
初一期末考刚结束的那个下午,我挥舞着扫帚追杀几个皮痒家伙时,一不小心马失前蹄,重重地摔了一跤。
那几个小子则站在不远处幸灾乐祸的起哄做鬼脸:“阿福阿福,就叫你阿福,怎么样怎么样,来追我们呀!”
“有种再叫一遍,打得你们连亲妈都不认识你们!”
我气急败坏着挣扎想要爬起,却见那些人忽然一窝蜂做了鸟兽散,同时,有两只手扶住我的胳膊:“没事儿吧同学?”声音带着点儿男孩子变声期特有的沙哑,算不上好听,不过轻轻的很温和。
“没事!”我一边借力站直,一边龇牙咧嘴低头掸裤子上的灰。
“你叫……阿福?”
我顿时大怒,平生最恨别人叫这个乡土气息十足的外号,遇到一个干掉一个遇到两个灭掉一双!
然而刚想暴跳发飙,就又听那声音笑着说了句:“很可爱的名字,跟你挺配的。”
我扭头一看,怒气去无踪,花痴更出众。
盛夏的傍晚,日头依然毒辣,金色的阳光洒下来,罩在旁边这个人的身上,瘦瘦高高的身材,清清爽爽的模样,干干净净的笑容。
我那颗早熟的萝莉之心立马荡漾了……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像是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摔伤。不过下次要记得,把鞋带系紧了再跑。”
“……啊?”
我张着嘴发呆的样子看上去想必很像个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弱智儿童,他的笑容扩大,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然后蹲下身,很熟练的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开的鞋带仔细绑好。
“快回家吧……”搞定了之后他站起身,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暑假快乐,阿福。”
“嗯,你也是。”
生平第一次,我接受了这个名字,而且乐呵得像只老鼠……
返校拿成绩单的时候,我特地跑去看了中考录取榜,记住了排在第一的那个人名后面的学校。
接下来的日子,我洗心革面改邪归正头悬梁锥刺股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终于感天动地神迹彰显以跟录取分数线持平的成绩,一路跌跌撞撞杀进了那所当地最重的重点高中。
我高一时,林磊高三,两年之后,我又和他成为了校友。
冗长无趣的开学典礼结束后,我揉着惺忪的睡眼晕乎乎随着大部队往外走,结果在大礼堂门口时,当着全体师生的面儿与水泥地来了个亲密接触。
周围一片哄笑,以这样的方式出名让我久经考验的老脸也不由得有些发热,不禁有了想要就这么趴在地上装死等人群散去再悄磨叽遁走的念头。
不过这个想法并没有付诸于实践,因为有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很熟悉,是刚刚在台上代表学长致欢迎词的学生会主席:“没事儿吧同学?”
“没事。”在一双温暖大手的帮助下,我掩面爬起,随便敷衍了一句只想速速消失。
“你是……阿福?”
褪去了沙哑青涩的嗓音带着几分成熟的磁性,不变的,仍是那股子轻轻的温和。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与林磊重逢的镜头,却独独没有此时此刻这悲剧重演的一出。
事到如今,我也只好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地把脸露出来,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派头气沉丹田的回应:“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林磊愣了愣,旋即莞尔:“无恙,无恙。你也是啊,一点儿都没变。”
他边说边用目光向下指了指,我被他销魂的笑容弄得有些头晕,一时反应不过来,只知道像个白痴一样傻站在那儿。
他见状便很是无奈地叹口气,自然而然蹲下身,再次用修长有力的手指为我绑紧了鞋带,在里三层外三层不明真相的围观师生面前。
于是我这下子真的出名了,因为跟学校风云人物的暧昧关系……
其实这段绯闻的真实性非常有限,林磊面临高考,就算成绩优秀也不敢掉以轻心,日日用大好的青春年华跟教科书抵死缠绵。而我虽然不学无术闲得蛋疼,却也知道不能在那种关键时刻胡作非为毁人前程。
所以我跟他在整整一年的同校生涯中,除了见面打个招呼,偶尔聊几句,抽空顺路回个家之外,真的什么都没发生,是比纯净水还要纯净的革命阶级情谊。
再后来,他考上了全中国最牛逼的高等学府之一,打起背包去接受首都人民的再教育,我便留守家乡为了新的考试目标而努力奋斗。
期间,林磊每周给我写一封信,向我描述大学的美好生活,也常常寄些最新最权威的参考书,里面有他标出的重点难点以及详细的讲解过程。寒暑假回来时,总会约我出去吃吃路边摊扯扯淡聊聊天,顺便再送给我几样小礼物。
然而天不从人愿,鉴于我的天分实在有限,就算把命豁出去也没办法再与他做校友,于是只能退而求其次,发下要跟他呼吸同一个城市的空气的宏愿。
众所周知,高考志愿表里其实除了第一志愿以外其余的不过都是摆摆样子。所以我把一二三本加专科的第一栏全部认认真真写上了首都的学校后,下面的就随便填了几个应应景。
结果,也不知是我的人品太好还是太差,一本的第一志愿不幸落档后,居然被第三志愿给录取了。
虽然那学校也着实算很是不错,但在别人看来不亚于是祖坟冒青烟走了狗屎运的我,却在天雷阵阵晴天霹雳中只想一头撞死算球。
录取通知书发下来的那天,我强忍报复社会的冲动垂头丧气绕着学校的操场一圈圈自己遛自己,烈日炎炎下的面部表情定然是如丧考妣。
也不知遛了多少圈,反正原本挂在头顶上的太阳已经偷偷摸摸偏了西,我腰酸背痛腿抽筋的正想停止自虐回家洗澡吃饭继续悲催人生,一个人却微微带着喘息停在了我的面前。
“阿福,恭喜你啊!”
我耷拉着脑袋看着那双白色的运动鞋,不知怎的,眼睛一酸,眼泪就掉了下来。
“你……你该不是喜极而泣吧?”
我一听,顿时哭得越发奔放,抽抽噎噎的说不出话来。
林磊沉默了一下,像是有些无措,干咳一声弯了腰看着我:“到底怎么了?好端端的为什么哭?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告诉我啊……”
我又热又累又难过,眼泪鼻涕一大把,索性豁出去了不管不顾的一头扎在他的胸前,揪着他的衣角哀嚎控诉:“老天耍我!”
他明显僵了一下,然后慢慢抬起手揉了揉我汗津津的短发:“老天?”
“他不让我跟你……跟你……”我吞吞吐吐了两声,终于在恼羞成怒愁肠百转的少女情怀刺激下再度撒泼大哭:“我想去看北京天安门!我爱伟大领袖毛主席!”
林磊又默了默,旋即握着我的肩膀将我拉离他的怀抱,微微偏首凝视着我:“阿福,你是想去看北京天安门,还是想去看我?是爱伟大领袖毛主席,还是……”
我哭得大脑缺氧,本来就运转速度有限的中枢神经更加歇菜,只知道抽着鼻子擦着泪眼:“还是什么?”
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转瞬又轻轻笑了起来,早已成熟的声音低低的柔柔的,听在耳里像是羽毛轻拂:“阿福……阿福……”
“啊?”
林磊连喊了我两声,我下意识的仰起脸看他,一秒钟后,还没来得及闭上的嘴巴便被自上而下压来的温凉牢牢封住。
这是我的初吻,也是他的。所以没有什么技巧,也没有如何的深入,只是碰了一下,便立刻分开,生疏而青涩,却足以铭记一生。
林磊白净的脸有些泛红,不过说出来的话还是非常镇定非常有条理的:“阿福,我喜欢你,喜欢很多年了,之前一直没说,是因为不想耽误你的学习,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瞠目结舌的傻了一会儿,才结结巴巴的说了句:“可是……可是我去不了北京……”
“这两年,你也没有在北京啊!难道不在一个城市,就不能在一起了吗?”
我看着林磊一本正经的模样,稀里糊涂的摇了摇头。
他于是笑了起来:“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又点了点头。
他笑得更加开怀,弯弯的嘴角亮亮的眼睛,一把将我紧紧拥入怀中:“阿福,你的初吻是我的,所以你的一辈子都是我的!”
我的鼻子仍有些不通气,却在他的气息中彻底沉醉。
抱着他的腰,我大声的喊:“林磊,我爱你,比爱伟大领袖毛主席还要爱!”
他搂着我,朗朗的笑:“我知道!”
“林磊,我也喜欢你很多年了,很多很多年……”
他重重地吻了一下我的额头:“我知道,我都知道。”
那时候,我已经喜欢了他五年,后来,又是五年。所以前后加在一起,是十年。
我为什么要回忆这些呢?
因为在我过去的二十五年生命里,有五分之二耗在了他的身上。无论后来发生了什么,他都在我最重要的成长轨迹里留下了永远难以抹去的印痕。
现在,这个男人打电话跟我说,他就在我家楼下,想要见我一面,我无法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