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国家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
我国民族地区通常指民族八省(区),包括五个民族自治区,即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贵州、云南和青海三个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的省份。2016年,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展速度超过全国水平,与全国差距不断缩小。
如表1-1所示,截至2016年底,民族八省(区)常住人口达1.97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14.2%。民族八省(区)2016年底城镇化率为48.4%,比2015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但与全国2016年底57.4%的城镇化率相比,民族地区仍低9个百分点。2016年民族八省(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万亿元,占当年全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0.7%,比2015年占比略微下降了0.3个百分点。从图1-1可以看出,按可比价格,民族八省(区)2016年经济增长8%,比全国经济增长速度高出0.3个百分点。2011—2016年,民族八省(区)与全国经济增长速度都呈现下降的趋势,但民族八省(区)经济增速明显高于全国经济增速;按可比价格,2011—2016年,民族八省(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10.2%,比同期全国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速7.6%高出2.6个百分点。
表1-1 2011—2016年民族八省(区)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2016年数据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17》。
图1-1 2011—2016年民族八省(区)GDP指数(上年=100)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2016年数据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17》。注:GDP指数按照可比价格计算。
截至2016年,民族地区三次产业结构为13.4:43.1:43.5,与2015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不变,第二产业比重略微下降,第三产业比重略微上升,并开始超过第二产业,显示出工业化进程稳步推进中,整体上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2016年全国三次产业结构为8.6:39.8:51.6,第一产业比重低,第三产业比重明显超过第二产业,处于工业化后期阶段。从产业结构上来看,民族地区整体工业化水平与全国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截至2016年,民族八省(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8.18万亿元,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3.5%,与2015年比例相比略微上升0.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为0.9万亿元,占全国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总收入的10.4%,比2015年比例略微下降0.3个百分点;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2.81万亿元,占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为8.4%,与2015年比例持平。2011—2016年,民族八省(区)这三项经济指标年均增速均明显超过全国平均增速,其中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更是超出全国增速4个百分点。(见表1-2)
表1-2 2015年和2016年民族八省(区)主要经济指标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2016年数据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17》。
注:年均增速按可比价格计算,其中价格指数分别使用民族八省(区)和全国的GDP平减指数。
民族地区由于历史、地理等原因,困难群众多、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国家对民族地区的扶贫攻坚力度持续加大,民族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大幅下降,贫困状况发生了明显改变。
如表1-3所示,2012年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中,位于民族八省(区)的有232个,占国家扶贫重点县总数的39.2%;而位于民族地区[包括民族八省(区)、八省区以外其他省份的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有299个,占国家扶贫重点县总数的50.5%。2012年国家公布的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中位于民族八省(区)的有292个,占总数的42.9%,位于民族地区的(同上)的有421个,占总数的61.9%。
表1-3 民族地区贫困县分布
注:(1)a表示民族八省(区),b表示民族地区,指民族八省(区),八省区以外其他省份的民族自治州、自治县。
(2)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名单来源2012年国务院扶贫办公布的名单。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县名单来源《中国民族统计年鉴2013》。
民族地区内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主要集中在云南、贵州、内蒙古、广西和新疆五个省区,合计209个县市,占民族地区全部国家贫困县的70%;而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主要集中在云南、贵州、西藏、青海、新疆、广西六个省区,合计317个县市,占全部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县的75%。民族地区中,除了西藏和四省藏区外,云南、贵州、广西、新疆都是贫困县集中的地区。
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万户农村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按年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测算,2016年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为1411万人,全年有402万人脱贫,脱贫人口数占全国总脱贫人口数的33%。2016年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总人口的32.5%,与2015年占比持平。(见表1-4)
表1-4 2010—2016年民族八省(区)贫困人口
续表
注:(1)民族八省(区)和全国贫困人口数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17》。
(2)贫困标准来源《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6》,2016年贫困标准为近似数。
民族八省(区)2016年贫困发生率为9.4%,与2015年的贫困发生率12.1%相比,大幅下降2.7个百分点,同期全国贫困发生率仅下降1.2个百分点,说明“十三五”开局之年,民族地区加大了扶贫开发力度,反贫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全国贫困发生率相比,民族地区仍明显偏高,2016年全国贫困发生率已经降至4.5%,民族地区与之相比,高出4.9个百分点。(见表1-5)
表1-5 2010—2016年民族八省(区)贫困发生率 (%)
注:民族八省(区)2010—2015年贫困发生率数据来源《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6》,2016年贫困发生率根据《中国统计摘要2017》中的贫困人口数估计得到。
2016年,民族八省(区)减贫比例为22.2%,与2015年相比,减贫比例上升4.4个百分点。如图1-2所示,2011—2016年,民族地区减贫比例的变化趋势与全国基本保持同步;2011—2014年,减贫比例不断下降,但2015—2016年减贫比例大幅攀升。这表明近两年来民族地区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了实现2020年全面脱贫的宏伟目标,民族地区从2015年开始,加大了扶贫开发投入力度。随着扶贫开发的深入,仍未脱贫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是扶贫攻坚的“硬骨头”,民族地区的扶贫攻坚任务越来越重,在2016年取得这样的成绩是极为难得的。
图1-2 民族八省(区)和全国减贫比例
注:(1)民族八省(区)和全国贫困人口数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17》。
(2)贫困标准来源《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6》,2016年贫困标准为近似数。
民族八省(区)内部,到2016年贫困人口最多的三个地区分别是贵州、云南和广西,这三个省区贫困人口数占民族八省(区)贫困人口总数的79.1%。民族八省(区)内部,贫困程度比较深的地区是西藏、新疆、云南和贵州,2016年贫困发生率均超过10%。
从总体来看,2016年民族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增长较快,与全国平均水平的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见表1-6)
表1-6 2010—2016年民族八省(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支出情况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摘要2017》。
注:(1)年均增速按可比价格计算,价格指数为城镇和农村地区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2)2010—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口径为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是各省区恩格尔系数的加权均值,权重是各省区农村居民总消费支出,民族八省(区)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2016年数据来自各省区2016年统计公报。
可支配收入方面。截至2016年,民族八省(区)农村(含牧区,下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577元,比2015年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按可比价格计算,2011—2016年民族八省(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为11.4%,比全国平均增速高出1.3个百分点。从表1-6中可以明显看出,2010—2016年,民族八省(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的相对差距不断缩小,2010年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8.2%,到2016年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2.5%,相对差距缩小5.7个百分点。
消费支出方面。截至2016年,民族八省(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8213元,比2015年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按可比价格计算,2011—2016年民族八省(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速为12.6%,比全国平均增速高0.6个百分点。从总体上来看,2010—2016年民族八省(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相对差距呈现缓慢缩小态势,到2016年,民族八省(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绝对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8.9%。
恩格尔系数方面。2016年民族八省(区)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6%,与全国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相比,民族八省(区)高出3.9个百分点,与2015年相比,绝对差距略有上升。2016年民族八省(区)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比2015年仅下降0.4个百分点,而同期全国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0.8个百分点。从恩格尔系数上来看,民族八省(区)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相比全国平均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