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龙 男,1980年生,陕西汉中人,哲学博士,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学校体育分会委员,2015年被长沙理工大学授予“师德标兵”称号。2003年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获教育学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西安体育学院,获体育学硕士学位;2017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2003—2014年担任校田径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期间,先后培养运动员在“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获得金牌12枚,在“湖南省大学生运动会”以及“湖南省大学生田径锦标赛”获得金牌20余枚。现为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伦理、全民健身与体育产业。近10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体育科学》《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体育学刊》《中国体育科技》《武汉体育学院学报》《伦理学研究》等CSSCI源刊发表论文近20篇。出版专著1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教育部重点课题1项,湖南省社科基金课题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