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在经济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Coase,1960;Alchain,1965;Demsetz,1967;张五常,1970),但到底是私有产权还是国有产权更有效率呢?已有研究文献更倾向于私有产权(Megginson和Netter,2001;Djankov和Murrel,2002)。那么,国有企业为什么是低效率的呢?我们以中国为例,从国有企业的微观效率损失(包括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的讨论)和宏观效率损失两个方面对现有文献进行了归纳。
在赶超战略实行的后期,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微观效率损失)以及由于政府补贴造成的巨额财政赤字(宏观效率损失)已经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持续经济增长构成了严重的挑战,并为越来越多的研究学者所认同(Groves et al.,1994;Bai et al.,1997;Li,1997;Kong et al.,1999;Zheng et al.,2003;刘小玄,2003)。与众多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效率为什么总是偏低呢?最著名的解释可以追溯到Kornai(1986)所提出的软预算约束(Soft Budget Constraint,SBC)。基于对社会主义经济现实的观察,科尔奈发现,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大多数国有企业即使长期亏损,也会因为政府与国有企业“父子关系”的存在而可以不断地从政府手中获得补贴并免于破产,即软预算约束现象。这种软预算约束不仅导致了企业经理的道德风险和银行的呆坏账等,还进一步产生了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巨额的财政赤字,即财政风险)和进一步的增长拖累(刘瑞明、石磊,2010;刘瑞明,2011)。那么,导致软预算约束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就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具体包括:
(1)政府的“父爱主义”(Paternalism)。Kornai(1986,2003)认为,政府与国有企业千丝万缕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即使长期亏损也不破产的根本原因。一系列的经济现实和后来的研究成果(Dewatripont & Maskin,1995;Dewatripont & Roland,2000;Dewatripont et al.,2000;Maskin & Xu,2001)并不支持上述结论。例如,Dewatripont和Maskin(1995)的文章便证实,即使在资本主义经济中,软预算约束同样存在,软预算约束更多的应该归因于再融资的事后无效性,而不是社会主义政府与国有企业的“父子关系”。因此,政府的“父爱主义”既不是软预算约束产生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
(2)公有产权论。李稻葵(1992)通过构建一个类似于Dewatripont和Maskin(1995)的理论模型,认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是产生软预算约束的根本原因。在这个理论模型中,社会主义公有制意味着再融资决策是由政府、银行和企业共同做出的,在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的假设前提下,企业经理人的私人信息便导致企业再融资决策的事后无效性,进而产生软预算约束。
(3)隐性契约论。张军(1994)在其著名的论文《社会主义的政府与企业:从“退出”角度的分析》中提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政府往往会对国有企业提供隐性契约,而隐性契约的存在又迫使国家不能自由地退出该合约,那么破产威胁将变得“不可置信”,最终结果是:国有企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较高,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较低,最终政府也无法放弃低效的国有企业,即软预算约束和国有企业的低效率。
(4)动态承诺的不一致性。Dewatripont和Maskin(1995)在其论文中通过一个两时期动态模型表达了以下经济思想:如果市场是信息不完全的,在第一期,政府无法对企业的类型(“好”与“坏”)进行区分,也就导致“坏”企业获得融资的可能性;而在第二期,当“坏”企业的亏损现象被政府或银行识别时,“坏”企业的再融资需求又不能被拒绝(基于损失最小化的原则),那么政府对“坏”企业的再融资决策便是事后无效的。这便证明了即使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只要再融资决策中存在着对坏企业的事后无效性,软预算约束现象便会存在。另外,软预算约束在社会主义国家中较为普遍,那么,又是什么原因导致软预算约束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更加严重呢?Dewatripont和Maskin认为,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社会主义经济是一个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在做出再融资决策时,它会导致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交易成本更高,进一步使得社会主义的再融资决策变得部分事后有效,进而有限地硬化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
(5)政策性负担论。林毅夫及其合作者(1994,1997)在一系列的研究文献中提出,转轨经济中国有企业所承担的大量“政策性负担”是导致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产生软预算约束的根本原因,那么剥离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解决国有企业的自生能力问题,便成为硬化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摆脱国有企业低效率的有力途径。依据上述理解,林毅夫、李志赟(2003)还在一个多时期博弈模型的框架下探讨了转轨经济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与软预算约束问题。他们指出,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国有企业在产权安排上的固有缺陷将导致其产生较为严重的政策性负担和在此基础上的道德风险,从而引起国有企业经理人的努力程度不足和效率低下。另外,软预算约束与企业的公有制性质并无多大关联:如果政策性负担条件相同,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企业更具有向政府索取补贴的倾向,即更容易产生软预算约束 。
(6)综合论。谢作诗、李善杰(2012)通过一个改进的逆向选择模型将预算约束问题的成因(动态不一致、公有产权及二者的混合因素)梳理到一个统一的框架中来。他们认为,成本分离是软预算约束形成的根本原因。在私有产权下同样存在着成本分离的问题,私有产权的成本分离由信息不对称(交易费用)引起,而既定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保证了给定信息结构约束下最低程度的软预算约束。与之相对应,公有产权下的成本分离不仅与自身的产权安排相关,还与公有产权相伴而生的高扭曲和高交易费用密切相关(公有产权下价格扭曲,交易费用较高),其结果将导致公有产权的交易费用和软预算约束程度更高,这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社会主义的软预算约束现象较之资本主义更为严重。
除了软预算约束以外,考察国有企业效率的另外一个重要视角是代理成本。Zhou和Wang(2000)对代理成本进行了量化的定义,认为代理成本可以通过所有者与代理人之间经营的利润差额来定义。据此,他们通过实证分析得知,将近2/3的工业资本和70%的银行贷款被中国的国有企业所占据,而其产出却只占中国工业产出的1/2,并通过构建相应的数理模型得出结论:中国的国有企业代理成本高昂。除此之外,张维迎(1999)还讨论了国有企业代理成本高昂的另一个原因:委托—代理成本及由此造成的效率损失。张维迎认为,激励机制和经理人的选择机制是企业制度的重中之重,现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虽然有助于解决短期激励问题,但在长期激励问题和经理人的选择机制方面还未取得有效进展。他认为,国有企业经理人的任命仍旧是由政府而不是真正承担风险的所有者决定,从而造成了收益—风险的不对称和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国有企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和民营化改革便刻不容缓。上述研究结论也得到了相关统计资料的证实。其中,平新乔、范瑛和郝朝艳(2003)利用2002年国有企业改制调查的激励工资数据,按照BFGS(Broyden-Fletcher-Goldfarb-Shanno)的最大似然估计模拟程序,对中国国有企业代理成本的规模进行了实证分析。他们发现:在现在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下,代理成本的存在使国有企业的产出效率只达到了潜在产出效率的30%~40%。另外,BFGS的模拟估算结果还显示:通过出售或租赁的方式,大致可以使国有企业的利润提高将近20%。李寿喜(2007)还以2000—2007年的电子电器行业(选取依据是市场化程度高、政府干预较小和竞争较为充分)为研究对象,具体考察了产权制度、代理成本和代理效率三者之间的关系,得出结论:①国有企业的代理成本普遍高于混合产权企业的代理成本,并高于私人产权企业的代理成本;②在代理成本的差异上,国有产权的代理成本差异远远大于混合产权和私人产权企业的代理成本差异。但随着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各类产权的代理成本不断下降,代理效率逐渐提高。
基于国有企业低效率的广泛认识,很多学者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效率进行了测度,得出的结论也惊人的相似:我国国有企业的生产率虽然在改革之后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与私营、外资及其他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仍然偏低(Groves et al.,1994;Bai et al.,1997;Li,1997;Kong et al.,1999;Zheng et al.,2003;刘小玄,2003)。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国有企业的低效率便引起了海外很多学者的注意。其中,Dollar(1991)在利用1978—1982年的统计资料计算出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TFP)后,研究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对中国国有企业分配效率的影响。笔者发现,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改革大幅度地提高了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世行调查的20个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而这与1978—1982年中国分配效率的改善息息相关),这在后来的研究中也被Groves等(1994)所证实。Jefferson等(1992)基于1984—1987年中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投入—产出指标计算出了两类企业的TFP,他们发现,总体上国有企业的TFP要低于集体企业,但与集体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速更快,因此国有企业的TFP呈现出一种收敛趋势。Gordon和Li(1995)基于1983—1987年的投入—产出数据,同样估计了我国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发现1983—1987年我国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年均增速达到4.6%,而在具体的影响因素中,劳动力教育水平的改善对国有企业TFP的提高起到了较大的作用(贡献率达到50%)。Bai等(1997)计算了改革前后我国国有企业的TFP,并进行了对比分析,发现改革后国有企业的TFP取得了较快的增长,在国有产权存在根本缺陷的前提下,当国有企业经理人不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追求时,全要素生产率可能不是国有企业绩效度量的有效指标(较高的TFP可能伴随着较高的分配扭曲)。Li(1997)在计算了1980—1989年我国国有企业的TFP后发现,国有企业的边际要素生产率和TFP均经历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且87%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来源于极力改善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要素分配政策的合理化。Zheng等(1998)计算了1986—1990年国有、集体和乡镇三类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发现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最低,集体企业次之,乡镇企业最高,但三类企业的收敛趋势并不存在。Kong等(1999)则以建筑材料、化学、机器设备和纺织四个行业为基础,计算了1990—1994年国有企业的技术效率、技术进步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结果发现,纺织和化学两个行业的国有企业TFP经历了负增长,技术进步率和技术效率提高也不明显。据此,他们认为,国有企业的改制并未起到提高国有企业绩效的作用。但Xu(2000)基于双重差分模型得出了与Kong等(1999)不同的研究结论。Xu认为,改制显著提高了国有企业的效率。另外,Zheng等(2003)也计算了1980—1994年中国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提出中国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经历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主要依靠技术进步,而技术效率则较为低下。
与国外的情况类似,中国国有企业的显著变化也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广泛注意,并受到了持续的关注。其中,邵琍玲(1990)计算了1980—1987年中国国有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化趋势,发现以1984年为分界点,国有企业的TFP在1980—1984年经历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在1984—1987年不断下降,这几年间,中国国有企业的TFP呈现出倒U型的发展趋势。大琢启二郎等(2000)计算了1978—1995年中国国有企业的TFP,发现1978—1995年中国国有企业的TFP年均增长率达到2.5%,而同期的工业净产值年平均增速则达到了6.3%,这表明改革对国有企业的绩效有积极影响。国有企业的TFP在20世纪80年代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停滞,这可能与全要素生产率和国有企业真实绩效的差异有关系。郑京海、刘小玄和Bigsten(2002)也分析了1980—1994年中国国有企业的TFP和技术进步情况,发现国有企业的TFP虽然增速明显,但技术效率普遍偏低,这表明中国国有企业TFP的增高主要是通过技术进步来实现的。
上述理论和实证主要讨论了国有企业本身的低效率,那么国有企业本身的低效率对总体的宏观经济增长又会产生什么影响呢?有关学者对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损失进行了分析。其中,刘瑞明、石磊(2010)认为,传统的关于国有企业效率的研究仅仅关注国有企业自身的效率损失,而忽视了国有企业自身效率损失所带来的其他效率损失。他们指出:“国有企业的效率损失不仅包括自己本身效率的损失(生存困境),还包括自身效率损失所带来的其他效率损失(增长拖累),即国有企业存在着双重效率损失。”刘瑞明(2010)基于本小宁(2005)提出的企业救助模型,分析了国有企业自身效率损失所带来的增长拖累,认为软预算约束的存在不仅导致了国有企业经理人的努力程度不足(道德风险),还因为对公共支出的挤出效应严重地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基于1985—2004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刘瑞明利用面板建模方法对上述逻辑进行了实证检验,证实了国有企业双重效率损失的存在。针对现实经济所造成的呆坏账和财政风险(张杰,1998;樊纲,2000;卢文鹏,2002),刘瑞明(2011)从金融抑制方面对国有企业的“双重效率”损失进行了考察。他认为,在转轨经济体中,数量庞大的国有经济不仅因为自身效率的低下形成了对总体经济的增长拖累,还通过金融抑制、所有制歧视和资源错配等对整个国民经济体产生了拖累效应。而这又如何与改革开放30年来的快速经济增长相吻合呢?刘瑞明认为,金融漏损(安强身,2008)和民间金融(张军、詹玉波,2006)的成长构成了中国经济增长奇迹实现的重要因素。除此之外,针对市场分割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出来的差异性(Young,2000;Naughton,2003;Poncet,2003,2005;Park,2003;Bai et al.,2004;李善同等,2003;林毅夫、刘培林,2004),刘瑞明(2012)还从国有企业隐性补贴这一视角对中国经济中广泛存在的市场分割及其时空差异进行了解读。他认为,在转轨经济体中,市场分割实际上是对国有企业的变向补贴(隐性补贴),一个地区的市场分割程度由该地区的国有经济比重和补贴程度内生决定,而后来的采用静态面板和动态面板方法的实证分析表明,地区国有经济比重对中国广泛存在的市场分割和时空差异具有良好的解释力。
尽管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损失获得了更多的认同,但还是有一些学者(刘元春,2001a,2001b;黄险峰、李平,2008,2009)坚称国有企业在宏观上是存在效率的。其中,刘元春(2001a)认为,在现实世界中,从来都不存在最优解,中国转轨经济中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和微观效率可能存在着不一致性。以新古典经济学标准的理论来看,中国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可能存在着根本缺陷,并进一步导致低效率,但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中国的国有企业实际上是赶超战略中克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有效安排,是“技术模仿、扩散和赶超”的中心,发挥着“宏观经济的稳定器”“社会福利和公共产品的提供者”等作用,因此国有企业在宏观上是有效率的。按照这个思路,刘元春(2001b)进一步指出,因为产权制度的缺陷,国有企业从“微观财务报表上来看必然是低效率的,但从TFP来看却是有效的”,从微观竞争和经济比重上来看是无效率的,从宏观的社会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上来看则是有效的,即中国的国有企业存在着效率悖论。无独有偶,黄险峰和李平(2009)也认为,在中国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国有企业承担了减少大规模舍业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职能。依据上述认识,黄险峰和李平通过一个简单的两部门模型分离出了国有企业的微观非效率和宏观效率,证明了国有企业微观效率损失和宏观效率的存在,同时基于1992—2003年的相应指标对上述逻辑进行了检验。笔者发现,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和宏观上的正外部效应均是显著的,而从总体上来看,两者大致可以抵消。因此,国有企业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与非国有部分不存在显著差异。